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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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一、定期检验的基本要求1.根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标准和使用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定期检验规则。

2.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定期检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检验机构进行。

4.定期检验的结果应及时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压力容器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定期检验的内容1.压力容器的外观检查:检查压力容器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存在严重腐蚀、裂纹、变形等缺陷。

2.压力容器的材料性能检测:通过取样检验,对压力容器材料进行拉伸试验、冲击试验等,评估材料的强度和韧性。

3.压力容器的密封性检查:对压力容器的各个连接处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泄漏现象。

4.压力容器的内部检查:通过对压力容器内部进行清洁和检查,排除内部腐蚀、结垢等问题,并检查是否有内部剩余物。

5.压力容器的非破坏性检测:使用超声波、放射线、磁粉等非破坏性检测方法,检查压力容器的焊缝、接头等是否存在缺陷。

6.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检查:对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如压力表、安全阀等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7.压力容器的附件安装和连接方式检查:对压力容器的管道、阀门等连接方式进行检查,确保其牢固可靠。

8.压力容器的涂层防腐检查:对压力容器的防腐涂层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9.压力容器的试压:对压力容器进行一定压力的试压,检查其是否有泄漏现象。

三、定期检验的频率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频率根据容器的使用环境、压力等级和容器材料等因素确定。

一般来说,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5年。

高压容器或危险容器的检验周期一般较短,为1-2年。

四、定期检验结果的处理根据定期检验的结果,对于符合要求的压力容器,应及时予以清理、保养并进行相应记录。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压力容器,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进行修理、更换或报废。

五、定期检验的记录与备份对于每一次定期检验,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检验日期、检验机构、检验内容、检验结果等。

这些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备份电子文件,以备将来参考。

压力容器检验期限的规定

压力容器检验期限的规定

压力容器检验期限的规定
压力容器的检验期限一般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或标准来进行规定。

以下是一般常见的压力容器检验期限规定:
1. GB150《钢制压力容器》规定,一般情况下,起始检验期限为4年,再次检验期限为8年,以后每次检验期限为8年。

对于危险化学品、有毒、易燃、易爆、高压等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压力容器,其检验期限可能会有特殊要求。

2. GB/T 5169.14-2008《压力容器检验规则第14部分:金属薄壁容器》规定,起始检验期限为5年,再次检验期限为10年,以后每次检验期限为10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般规定,具体的检验期限还需参考具体的标准和法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差异。

同时,具体的压力容器检验期限也可能会根据容器的使用环境、材料、结构等因素进行调整。

因此,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建议遵循相应的法规和标准,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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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根据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该严格执行以下规则:1. 定期检验周期:根据不同类型和用途的压力容器,要根据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

通常情况下,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一次,但对于一些高风险和高压力的压力容器,可能需要更加频繁的检验。

2. 检验内容:定期检验内容应包括外部检查、内部检查、液化气体容器的超声波检测、阀门的检查等内容,以确保所有部分的完好无损。

3. 检验标准:定期检验应当根据标准规定进行,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检验记录:对于每一次定期检验,都应当做好详细的检验记录,包括检验时间、检验内容、检验结果等信息,并建立检验档案,以备查阅。

5. 检验人员:进行定期检验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对于液化气体容器的超声波检测应当具备相应的质检资格证书。

总之,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对于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规则非常明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做好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常用的一种特种设备,用于存储或者加工液态、气态或混合态物质,具有承受一定压力的特点。

其在化工、石油、电力、医药、冶金等领域均有广泛应用,因此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极高。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对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规定相当严格,旨在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在定期检验中,首先要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环境、工况和历史记录制订适当的检验计划,以确保检验的全面和有效性。

定期检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包括对压力容器结构、材质、密封性、防爆装置、压力表、安全阀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

同时,对于液化气体容器还需进行超声波检测以探测表面缺陷、裂纹、变形及腐蚀等问题,以确保其内部结构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对于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做出有效的修复和整改。

一旦发现严重的腐蚀、裂纹等问题,必须立即停用并进行维修,直至复查合格。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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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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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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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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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汇报人姓名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6.2 定期检验方法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 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6.2 定期检验方法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四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本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是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各国相关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定。

