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收两权监督的一点思考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研究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研究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改革,税收执法权监督的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既是税收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确保税收制度正常运行、维护税收纳税人的权利和利益的必要手段。
因此,本文将就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意义、现状以及具体措施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意义(一)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和利益税收执法权作为国家强制执行税收规定的工具,其在税收征纳、调查处罚等环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强对执法权的监督可以帮助确保税收征纳行为合法合规,规范税务部门的执法行为,节省纳税人的时间和精力。
同时,如果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过错,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也可以对其进行追责和惩罚,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二)维护税收制度的稳定和透明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可以使税收制度的执行更加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和打击不良的税收行为,减少税收造假等违法行为。
同时,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还可以促进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推动税收制度整体的发展和创新。
(三)推动税收治理的现代化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也是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手段。
在现代税收治理中,需要依靠各种优秀的技术手段,如智能分析等,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和实现更加精准化的税收管理。
通过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可以将更多的先进技术手段应用到税收管理中,使税务部门的工作更加便捷高效。
二、税收执法权监督的现状(一)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的税收执法权监督机制相对来说还不够完善。
虽然我国税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有规定,但是在实际监督工作中,监督机制还存在不少缺陷,监管力度不足、过于依赖行政手段等问题,导致纳税人的权益保障程度不够,也使税收执法的执行水平下降。
(二)监督对象不全目前,我国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主要集中在税务机关,但是在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的职责不是唯一的,还涉及到海关、交通等多方面的工作。
因此,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范畴应该更加明确,有必要将不同岗位的责任分别界定,以避免监管漏洞的出现。
税务两权监督制约机制调研
税务两权监督制约机制调研在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如何深化“两权”监督制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是我们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两权”监督制约的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税务系统的“两权”,就是国家法律赋予税务人员行使的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
每个税务人员为取得税收,必然要在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税收业务中行使税收执法权。
由于税收执法权具有自由裁量性,为保证每个税收执法人员行使权力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廉洁、奉公,就必然要对权力运行的过程进行监督制约,以实现为国聚财、执法为民的宗旨。
而对税务系统和队伍的人、财、物的管理,就是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行使行政管理权,而加强对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也是题中之义。
因此,在税务系统加强对“两权”的监督制约,不仅是维护税务人员正当行使职权取得税收所必需的,也是税务部门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所必要的。
税务系统的“两权”运行过程,有其业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对应的监督制约就具有艰巨性。
在重点监督的对象上,不仅有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还有一些重要岗位的人员,以及为数不少的税收执法人员,具有不同层次、人数众多的特性;在行政管理的体制上,由于我国对税务系统实行的是以垂直管理为主的行政层级管理体制,“看得见的监督不了、监督得了的又看不见”,在这个系统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权力运行的环节上,既有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环节,又有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环节,其税款征收环节,又有纳税申报、税款核定、税款解缴、欠税清理等关节点,具有环节多、过程复杂的特性;在经济发展的水平上,由于经济决定税收,在税收任务的完成、税收管理的方式、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各地都存在差异,多少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认识,影响着“两权”监督制约的力度。
税收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重要形式。
只要有国家存在就有税收,就有税务机构。
税务机构作为国家设立的行政执法机关,凭借国家法律赋予的公共权力,对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制、无偿征收税收。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
加强税收执法协作与配合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
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涉税犯罪案件 移送和协查机制,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合力。
加强区域协作配合
推进跨地区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建立区域税收执 法协作机制,提高税收执法整体效能。
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
积极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共同推动税收法 治建设,提高全社会对税收执法的认同度和支持度。
完善税收执法权内部监督机制
强化税务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
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人大、政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税收执法的监督,拓宽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税 收执法的参与和监督渠道。
建立税收执法公示制度
定期向社会公开税收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税收执法透明度 。
推进税收执法公示制度
依法公开税收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 税收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加强税收执法协作配合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税收执法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打击 税收违法行为。
提升税收执法队伍素质
01
加强税收执法人员培训
通过定期培训、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税收执法人员业务素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 考
汇报人: 日期:
• 引言 • 税收执法权监督现状分析 •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必要性 •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对策建议 •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实施路径 •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成效评估与
展望
01
引言
调研背景
税收执法权的重要性
税收执法权是税务机关依法征税、保障税收公平、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重要权 力。近年来,随着税收执法力度的加大,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也越发重要。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
研究展望
完善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法律制度,提高监督制约机制 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素质和职业道德 水平。
06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1. 张华, 王晓雷.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 思考[J]. 税务研究, 2018(4): 58-63.
