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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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与称呼
在日常交往中,正确、恰当地称呼对方,记住对方的姓名,是一个起码的要求。外国人的姓名不太好记,有时见过几次面了,记不住人家的姓名,又不好再问,就觉得有点不大好意思。
为了记住姓名,可以借助于交换名片,将名片整理、保存好,以便查阅。其次,掌握外国人姓名的一些规律,也有助于记忆.同他们交谈几次,相互了解、熟悉,就更不容易忘记他们的姓名了。
外国人的名字,有的很长,但也不是没有规律。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的姓名有一些不同点。
1首先,中国人是姓在前,名在后;而西方人则是名在前,姓在后。日本人、朝鲜人、越南人同中国人一样,也是姓在前,名在后。在欧洲,则只有匈牙利人是姓在前,名在后。日本人的姓大多是两个字,像中国人的复姓。如田中、宇野、铃木、福田、吉田、宫本等。有时还有三个字的姓,如“二阶堂”等.在正式场合应把姓和名分开写。另外,日本人的姓名常用汉字书写,但读音则完全不同。而且,同样一个汉字在不同的姓名中读法也常不-样,要特别注意。如“山本”读作“亚玛摩投(汉语拼音为yamamoutou)”;“铃木”读作“斯兹基(汉语拼音为siziki)”。
西方人是名在前,姓在后。英、美、法、西班牙、阿拉伯人都是如此。俄罗斯人通常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但也有时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别是在正式文件中。
有些国家的人,姓名很长,分三节或四节。英、美人士姓名,第一节是本人的正式名字(教名),最后一节为姓,中间一节(美国人的middle name)是母亲的姓或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名字,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例如,约翰·斯图尔特·史密斯(John stuart Smith)即为姓史密斯.名约翰。俄罗斯人的姓名,其第二节为父名。例如,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即姓伊万诺夫,名伊万,而伊万诺维奇为父名。阿拉伯人姓名的第二节为父名,第三节为祖父名、例如,沙特阿拉伯前国王费萨尔·阿卜杜拉·阿齐兹·阿卜杜拉·拉赫曼·沙特(Faisal ibn Abdul Aziz ibn Abdul Rahmamal Sand),即为姓沙特,名费萨尔,而阿卜杜拉·阿齐兹为父名,阿卜杜拉·拉赫曼为祖父名。从以上可以看出,对于这些国家的人来说,最主要的是记住第一节本人的名字和最后一节的姓。平时称呼,中间的其余部分可以从略。
西班牙人的姓名排列略有不同。其父姓在倒数第二节,而最后一节为母姓。在简称时,多用第一节本人名字和倒数第二节的父姓。
2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姓名的第二个不同点是有关妇女的。中国妇女结婚后,其
姓名不变。过去有的妇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现在这种习惯已经没有了。在西方,妇女结婚后,则把父姓改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例如,一个叫玛丽·琼斯的姑娘,嫁给了约翰·史密斯先生,那么,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称做玛丽·史密斯太太。对于同她没有深交的人来说,也可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太大。
不过,也有已婚妇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在美国,演员常常使用艺名。剧院经理为了保持演员的知名度,不愿她们改用夫姓,有的甚至对她们的婚事秘而不宣。另外,女作家常使用笔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3西方人姓名与中国人姓名的第三个不同点是,中国人力求晚辈的名字与长辈的不要相重。而在英美,父子或祖孙的名字有时完全相同。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其父亲名伦道夫,他的一个儿子也叫伦道夫,祖孙同名。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他的儿子也叫富兰克林·罗斯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名字。人们为了区别清楚,只好在称呼他们的儿子时,冠一个“小”字(Junior.放在英文姓名之后),即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还有的人喜欢沿用历史上卓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国,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华盛顿、林肯、富兰克林、罗斯福等。
