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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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刑事诉讼
2.立案
3.监视居住
4.附带民事诉讼
二、单项选择(每小题1分,共10分。
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被拘留人中,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的是( )。
A.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B.有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C.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D.严重破环工作、生产、社会秩序的
2.人民法院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 )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A.3 B.5
C.7 D.10
3.在一起杀人案的现场,侦查人员在被害人身上发现了一封信,根据信上记载的内容,侦查人员判断出死者的身份。
被害人身上的信属于( )。
A.证人证言 B.物证
C.书证 D.被害人陈述
4.李某和王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当众对王某进行污辱,王某便到区法院自诉李某犯侮辱罪。
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
现王某要求撤诉,经法院审查认为王某撤诉确属自愿的,法院应当( )。
A.不予准许 B.中止案件审理
C.判决李某无罪 D.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
5.某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盗窃案,法院将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 )以前送达被告人李某。
A.三日 B.七日。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https://img.taocdn.com/s3/m/7edd2c4a1eb91a37f1115cc0.png)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编码:7104301课程学分:4课程学时:64学时适用专业:法学《刑事诉讼法学》(Criminal Procedure Law)教学大纲1.课程性质与任务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属于法学专业基础必修课程。
授课对象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是法律专业学生专业必修的课程。
对于全面培养学生熟悉掌握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刑事证据、刑事程序起着重要的作用。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的一门重要学科,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刑事诉讼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属于基本法、部门法和程序法。
刑事诉讼法学将系统地、科学地讲授刑事诉讼的目的、任务、原则、管辖、辩护与代理、刑事强制措施等总则部分,以及刑事证据制度、刑事程序等相关的原理、原则、制度和程序。
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学习,使学生熟练掌握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制度和程序,了解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诉讼活动运行情况,运用刑事诉讼法律规定达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的刑事司法目的。
2.课堂教学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一章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教学内容第一节刑事诉讼的概念一、诉讼二、刑事诉讼(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二)刑事诉讼的特点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第三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目的和任务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二、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三、刑事诉讼法的任务第四节刑事诉讼法的价值一、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二、刑事诉讼法的自身价值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当了解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区别,掌握刑事诉讼法的渊源,理解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目的、任务、价值。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教学内容第一节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一、弹劾式刑事诉讼的特点二、纠问式刑事诉讼的特点二、现代刑事诉讼的特点第二节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模式的区别一、职权主义刑事诉讼的特点二、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的特点三、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的区别第三节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特点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当了解刑事诉讼历史类型,理解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模式的区别,掌握我国刑事诉讼的历史沿革及特征。
刑事诉讼法学完整版课件全套ppt教学教程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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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学概述
• 第三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任务和价值
• 三、刑事诉讼法的价值
• (二)刑事诉讼法本身具有的价值 • 1.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结构、原则、制度、程序,本身就体现
出一个国家民主、法治、人权的现状和程度,是司法公正乃至社 会公正的重要标志,而“公正”是人类社会永远追求的价值目标。 • 2.刑事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刑法的不足,并创制刑法 • 3.刑事诉讼法在特定情况下限制了实体法的实施。
定和命令、规章中的有关规定及所作的解释 • 7.有关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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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学概述
•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学习方法
• 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 1.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 • 2.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其他有关机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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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学概述
• 第一节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
• 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渊源
