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教育培训办学学校章程
学校书法室章程范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学生的书法艺术素养,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道德品质,特设立学校书法室。
第二条学校书法室隶属于学校教务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章程旨在规范书法室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书法室的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书法室设主任一名,负责书法室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书法室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
第六条书法室设教师若干名,负责书法教学和指导工作。
第七条书法室设学生志愿者若干名,负责协助教师进行教学辅助工作。
第三章教学内容与目标第八条书法室教学内容包括:硬笔书法、毛笔书法、书法史、书法理论等。
第九条书法室教学目标:1. 提高学生的书法技艺,培养良好的书写习惯;2. 增强学生的审美情趣,提高文化素养;3. 培养学生的耐心、细致、专注的品质;4. 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章教学与活动第十条书法室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进行书法课程教学,由专业教师授课。
第十一条书法室定期举办书法展览、比赛等活动,展示学生书法成果,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第十二条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书法比赛,提高学校在书法领域的知名度。
第五章设施与设备第十三条书法室配备充足的书法用具,包括毛笔、墨、纸、砚、刻刀等。
第十四条书法室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学生在使用书法室设施时,应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损坏。
第六章管理与使用第十六条学生进入书法室需遵守以下规定:1. 爱护书法室环境,保持室内整洁;2. 服从教师管理,遵守课堂纪律;3. 不得在书法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4. 使用书法室设施时,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学生使用书法室设施,需提前向书法室管理员预约,并按指定区域使用。
第十八条学生离校时,应将个人物品带走,不得遗留物品在书法室内。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书法学习上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章程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罚。
美术书法培训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国美术书法教育水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国各类美术书法培训机构,包括公立、私立、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美术书法培训机构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2. 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艺术潜能;3. 严格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章教学内容与目标第四条美术书法培训课程设置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基础课程:素描、色彩、速写、书法等;2. 专业课程:国画、油画、雕塑、版画、设计等;3. 拓展课程:艺术欣赏、艺术评论、艺术管理等。
第五条美术书法培训目标:1. 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美术书法基本知识和技能;2. 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3. 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4. 为学生未来的艺术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章教学管理与评价第六条美术书法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秩序井然。
第七条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八条教学评价:1.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2. 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3. 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成长轨迹;4. 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美术书法比赛和展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师资队伍建设第九条美术书法培训机构应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采取以下措施:1. 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进修,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2. 邀请知名艺术家和专家担任客座教授,为学生提供更多学习机会;3. 建立教师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4. 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五章学费与收费第十条美术书法培训机构的学费标准应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教学成本合理制定。
书法学校办学章程模板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书法艺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是一所专注于书法教育的民办非营利性学校,以培养具有深厚书法功底和良好艺术修养的学生为宗旨。
第三条本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书法艺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办学宗旨与目标第四条办学宗旨:1. 弘扬书法艺术,传承中华文明;2.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艺术素养;3. 提高学生的书法技能和审美能力;4. 塑造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第五条办学目标:1.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书法教育师资队伍;2. 建立健全书法教育课程体系;3. 形成特色鲜明的书法教育品牌;4. 培养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书法艺术人才。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的重大决策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教学部、教研部、学生部、财务部、后勤部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工作。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九条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以书法艺术教育为核心”的教学理念。
第十条学校实行学年制,分阶段进行教学,包括基础阶段、提高阶段、特长阶段。
第十一条学校开设书法理论、书法技法、书法欣赏等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二条学校定期举办书法比赛、展览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提高学生的书法水平。
第五章学生第十三条学生入学需经过面试,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学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第六章教师与员工第十六条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书法艺术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对教师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对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书法培训机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本书法培训机构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业务范围、管理制度等,保障本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书法艺术教育的普及与发展。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机构名称]第三条本机构性质:[机构性质,如: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第四条本机构宗旨:传承和弘扬中华书法艺术,提高国民书法素养,培养书法人才,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机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或股东大会、理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等。