4关于西方人的姓氏,还有一点应当提到。中国人很早就有姓,而且把姓视为血缘关系、传宗接代的最重要的标志。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庙。可是,古代英国人却只有名而没有姓.从10世纪开始,即相当于中国唐朝末年,才有一部分贵族(起源)4.1以封地为姓。以后别的贵族和一般老百姓也模仿他们,为自己选择姓氏。自11世纪到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这样,前后用了大约5OO年时间,英国人才算都有了姓。
4.2在英国,最普遍的是以职业为姓.例如,古代的铁匠为居民制作、修理农具,钉换马掌,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行业。于是,史密斯(Smith铁匠)就成了这样人家的姓。其他如泰勒(Tailor裁缝),库珀(Cooper制桶工),巴伯(Barber理发师),贝克(Baker面包师).卡彭特(Carpenter木匠),克拉克(Clerk办事员或书记员),库克(Cook厨师)等.也都是这样形成的。
4.3还有一些姓,原是父亲的名字,加一个“逊”字(son),意为某人的“儿子”,就成了这一家后代的姓。例如,托马斯(Thomas)的后代姓托马森(Thomason),或汤姆森(Thomson);杰克(lack)的后代姓杰克逊(Jackson);威尔(Will)的后人姓威尔逊(Wilson);威廉(William)的后代姓威廉森(Williamson)等。
4.4在英格兰。词尾“英(ing)”也是儿子的意思。所以,威尔(Will)的后代也有姓威林(Willing)的;怀尔德(Wild)的后代姓怀尔丁(Wilding)等。
4.5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则是在父亲的名字前面加一个字头,例如加一个麦克(Mao或Mc)成了姓。英美人士中以麦克开头的姓,数以盈千。例如,麦克阿瑟、麦
卡锡、麦克唐纳、麦肯罗、麦克米伦等。这些人的祖先不是苏格兰人便是爱尔兰人。
4.6爱尔兰人还有的在名字前加一个“奥(O’)”字作姓以表示血缘关系。例如,奥尼尔(O’Neil),奥卡西(O’Casey),奥康纳(O’Conner)等不下几十个,一看就知道是爱尔兰人的后裔。
4.7还有带菲兹(Fitz)这个字头的姓,是从海峡南岸侵入大不列颠的诺曼人的后商。例如,菲兹杰拉德(Fitzgerald)。
知道这些来源与典故,遇见有这类姓名的英、美人士,便可知道他们祖先姓氏的来由,这不但很有意思,而且可以帮助记忆姓名。
5、怪姓有的外国人起了奇名怪姓。据说,美国得克萨斯州州立大学一个学生到学校图书馆申请打工。馆长问他:“贵姓?”他答道:“你猜。”馆长听了很恼火,严肃地说:“对不起,我工作很忙,没有功夫猜你的姓。”说罢拂袖而去。其实,这个学生的姓名就叫“威廉·尤格斯(William Yogess)”,而尤格斯的发音与你猜(you guess)相似,想不到他竟因此丧失了一次打工的机会。
另有一次,芝加哥一个警察在街头抓到一个喝得酪酊大醉的酒鬼,问他叫什么名字。他醉醺醺地回答;“我叫酒鬼。”警察怒喝道:“谁不知你是酒鬼?我是问你叫什么名字?”那醉汉也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诉你我叫酒鬼吗?”警察半信半疑地一查,果然此人叫“托伯(酒鬼)·卡特(Toper Carte)”。
知道了人家的姓名,还有一个怎么称呼对方的问题。为了正确、恰当地称呼对方,必须尊从当地的习惯。下面介绍一些社交场合常用的称谓;
1、先生、太太、小姐、女士。
这是最普通和常用的称呼,适用于一般的男子和女子。称男子为某某先生,已婚妇女为某某太太,未婚妇女为某某小姐.这种称呼比较正式,是尊重的,但不是亲密的。
在称呼先生、太太或小姐时,可以带上对方的姓名,也可以只带上姓,但不能单独带名而不带姓。例如,可以称“约翰·史密斯先生(Mr.John Smith)”,也可以称“史密斯先生(Mr.Smith)”,但不能称“约翰先生(Mr.John)”.如果双方比较熟了,可以只称名而不带姓,那就不必冠以先生、太太或小姐的称呼了。
对于一对夫妇来说,先生和太太的称呼可以联用,如称“史密斯先生和太太”。
关于小姐(Miss)的称呼,不但未婚的姑娘可以用,单身的老太太也可以称小姐。对于不了解婚姻状况的女子,也可称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