检查井井周加强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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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井井周加强作业指导书
1、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检查井井周回填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天府动力新城市政工程所有道路车行道下的检查井回填作业。
3、施工技术措施
3.1施工前准备工作
1)在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管道及井周回填。
2)回填时,要保证无杂物、无积水、无树根等。
3.2井周回填
路面下检查井,井室起至路床采用5%(110::1430:773:140)水泥稳定碎石回填,每层厚度不大于30cm,回填宽度80cm,井周回填必须采用小型压实机具人工分层回填并压实。
回填水泥稳定碎石压实度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的要求(压实度同路基压实度,即路床顶面以下80cm深度范围内压实度不小于95%,80~150cm范围内压实度不小于94%,150厘米以下深度压实度不小于93%),水泥石灰稳定碎石的七天抗压指标不小于0.4MPa。
回填施工应与沟槽回填同步进行,沟槽回填一层30cm后,将检查井四周砂砾石采用小型挖掘机反挖宽度80cm,深度30cm,反挖完成后进行水稳回填。
回填应同步进行,分层对称回填、夯实,夯实中,应夯夯相连,不得漏夯,严禁单侧回填。
井周回填完成后继续进行下一层砂砾石沟槽回填,重复此步骤至道路结构层。
3.2注意事项
1)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
井周内不得有积水,回填材料,不得集中推入。
2)井周回填水泥稳定碎石应在井周外拌合均匀才能下料,禁止在井周围直接拌和。
3)严格按照比例进行水稳拌合。
4)回填料中不得含有碎砖、石块、混凝土碎块及大于10cm的硬土块。
5)井室周围回填材料压实后应与井壁紧贴。
6)拌合水泥稳定碎石严格按照5%(110::1430:773:140)配比进行,水泥稳定碎石应拌合均匀,严禁从井周顶部直接向井周底部抛洒。
7)随着井周回填高度升高,注意压实度要求逐渐提高,打夯机具所需夯实次数要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