以下将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相关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定期检验的时间要求、检验的内容和要求、检验机构的资质要求以及检验报告和记录的保存要求。

首先,对于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时间要求,不同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该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进行,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例如,在我国,《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程》中规定,常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般为2年。

当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时间间隔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欧洲,有一套统一的标准,即欧洲压力设备指令(PED),规定了不同压力等级和容量的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时间要求。

其次,对于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内容和要求,也有一定的规定。

一般而言,定期检验主要包括外观检查、材料性能测试、焊缝检验、安全阀试验等内容。

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容器的表面是否有裂纹、腐蚀、变形等问题,以及容器的密封性能。

材料性能测试是通过取样检测容器材料的力学性能,以验证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焊缝检验是主要针对容器的焊缝进行检查,以确保焊缝的质量。

安全阀试验是用来检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以确保在发生过压情况时能够及时释放压力,保护容器的安全。

对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机构资质要求,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一般而言,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这些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实验室设备和人员技术水平,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例如,在我国,《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程》中明确规定了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实验室设备、检验人员的资质要求等。

最后,对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报告和记录的保存要求也非常重要。

检验机构需要编制相应的检验报告,并将其保存一定的时间。

这些报告应当详细记载了检验的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等。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附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7-解读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7-解读

2013
TSG R7001-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录1 附录2 附录3 附录4
目录 旧规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 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 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压力容器年度检验报告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耐压试验报告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验 的专项要求。
说明:例如,删除年度检查内容,移到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中。 调 整
了安全附件的检验要求等。增加非金属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专项要求。
3、明确定期检验的性质、定位,明确检验结论、安全状况等级的含义。 说明:为了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理清检验的责任。
4、理清使用单位、检验机构、监察机构的义务;明确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的 义务与分工。
超高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2-2005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1-2004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3-2007
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2013
五、结合条款说明主要的变化和要求;
TSG R7001-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得在用固定式 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但是不包括气瓶。
新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 检验项目和方法
第四章 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六章
目录 旧规则
总则 年度检查 全面检验 耐压试验 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附则
说明:总体结构上,取消旧规则中的年度检查和耐压试验,将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单独做为一章加以要求。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设备,用于储存或传输气体、液体或蒸气等物质。

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功能,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定期检验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介绍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规则和要求。

1. 检验周期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般为1年或3年。

具体的检验周期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环境、工作条件和材料等因素而定。

在特殊情况下,检验周期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检验内容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材料性能检测、内部检查、泄漏检测、安全阀调整等多个方面。

其中,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压力容器的表面是否有裂纹、变形、腐蚀等情况;材料性能检测主要是检测压力容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内部检查主要是检查压力容器内部是否有积水、结垢、腐蚀等情况;泄漏检测主要是检测压力容器的密封性能是否良好;安全阀调整主要是检查和调整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

3. 检验标准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具体来说,需要参考《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实施细则》等文件中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验。

此外,还需要根据压力容器的具体情况,参考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

4. 检验机构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验机构进行。

这些检验机构需要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并且具有专业的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

在进行定期检验时,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需要选择合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且按照检验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合。

5. 检验报告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完成后,检验机构需要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这份报告需要详细记录压力容器的检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整改措施等内容。

检验报告是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需要妥善保存并及时进行整改。

总之,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是保障其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周期、内容和标准进行检验,才能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附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1.介质对压力容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1. 引言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过程中常用的设备之一,其安全性对于生产过程的稳定运行和工人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需要制定相应的检验规则,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维护,本文档即为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下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2. 检验周期根据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当按照以下周期进行:•高压容器(工作压力大于等于1.6MPa):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中压容器(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2MPa,低于1.6MPa):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低压容器(工作压力小于0.2MPa):每三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 检验内容定期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3.1. 外部观察外部观察应包括以下检查项目:•容器表面是否有腐蚀、裂纹、变形等异常情况;•容器附件是否完整;•安装是否稳固。