• (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所作的立法解释 • 5.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就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所作的司法解释 • 6.国务院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依照职权颁布的行政法规、决
法律授权范围内,对于具体应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和规定。 • 4.我国公安、司法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律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刑事诉 讼法学是一门实践 • 5.外国刑事诉讼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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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学概述
《刑事诉讼法学》习题及答案集
![《刑事诉讼法学》习题及答案集](https://img.taocdn.com/s3/m/0e8617c05fbfc77da269b175.png)
《刑事诉讼法学》习题及答案集第一章概述一、多项选择题1.按照法从不同角度的分类,刑事诉讼法属于( ABD )A.实体法保 B.公法 C.私法 D.基本法 E.一般法律2.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 ACDEF )A.宪法 B.诉讼法学家的著述 C.国际公约 D.司法解释E.行政法规 F.地方性法规二、名词解释1.诉讼就是原告对被告提出告诉,由裁判机关解决双方的争议。
可以从两个层面上去理解,一是由原告、被告和裁判者构成基本诉讼主体的活动;二是一系列不断向前推进的程序化活动。
3.刑事诉讼阶段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按照一定顺序进行的相互连接的一系列行为,可以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单元,称为刑事诉讼阶段。
4.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的法律。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5.诉讼效率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扩人力、财力、设备等)与所取得的成果的比例。
三、简答题1.简述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特征。
答:我国的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1)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
(2)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3)刑事诉讼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
(4)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
2.划分刑事诉讼阶段的标准是什么?答:划分刑事诉讼阶段的标准是:(1)一定诉讼过程的直接任务。
(2)参加诉讼的机关和个人的构成。
(3)进行诉讼行为的方式。
(4)诉讼法律关系的特性。
(5)诉讼的总结性文件。
3.简述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具体要求。
答: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具体要求是:(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且刑事诉讼法本身是符合公正标准的。
(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它非法手段取证。
(4)真正实现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
2024版刑事诉讼法学(全套PPT课件)
![2024版刑事诉讼法学(全套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0a0a600e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01.png)
人民法院
3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通过审判确定被告人 是否犯罪、犯何罪以及如何处罚,是刑事诉讼中 的审判机关。
2024/1/29
13
诉讼参与人
2024/1/29
当事人
01
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
原告人和被告人,他们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
法定代理人
02
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
8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024/1/29
9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分工负责
对立案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 不立案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 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 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对审判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 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如果发现违法 行为,有权提出纠正意见。
2024/1/29
对侦查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 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如果发现违法 行为,有权提出纠正意见。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而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如何追究犯罪和适用刑罚的程序法。 两者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了刑事法制体系。
2024/1/29
刑事诉讼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刑事诉讼法则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 程序法。在某些情况下,行政法和刑事诉讼法会发生交叉和重叠,但两者在性质、任务和适 用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7ce76a46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33.png)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一、选择题1. A2. B3. C4. D5. A6. B7. D8. C9. A10. B11. C12. A13. D14. B15. C二、简答题1.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 法定原则:刑事诉讼的实体、程序都要以法律为依据,任何刑事诉讼行为都应当有法可依。
- 公正原则:刑事诉讼必须公正进行,在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公开原则:刑事诉讼应当公开进行,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增强诉讼公信力。
- 速裁原则:刑事诉讼应当依法迅速进行,以保障当事人权益和社会公共秩序。
- 独立原则:刑事诉讼中的法官、检察官、辩护人等应当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他人干涉。
- 诉讼主体平等原则: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应当平等,受到平等对待。
2. 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条件主要包括: - 犯罪事实有明确证据:需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犯下了某项罪行。
- 符合起诉标准: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 起诉的诉讼时效没有逾期:起诉必须在诉讼时效内进行,否则将无法起诉。
- 具备起诉的法定途径:起诉必须通过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害人提起自诉等。