第六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股东大会、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机构日常工作的决策和实施。
第七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其他理事若干名。
第八条本机构设立以下专业委员会:1. 教学委员会2. 财务委员会3. 宣传委员会4. 社会事务委员会第三章业务范围第九条本机构业务范围:1. 书法教学与研究2. 书法作品展览与交流3. 书法培训与考级4. 书法教材编写与发行5. 书法师资培训与认证6. 书法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7. 书法艺术普及与推广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条本机构资产来源包括:1. 会员缴纳的会费2. 社会捐赠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第十一条本机构资产的使用必须符合章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私分。
第五章会员第十二条本机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本机构的各项活动2. 优先参加本机构的书法培训与考级3. 享有本机构提供的各项服务4.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 对本机构工作的监督权第十四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本章程2. 积极参加本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3. 按时缴纳会费4. 维护本机构的合法权益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五条修改本章程,必须经会员大会(或股东大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或股东、理事)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修改后的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机构理事会。
杭州市萧山区成艺书画培训学校章程
杭州市萧山区成艺书画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杭州市萧山区成艺书画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章程特定如下。
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合法注册、依法办学的民办书画培训学校,旨在为广大学员提供高质量的书画艺术培训服务。
第三条:学校遵循“相互尊重、和谐共处、创新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艺术才华和社会责任感的学员。
第四条:校址设在杭州市萧山区,具体地址为XX街XX号。
第五条:学校以培养学员的艺术修养和创作能力为目标,开设书画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等多种类型的课程,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方案。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学校的机构设置如下:1. 校董事会:为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
2.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务管理、教师培训和课程设置等工作。
3. 行政部:负责学校行政管理、招生工作、人事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设立艺术辅导组,由专业教师组成,负责学员的作品展示、比赛辅导、学术交流等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学生会,由学员自愿组成,负责代表学员的权益,开展校内活动。
第三章:招生及教学管理第九条:学校依法进行招生工作,接受萧山区范围内的学员报名。
第十条: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无任何歧视性要求,不以学员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作为录取条件。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课程设置和学员需求,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并及时通知学员及家长。
第十二条:学校配备优秀的教师团队,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为学员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保障学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学员权益及管理第十四条:学员享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如艺术作品展示、比赛参与等。
第十五条:学校尊重学员的学习需求和个人发展,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辅导和指导。
第十六条:学校定期与学员及家长进行教学和学习情况的沟通,及时反馈学员的学习情况。
开办书法培训班的规章制度
开办书法培训班的规章制度开办书法培训班的规章制度(通用14篇)在不绝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紧要的作用。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略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开办书法培训班的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爱。
开办书法培训班的规章制度1一、学生在课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带好书法用品,由班长、书体代表收齐作业、悬挂。
二、进入书法教室要有秩序,按指定座位就座。
三、学生进入书法教室后,要保持安静,书法教室严禁高声喧哗,吵闹。
整理好书法用具等待老师来上课。
四、课上认真听讲、乐观思考、踊跃发言,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五、课后整理好本身的学习用具,整理桌椅,保持教室乾净,到指定的地方清洗学习用具。
六、要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积水、痰迹,垃圾应及时倒掉,不准积存。
七、桌面乾净无乱写、乱贴、乱画现象,桌椅、书籍摆放整齐。
八、教室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轮流清理教室卫生。
开办书法培训班的规章制度2为了加强培训班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博清书法班本着“只争早晚、奋力而为、勇攀书法艺术高峰”的理念,采取“严管、重教、科学、高效”的方法实施教学工作,力争让每个学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为此,特订立本制度:一、上课制度1、明确学习目的,坚决学习志向,认真学好规定课程。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定时上课,认真听讲,保持安静,细心做好课堂笔记。
4、尊敬师长,文明礼貌,提问时应举手。
5、定时完成作业,自发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
6、课前自动擦黑板,未经老师允许不准中途进出教室,上课期间不准会客。
7、课间不准看、听、玩与学习无关的东西,如发现一律没收,须有家长亲自领取。
8、自发维持上课秩序,严禁玩移动电话或接给他打个电话,否则一经发现立刻没收。
9、上课期间谢绝家长接近。
二、教室内及附属区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校区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教室乾净。
美术书法培训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我国传统文化,提高国民艺术素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美术书法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参加美术书法培训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美术书法培训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2. 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培养学员的艺术素养和道德品质;3. 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学员个性化发展;4.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员的审美能力和创作水平。
