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民政部门民政局扶贫工作计划方案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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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民政部门民政局扶贫工作计划方案

民政部门扶贫工作计划书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文件精神,根据中共XX 省委组织部、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姐办公室X)(X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书。

_、落实精准帮扶。

全面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切实提高帮扶工作满意度。

二、全面落实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和健康脱贫工程政策。

(一)低保工作。

1.落实精准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农村低保工作与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衔接,实现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3.加强政策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咨询台、讲座等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宣传低保政策,使广大干群都了解低保政策,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这项政策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4.加大培训力度。

对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加强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政策和网上办事流程,严格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规范网上办理实施方案》规定落实,全面落实网上办事,最大限度高效便
民。

5.严格责任追究。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错整改,对违规操
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公开曝光。

(二)医疗救助工作。

1.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2.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急性白血病及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按照省卫生厅等部门X)(X确定的医疗救助标准执行。

3.加大力度,多管齐下,提高对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水平。

重视减轻特殊困难人群医疗费用负担,适时调整重点救助对象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标准,最大限度的将资金救助困难群众。

4.按照健康脱贫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在健康脱贫兜底保障作用。

5.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老百姓。

(三)临时救助工作。

1.规范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和标准,建立“三级主动发现救助”机制,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2.加大对突发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

进一步优化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和救助时效。

3.完善“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居民遭
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

4.
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提高救助服务能力。

实行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贫困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

5.加强监督管理。

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要求,明确各业务环节的经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6.加强政策宣传。

做好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等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

(四)五保供养工作。

1、规范流程,严格审核。

严格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应养尽养、动态管理。

2、建立机制,分类实施。

全面建立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10%的供养标准,根据特困人员供养形式、不能自理程度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照料护理标准。

通过增发护理补贴、购买护理保险、政府购买照料护理服务等方式,逐步解决特困人员中不能自理、患病等人员的长短期照料护理问题。

3、统筹部署,完善功能。

合理推进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着力推进养老机构危房改造和功能提升工程。

重点强化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供养服务机构设置护理专区、提供护理床位,完善护理服务功能,为供养对象提供多种形式的照料护理服
务。

4、规范管理,提升水平。

规范供养服务机构日常运营管理,全面
建立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制度;推进供养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工作,重点推动消防许可迗标;持续实施农村敬老院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登记评定和综合定额管理;合理配备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护理人员,加强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继续推进公建民营向纵深发展,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兼具为其他社会老人、残疾人服务的功能。

(五)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

1、认真摸排,掌握动态。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我县相关文件精神,民政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县内的“三留守”人员进行了全面摸排、梳理、动态管理,对我县的“三留守”人员情况有了一个整体掌握。

2、多措并举,关爱保护。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

引导农村社区加强对“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扶持、生活救助、安全保护和心里疏导。

积极对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的监管,明确准入门槛;完善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满足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照料需要。

3、建立机制,跟踪服务。

推动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见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建立信息台账制度、帮扶评估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健全应急处置和监护干预机制。

县民政局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要对各镇(场)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4、政策实施,提供保障。

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继续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加快建立低收入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以儿童福利中心为依托,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访、评估、探访。

(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2、规范程序,严格审核。

加大对重度残疾人临时救助力度。

进一步优化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和救助时效。

3、创新机制,拓展服务。

拓展服务内涵,在体制机制、服务方式、信息共享、财政税费等方面探索创新。

三、严格落实责任。

民政局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明确扶贫工作重点,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考核奖惩,定期开展督查调度,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落实专项资金,确保按时完成各项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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