3.2. 内部检验内部检验应根据容器的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容器内部是否有腐蚀、结垢、沉积物等;•如果容器内部可以进入,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包括容器内部焊缝、支撑、热交换器等。

3.3. 泄漏测试对压力容器进行泄漏测试,包括以下检查项目:•容器是否存在泄漏;•泄漏的位置和程度。

3.4. 附件检验对容器的附属设备进行检验,包括以下内容:•容器的压力表、温度计等仪表是否准确;•容器的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其他附件的使用情况。

4. 检验报告每次检验完成后,应当制作相应的检验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检验日期和地点;•容器的基本信息,包括容器型号、序号等;•检验内容和结果;•如有异常情况,则应记录异常的具体情况;•检验后的处理意见。

5. 检验记录与追溯每一次的定期检验都应当有相应的检验记录,并且保留到下一次定期检验结束。

检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容器的基本信息;•检验日期和地点;•检验内容和结果;•异常情况的处理意见;•相关人员的签字和盖章。

为了方便追溯,每一次的检验记录应当进行编号,并且按照编号进行归档。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查细则1.总则为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保证在用压力容器检查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合用于已经注册登记旳固定式在用压力容器(不包括超高压容器、在用医用氧舱)旳定期检查。

2.检查根据本细则根据旳原则未注年号旳,应使用压力容器制造时所根据旳版本。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TSG R0004-202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如下简称《固容规》);(3)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查规则》;(4)GB150《钢制压力容器》;(5)GB151《管壳式换热器》;(6)GB12337《钢制球形储罐》;(7)GB18442《低温绝热压力容器》;(8)HG20585《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9)有关旳技术原则及设计文献。

3检查前准备3.1检查时机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工作包括全面检查和耐压试验。

.1全面检查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旳检查。

其检查周期为:⑴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旳,一般每6年一次;⑵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旳,一般3~6年一次;⑶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旳,其检查周期由检查机构确定;⑷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初次全面检查。

.2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查合格后,所进行旳超过最高工作压力旳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3.2现场条件3.2.1使用单位检查前旳准备工作容器在检查前应当具有如下条件:(1)影响全面检查旳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应当按检查规定进行清理或者拆除;(2)为检查而搭设旳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3m以上旳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3)需要进行检查旳表面,尤其是腐蚀部位和也许产生裂纹性缺陷旳部位,必须彻底清理洁净,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旳表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4)被检容器内部介质必须排放、清理洁净,用盲板从被检容器旳第一道法兰处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蒸汽旳来源,同步设置明显旳隔离标志。

严禁用关闭阀门替代盲板隔断;(5)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旳,使用单位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成果必须抵达有关规范、原则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本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储存或运输气体、液体或蒸汽的设备,其内部压力通常高于大气压。

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重要性,对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至关重要。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是指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评估的一系列规定,旨在确保其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一、检验周期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条例》规定,压力容器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

一般来说,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分为定期检验和特殊检验两种。

定期检验一般为1年、2年、3年或5年一次,而特殊检验则是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的,比如容器发生了事故或者经历了大修。

二、检验内容1. 外观检查:检查容器外表面是否有裂纹、变形、腐蚀等情况,特别是焊缝、法兰和密封面的情况。

2. 内部检查:通过非破坏性检测技术对容器内部进行检查,如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等,以发现潜在的裂纹、腐蚀等问题。

3. 压力测试:对压力容器进行静态和动态的压力测试,以确保其能够承受设计压力和工作压力。

4. 安全阀检验:对安全阀进行检查、清洗和校准,确保其能够在需要时正常工作。

5. 泄漏检测:对容器的密封性进行检测,以确保其不会发生泄漏。

6. 附件检验:对压力容器的附件设备,如传感器、仪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三、检验标准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如《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条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规范》等。

同时,还应当遵循国际上通用的压力容器检验标准,如ASME、GB、PED等。

四、检验记录对于每次检验,应当制定详细的检验方案和记录,包括检验的时间、地点、人员、方法、结果等内容。

检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少10年以上,以备查证。

五、检验机构进行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包括检验人员的资质、检验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