第二章培训内容与形式第四条培训内容分为美术和书法两大类,包括:1. 美术:素描、色彩、油画、国画、版画、雕塑等;2. 书法:硬笔书法、毛笔书法、篆刻等。
第五条培训形式分为以下几种:1. 班级培训:针对不同年龄、层次和需求的学员,开设不同班级;2. 个人辅导:为有特殊需求的学员提供一对一辅导;3. 研讨班:邀请知名艺术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和研讨活动;4. 展览展示:组织学员参加各类展览,展示学员作品。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六条培训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1. 教师管理:选聘具有较高艺术素养和教学经验的教师,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学质量;2. 学员管理:建立学员档案,定期组织学员参加考试、考核,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管理;3. 课程管理: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培训内容的系统性和连贯性;4. 质量监控: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自查、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培训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争取政策支持,拓宽培训渠道。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对在培训中表现优异的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1. 对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2. 对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学员给予物质奖励;3. 对积极参与培训活动的学员给予一定积分,积分可兑换奖品。
第九条对违反培训纪律、影响培训秩序的学员,给予相应处罚。
1. 警告;2. 停课;3. 除名。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章程由培训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书法培训学校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管理,明确学校办学宗旨、组织机构、教育教学活动、财务制度等,确保学校健康发展。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_书法培训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四条学校宗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民书法艺术素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书法人才。
第五条学校地址:______第六条学校办学许可证号:______第七条学校法定代表人:______第二章办学目标与任务第八条办学目标:1. 建设具有较高教育水平和学术声誉的书法培训学校;2. 培养具备扎实书法功底、良好审美情趣和较高文化素养的书法人才;3. 促进书法艺术的普及与发展,为我国书法事业贡献力量。
第九条办学任务:1. 开展书法教育培训,包括书法基础、书法技法、书法理论等课程;2. 组织书法比赛、展览、讲座等活动,提高学生的书法水平;3. 开展书法教育研究,推动书法教育事业发展;4. 与国内外书法教育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校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包括发展规划、资金筹措、资产处置等;2. 校长室:负责学校日常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3. 教学部:负责教育教学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活动;4. 财务部:负责学校财务收支管理,保证资金合理使用;5. 行政部:负责学校行政事务,包括人事、后勤、保卫等;6. 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学术研究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二条学校实行学分制,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书法教育课程标准,制定学校教学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认可的教师资格证书;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3. 热爱书法教育事业,具有丰富的书法实践经验。
书画培训学校的规章制度
书画培训学校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学秩序,提高学生学习效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他人,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课,否则将受到惩罚,严重者将被劝退。
第四条师生之间的相处应该和谐友好,不能发生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学生应该尊重老师,服从老师的教导,不得擅自破坏教室秩序,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应该保持整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学生在校园内应该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恶意损坏学校财产,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学校严禁学生擅自带入非法物品,如毒品、武器等,一经查实将立即报警处理。
第九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和活动,但参加比赛和活动期间要保持良好的纪律和态度。
第十条学生应该服从学校的管理,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运作,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学生在外出期间要保持文明礼貌,注意个人形象,不得在公共场所造成恶劣影响。
第十二条学生如果有任何不满或意见,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向学校提出,不得采取暴力或其他不良手段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学生在学校内应该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交头接耳,手机静音,不得大声喧哗,否则老师有权将其请出教室。
第十四条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学习计划,认真完成作业,不得抄袭,不得作弊,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学生应该尊重师长,不得嘲讽或挑衅老师,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园内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随意穿行车辆,不得在校园内追逐嬉戏,以免造成伤害。
第十七条学校鼓励学生互相交流分享,学生之间要互相尊重,不得欺凌他人,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学校每周定期进行一次学生表彰,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激励学生积极向上。
书法教育培训办学学校章程
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酒泉市肃州区曦墨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8号。
邮政编码:735000。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第六条本教育机构性质:本教育机构属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营利性学习的社会组织。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本校通过书法教育培养青少年儿童对书法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青少年儿童具备初步的审美能力,发展青少年儿童艺术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使青少年儿童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第九条办学范围:书法教育培训;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200人;办学的层次:实施不同年龄、层次的青少年为对象的书法教育培训;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
