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名词解释合同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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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名词解释

担保名词解释

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从我国担保法的内容看,债的担保应当说是指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的,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

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是个总括的概念,内涵丰富,外延极广。

在我国的立法上并未对此下一明确的定义。

[1]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

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但只有书面担保才具有真正意义的法律效力。

民法上指为保障债权实现而采取的保证、抵押等行为。

如甲向银行借款,乙为甲提供担保,保证在规定期内甲履行还款义务,一旦甲不履行义务时,乙予以履行。

我国在1995年颁行担保法,规定了有关事项。

刑事诉讼法上的担保则是为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等提供一定的保证。

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一种是对一个人的人品上的担保,这种担保绝大多数是口头性质的,它的意义只是表明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一种信任和赞赏,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有的只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一种监督,但这种担保对双方的行为还是有一定的约束力。

示例:我用名誉担保这人绝对可靠。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担保是移民担保,目前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政策。

移民担保多数具有上述两种担保的性质。

担保性质:1、平等性担保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担保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

2、自愿性(选择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3、从属性(附属性)担保之债是从债,被担保之债是主债,主债无效或消灭,从债也随之无效或消灭。

4、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

5、补充性5.1担保权利人行使担保权利以主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债务未得到履行为前提。

5.2保证人对担保权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担保方式:1.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2.需要注意的是:2.1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合同的履行及担保

合同的履行及担保

合同的履行及担保履行及担保合同1.定义与解释1.1 双方指本合同订立的一方为甲方,另一方为乙方。

1.2 履行指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下,按照合同约定给予对方权利或履行义务。

1.3 担保指甲方为乙方的履行承诺提供保证或担保。

1.4 本合同中的所有法律名词及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

2.履行义务2.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3 甲方和乙方应合理协商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并善意合作解决问题。

3.履行方式3.1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商品或服务。

3.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3.3 若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担保责任4.1 甲方在本合同中为乙方的履行承诺提供以下担保:________4.1.1 保证金:________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义务时的担保。

4.1.2 信用担保:________甲方向乙方提供担保函或信用证等形式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保障。

4.2 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利根据担保责任追偿损失,并可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责任。

5.争议解决5.1 甲方和乙方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积极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

如协商无果,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5.2 仲裁结果对甲方和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按照仲裁结果履行义务。

附件:________1.合同附件A:________ 商品清单2.合同附件B:________ 服务标准3.合同附件C:________ 保证金支付凭证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合同法: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2.履行:________指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名词解释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

名词解释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

名词解释: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借贷关系上所签订的书面协议。

根据贷款金额大小、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不同情况,借款合同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其中的保证担保是指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措施,用以保证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

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为了保证借款人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出质、抵押资产、提供担保人、提供保证金等措施。

借贷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贷款需求协商确定保证担保方式,让借贷双方达成一致并遵循法律规定。

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动产、不动产等财产权利,用以保证借款人还款。

当借款人还不了贷款时,抵押人有权通过法院等方式追回其财产权利并获得赔偿,保证了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

质押质押是指借款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交由贷款人暂时保管,以保证其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

当借款人还不了贷款时,贷款人有权处分该物品并得到回收资金,保证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

担保担保是指担保人为借款人的借款行为提供保证,保证其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

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第三方。

当借款人还不了贷款时,担保人就可能被追偿,以保证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

保证金保证金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一笔金额,作为保证借款人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的措施。

在借款人还款期限内,该笔金额可以被视为抵扣款项。

当借款人还不了贷款时,该笔金额就会被收回,以保证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

借款合同中保证担保的作用借款合同是一份互相协商签订的文本文件,使用保证担保是为了保证借款人还款能力及其财务状况。

在避免风险的同时,也有利于借款人的借贷。

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款项,保证担保措施就会发生作用,保证了贷款人的利益受损程度。

总结借款合同作为一份法律文件,保证担保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在实际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有借款和被借款的经历,借款合同的一些保证担保条款可以为借款双方提供更为明确的权益保障。

