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声乐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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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声乐教学大纲

一、教学目的

声乐是我院音乐表演专业和音乐学专业重要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之一。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歌唱的状态,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声乐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能分析处理一般声乐作品;有一定的范唱能力;一般学生能胜任中学音乐课声乐部分教学和课外声乐辅导工作。

二、教学原则

1、贯彻“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鼓励对不同流派的交流学习;融会贯通,为发展我国声乐艺术做出贡献。

2、贯彻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思想性和艺术性高、训练价值大的中外声乐作品为教材。

3、因材施教的原则:从学生实际出发,制定授课计划。使每个学生在不同的起跑线上都能进步。

4、循序渐进的原则:不要拔苗助长,不要急于求成,应首先造好人身乐器,再演唱难度大的作品。不必超出大纲规定范围。

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应用启发式的教学,多肯定鼓励,少否定贬斥,培养学生歌唱的自信心。

三、教学形式

教学采用小组课、个别课、集体课、和大班课相结合的形式。

1、个别课:即传统的师生“一对一”的授课方式,着重解决声乐教学中学生的个性问题。这种方式对学生的声乐基础有一定的要求。

2、小组课: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集体练声与个别辅导,解决共性问题纠正个别问题。互相观摩学习。

3、集体课:在教研室安排下,教师集体研究、公开教学,解决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

4、大班课:讲授有关声乐理论或声乐知识专题讲座、名家欣赏等。组织学生集体学唱一些声乐教学中的常用歌曲。

按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的必修和选修分别制订4套大纲。

声乐教学大纲(1)

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必修用

课程编号:学分:4学时:72

先修课程:替代课程:

一、课程目的要求:

声乐是高师音乐学专业基础课,是训练学生掌握科学的歌唱发声方法,运用人声进行艺术表现的一门学科。

本课程旨在要求学生掌握声乐基础理论知识、技能技巧及一般声乐作品的内容,并具备一定的范唱能力,能够胜任中等学校音乐课教学和课外声乐辅导工作。

对于主修声乐的学生,要求其进一步提高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能较准确地理解和演唱不同类型的歌曲,具备一定的声乐教学能力。

二、课程主要内容:

1. 集体大课

在第一学年的集体大课中,教师通过声乐理论的讲解,让非声乐主修的学生初步了解发声器官的生理构造和功能,发声原理等等声乐基础理论;通过发声训练和歌唱练习,让学生掌握最基础的发声技能,包括歌唱的姿势、呼吸、共鸣、咬字吐字等等,用较正确的方法演唱初级程度的声乐作品。对歌唱家表演的音像资料进行一定课时的赏析,也是集体大课必不可少的内容。

2. 小组课

小组课作为非主修声乐的学生在第二学年采取的授课方式,在3-4人的一节课上,教师通过一些练声曲对学生的基本功,尤其是呼吸方法进行训练和巩固,使学生中声区声音统一并有所扩展,能够演唱3-5首以及3-5首外国作品。

3. 个别课

个别课,即“一对一”授课方式,主要对象是指声乐主修的学生。他们在入学前就已经有了不同程度的基础,教师首先需要对学生当前的声音状态进行判断,对于错误的观念与方法要进行纠正,使学生对自己的嗓音有进一步的了解,通过基本功的训练巩固提高学生发声的技能技巧(特别是气息),拓展音域,能够在两个学年内掌握6-8首中国作品以及6-8首外国作品。在这

些作品中,包括3-4首程度中等的歌剧咏叹调。学生在学好作品的同时,需注意舞台实践经验的积累,理论结合实际,用以补充课堂教学。

●在进行技术训练的同时,教师还应注意学生的心智活动,培养学生高尚的,

健康的歌唱审美观和正确的声音观念,鉴赏能力。

三、教学方式

第一学年采取集体大课、个别课两种教学方式,第二学年采取小组课和个别课两种教学方式。

四、主要教学参考书

●高等师范院校试用教材《声乐曲选集·中国作品》(一)、(二)、(三),罗宪

君、李滨荪、徐朗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86年

●高等师范院校试用教材《声乐曲选集·外国作品》(一)、(二)、(三),罗宪

君、李滨荪、徐朗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86年

●高等师范院校试用教材《声乐曲选集·中国作品》(四),徐朗、颜蕙先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

●《意大利歌曲集》尚家骧编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55年

●高等艺术、师范院校补充教材《中国声乐作品选》徐朗、颜蕙先编,上海音

乐出版社,1992年

●高等艺术、师范院校补充教材《外国声乐作品选》徐朗、颜蕙先编,上海音

乐出版社,1992年

五、考核方式及要求

1.考核方式

每学期分期中考查、期末考试两种考核方式。

期中考查,采用二级记分制;期末考试采用百分制。

2.考核要求

期中考查:演唱一首中国/外国歌曲或练声曲。

期末考试:演唱一或两首声乐作品(中外均可)。

六、教学大纲

中文课程名:声乐(I)

英文课程名:Vocal Art(I)

学分:4

学时:72

(一)集体大课

1. 第一学期

1) 声乐理论讲解发声练习中国作品一首3周

2) 发声练习外国作品一首2周

3) 声乐文献赏析,著名歌唱家独唱音乐会1周

4) 发声练习中国作品一首2周

5) 发声练习外国作品一首2周

6) 发声练习外国作品一首2周

7)个别辅导,准备考试2周2.第二学期

1) 发声练习中国作品一首2周

2) 发声练习外国作品一首3周

3) 发声练习外国作品一首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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