3.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指的是,对于犯罪事实的证明责任由起诉方承担。
检察机关在起诉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确立被告人的有罪事实,并能够使法庭对被告人的有罪判决做出正当的裁决。
4. 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包括: - 速裁程序:适用于对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案件简单的普通刑事案件,以便于迅速审判。
- 缓刑程序:适用于对犯罪较轻、社会危害较小、有悔过表现的被告人。
- 罚金程序:适用于对被告人具备一定经济能力、犯罪事实清楚的轻微刑事案件。
- 前科、违法犯罪记录的认定程序:适用于被告人有前科或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下,为判决的量刑提供依据。
《刑事诉讼法学》课件
![《刑事诉讼法学》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e55344ce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20.png)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刑事诉讼法的起 源
刑事诉讼法的演 变
刑事诉讼法的现 代化
刑事诉讼法的国 际化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侦查权: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负责调 查取证、拘留、逮捕等侦查活动。
检察权:由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负责 审查起诉、抗诉等检察工作。
添加副标题
《刑事诉讼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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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01 添加目录标题 03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
则
02 刑事诉讼法概述 04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
机关
05 诉讼参与人
06 刑事诉讼的基本程 序
07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 措施
08 附带民事诉讼
添加章节标题
刑事诉讼法概述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性质
● 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 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 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 • (2)有明确的被告人; •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和权利义务是《刑事诉讼法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 于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其他诉讼参与人
法定代理人的诉讼 地位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诉讼参与人的诉讼 权利和义务
诉讼参与人之间的 关系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总结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c48fb62e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ad9bd17.png)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总结引言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刑事诉讼程序、法律程序、法院审判程序及相关的司法实践,以及相关规范。
刑事诉讼法学作为司法实践的法学基础,对于司法体系的规范运作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深入系统地介绍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主要原则、程序要素等相关知识点。
一、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一门法学科目,它是以刑事诉讼程序为中心对象的一门法学开法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刑事诉讼法学主要研究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程序原则、程序机构、程序制度等;它是研究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科学,它的目的是研究刑事诉讼程序科学的规范和规则。
二、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宪法、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其中刑事诉讼法是刑事诉讼程序法律规范的核心文件。
1.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规范,对刑事诉讼程序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其中,第三十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法律职能的国家”,第三十五项规定“公民有依法进行诉讼和以其他方式行使诉讼权利的权利”,为实现国家行使刑事诉讼权提供了法律基础。
2. 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立法,规定了我国刑事诉讼的程序问题。
其核心价值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犯罪的追诉权实现,保护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其他法律规定除了《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外,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也对刑事诉讼程序做出了一些规定。
三、刑事诉讼的程序原则刑事诉讼采取的是正义程序,因此,刑事诉讼程序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程序具有如下几个基本原则。
1. 法定程序原则法定程序原则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原则,是刑事诉讼程序的灵魂和生命线。
《刑事诉讼法学讲义》课件
![《刑事诉讼法学讲义》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7ae4342c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05.png)
审判程序
总结词
审判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核心阶段,主要任务是通过公正、公开的审理,确认犯罪事实和罪名是否成立,并根 据法律作出相应的判决。
详细描述
审判程序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应当依法保障被告人及 其辩护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同时,法院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和证据,根据法律 作出公正的判决。
起诉程序
总结词
起诉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阶段,主要任务是将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判。
详细描述
起诉程序包括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两个步骤。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 的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则应当向法院提起公诉。提起公诉时,检 察机关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逮捕
要点一
逮捕的概念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 种强制措施。
要点二
逮捕的适用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 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 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妨碍侦查、 起诉和审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并执行逮捕。