当然,在实际借款中,借款人也应当有良好的还款意识,保证自己的信用。

合同法-名词解释

合同法-名词解释
70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71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
97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虽为履行,但没按合同债务的内容履行.
98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99赔偿损失: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
100全部违约:指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根本没有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的结果完全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相对人的合同权利全部落空,没有履约方或错误履约方的行为即构成全部违约.
41格式合同:通过符合缔约而成立的合同即是格式合同.
42合同债权:是指合同的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即请求其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权利.
43合同债务:是指合同的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必须向债权人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的一种必要性.
44主给付义务:简称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必备的固有义务,即其可以决定合同类型的那些基本义务.
17本合同:凡为了今后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是本合同.
18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
19非格式合同:是指法律未对合同内容作出直接规定的合同.
20确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合同.
21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尚未确定的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担保【共51张PPT】

第五章合同的担保【共51张PPT】
3)未履行法定审批和登记手续或者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的
当事人提供的对外担保无效。
4)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法律后果
1.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2.责任承担
七、担保责任的免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
(二)主债务已得到全面、正确的履行
(三)债权人擅自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 (四)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未经担保人同意
四、留置权的法律特征
(一)发生不同
1.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发生,并且其发生必须具 备法定条件。
2.动产质权为约定担保物权,依当事人的设定而发生
(二)行使条件不同
留置权的行使需要经过宽限期,而动产质权则无此必要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该财产后,债务人应 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五)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未主张债权
第二节 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概念
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
债权人
主债权债务关系 主合同
债务人
(二)法律特征
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方式;
保证人的信誉与一般财产
2.保证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一般保证 当事人特殊约定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连带责任保履行债务
保证人享有的 权利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承担的 责任性质
补充责任
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的范围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 民,可以作保证人。”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合同法名词解释(最全)

合同法名词解释(最全)

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4.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5.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

6.合同法基本原则: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7.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8.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9.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10.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

11.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再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

12.拍卖: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13.拍定:拍卖人在竞买人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

14.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

这也就是说,此方合同当事人在对方提出要约的时候,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15.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16.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7.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

18.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解析:合同的担保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解析:合同的担保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解析:合同的担保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解析:合同的担保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合同的担保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合同担保概述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一)担保合同的性质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担保合同的尤效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懂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三)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二、保证(一)保证和保证人1.保证。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保证人。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口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

但是,在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情况下,国家机关可以作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二)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1.保证合同。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保证方式。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1)一般保证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Ll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3.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法合同的担保

合同法合同的担保

案例:甲欲向乙借款100万元, 乙要求甲提供质 押担保。甲现有价值50万元的房产一处, 价值20万 元的生产资料、5万元的黄金饰品、10万元的存款 单、价值20万元的股票。
问:上述物品哪些作为质押物 ?
(二)质押种类 1.动产质押
(1)概念——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 权人占有, 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 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 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自愿登记 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 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物权法》第188条:以本法第180条第一 款第4项、第6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 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 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 抗善意第三人。
3.抵押登记部门 (1) 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为核发 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4.保证期间的性质 (1)保证期间一般不中断、中止、延长; (2)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
时效同时中止; (3)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保
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 中断。
5.保证责任的免除和消灭
二、抵押
1.抵押物的价值能否比担保的债权数额小? 2.同一财产能否进行两次抵押? 3.哪些财产可以抵押?哪些不得抵押? 4.夫妻一方未经他方同意,将共有财产抵押有
2.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
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 债权人可以要 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 1.概念——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2.保证期间的起算

合同法史上最全的名词解释

合同法史上最全的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3、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4、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5、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6、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指订约人订立合同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受某种利益,在特殊情况下,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直接设定利益而是为第三人订立合同,合同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7、债的相对性: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基于合同向于其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而不能向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8、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9、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力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11、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

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

12、要约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

1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4、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15、合同权利:又称合同债务,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向债务人请示给付并予以保有的权利。

什么是合同的担保

什么是合同的担保

什么是合同的担保什么是合同的担保一、引言合同的担保是在合同中一方为了保证履行合同义务而采取的措施。

它是一种法律工具,用于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并解决纠纷。

本文将详细介绍合同的担保及其种类、法律规定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二、合同的担保种类1. 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合同中一方为另一方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常见的保证担保形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不可撤销保证、有限保证等。

保证担保一般需要提供担保人,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责任的范围与方式。

2.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合同中一方以其名下的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担保财产,当债务方违约时,债权人取得对该财产的优先权。