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概念和范畴
税收执法权监督是指对税收执法权的行使进行制约和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 部监督主要指税务系统内部的监督机制,外部监督则包括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等。
当前税收执法权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初步的税收执法权监督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监 督力度不够、信息不对称等,这些问题导致了税收执法不公、不透明。
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信息化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 信息泄露和被攻击。
增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培养
加强思想教育
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执法 观念和责任意识。
培训专业技能
定期开展执法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提高税 收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建立激励机制
税收执法权行使的原则和要求
原则
税收执法权的行使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和 便民等原则。其中,合法性原则指的是税收执法权的行 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公正性原则指的是税收执法权的 行使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公开性原 则指的是税收执法权的行使应当透明、公开,接受社会 监督;高效性原则指的是税收执法权的行使应当注重效 率,提高征管效能;便民性原则指的是税收执法权的行 使应当方便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
“两权”监督:税收领域腐败的克星
“两权”监督:税收领域腐败的克星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分析大量违纪教训的基础上敏锐地提出,全系统源头治理腐败,必须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以下简称“两权”)的监督制约为抓手;抓住了“两权”监督,就是牵住了税务系统从机制上反腐败的“牛鼻子”,就能造就一批有理想、有道德的新人,就能搞好依法治税,为国家多作贡献。
一、决策过程民主化决策权得以良性运行的关键是杜绝权力的绝对“人格化”,因为权力的绝对“人格化”迟早导致腐败。
为克服这个缺陷,必须加强决策过程的民主化。
各级税务部门面向执法对象公开举行决策听证活动应该成为民主决策的有效方式之一,它起码能起到促进决策更加科学、防止权力的绝对人格化而引起的腐败、有效减少自由裁量空间、降低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以使决策的执行更加顺利。
通过集体审议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不是新鲜事物,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必须进入集体审议的项目不明确,即对什么属重大事项没有统一明确的界定;二是集体审议的操作程序没有统一严格的规定,执行起来容易产生随意性;三是对失误的决策缺少责任追究措施,易产生参加决策者的附和性。
集体审议决策程序的不规范、不完善,使其制约“两权”滥用的功效受到限制。
因此税务系统应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事项尽快制定规定统一的集体审议项目和程序的规定,建立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以及对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办法。
这样,重大事项相关的各利益主体、“两权”监督主体以及参加集体审议各成员之间都会依据规章制度对是否进行集体审议和集体审议的结果进行天然的监督,铲除决策腐败滋生的土壤。
二、税收信息公开化纳税人应该享有对任何涉税政策的知情权和参与监督权,尤其在加入“WTO”后,为确保各经济利益主体对政府宏观调控市场运行的“预期性”,政府事务应向全体公民甚至全世界公开,这本身就是建立现代有效政府的基本要求。
在税务领域,“阳光办税”也是最有效的“两权”监督制约措施。
目前基层的“阳光办税”还处于较原始的阶段,缺乏系统性、规范性,有的基层税务部门仅仅将“阳光办税”看成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之一,而未从“两权”监督的意义上去认识。
税务执法监察要强化“两权”监督
税务执法监察要强化“两权”监督税务执法监察要强化“两权”监督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税务执法监察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地位,理清这项工作思路,探索这项工作方法,已非常必要,非常迫切。
那么,什么是监察,又有何职能呢?从字面上看:监,即监督监视之意;察,就是细查,就是考察。
古人对监察作了这样的解释:“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整肃朝仪”。
用现代语言表达,并落脚到税务执法监察上,就是要监督各级地税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纠正违规行为,严肃政纪,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它的总目标,就是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为着力点,通过税务执法监察,保障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各项制度得到政令畅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为此,搞好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强化“两权”监督,是在税收管理和执法监察中减少或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重要措施和必要环节。
现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作以下探讨:一、税务执法监察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目前,税务执法人员对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方向上发生偏差。
一是有相当一部分税务工作人员把税务执法监察与检查混为一谈,认为执法监察就是检查,思想概念不清、定位不准。
严格地讲,执法监察的主体具有惟一性,只能是监察机关,而工作检查具有多样性。
二是存在着重结果、轻过程、重使用、轻管理问题,执法凭感觉、工作凭经验,总以为只要程序基本合法、工作不出纰漏、任务不存在问题就万事大吉,缺乏执法过程监控和监督检查,用人不能察人,执法不严,管理松懈,形成“一俊遮百丑”的局面。
三是在税款征收方面,存在着人情税、关系税的情况,混淆税款入库级次、截留税款、违规开设过渡性帐户、税款核定不公等。
四是在税收管理方面,存在征管底子不清、职责不明、漏征漏管、随意减税、免税现象。
