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济公通[2010]2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0.02.27
【实施日期】2010.0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济公通[2010]2号)
孔明灯是群众表达意愿的一种方式,但由于燃放孔明灯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严重影响公共安全、航空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