抵押担保需要进行公证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以确保担保的效力和合法性。

3. 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将其名下的动产或有价证券质押给债权人作为担保物,以弥补债务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质押担保需要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确保担保物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4. 保证保险保证保险是指债权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以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保证保险的形式多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5. 其他担保方式除了上述常见的担保方式外,还有一些其他形式的担保方式,例如贷款担保、信用担保等。

这些担保方式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需要根据不同的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操作。

三、合同担保的法律规定合同的担保在我国法律中,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法对合同的担保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担保责任的范围、担保人的义务、担保的效力等方面。

此外,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对不同类型的担保方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抵押担保的登记规定,《动产融资租赁条例》对质押担保的法律规定等。

在进行合同担保时,需仔细研究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四、应注意的问题在进行合同的担保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 选择适当的担保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担保方式,并明确约定相关条款。

监理工程师课程讲义-合同管理-核心知识点-第一章第三节合同担保

监理工程师课程讲义-合同管理-核心知识点-第一章第三节合同担保

第三节合同担保一、担保的概念1、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

2、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是被担保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物权法》(2007 年)与《担保法》(1995 年)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时,应当优先适用《物权法》。

二、担保方式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一)保证1、保证的概念(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保证这种担保方式必须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

(3)保证法律关系至少必须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和债权人。

(被保证人)【例】关于保证这种担保方式中的保证人,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B、只能是第三人C、只能是债务人D、经债权人同意,可以是第三人【参考答案】 B【例】担保方式中的保证要求()订立书面保证合同。

A、债权人和债务人B、保证人和债权人C、保证人和债务人D、主合同当事人【参考答案】 B2、保证的方式(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也即:只有当债务人确实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有先后顺序】(2)连带责任保证: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也即:只要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然也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无先后顺序】(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例】下列选项中,关于保证的概念和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A、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B、保证的方式有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C、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不得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D、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E、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参考答案】 BDE【例】甲向银行贷款 50 万元,乙公司在贷款合同的担保人栏目中加盖了公司的印章,甲逾期没有还款。

7合同法—合同担保制度

7合同法—合同担保制度

7合同法—合同担保制度模板如下:7合同法—合同担保制度一、引言合同担保制度在合同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指当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另一方提供担保来保证合同的履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合同担保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合同担保的定义与分类1. 合同担保的定义:合同担保是指一方(担保人)为保证另一方(债务人)的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得到债权的支付而作出的担保行为。

2. 合同担保的分类:(1)按照是否依法成立分为合法担保和非法担保。

(2)按照担保人的付款义务分为有偿担保和无偿担保。

(3)按照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定金担保等。

三、合同担保的主体关系1.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债务人与债权人是合同担保中的主要主体,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有义务按时履行合同。

2. 担保人与债权人的关系:担保人是债务人的辅助主体,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合同时,担保人承担债务人的履行义务。

3. 担保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担保人与债务人存在担保关系,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并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合同时替债务人承担责任。

四、合同担保的效力与要件1. 有效的合同担保要素:(1)担保合同的书面形式;(2)担保合同的主合同的合法性;(3)担保人对债务人及其债务有充分的了解。

2. 合同担保的效力:合同担保是从效力上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债务人违反合同,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权益。

五、合同担保的个别问题1. 保证人的义务:保证人的义务是承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履行保证义务,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抵销。

2. 抵押担保的要件:(1)形成抵押权的主债权关系;(2)担保财产的确定性;(3)合法形式的抵押合同。

3. 质押担保的要件:(1)质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主债权关系;(2)质权人取得权益物的实际控制权;(3)合法形式的质押合同。

六、合同担保的解除与变更1. 合同担保的解除:(1)担保目的实现;(2)追加担保;(3)商议一致解除;(4)返还担保物。

合同法合同的担保要点

合同法合同的担保要点

合同法合同的担保要点一、概述合同担保是指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为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一种责任制度。

合同担保旨在通过第三方的担保行为,提高债权人对债务履行的信心,减轻债权人的风险。

二、合同担保的种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担保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 保证合同:在保证合同中,担保人承诺为债务人的债务负责。