五是在稽查方面,主要存在个别税务人员违反工作规程,政策执行不到位,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落实不够,查而不处、处而不罚,有些案件的处理适用法律法规条文不准、裁定失当、该罚的未罚、重责轻罚、高定低罚、以补代罚、处罚力度软弱等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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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思考范文:《试论如何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的确立,实现了由管户向管事的转变,使征纳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更加明确。
但由于税收管理员落实不到位等种种原因,税务机关相当一部分人员不能主动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去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展经常性、专项性的税源户调查,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涉税信息缺乏及时准确的掌握。
税源监控措施十分有限,税收征管基础非常薄弱。
管户不清、税源不明、无证经营、虚假歇业、空壳户的大量存在,使漏征漏管户大量出现,税收流失的问题相当普遍。
加强税源管理需要在机制上、制度上解决好税源控管的弱化问题。
为此,税务部门必须要做好如下工作:一、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配合,促进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解决实际管理工作中许多企业和个人在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办理税务登记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致工商登记的户数远远大于税务登记户数的弊病,需要税务机关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配合,即税务机关要定期或根据需要从工商管理部门了解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以核实纳税人是否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有不办理税务登记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没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另外,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此项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在这次新《征管法》中也已有明确的规定,督促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成效如何,关键在税务部门。
一些地方推行工商税务联合发证的办法,效果不错,值得借鉴。
二、按照分类管理原则,解决好税源管理初始环节的薄弱问题。
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
针对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后,在税源管理上出现的管户与管事、管税相脱节等管理环节薄弱问题,不少基层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经营规模和类型的不同,在申报纳税、查管分离的前提下,推行管理员、联络员和驻厂员等划片监管、驻厂管理等直接深入纳税户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加强管理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
对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思考
对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思考税收执法监督是指税务机关依据行政职权和法律规定,对本机关、下级机关及其公务员是否合理合法地行使行政职权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察、纠偏的活动。
这就表明对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是税务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关键所在,尤其是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是当前工作重中之重的一件大事,只有管住、用好执法权,才能确保其正确行使。
那么如何正确行使税收执法权,如何去监督税收执法权,是我们始终应该重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当前税收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干部税收执法监督内容的教育不到位,教育具有片面性。
实施税收执法监督并非一劳永逸,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必须与和反腐败的其它措施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合力,取得好的效果。
特别是必须把监督与教育结合起来。
实践证明,教育是一项很重要的预防措施,教育搞好了,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了,很多问题就可以防患于未然。
2、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不到位,税收执法内、外部监督不平衡。
部分人员偏重于对税务执法行为完成后的监督,以追究了税务执法人员多少过错为体现执法监督工作成绩的主要衡量标准,而对于执法主体资格、执法权限、执法目的、执法证据、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法规等并不明确,对执法依据是否充分、准确,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工作规程是否详细、具体等问题忽视,由此造成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的不到位。
另外,有时只采取内部考核评议等内部监督行为,没有正确地开展社会监督和纳税人监督等外部形式,没有纳税人的参与,不能准确地反映出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执法效果等情况,考核结果难以做到真实和全面。
在税收执法监督的过程中,同样也存在人为干预。
如在税收处罚方面,来自政府部门的干预和方方面面的“说情风”应接不暇,由此令执法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3、税收执法监督力度欠缺,惩罚机制有待改进。
在税收执法监督过程中,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做得较好,但深度和广度不够,同级执法监督力度也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在监督主体、监督权力、监督客体、监督内容、监督形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而执法检查作为执法监督日常化的重要形式,也没有真正做到日常化、随时化,从而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文章标题: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内容提要】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也是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