同时,检验机构应当独立公正,不受被检单位的影响。

六、检验报告对于每次检验,检验机构应当出具详细的检验报告,报告中应当包括检验的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模版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模版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模版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常用的一种设备,用于储存和运输气体、蒸汽和液体等物质。

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使用条件,压力容器需要定期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下面将介绍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相关规定模板,以便企业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检验。

1. 检验目的和依据检验目的是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检验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文件。

2. 检验范围检验范围包括压力容器的结构、材料、焊接、密封、故障诊断、安全阀和附件等方面。

3. 检验周期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根据其设计压力和容积确定。

一般情况下,低压容器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中压容器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高压容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

4. 检验方法和步骤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材料检验、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磁粉检测、气密性试验、压力实验、安全阀调试等。

检验步骤包括准备工作、检验前准备、检验过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等。

5. 检验人员和资格要求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并取得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检验人员要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保持技术能力的更新。

6. 检验结果和处理措施检验结果可以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待修复等情况。

合格的压力容器可以继续使用;不合格的压力容器需要进行修复或更换;待修复的压力容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复。

7. 检验记录和报告检验过程中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检验日期、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信息。

检验报告是对检验结果的总结,应包括检验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8. 检验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检验过程中要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检验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检验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

(3) 检验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4) 检验完成后要及时整理和归档相关资料,以备查验。

(5) 检验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常用的装置,用于存储和传递各种气体、液体和混合物的高压介质。

由于容器内部承受的压力较大,因此压力容器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工作。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规则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检验周期: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应根据容器使用的环境、工作条件和安全要求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5年。

2.检验项目: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压力测试和非破坏性检测等项目。

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容器外部是否有腐蚀、变形、裂纹等损伤情况。

压力测试用于检查容器的耐压性能,通过充水或充气等方式施加压力,观察容器是否存在泄漏、变形等问题。

非破坏性检测则是采用超声波、射线或磁粉等方法对容器进行内部缺陷的探测。

3.检验机构和人员: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应的检验证书。

检验机构应从业务独立、机构管理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

4.检验记录:检验机构在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时,应做好检验记录,包括容器的基本情况、检验项目和结果等内容。

检验记录应保存在检验机构内,并向用户提供检验报告。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是保证其安全可靠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容器的隐患问题,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在进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则进行操作,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除了定期检验外,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还应加强日常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清洗容器内部,定期检查泄漏阀门、密封件等关键部位的性能状态,及时修复或更换需要维修的部件。

同时,还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意识和能力。

总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加强对压力容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意外事故,保护生产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附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1.介质对压力容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
本规则第一、第二和第五章旳要求合用于前款压力容器旳定时检验工作, 专题要求中另有要求旳,从其要求。
超高压力容器旳定时检验按照《超高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0002)旳有关要求执行。
阐明: 1、附件中设备旳专题检验要求,具有高于规则1~5章旳地位; 2、对于详细构造、型式旳压力容器,今后将制定相应旳定时检验原则。
13 根据检验经验,大幅度调整宏观检验内容,愈加具有针对性。
压力容器定时检验规则
TSG R7001-2023
三、此次《压力容器定时检验规则》修订旳主要变化
14 明确部分或者全部拆除压力容器外隔层旳情况,便于操作。
15 进一步简化定时检验时旳安全附件检验,既要发挥作用,又要切实可行; 对安全附件旳检验内容主要放到年度检验中。
16 取消强制性耐压试验要求,做为一种检验项目,只必要时进行;扩展气密 性试验为泄漏试验。
17 删除详细旳技术细节,如耐压试验、气密试验过程旳要求,要求试验由使 用单位负责实施,检验机构进行验证(见证性)检验。
阐明:按百分比收费旳检验,应有责任和保险补偿;不按百分比收费旳检 验,则应按人·工作日计费,而检验只对工作量负责。但是目前诸多检验按百 分比收费,却没有责任和保险补偿。
如加氢反应器、超高压水晶釜等。
压力容器定时检验规则
TSG R7001-2023
五、结合条款阐明主要旳变化和要求;
第三条 压力容器定时检验,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下列简称检验机构)按 照一定旳时间周期,在压力容器停机时,根据本规则旳要求对在用压力容器旳 安全情况所进行旳符合性验证活动。
阐明: 新增条款。
TSG R7001-2023
四、规则构造旳变化
目录 旧规则 附件一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时检验附加要求 附件二 医用氧舱定时检验要求 附件三 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定时检验专题要求 附件四 长管拖车定时检验专题要求 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验报告 附录2 压力容器全方面检验报告 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 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告知书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1. 检验对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对象包括常见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2. 检验周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压力容器应当定期进行检验。