保证合同可以是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根据具体债务的性质和担保人的意愿来确定。

2. 抵押合同:在抵押合同中,债务人把自己的财产转移给债权人作为债务的担保。

如果债务人无法还款,债权人有权通过拍卖或变卖抵押物来偿还债务。

3. 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或有价物(如股票、存款等)交付给债权人作为债务的担保。

在债务未履行时,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4. 保证金合同:在保证金合同中,债务人在合同成立时支付一定数额的钱作为担保。

如果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使用保证金来弥补损失。

5. 保证保险合同:在保证保险合同中,担保人向债权人支付保险费,保证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能够获得保险金来弥补损失。

三、合同担保的要点在进行合同担保时,有以下几个要点需要注意:1. 担保方式的选择:债权人和债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担保方式。

不同的担保方式有不同的法律效果和约束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2. 担保人的条件:担保人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还款能力,能够履行自己作为担保人的责任。

债权人应对担保人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其具备担保的能力。

3. 担保范围的限制:担保合同应明确担保的范围和金额,在合同中应对担保的具体内容进行清晰的约定。

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对担保的范围进行协商,确保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担保的期限:担保合同应明确担保的期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债务的履行期限。

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清楚担保的期限,以确保担保的有效性。

5. 担保权的行使:担保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关于担保制度解释

民法典关于担保制度解释

民法典关于担保制度解释
民法典对担保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规定。

根据民法典,担保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了债权人的利益,提供财产或履行一定的义务
作为对债权的保证。

担保可以分为合同担保和法定担保两种形式。

合同担保是指债务人和担保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担保行为,包
括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

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可以通过书面合同
约定担保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保证,并在合同中明确了担保的期限、范围、方式和条件等。

法定担保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况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必
须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例如,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的债务必须由第
三人提供担保,如未成年人借款需要家长提供担保等。

同时,民法典还明确了担保的效力和责任。

根据民法典,债权人
在债务履行中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
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
方式和条件履行担保责任。

此外,民法典还对担保的范围、解除、变更、转让等进行了详细
的规定。

担保制度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制度,有利于促进经济发
展和保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合同的担保》PPT课件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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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属性
(二)担保法的法律特征
补充性
相对独立性
17岁的甲每月工资500元,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无积蓄 无贵重财产。好友乙和丙订立了一10万元的合同,乙请甲担 保,甲与丙订立了保证合同,约定甲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 来,乙不能履行债务,丙要甲承担保证责任。人
保证:
担保法第6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
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的规定的债务履行期 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 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
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注 意
数个保证人承担的连带责任 和连带责任保证是一回事吗?
10
同一债务有数个保证人
11
(三)保证合同
1、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2、保证合同应包括的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 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 期间;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最高额保证:担保法第14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
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在最高债权额限度 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 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
指保证人不代替主债务人 履行债务,而是就主合同 债权因主债务人不履行而 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人代替债务人 按主合同的标的、 数量等约定的内容 履行。 对主合 同的实际履行
3
案例
A市一公司B原是市里的赢利大户,后由于领导班子 调整,经营不善,企业实力大减。 后一家国外的C公司 有意与该企业共同组建一个合资企业,双方商定由C公司 投资60%,B公司投资40%, C公司负责在国外购买机器 设备, B公司负责提供厂房和外汇额度。但 C公司提出 要B公司当地市政府作保证人,如果B公司到期不能提供 厂房和外汇额度,由市政府负C 担赔偿C公司的损失,于是 B公司就去找了市政府,市政府考虑到B公司过去对市里 所做的贡献,碍于情面,答应做保证人。结果, C公司 把设备运抵A市后,发现B公司根本无力提供厂房和外汇 额度。于是,要求市政府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赔 偿C公司损失,并起诉到法院。试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担保基础知识

担保基础知识

担保的基本知识一、担保的定义: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

备注:我国法律并未对担保进行定义,因此上述定义均是学术上的定义。

二、担保的分类: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保证。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从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又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财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买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

是指在保管、运输、承揽加工合同及其他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担保的表现形式:各类担保合同的条款如何,直接关系着债权人的利益,债权担保的力度及担保人(含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定金给付人)的责任负担。

为避免担保实践中由于口头约定不明而导致的无谓的争议,除留置之外的各种担保合同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的担保合同既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因为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也是主合同中的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债权人之间意思表示相一致的结果,而且明确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应当视为一种书面合同。

担保是什么意思?