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税收执法权监督在思想认识、领导干部监督、制度落实、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到税务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组织收入任务的完成。
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内外监督机制,严格推行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是从源头上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力保证。
【关键词】税收执法权监督思考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监督,是做好税收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税务部门从严治队的治本之策。
税务干部作为国家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其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税收执法权力。
能否公平、公正行使权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直接影响到税务部门乃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组织收入任务的完成。
因此,重视和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既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
近年来,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各级税务部门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办法,逐步完善了各项监督制约制度,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地推动了依法治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进程。
但仍有少数单位和干部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存在着流于形式、重于应付、疏于落实等问题,导致了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本文旨在结合基层税收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做一点探讨。
一、当前税收执法权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实行税收执法权监督,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中提出的,是促进依法治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税务系统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的重要措施,是新时期做好税务工作的重要保证。
然而,由于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少数单位并未完全、真正地认识和重视税收执法监督这一系统工程的必要性和内在作用。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引言税收执法权监督是维护税收法律的实施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能有效遏制税收违法行为,保护税收秩序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就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重要性进行调研与思考。
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意义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保障国家财政稳定运行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平公正: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能够确保税收征收过程的公平公正,减少不合理的税收压力,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维护税收秩序:通过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能够有效打击和遏制各种形式的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稳定,保护国家财政收入。
3.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可以提升税收执法效能,减少税收漏税和逃税行为,为国家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措施为了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税收执法权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加强监督的力度和广度。
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提高执法能力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税收执法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提升税收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降低税务执法风险。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税收执法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通过第三方评估,可以更客观地评估税收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挑战与思考在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挑战。
下面对其中两个主要挑战进行思考:垄断问题税收执法权监督主要由政府机构负责,缺乏有效的竞争。
此外,税务机关内部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垂直管理,也可能导致信息交流不畅,监督不力。
因此,如何引入竞争机制,更好地实现税收执法权监督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实践与思考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实践与思考税收执法权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最主要的权力,正确行使和运用税收执法权,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
那么,怎样才能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正确行使运用税收执法权呢?我们认为,除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其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外,还必须建立起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
可以说,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税收执法权正确行使和规范运作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某县地税局在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方面,着力狠抓了以下几点:一、示权,强化社会监督力度。
