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笼起吊笼内物体掉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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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筋笼起重吊装时笼内物体落下的案例分析
一、情况说明
•2011年4月23日下午4点左右,华夏路站地下连续墙第035幅钢筋笼起吊过程中,一根钢筋撬棒自笼内掉落下地,幸好在起重吊装范围内没有人员,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二、原因分析
•事件发生后我项目部立即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开会,针对此事进行深刻的反思与总结,反思原因如下:
•1、定置化管理不到位,施工工具摆放随意。
•该钢筋撬棒在钢筋工使用后没有及时收起,在钢笼制作过程中掉落钢筋笼内,埋下安全隐患。
•2、三级自检制度检查流于形式。
•施工班组在完成钢筋笼加工后,首先班组长未进行检查,其次项目部安全员在钢笼起重吊装前对钢筋笼检查不仔细,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未及时发现散落在钢筋笼内的钢筋撬棒,检查流于表面,对安全隐患没有足够的重视。最后安全总监在钢筋筋笼起吊前未进行检查。
•3、安全教育不到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物体打击是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之一,重要工序开工前项目部针对安全隐患对项目部管理人和进场工人均进行了安全交底。但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的安全教育开展不够,使得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这根弦没有时刻紧绷。项目部管理人员存在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检查限于表面,督促流于形式;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定置化理念不够,物品随用随放,没有意识到钢筋撬棒散落在钢笼内带来的严重后果。
•4、现场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对施工环境危险源识别不彻底,对安全隐患造成的后果重视不够。
•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吊装是地连墙施工的一个重大危险源,有可能会造成多项安全事故,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离不开三方面的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违章指挥。而前两个因素已在该事件中成立:人的不安全行为,即工人随意摆放钢筋撬棒留下安全隐患,专职安全员检查限于表面,未及时消灭安全隐患;物的不安全状态,即钢筋撬棒随钢笼一起起吊,在空中坠落。因此该事件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极大,好在吊装施工范围人员疏散及吊装区域围护较好,无人员进入,从而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惩罚措施
•项目部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本次事件人员进行严厉的惩罚:
•1、首先对项目部安全员扣除当月奖金500元;对安全总监扣除当月奖金800元处罚;对施工队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2、对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并有书面记录,并请监理进行现场监督。落实个人责任,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保证措施
•1、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宣贯定置化管理的理念,使期深入人心,体现在平时工作的一言一行之中,以此来减少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2、每周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时刻紧绷“安全第一”这根弦。
3、项目部制定了三级自检制度
•第一级:首先班组长在钢筋笼起吊前对钢筋笼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钢筋断头及施工工具在钢筋笼内需及时清理完成后再报验给项目部安全员。
•第二级:安全员在接到班组后的报验后再次对钢筋笼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则对班组长进行处罚100元/次。安全员在检查完成合格后报验安全总监。
•第三级:安全总监在接到项目部安全员报验后对钢筋笼最后进行检查。如合格则通知项目经理签发吊装令,开始起重吊装。如不合格则对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处罚500元/次。
•最后在起吊过程中如发生问题,则追究安全总监的责任,扣除当月奖金。
•4、现场安全员和施工员加强对施工环境和危险源的梳理和识别,并对其有相应的防护和监控措施。
•5、起重吊装全过程安排专职安全员旁站,在起重吊装过程中设置警戒区,警戒范围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