担保是什么意思?

担保是什么意思?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本文介绍一下担保是什么意思。

一,担保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所需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哪些人不能充当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不能作为保证人: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三,当担保人的条件除上述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不能作为保证人外,在银行贷款中,要充当保证人,还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因此,下列人员通常也不能作为保证人:1,夫妻之间不可以互作保证人,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为他人担保。

夫妻二人是同一个经济体,从一定意义来讲,二人的还款能力是一样的。

当夫妻一方无法还款时,另一方也必然没有还款的能力,因此,夫妻互保也就没有保证的实际意义了,夫妻同时为他人担保也是这样的道理。

2,贷款地以外的户籍的人士不能作为担保。

在银行的规定中明确认为,借款人与担保人要在同一个户籍所在地,而且都要是贷款所在地的户籍,这样才能够形成借款与担保的关系,如果担保人属于外地户籍,银行是不会承认其担保关系的。

合同担保的含义

合同担保的含义

合同担保的含义
合同担保是指在合同关系中,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或第三方
提供的一种保障措施。

它通常涉及到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该第
三方承诺在合同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代为履行或承担相应的
责任。

合同担保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增强合同
的可执行性。

合同担保的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
1. 保证:由第三方(保证人)向债权人(合同的另一方)承诺,如果
债务人(合同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保证人将代为履行或赔偿
损失。

2. 抵押: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其财产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保障,如果债
务人违约,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以获得赔偿。

3. 质押:与抵押类似,但质押通常涉及动产或权利,如股票、债券等,债务人将这些动产或权利交给债权人保管,作为履行合同的保障。

4. 留置权:债权人因债务人违约而暂时保留其财产,直到债务人履行
合同义务。

5. 定金:合同一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

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
一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担保的设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实践中,合同担保的设立通常需要书面形式,并明确担保的范围、条件、期限等关键条款。

第六章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第六章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问题:
– (1)甲、乙等人起诉A公司所依据的是什么权利?应当以谁的名义提 出?
– (2)甲、乙等人在诉讼中提出,要求A公司支付其欠B公司的全部180 万元工程款。这种要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 二、债权人的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 • (一)代位权的概念和特征
– 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以致 危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 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 一是证明合同的成立; – 二是抵作价款; – 三是适用定金罚则。
•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
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二节 合同的保全
• 一、合同保全的概念
– 即合同之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责任 财产的不当减少或不增加危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允许债权人采取一定的措施或手段,以保护其债权。

• (6)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的行为
• 3、行使的方法
– 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害及债权的行为。受益 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 4、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 5、行使期限
– ①普通期限:1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 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 特征: • 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消极不行使权利的行为; • 代位权的行使需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债权人是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之权利(?代理) • 代位权是法定权利(债的权能之一),而非义务
• (二)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已届清
偿期
–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是否需要确定?) • 前提:能够行使(不存在行使权利的障碍)而不行使 • 债权人只有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才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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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名词解释合同的担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法名词解释合同的担保
篇一:合同法名词解释
1. 债权: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2. 主给付义务: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的,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3. 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
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4. 抵销: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
等额内消灭。

(主张抵销的债务人的债权称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债权称为被动债权)
5. 解约条款: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以合同形式,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条款。

6. 加害给付:乂称加害履行。

是指债务人的履行有瑕疵
且因其瑕疵而致债权人遭受履
行利益以外的损害的情形。

7. 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
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
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
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
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8.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其债权,而于债务人怠
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害及债权
人债权实现时,得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权
利的权利。

9. 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乂称检索
抗辩权),是指保证人于债权
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可以拒绝
向债权人清偿保证债务的权利。

但下列情形不得行使先诉抗
辩权: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
大困难的(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10. 违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
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
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1. 债务承担:乂称为债务移转。

债务人一方变更而债
权人一方不变的情形。

12. 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
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
债务的行为。

13. 双务合同:合同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的合
同。

14. 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小一致以外,需交付标
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15. 从合同:需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自己不能独立
存在的合同。

16. 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7. 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
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使要约的法
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因要约的撤销往往不利于
受约人,所以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才被允许,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于受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受
约人。

18. 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
意思表示。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
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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