具体的检验周期根据不同的设备材质、使用环境、工作压力等因素来确定,通常为1-4年。

3. 检验内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水压试验、压力试验、泄漏试验等。

外观检查主要检查设备表面是否有明显损坏或腐蚀,水压试验用于检测设备的密封性能,压力试验用于检测设备在设计工作压力下的承压能力,泄漏试验用于检测设备的密封性能。

4. 检验方法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通常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机构将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使用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方法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5. 检验记录进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后,检验机构应当向用户提供检验报告和检验记录。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这些记录,并在下次定期检验时提供给检验机构作为参考。

6. 检验结果如果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用户可以继续使用该设备。

如果检验不合格,用户应当及时停止使用该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理或更换。

7. 故障处理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压力容器存在安全隐患,用户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故障处理。

故障处理包括修理、更换等,直到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总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是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环节,用户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并妥善保管检验记录。

只有在经过合格的检验后,才能继续使用压力容器,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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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切断与尽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验照明用电电压不得
24V,引人压力容器内的电缆必须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十)需要现场进行射线检测时,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
存在以下情况时、应当根据需要部分或者全部拆除阻压力容器外隔热
一)隔热层有破损、失效的;
二)隔热层下容器壳体存在腐蚀或者外表面开裂可能性的;
Cr-Mo钢制压力容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
540MPa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按照疲劳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
1.6MPa(表压,以下没有注明的均同)的第III
20%;
二)应力集中部位、变形部位、宏观检验发现裂纹的部位,奥氏体不锈钢堆焊层,
T型接头、接管角接接头、其他有怀疑的焊接接头,补焊区、工
:
三)检测中发现裂纹,检验人员应当扩大表面无损检测的比例或者区域,以便发
四)接管部位;
五)宏观检验时发现的可疑部位。
TSG R7001-2013
表面缺陷检测,应当采用JB/T 4730中的磁粉检测、渗透检测方法。
:
一)碳钢低合金钢制低温压力容器、存在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的
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
:
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
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至6年检验一次;
三)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
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1次至2次定期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衬里完好的,其检验
12年;
二)装有催化剂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压力密器,其检验周期根据设计图样和
自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协商确定(必要时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报办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的质最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使用
)备案。
对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者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按照以下
TSG R7001-2013
二)具有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并日已经发现开裂的(注1):
三)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四)材质劣化现象比较明显的;
五)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
(玻璃钢)及玻璃钢衬里压力容器、塑料机塑料衬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E《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
(TSG R0002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按照一
定期检验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检验方案制定、检验前的准备、检验实
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分为1级至5级。对在用压力容器,应当根据检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项目,以宏观检验、壁厚测定、表面缺陷检测、
宏观检验主要是采用目视方法(必要时利用内窥镜、放大镜或者其他辅
测量工具)检验压力容器本体结构、几何尺寸、表而情况(如裂纹、腐蚀、
),以及焊缝、隔热层、衬里等。宏观检验除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特
(注3):
一)结构检验,包括封头型式、封头与筒体的连接,开孔位置及补强,纵(环)焊
(注4),必须查明材质:
二)有材质劣化倾向的压力容器,应当进行硬度检测,必要时进行金相分析;
)有焊缝硬度主要求的压力容器,应当进行硬度检测。
(一)项检验,并且已作出明确处理的,不需要再重复检验该
4: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主要是指承受疲劳载荷的底力容器,采用应力分
540MPa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等。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
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统称罐车)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
A《铁路憾车、汽车罐车和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医用氧舱(以