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只有将税收执法权置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才能使权力的行使和运作趋于规范,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推行公开办税,实施“阳光作业”,还监督权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
此外,某县地税局还在社会各界聘请义务监督员,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情况,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指导工作,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外部监督体系。
二、分权,强化内部制衡力度。
针对以往征管过程中权力过于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状况,某县地税局在税收执法权的分解和制衡上狠下功夫。
一是深化征管改革,建立起分权制约的运行机制。
按照建立征管新模式的要求,大力推行专业化管理,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推行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使权力得到合理分解配置。
同时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各股室和各基层单位配备微机,用机器管税,靠计算机管人,使执法中的人为因素明显减少。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每个岗位的执法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依法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使每个人对自己的职权范围十分清楚,对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做到具体明确。
三、制权,强化惩戒震慑力度。
首先大力开展税收执法检查。
一年来,某县局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案执法检查、日常执法检查六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23起;其次进行执法监察,组织监察人员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发现的3起以税谋私、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了查处;第三,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新形势下强化“两权”监督的几点思考
的效能 。 监督 ” “ 视 ” “ 有 监 的含 义 ,
全 面加 强 “ 权 ” 督 , 必 须 引 两 监 就 入 系统 论 和 过 程 控 制 论 ,将 监 督 关 口前 移 到 权 力 行 使 的起 点 ,并 对 “ 权 ”行 使 全 过 程 进 行 管 理 、 两
制 止 苗 头 性 、 向 性 问 题 , 到 防 倾 做 范于未然 , 制 于萌芽 。 遏
对 象 主 要 是 人 ,后 者 监 督 的 对 象
能 、 敢 违纪 违 章 的 机 制 , 根 本 不 从
上解决问题 。
( )在 环 节 上 ,必 须 关 口前 一 移 , 由 事 后 监 督 向 过 程 控 制 转 变 。 行 “ 权 ” 督 , 多 体 现 在 现 两 监 较
( )在 重 心 上 ,必 须 更 新 观 三 念 , 由查 办 案 件 为 主 向预 防 纠 偏 为 主 转 变 。 办 案 件 、 理 人 只 是 查 处
质 ; 等。 等
级 局 基 本 没 有 单 独设 立 法 规 工
缩 短 距 离 ,有 效 约 束 基 层 单 位 的
自由裁 量 权 。
第 四 。必 须 加 强 组 织 文 化 建 设 , 索 “ 权 ” 督 的新 路 子 。 探 两 监
实 施 监 督 的 重 要 手 段 ,而 不 是 最 终 目的 。 监 督 的 最 主 要 目的 应 是
主要 是事 , 人 和事 是 统 一 的 、 而 无 法 分 离 的 。纪 监 和 法 规 部 门 又 各 有其 优 势 , 有 其 不 足 , 者 查处 各 前
力 度 大 , 监 督 的 环 节 靠 后 , 以 但 难 做 到 及 时 、 效 监 督 ; 者 业 务 熟 有 后 悉 , 监 督对 象 不 具 体 , 以做 到 但 难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思考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思考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也是维护公平、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然而,税收执法监督却常常遭遇一系列问题,如何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意义税收执法监督是指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维护税收执法的公正性、透明度和规范性,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的公平、高效征收。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保障税收的公平性税收执法监督能够防止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通过逃税等手段规避税收,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税收的公平征收。
2.优化税收征收模式税收执法监督可以促进税务机关的规范行为,提高税收征收效率,从而促进税收制度的优化和变革。
3.促进经济发展税收执法监督可以建立健全的税收征收制度,优化税收征收模式,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不同对策,促进经济的平稳与健康发展。
二、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途径为了加强税收执法监督,需要采取一系列合理的措施以保障税收执法的公正性、透明度和规范性。
1.建立完善的税收执法制度要想保障税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就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税收执法制度。
这套税收执法制度必须具备科学、规范、合法、透明和公平等特点,能够明确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税收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2.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税收执法监督机制是监督税收执法行为,实现税收执法规范化、透明化、公正化的保障措施。
其主要包括信息渠道、制度支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保障,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以减少税收执法中的错误和漏洞,加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3.建立“三权分立”制度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使得税收执法权利、监督权利和制约权利相互独立,相互制约,防止税收执法部门滥用职权,保障纳税人权益。
同时,也能促进税收执法部门的健康发展,提高部门的素质和工作效率。