第二章学校注册资本数额第十条注册资金:15万元。
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
第十一条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书画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本
书画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树立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学校师生员工,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学校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室所有。
第二章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第四条学校要求学生按时上课,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五条学生在教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或打闹,不得私自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影响教学秩序。
第六条学生应尊敬师长,听从教师管理,不得故意捣乱或干扰教学秩序。
第三章学校纪律规定第七条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校纪校规。
如有违反,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
第八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随意破坏校园设施或植物。
第九条学生在校园内要保持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饮酒或违法行为。
第四章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校园内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
第十二条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应急避险的能力。
第五章师生员工权益保障第十三条学校要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解聘员工或开除学生。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师生员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类投诉。
第十五条师生员工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不得利用学校权利谋取私利。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学校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修改,需经学校领导组织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上为书画培训学校规章制度,望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环境。
少儿书画培训机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机构的组织与行为,提高少儿书画教育质量,培养孩子们的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_______少儿书画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
第三条培训中心性质:本机构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少儿书画培训机构。
第四条培训中心宗旨:以培养孩子们的艺术兴趣、提高审美能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健康、快乐、有成就感的艺术学习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培训中心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机构理事会:负责培训中心重大决策,包括机构发展规划、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
2. 机构监事会:负责监督机构理事会的工作,确保机构合法、合规、高效运作。
3. 机构执行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4. 教学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安排课程、选拔教师、监督教学质量。
5. 行政部:负责机构日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培训中心实行分层教学,根据学员年龄、水平、兴趣等,设置不同班级和课程。
第七条培训中心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3. 具备扎实的书画功底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第八条培训中心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第九条培训中心注重教学质量,定期对学员进行考核,及时调整教学计划。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条学员报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签订培训协议。
第十一条学员享有以下权利:1. 了解培训课程、教师、教学环境等信息;2. 享有优质的教学资源;3. 享有参加各类书画比赛、展览的机会;4. 对培训中心的教学、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学员应遵守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课程,尊敬教师,团结同学。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培训中心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培训中心收入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教学设施、设备购置与维护;2. 教师工资、福利及培训;3. 学员活动组织与开展;4. 机构日常运营费用。
书法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书法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书法培训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书法艺术的发展,推动书法培训事业的繁荣,本机构以培养优秀的书法人才为宗旨,依法组建并运营。
第二条本机构的名称为XXX书法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本机构),注册地为XXX地址。
第三条本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以学生的需求为导向,提供高质量的书法培训服务。
第四条本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财务、财产,独立承担债务和责任。
第五条本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书法培训、书法教育咨询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本机构设有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七条理事会为本机构的决策机构,由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组成。
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会议,重大事项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八条董事会为本机构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董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会议,重大事项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条监事会为对本机构的监督机构,定期对本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本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机构创始人或股东任命,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本机构的课程设置应符合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以提供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书法教育为目标。
第十二条本机构通过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配备合格的教师队伍,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本机构依法纳税,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并接受财务机构的监督。