)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B 《医用氧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
C《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
《长管拖东、管束式集装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搪玻璃压力容器、玻璃纤
四)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RBI)技术的压力容器,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
?(TSG R0004) 7.8.3的要求确定检验周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可以适当缩短:
一)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腐蚀情况异常的;
对真空绝热压力容器,还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漏率检测结果、静态蒸发率
),竣工图等,以及制造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三)压力容器安装竣工资料,;
四)改造或者意大维修资料,包括施工方案和竣工资料,以及改造、重大维修监
;
五)使用管那资料,包括《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以下简称《使
TSG R7001-2013
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压力容器,应当采用可靠的检测技术(例如内
)从外部检测内部缺陷。
M36以上(含M36)的设备主螺柱在逐个清洗后,检验其损伤和裂纹情
对腐蚀(及腐蚀)深度超过腐蚀裕量、名义厚度不明、结构不合理(并
:
一)设计文件已经注明无法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在办理使用登
;
工)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照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首次检验的延期不需要),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以延期检验;对固定式压力
7.8
使用单位应当采取
使用单位应当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提
) ,或者检验人员对强度有怀疑的压力容器,应当进行强度校
:
一) 原设计已明确所用强度设计标准的,可以按照该标准进行强度校核;
二)原设计没有注明所依据的强度设计标准或者无强度计算的,原则上可以根据
;
五)需要进入接装易燃、易爆、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压力容器内部进行检验,
;
六)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消除可能滞留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和
18%至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还需
;
七)高源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者
;
八)能够转动或者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必须锁住开关,固定牢靠;移动
三)无法进行压力容器内部检验,需耍外壁检验或者从外壁进行内部检测的;
四)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
检验用的设备、仪器和工具应当在有效的检定或者校准期内。
检验人员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并且执行使
检验项目与方法
TSG R7001-2013
TSG R7001-2013
TSG R7001-2013
总则
为了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
三)错边量和棱角度超过相应制造标准要求的焊缝部位;
四)使用中出现焊接接头泄漏的部位及其两端延长部位;
五)承受交变载荷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和其他应力集中部位;
六)使用单位要求或者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部位。
材料分析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用化学分析或者光谱分析、硬度检
:
一)材质不明的,一般需要查明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科类和牌号;对于第III类压
(疏水、排污)装置的设置等;
二)几何尺寸检验,包括筒体同一断商上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纵(环)焊缝
;
三)壳体外观检验,包括铭牌和标志,容器内外表面的腐蚀,主要受压元件及其
(疏水、排
)装置和泄漏信号指示孔的堵塞、腐蚀、沉积物等情况。
3:本规则对压力容器提出的检验、检查如果未明确说明方法,一般为宏观检验。
(以下简称检验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注2)。
2:真实性表示结论、报告以事实为基础,不作假证;准确性表示结论、报
.批程序符
使用单位、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则的规定,做好压力容器的定
检验机构应当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检验工作安全教育.并且保存教育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检验前,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损伤模式及失效模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压力容器的检验方案,检验机构应当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
检验前,检验人员一般需要审查以下资料:
一)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
;
二)制造(含现场组焊)资料,包括制造单位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采用与本规则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不一致的新检测技术、新评定方法
(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有
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
TSG R7001-2013
)(TSG R5002)要求办现变更的,检验机构成当向使用登记机关
(进口压力容器未实施安
)或者无《使用登记证),检验机构应当停止检验,并且向使用登记机
TSG R7001-2013
使用单位和相关的辅助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
?),以及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运行各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
;
六)检验、检查资料,包括延期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和上次的定期检验报
(一)至(四)项的资料,在压力容器投周后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审查,以
(如发生移装、改造及重大维修等) 进行审查。
更名使压力容器的现时状况均《使用登记表》内容不符,而没有按照《压
隔热层、衬里和堆焊层检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隔热层的破损、脱落、潮湿,有隔热底下容器壳体腐蚀倾向或者产生裂纹可
;
二)衬里层的破损、腐蚀、裂纹、脱落,查看检查孔是否有介质流出;发现衬里
应当局部或者全部拆除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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