拘留的适用条件
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嫌疑的现行犯;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并执行拘留 。
拘留的程序
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 发的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可能妨碍侦查的情 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刑事诉讼法学》课件
![《刑事诉讼法学》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81abdb5a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04e3f58.png)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 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不会妨碍侦查和审判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学》ppt课件
目录
• 刑事诉讼法概述 • 刑事诉讼程序 • 刑事诉讼证据 • 刑事强制措施 • 辩护与代理 • 附带民事诉讼
01
刑事诉讼法概述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01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 的法律规范,旨在规范和控制刑 事诉讼活动,保障人权和实现司 法公正。
02
它规定了刑事诉讼的主体、客体 、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诉讼的 基本程序和制度。
05
辩护与代理
辩护制度
辩护律师的职责
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 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变 更强制措施,以及进行无罪、罪 轻或者减轻、免除处罚的辩护。
辩护律师的会见权
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会 见犯罪嫌疑人,不得被监听。
辩护律师的阅卷权
辩护律师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 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 案卷材料。
拘留
拘留的概念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 接受讯问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
。
拘留的适用条件
在紧急情况下,需要防止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逃匿、毁弃证据或 者继续犯罪等情形下,可以采取
拘留措施。
拘留的程序
拘留应当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院或者人民法院的侦查人员实施 ,一般应当填写拘留证,并交由
《刑事诉讼法》教案
![《刑事诉讼法》教案](https://img.taocdn.com/s3/m/e0d546266bd97f192379e91c.png)
《刑事诉讼法》教案教学目的和要求:《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必考课程,是为培养和检验学生的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
《刑事诉讼法学》主要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学中有关刑事程序规定,研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及律师等进行刑事诉讼的实践经验,研究有关刑事诉讼的一些基本理论。
《刑事诉讼法学》有别于《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更有别于其他法学专业课程。
设置本课程的具体目的要求是: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诉讼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熟悉刑事诉讼法律条文,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问题的能力,以便毕业后能够比较好地适应刑事司法实际工作和有关理论研究的需要。
第一编总论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学概述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了解诉讼、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跟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明确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主要区别,明确弹劾式、纠问式和混合式诉讼的不同特点,明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本质、主要特点及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等相关法律的本质。
第一节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一、诉讼概念诉讼的概念、特点。
狭义的诉讼和广义的诉讼。
刑事诉讼的概念、特点。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共同点:有可以引起诉讼的某种事实存在;有当事人;由国家司法机关主持进行并对案件做出处理;一般也会有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依法进行。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主要区别: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和依据的实体法不同,进行诉讼所依据的程序法也不相同。
狭义的刑事诉讼与广义的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的性质。
二、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的概念。
奴隶制社会刑事诉讼法的本质、特点及其具体表现。
封建社会刑事诉讼的本质、特点及其具体表现。
资本主义社会刑事诉讼的本质、特点及其具体表现。
社会主义社会刑事诉讼的本质、特点及其具体表现。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https://img.taocdn.com/s3/m/d9f08593daef5ef7ba0d3c06.png)
第一章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刑事诉讼的概念1、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即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诉讼又叫打官司,是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活动)。
2、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是诉讼,它们的异同共同点(1、首先,诉讼所以会发生、会引起,都是因为有可以通过诉讼加以解决的某种事实存在。
2、其次,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案件的原告和被告。
3、再次,诉讼必须有国家的司法机关参加,主持进行和对案件作出裁决。
4,另外,诉讼也要有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
5,最后,诉讼应当依法进行。
)不同点(1,刑事诉讼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最明显的差别,就是它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和所依据的实体法不同。
2,正是存在上述1的差别,所以它们在解决实体问题时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和依据的程序法也互不相同。
)3、所需了解的知识点(1、我国的刑事诉讼有公诉与自诉之分,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则没有之种区分。
2、在刑事诉讼中,凡公诉案件都必须由国家的公诉讼机关即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由案件的受害人或其他有关人作为当事人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3,刑事诉讼既可以是指法院的审判,公诉机关的起诉和侦查机关的侦查等活动的总称(广义刑事诉讼解释)。