第十四条本机构积极开展广告宣传,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五条本机构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倡导学术独立、个性发展。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应依法进行,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十七条本机构的收入来源包括学费收入、赞助收入、社会捐赠、委托培训等。
第十八条本机构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和使用计划,并及时报送监事会审核。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经机构创始人或股东讨论通过,并经法律程序合法备案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如有修改,应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按法定程序合法修改后生效。
书法学校办学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________书法学校第二条学校性质:本学校为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书法艺术为己任,致力于培养具有较高书法素养和创作能力的书法人才。
第三条学校宗旨:传承中华书法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提高国民书法素养,培养书法艺术人才,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四条学校地址:________第五条学校开办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六条学校法定代表人:________第二章办学目标与任务第七条办学目标:1. 培养学生扎实的书法功底,使学生掌握书法的基本技能和理论;2. 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3. 传承和弘扬中华书法文化,促进书法艺术的创新发展;4. 为社会提供优质书法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学习需求。
第八条办学任务:1. 开设书法基础课程、书法技艺课程、书法理论课程等;2. 定期举办书法展览、书法比赛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平台;3. 开展书法师资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4. 与国内外书法院校、研究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第九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校长室:负责学校全面工作;2.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3. 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4. 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5. 宣传部:负责学校对外宣传和交流活动;6. 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教学与科研第十三条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培养学生的书法素养和创新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需求选择课程。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书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书法研究中心,开展书法艺术研究,推动书法艺术的创新发展。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实行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个人书法培训机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个人书法培训机构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机构宗旨、目标、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确保机构健康、有序、高效地开展书法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机构名称]第三条本机构宗旨:弘扬书法艺术,传承中华文化,培养书法爱好者和专业人才,提高社会文化素养。
第四条本机构目标:打造专业、规范、创新的书法教育培训平台,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书法教育服务。
第五条本机构业务范围:书法教育培训、书法作品展览、书法文化交流、书法教材研发、书法用品销售。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本机构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机构名称:[机构名称]理事会2. 机构名称:[机构名称]监事会3. 机构名称:[机构名称]教务部4. 机构名称:[机构名称]市场部5. 机构名称:[机构名称]财务部第三章机构职责第七条理事会职责:1. 制定和修改本机构章程;2. 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3. 决定机构重大事项;4. 选举和罢免机构负责人;5. 监督机构执行机构章程。
第八条监事会职责:1. 监督理事会的工作;2. 审查机构财务报告;3. 对机构违反章程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 向理事会提出监事工作报告。
第九条教务部职责:1. 负责制定书法教育培训计划;2. 组织实施书法教育培训课程;3. 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管理;4. 开展书法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条市场部职责:1. 制定市场推广策略;2. 负责招生宣传和学员招募;3. 建立和维护学员关系;4. 开展校企合作和业务拓展。
第十一条财务部职责: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机构财务收支管理;3. 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4. 确保财务安全。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本机构工作人员包括:1. 机构负责人;2. 教师团队;3. 行政人员;4. 市场营销人员;5. 其他辅助人员。
第十三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书法教育行业;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4. 拥有书法专业背景。
书法培训学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书法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优秀书法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学校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学校的整体实力。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书法专业教学部门,负责制定书法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
第五条学校根据学生年龄、书法基础和兴趣爱好,合理设置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六条学校实行小班教学,严格控制班级人数,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教学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教学效果。
第九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动书法教育创新。
第三章教学资源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书法教学资源库,包括书法教材、书法作品、书法工具等。
第十一条学校定期更新教学资源,保证资源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第十二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充足的书法学习场所,确保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四章教学考核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书法教学考核制度,包括平时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书法作品、理论知识、书法技能等。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良好习惯。
