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指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的一般规定、内容框架、规划目标和规划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跨行政区划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以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绿色为目标,应用智能交通技术和方法,建立的对道路交通进行高效、全面、科学管理的交通指挥、交通控制、交通执法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

2.2

省域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province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2.3

市域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设区市(地区、州、盟)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注:改写GA/T1148-2014,定义 2.1 。

2.4

县域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ounty

县(市、区、旗)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注:改写GA/T1148-2014,定义 2.2 。

2.5

市区urban district

设区市(地区、州、盟)行政管辖的地域,但不包括市辖县(市、旗)。

注:改写GA/T1148-2014,定义 2.3 。

3 规划编制的一般规定

3.1 目的

指导、规范区域内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使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统筹规划、科学合理,以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3.2 依据和原则

3.2.1 规划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智慧城市规划、智能交通系统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其他交通专项规划和政府工作重点等制定。

3.2.2 规划应以立足当前、规划长远为基本原则,科学、系统地规划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各项工作,注重规划的可实施性。规划期一般以五年为宜。

3.3 分类

规划分为省(自治区)域、市(地区、州、盟)域、县(市、区)域和市区规划。其规划区域分别是省域、市域、县域和市区。

3.4 编制单位要求

规划编制工作应由道路交通管理主管部门组织。具体的编制工作应由具有相关资质或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

3.5 编制程序和任务

3.5.1 编制程序

编制工作程序为:立项、编写工作大纲、调查分析、起草规划草案、征求意见、评审、报批。

3.5.2 主要任务

3.5.2.1 立项

道路交通管理主管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授权的政府管理部门提出编制申请,经批准后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年度计划,经费列入预算。

3.5.2.2 编写工作大纲

确定规划范围和年限,明确规划的重点内容,制定工作计划。

3.5.2.3 调查分析

调查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状况及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应用现状,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具体方法应符合第5章规定。

3.5.2.4 起草规划草案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具体目标,针对道路交通参与者、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使用者、车辆、智能交通设施设备、智能交通管理机制等各个因素,提出分期改进措施和建设方案,编制建设匡算经费,形成规划草案。经过道路交通管理主管部门和编制组讨论,进一步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成果文件内容参见附录A 。

3.5.2.5 征求意见

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研究处理反馈意见,形成规划送审稿。

3.5.2.6 评审

道路交通管理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形成规划报批稿;评审未通过的,应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再次征求各方意见后重新组织评审。

3.5.2.7 报批

规划报批稿报当地人民政府或授权的政府管理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道路交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3.6 规划的调整规划批准实施后,每年应根据相关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对规划目标和方案进行局部修订。根据规划区域道路交通的发展和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对规划进行修编。

4 规划的内容框架

4.1 规划的内容应包括概述、现状分析、规划方案、实施计划和资金匡算、保障机制等,规划主体报告大纲范例参见附录B。

4.2 概述。包括规划背景、范围和年限、规划目标、规划依据、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等。

4.3 现状及需求分析。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规划区域内道路交通建设总体状况、道路交通状况、交通管理情况及特征、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情况等,对交通管理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相关的道路交通情况进行预测、对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需求进行分析。

4.4 规划方案。针对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交通管理部门对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需求,提出系统建设总体框架和具体内容,各类规模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参见附录C。

4.5 实施计划和资金匡算。规划方案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匡算。

4.6 保障机制。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制度、标准化以及相关技术、人才、经费保障等。

5 现状调查和特征分析

5.1 基本要求

全面、客观对规划区域道路建设状况、道路交通状况、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状况、城市交通管理科技建设状况开展调查,掌握历史发展情况和现状问题,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特征分析、趋势分析及规划方案编制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

5.2 调查内容

5.2.1 道路建设状况调查

规划区域内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公路网建设和规划等情况。

5.2.2 道路交通状况调查

规划区域内近10年分年度机动车保有量及驾驶人数量、公共交通运行现状等情况;规划区域内道路的全天及高峰交通流运行分布、停车等情况。

5.2.3 交通管理状况调查

交通管理主管及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规划区域内道路交通组织管理现状,管理措施情况、近10 年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四项指标等情况。

5.2.4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状况调查

应调查以下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情况:

a) 指挥中心;

b) 中心机房;

c) 集成指挥平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