也可以是单指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狭义解释)我们现在一般指广义的刑事诉讼。
4,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形成不可缺少原告,被告,和法院这三个诉讼主体。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始终以保护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维护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宗旨。
二、1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1、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是以某种标准为依据对历史上存在过的和现代的刑事诉讼所作的划分或分类。
(主要有两种分法: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阶级实质为标准进行划分,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为标准进划分)A以刑事诉讼的的阶级实质划分为【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和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B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划分为【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弹劾式,纠问式,混合式)二、2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1、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特征(1,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是维护奴隶占有制的社会秩序的工具,它公开保护奴隶主享有种种特权,同时对广大奴隶实行野蛮,残暴的镇压,这就是奴隶制社会刑事诉讼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特点。
00260刑事诉讼法学完整免费(特别好的复习资料)
![00260刑事诉讼法学完整免费(特别好的复习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5d078eb1482fb4daa58d4bea.png)
参加。
如果需要某种专门知识,应当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进行侦查实验必须严格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侦查实验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实验所拍摄的照片、绘图等,应当附入侦查实验的笔录。
六、复验、复查复验、复查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认为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可能有错误,要求公安机关重新进行的勘验、检查活动。
复验、复查的目的就是要保证和提高勘验、检查的质量,防止和纠正可能出现的错误。
在复验、复查时,应当研究原有勘验、检查的内容,看其根据是否充分,方法是否恰当,结论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
公安机关进行复验、复查时,人们检察院可以派检查人员参加。
人民检察院对需要重新勘验和检查的,还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
第六节搜查是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对有关的人身、处所、物品等进行1)目的不同。
搜查的是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况,是为了了解案件情况,核实证据。
(2)适用的对象不完全相同。
搜查可以对一切可能隐藏罪犯和犯罪证据的人、物品或有关处所进行,而检查依法只能对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进行,对其他的人不能进行检查。
(3)方法不同。
搜查对一切拒绝合法搜查的人,都可以依法强制搜查,而检查除对犯罪嫌疑人之外,都不能强制进行。
搜查是一种重要的侦查手段,使用得好,可以获使用不好,不仅不能达到搜查的目的,还会侵犯公民合法权利。
在侦查阶段依法有权搜查的是人们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
此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无权进行搜查。
侦查人员进行搜查,必须经过有关领导人员批准,填写搜查证,并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除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外,其他无证搜查,被搜查人可2. 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3. 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为了配合侦查机关有效地同犯罪作斗争,人民群众和机关、团体等单位,都应积极协助侦查人员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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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一、名词解释1、刑事诉讼答: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全部活动。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答: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于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指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以及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3、职能管辖答:职能管辖又称立案管辖或者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4、辩护答:辩护是指针对控诉,提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制度。
5、刑事诉讼代理答: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简答题1、简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分别包括哪些?答: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除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其他的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由公安机关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
这类案件称为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简述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哪些?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3、简述辩护与代理的区别。
答:一般来说,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往往相反;此外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参与诉讼,在什么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授权决定。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1、张某和李某是初中同学。
一天,李某到张某家玩耍。
李某对张说;你敢把阳台上花盆推下去,我请你吃冰激凌。
张说;一言为定。
于是,张某将花盆从自家阳台上推了下去。
不料,将过路人王某砸死。
小区门卫王师傅发现砸死人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赔偿损失时万元。
张某的父亲以张某是在校学生、法院量刑过重为由要求二审法院改判。
王某的妻子也因赔偿过少而要求二审法院改判。
请回答:本案涉及人员的法律称谓的什么?答:王师傅:报案人;王某:被害人;张某:被告人;张某的父亲:(张某的)法定代理人;王某的妻子: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案例2、被告人某甲(成年人)坚持不委托辩护人。