第十八条学校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第十九条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书法比赛和展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六章教师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教师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教师的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教师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七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举办书法培训班规章制度
举办书法培训班规章制度一、培训班的宗旨1.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培养学员对中国书法的热爱和研究兴趣;2. 提高学员的书法水平和艺术修养,让学员在书法领域得到进一步提升;3. 培养学员的品德修养和文化素养,提升综合素质。
二、培训班的教学内容1. 书法基础知识:包括毛笔用法、字体结构、笔画书写技巧等;2. 书法名家作品赏析:学习中国书法名家的作品,了解历代书法发展;3. 书法实践:通过反复练习,提高学员的书写功底和技巧;4. 书法理论:学习中国书法的理论知识,了解书法的起源、流变和发展。
三、培训班的学习方式1. 每周定期上课,每节课时长2小时,授课老师是经验丰富的书法教师;2. 学员需自备毛笔、宣纸等书写工具,课堂上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3. 课后需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练习任务,努力提高自己的书写水平;4. 学员可以随时向老师请教疑惑,并积极参加课外书法比赛和活动。
四、培训班的管理规定1. 学员需遵守培训班的纪律,服从老师的管理和安排;2. 上课期间不得妨碍教学秩序,不得擅自离开教室;3. 学员要保持诚实守信,不得作弊、抄袭或有其他违纪行为;4. 学员要爱护公共设施和教学用具,不得损坏或盗窃学校财物。
五、培训班的考核评定1. 每学期末举行期末考试,考核学员的书法水平和综合能力;2. 平时成绩、课堂表现、练习成果等都将影响学员的考核结果;3. 考核成绩将作为学员晋级和奖励的依据,成绩优秀者将有机会获得奖学金或特殊荣誉。
六、培训班的奖惩制度1. 学员在学习和表现优秀时,将获得积极奖励和表彰;2. 学员在学习和表现欠佳时,将受到批评、警告和必要的处罚;3. 严重违纪者将被取消培训资格,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培训班。
七、培训班的其他规定1. 培训班期间,学员需遵守学校的其他相关规定和制度;2. 学员如有个人困难或特殊情况,可向班主任老师请假或寻求帮助;3. 学员需自觉维护培训班的正常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通过以上规章制度的制定,相信我们的书法培训班将能够更好地服务学员,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书法文化,培养一批书法艺术人才。
书法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书法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书法教育质量,培养具有书法艺术素养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书法学校的设立、运行和管理。
第三条书法学校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书法艺术为己任,以培养书法专业人才为目标,以服务社会为宗旨。
第四条书法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教育公平,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办学宗旨与目标第五条办学宗旨:(一)传承中华书法艺术,弘扬传统文化;(二)培养书法专业人才,提升国民书法素养;(三)促进书法艺术交流,推动书法事业发展。
第六条办学目标:(一)建立完善的书法教育体系,培养具有较高书法艺术素养的人才;(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书法教育师资队伍;(三)举办各类书法展览、比赛和交流活动,提高书法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四)为社会各界提供书法培训、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书法学校设立理事会、校长室、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等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一)负责学校的整体规划、重大决策和监督;(二)聘任校长,审议校长工作报告;(三)审议学校的财务预算、决算和资产管理;(四)决定学校的重大变更事项。
第九条校长室:(一)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二)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四)主持学校的教务、财务、总务、招生就业等工作。
第十条教务处:(一)负责制定和实施书法教学计划;(二)组织书法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三)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四)开展书法教育研究,推动书法学科发展。
第十一条财务处:(一)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审计;(二)制定和执行财务制度;(三)保障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四)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总务处:(一)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二)维护学校的校园环境和设施;(三)保障学校的安全和卫生;(四)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招生就业办公室:(一)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二)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三)拓展学校的合作渠道,促进校企合作。
书法教育机构章程样本
书法教育机构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的名称为“书法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二条本机构的主要目的是传承和发扬中国书法艺术,提供优质的书法教育服务,培养书法人才,促进书法艺术的普及与发展。
第三条本机构为非营利性机构,任何收入和利润将全部用于书法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本机构设立理事会,负责决策和管理本机构的事务。
第五条理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名。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由本机构的创办人、出资人和其他重要支持者担任。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任期3年,可连任。
第八条理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本机构的章程,决策重大事项,监督本机构的运营和管理。
第九条本机构设立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和管理本机构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执行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执行主席1名,委员2名。
第十一条执行委员会成员由理事会任命,任期3年,可连任。
第三章教育服务第十二条本机构提供书法教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书法培训、书法比赛、书法展览等。
第十三条本机构的教育服务对象为对书法有兴趣的各界人士,包括儿童、青少年、成人等。
第十四条本机构的教育服务内容应包括书法基础知识、书法技巧、书法创作等。
第十五条本机构的教育服务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书法兴趣和创造力,提高学生的书法水平。
第十六条本机构的教育服务应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改进,确保教育质量。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本机构的收入来源包括学费、捐赠、政府资助等。
第十九条本机构的支出主要用于教师工资、教学设备购置、场地租赁等。
第二十条本机构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向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五章解散和剩余财产处理第二十一条本机构的解散应由理事会决定,并报请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本机构解散时,应依法进行清算,清偿债务。
第二十三条本机构解散后的剩余财产应全部用于书法教育事业的发展,不得分配给任何个人或组织。
书法教育培训办学学校章程
书法教育培训办学学校章程-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酒泉市肃州区曦墨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8号。