4.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税收执法部门是保障税收执法规范化、透明化、公正化的核心力量。
要保障税收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就要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税收执法部门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税务部门两权监督的思考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税务部门两权监督的思考作者:王建平孙晓波蔡艳来源:《群文天地》2012年第22期摘要:权力容易滋生腐败,强化两权监督制约,特别是对税收执法一线部门的两权监督是促进税务部门反腐倡廉的根本保障,更是税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带好队”的重要工作。
关键词:税务部门;两权监督;思考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以下简称“两权”)两项基本权力,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职务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强,如何做好新时期税务部门的两权监督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与探索。
一、现状调查:目前税务部门两权监督的实践探索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不断加强科学化、规范化,坚持制度创新,内外兼治,突出对两权进行全方位、规范化的监督制约,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
(一)通过合理分权、公开亮权、规范执法,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自94年国地税分设以来,地税系统的征管模式发展到现在以计算机为依托,集中申报、重点稽查的征管查相分离,修订完善了征管业务操作规程,建立起互相连接,环环紧扣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权力分解,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强化对干部的监督。
全面推行税收执法公开,建设“阳光地税”。
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开办纳税人学校等方式,让税收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电子屏幕和宣传栏等载体,公开各类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办税流程和纳税须知等内容。
在税额核定中,通过实行微机定税、集中审核和定额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力求做到税负公平。
在调查处理税务违章违法案件中,坚持依法办税,将办案依据、办案程序、处理结果向纳税人公开,及时公开税务处罚。
通过内部控权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充分运用现有的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办公电脑电子督查监控系统,对税收执法权进行全程监控,严格查处一线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通过竞争上岗、集体决策、公开招标,加强对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行政管理与税收执法一样都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行政管理权力监督制约,必须选准监督环节,把握监督重点,突出抓好人、财、物管理权的监督制约。
关于强化“两权”监督制约的思考
对进一步做好“两权”监督检查的思考临县地税局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以下简称“两权”监督检查),是税务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这一机制的实施,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拓宽了新思路,开辟了新途径,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两权”监督检查,对于提高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全面完成税收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两权”监督检查的理性认识(一)深化“两权”监督检查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关键环节失去监督的权力,是腐败产生的主要根源。
地税干部处在社会改革的浪尖上和各种利益矛盾的焦点上,接触的是形形色色的人,面临的是各种利益的诱惑,稍有不慎,极有可能陷入以权谋私的泥潭。
因此,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改变过去传统做法,应在治官、治权、控权上下功夫。
通过对“两权”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控,让一些想搞腐败的人失去机会、失去空间、失去条件,从而达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目的。
(二)深化“两权”监督是实现地税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根本保证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款流失、混库、经费管理不规范等违纪现象,虽然其起因多种多样,但疏于管理,行为不规范,是诱发上述问题的主要根源。
通过“两权”监督检查,可以使各级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努力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在执法和行政工作中处处依法办事。
从源头上堵塞各种漏洞,从根本上铲除权力滥用的土壤和条件。
“两权”监督检查,涵盖了税务机关对外执法、对内行政的方方面面,抓好“两权”监督检查有助于关口前移,保证依法治权目标的实现。
(三)深化“两权”监督检查是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两权”监督检查一个重要内容是通过建立结构合理、配制科学、程序严密的权力监督机制,完善互相制约、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权力监督网络,进行分解权力、规范权力、监督权力,确保各级地税干部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用手中权力。
“两权”监督的最重要环节是必须加大教育力度,通过运用各种教育手段,使每个地税干部成为“两权”监督检查的实践者和执行者,同时在“两权”监督检查中把治标与治本、教育与管理、自律与监督、预防与纠正、惩戒与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干部在监督和制约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和保护,使地税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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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收“两权”监督制约的几点思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是国家为实现税收职能而赋予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的两项主要权力,涉及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