案件管辖法院某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有重大社会影响,准备搞一次大型公开审判,于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某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某乙为其担任辩护人。
庭审过程中,某甲认为某乙“对案件事实不清楚”,要求某乙退庭,不要辩护人为其辩护。
合议庭当庭决定驳回某甲的请求,理由是;对法院指定的辩护人,被告人无权拒绝。
请回答:本案中,县人民法院在对待被告人的辩护权问题上是否有错误,为什么?答:有错误。
1、辩护权是被告人的一项权利,权利是一种权利主体行为选择的自由,因此被告人坚持不委托辩护人,县人民法院就无权强制。
2、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符合法定情形需要指派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自己无权直接指定。
3、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且没有规定是委托的辩护人,还是指派的辩护人,只要是辩护人都可以被被告人当庭拒绝。
刑事诉讼法学作业2一、名词解释1、犯罪嫌疑人答: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
2、鉴定意见答:鉴定意见,是指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提出的书面意见。
如法医鉴定报告、指纹鉴定报告、血迹鉴定报告等。
3、监视居住答: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传答: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5、附带民事诉讼答: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二、简答题1、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答:1、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获得辩护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
6、有权参与法庭审理,有权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7、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8、有权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
2、如何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司法机关严肃执法,有效制止司法人员非法取证行为;有利于彻底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有利于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能促进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转变。
3、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强制措施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改?答:首先,在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方面,明确写明辩护人也有权申请,以前没有提到。
第二,增设了取保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这个是法案的第69条。
对于公安机关监管取保候审人提供了更多的口实,这是一个细化的规定。
第三,监视居住的适用方式问题。
第四,保证金的监管。
第五,逮捕的适用条件。
第六,羁押期限。
最后,对被逮捕人家属的知情权也做了修改。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1、吴某涉嫌盗窃罪被某市公安局机关立案侦查,以下是侦查员的询问笔录:侦查人员:被告人吴某,你知道你为什么被拘留吗?吴某:不知道。
侦查人员:你要老实交代,顽抗是没有出路的。
吴某:我没有罪,我要请律师。
侦查人员:现在你不能请律师,你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侦查人员:你是不是偷了邻居黄成3万元?吴某:没有,他诬陷我。
侦查人员:政府的政策历来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若老实交代罪行,我们可以放你出去;否则,拟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根据上述询问的笔录,请指出那些方面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答:1、侦查阶段不能称呼被告人,只能叫犯罪嫌疑人。
2、刑事诉讼法第第118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3、吴某有权聘请律师。
4、这是一种典型的诱供方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严厉禁止的行为。
5、侦查人员可以交代政策,但不能未经审判就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这不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
案例2、在某市郊区的公路上,某日凌晨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某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勘察。
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自行车,自行车已被摔坏,在尸体旁边留有被害人的大滩血迹。
在离尸体不远处有汽车紧急刹车留下的磨檫痕迹。
在被害人手腕上,戴着一块上海拍手表,手表已经被摔坏,时针指在6点05分。
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证明事故发生地距某市15公里。
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
经法医对被害人进行鉴定,其鉴定意见是被害人是被汽车撞击而死。
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有为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曾告诉过她,交通事故发生时,他刚好路过离事故现场1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司机打开车门看了看,然后飞速逃离现场,他看到司机是市化工厂驾驶员杨某。
某市交通管理局对来往车辆登记记录查明,6点05分左右曾有两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
其中有一辆为某市化工厂车辆。
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漆皮新脱落的痕迹。
厂调度员证明司机杨某7日早晨驾车从乙市返回某市,下车后脸上神色慌张,出车登记表证明司机杨某17日6点10分回厂。
侦查人员询问杨某与同车陈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事故。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⑴本案收集到了那些证据种类?⑵所收集的证据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属于传来证据?⑶所收集的证据哪些属于无罪证据?哪些属于言词证据?答:1、本案收集到的证据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2、本案侦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有:摔坏手表的时针指在6点05分;妇女张某的证言;司机杨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辩解;同车陈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证言。
属于传来证据的有:妇女张某的证言。
3、本案侦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中属于无罪证据的有:司机杨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辩解;同车陈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证言;时针指在6点05分的被害人手上被摔坏的手表、事故现场不远处的证明事故发生地距甲市15公里的里程碑和证明司机杨某7日6点10分回厂的出车登记表共同组成无罪证据。
属于言词证据的有:妇女张某的证言;厂调度员证明司机杨某7日早晨驾车从乙市返回甲市,下车后脸上神色慌张的证言;同车陈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证言;司机杨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辩解;法医对被害人进行鉴定所作鉴定意见。
刑事诉讼法学作业3一、名词解释1、立案答: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