邮政编码:735000。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第六条本教育机构性质:本教育机构属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营利性学习的社会组织。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本校通过书法教育培养青少年儿童对书法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青少年儿童具备初步的审美能力,发展青少年儿童艺术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使青少年儿童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第九条办学范围:书法教育培训;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200人;办学的层次:实施不同年龄、层次的青少年为对象的书法教育培训;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
第二章学校注册资本数额第十条注册资金:15万元。
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
第十一条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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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酒泉市肃州区曦墨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8号。
邮政编码:735000。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性质:本教育机构属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营利性学习的社会组织。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本校通过书法教育培养青少年儿童对书法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青少年儿童具备初步的审美能力,发展青少年儿童艺术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使青少年儿童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第九条办学范围:书法教育培训;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200人;
办学的层次:实施不同年龄、层次的青少年为对象的书法教育培训;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
第二章学校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条注册资金:15万元。
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
第十一条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非亲属关系。
会计不得兼出纳。
第十四条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收益的25%的比例提
取发展基金,用于本教育机构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六条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由学校的决策机构根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其有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本教育机构对聘用教师、职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要签订聘任合同,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本教育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本教育机构的资产和财务接受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第三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组织校务委员会,并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学校校长;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决定学校重大事宜。
(五)学校终止后,依法进行学校剩余财产的清算。
(六)出资人必须遵守学校章程,承担学校的债务。
在学校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出资人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章学校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二十条学校校务委员会由出资人和学校选聘的主要办学人员共五人组成,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并修改学校章程;
(二)选举和更换校务委员会主任和委员;
(三)选举和更换学校校长;
(四)审议批准学校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审议批准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六)审议批准学校终止事宜;
(七)审议批准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校务委员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人召集和主持。
校务委员会委员平等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校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校务委员会选举产生。
校务委员会主任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校务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校务委员会;
(二)组织实施学校年度计划;
(三)推荐校长人选;
(四)检查校务委员会决议落实情况。
(五) 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落实。
第二十四条校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方可召开。
第二十五条校务委员会必须有2/3以上的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校务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校长一名,由校务委员会主任推荐,经校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校长对校务委员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校务委员会决议;
(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三)拟定学校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学校副校长、财务负责人以及学校的管理人员;(六)向校务委员会报告学校工作和学校财务状况;
(七)代表本校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条本教育机构的章程不得随意修改,若修改本教育机构的章程,须由决策机构提出,并就拟修改的相关条款先征询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后,再行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本教育机构修改后的章程文本和决策机构通过章程修改的决议、纪要等文件,30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条本教育机构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一条本教育机构办学项目的变更(包括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办学范围、校长、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等),须按照审批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本教育机构的变更项目涉及登记管理要求的,应同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本教育机构在下列情况下属于自行终止办学。
自行终止办学由决策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终止程序,提交终止清理方案,报审批机关批准,终止的教育机构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本教育机构因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属于非自行终止办学。
非自行终止办学接受审批机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校长:
酒泉市肃州区曦墨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