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关于供电设施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关于供电设施投资界面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力设施

【发文字号】穗建公共[2015]982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供电局

【发布日期】2015.09.15

【实施日期】2015.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关于供电设施投资界面调整有关工

作的通知

(穗建公共〔2015〕982号)

市各有关单位、各类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广州供电局加大资金投入,对广州地区供电设施投资界面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根据规划要求和用电需求,用电客户在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提供变电站用地或公用开关房的,广州供电局可将供电设施投资界面从原用电客户接入广州供电局电网的连接点调整至用电客户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以下简称“新调整界面”)。

用电客户自愿投资等其它情况仍按原供电设施投资界面执行(即用电客户负责投资从广州供电局电网的连接点以后受电设施,包括电气设备、土建)。

二、适用范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