如何全方位、多层面、深层次加强对“两权”的监督制约,将直接影响到税务部门的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和形象建设等重大问题。
因此,加强对“两权”的监督制约,是税务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税务部门形象的长远之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两权”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税务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在基层的税务干部直接面向纳税人,具有较大的税收执法权力,容易出现问题。
通过近几年发生在基层国税系统的信访举报案件来看,“两权”监督工作在运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内部监督不到位。
税务干部内部人员相互之间的监督还不到位,在征收、管理、稽查等执法环节和程序上还没有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监督制度,造成税收管理体系内部监督比较乏力。
二是领导监管不到位。
有的领导干部在人情网、关系网面前不能很好地坚持原则,对基层税务干部税收执法过程中给予不同程度地干预;部分领导在对税务干部监察时发现的问题,也只是嘴上说说,不注重真正责任追究,而对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有效手段就是责任追究。
现行体制还没有把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工作真正纳入各级廉政责任制考核范围进行量化考核,虽然提出了一岗两责的概念,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很难把“两责”都抓起来,还没有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因而造成执法行为有施之于宽、施之于软的现象。
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
为规范税务干部依法从税行为,单位上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逐步落实了监督制约岗位体系,建立健全了制约组织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责任共担的局面。
但是,随着体制的变化,许多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有的科室监督职责不明,监督制约机制软弱。
有的制度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宏观监督制约规定多,微观监督制约规定少;事后监督制约规定多,事前、事中监督制约机制规定少;对下监督制约规定多,对上监督制约规定少;弹性监督制约规定多,刚性监督制约规定少;出了问题,共担责任的多,将责任落实到个别具体人身上的少;而且,更不令人信服的是:虽然制定了一些经济处罚规范措施,但没有政策依据,缺乏严肃性。
制度落实不到位,致使有的干部纪律观念不强,执法行为有失规范。
四是外部监督不到位。
税务干部在税收执法中是否依法办税,利用社会外部力量实施监督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各个单位每年都聘请行风评议员,召开行风评议大会,向纳税人发放测评表等方式,来实现外部监督,但从运行的情况来看,效果并没有想象中的好。
而且我们在深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中间去了解税务干部执法情况还是显得很不够。
五是“两权”监督工作力度、深度有待加大。
近几年来,我们通过日常监察和“四个一”执法监察等活动的开展,对“两权”运行中的人事、财务、评定税、稽查情况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由于个别干部自身素质而引发的问题仍然存在。
在一些具体工作中由谁来监督、如何监督的问题在职责上还不够明确,很难在监督制约力度和深度上有所突破。
二、“两权”监督制约工作的难点上述“两权”监督制约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是我们加强监督、完善工作制度、加大检查和整顿的重点,但现实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难点问题:难点之一:认识上仍显不够。
对“两权”监督的认识还没有形成健康正确的监督观。
长期以来监督主体缺乏责任感和自觉性,有的关键岗位的人容不得别人监督,不愿接受监督。
少数人碍于人情未能实施有效监督或基于传统权力观,我行我素。
难点之二:岗位职责划分仍不够清晰。
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征、管、查大体岗位划分已较为清晰,但具体到工作人员时,人员岗位变动频繁,职权交叉,造成相互扯皮,推诿责任,工作积极性不高。
尤其是在县局一人多岗,不利于权力的分解、控制。
难点之三:制度监督仍未完全形成。
近年来,从总局到县局,各级均出台了很多关于强化“两权”监督方面的制度,但在我国现有的国情下,真正意义上的制度监督仍未完全形成,我们现在的监督很大意义上还是权力监督。
权力监督,和人治相对应,能不能监督,监督到怎样的程度,最终都决定于人,主要是起决策作用的领导者。
而真正意义上的制度监督,和法治相对应,能不能监督,监督到怎样的程度,都不再由个人所支配,而是由制度来决定。
难点之四:在征收、管理过程中一些环节存在不少隐蔽性问题尚未发现,问题发现难,监督也难。
三、针对上述问题和难点,提出如下对策:(一)以教育为先导,提升干部职工素质。
在“两权”运行过程中,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
目前,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参差不齐,基层局干部职工素质相对较差,因此,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已到了非常紧迫的时候,这也是加强“两权”监督的使然,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培养干部人生价值观增强其法律和自律意识,通过业务政策的培训使其严格按权限,按程序办事,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偏差。
我们要从以住的教育模式中解脱出来,改变重业务轻教育,重视党纪政纪条规,忽视讲做人、做事,只顾照本宣科,不讲学习效果的习惯性做法,积极进行学习制度的创新,加大考核力度,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教育,提高大家对“两权”监督的理解和认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自觉遵守,变被动、消极应对为积极主动、热情参与。
(二)以制度为核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开展“两权”监督,必须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针对“两权”运行过程中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实施过程监控和过错追究。
通过对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营造一个税务干部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良好氛围。
在税收执法权方面,最重要的就是对各项制度进行清理,制定切合实际的有利于实行权力分解和环节控制的制度和规定。
重点是靠制度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根据《征管法》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延期申报,延期纳税、税款征收、定额核定、稽查环节,违章处罚等权力运行部位制定规范和标准,形成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两权”监督制约机制;在行政管理权方面,要清理规范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大额资金使用等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
当前,我们的制度一方面多,一方面又不够用,那是因为我们制定的制度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不便于工作执行,而可执行的又没有保证其落实,我们必须以实事求是、大胆创新的精神,抓好税收各项工作制度的建设和创新,尤其是要加大对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有利于监督执行的办法。
同时做好考核评议,严格责任追究。
因此,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参加,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动“两权”监督制约工作的总措施。
制度一经制定,它的最高要义就是要让大家入脑入心,便于执行,而要执行好制度,关键的就在于监督。
(三)以监督为手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有了良好的教育和健全的制度,要想将各项工作搞好,关键在监督,要通过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在如何加强“两权”监督方面,笔者有如下三点思考:1.示权,强化社会监督力度。
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只有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置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才能使权力的行使和运作趋于规范,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公开办税,实施“阳光作业”,还监督权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
在县局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各基层单位和办税服务厅设立板面、公示栏、政策宣传栏、监督台,行政管理权方面要公开办事规定和办事程序;税收执法权方面,要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开办税窗口职责范围和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时限、步骤和方法;公开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电话;公开“双定户”的定额标准、缴纳及违章处罚情况。
同时,还将负责征收的税种范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标准、时限,票证工本费收取标准、税务检查工作规范,税收政策法规咨询热线等进行公开,极大地增强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从而把税收执法权行使和运行的全过程真正置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让纳税人对执法依据、执法规程、执法结果了然于胸,杜绝了税收执法时的暗箱操作,使纳税人在缴“放心税”“明白税”的同时,也增强了税干执法时不越轨,不出格,不跨线的自律意识。
此外,国税部门还在社会各界聘请义务监督员,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情况,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指导工作,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外部监督体系。
2.分权,强化内部制衡力度。
行政管理权方面,要将人事权、财权以及对人事和财务的监督分开,明确各部门职责,人事、监察、办公室等行政管理部门要相互制衡;税收执法权方面,针对以往征管过程中权力过于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状况,税务部门应在税收执法权的分解和制衡上狠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建立起分权制约的运行机制。
按照管理、征收、稽查、执法监督环节分设的原则,规范征管机构设置。
合理划分税收执法权,将所有工作职责和税收执法权分解于管、征、查、监督各个工作之中。
形成各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执法机制。
同时进一步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真正做到用机器管税,靠计算机管人,使执法中的人为因素明显减少。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每个岗位的执法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依法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使每个人对自己的职权范围十分清楚,对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做到具体明确。
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征管规程,要求税干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规定程序,并处理好各个环节的衔接,使每个人、每个部门既明确整体工作的运行过程,也明确自己所涉及的具体程序,既明确本人、本部门承担的责任,也明确整体工作的衔接。
只有这样,税收执法权才能得到有效分解,形成权力间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上下衔接、首尾贯通的运行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税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
3.制权,强化惩戒震慑力度。
首先大力开展税收执法检查。
一是法制部门应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案执法检查、日常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同时要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执法过错追究办法严格执法过错追究;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法制部门的密切配合,扎实开展执法监察,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发现以税谋私、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等问题进行查处;三是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县局班子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不隐瞒、不护短,不包庇的态度,切实做到真抓实干,真追实究,究责到位,对变通税收政策、违反规程、执法不到位和滥用职权的税务人员要给予严格的经济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才能震慑违纪者,保证公正执法和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