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和成果的真实记录,是项目后续管理、维护、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应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计划,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项目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项目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档案管理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设立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项目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接收、登记、保管、利用和移交等。
第三章归档范围与要求第八条归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项目立项文件,如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等。
(二)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变更文件。
(三)施工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四)监理文件,如监理规划、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质量评估报告等。
(五)竣工验收文件,如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验收会议纪要等。
(六)设备、材料采购文件,如采购合同、设备清单、材料检验报告等。
(七)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如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照片、录像等。
第九条归档要求:(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二)文件材料的格式、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三)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如因特殊原因使用复制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并加盖复制件提供单位公章。
(四)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五)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同步归档,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相关规定。
完整版)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完整版)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本规定所指的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
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资料员及其职责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2.保管档案材料;3.查借阅、催还档案材料;4.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档案的管理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档案要求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为充分发挥各项目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及综合的作用,确保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加强公司的工程档案管理,根据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项目工程档案包括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整个过程(包括招投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等)中所产生的所有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变更签证、技术资料、图纸、竣工资料及其他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档案等。
1.3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
永久是指工程合同档案需永久保存;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一年以下,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档资料,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1.4责任与分工公司文档管理部门为工程档案资料保管的责任部门,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管理程序的编制及贯彻执行;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和日常保管等工作;监督、指导承包商按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对接收档案的范围、案卷质量和计算机录入信息进行验收。
综合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对自行保管的档案负有有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本部门档案管理规定,指定专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接受公司文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
每年一月编制本部门档案移交计划,并提交公司文档管理部门审核,对本部门所产生的各介质类别的文件材料进行积累、鉴定、整理、组卷、录入电脑,经公司文档管理部门验收后向其移交。
公司法律事务部门作为公司的工程档案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工程档案资料的合法、合规性,同时也应当保存一份完整的合同档案资料。
第二章归档2.1工程档案资料成立后,主办部门或主办工作人员应将文件资料的复印件送公司文档管理部门各一份。
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整理、装订及归类。
2.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综合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项目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工作,及时将办理完毕或有关人员保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并移交公司文档管理部门。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完整版)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完整版)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及决策支持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1.3 工程档案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设备资料、科研试验资料等。
1.4 工程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确保质量”的原则。
各部门、各单位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的收集与整理2.1 收集范围工程档案的收集应涵盖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
收集时应确保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2 收集要求(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及时、准确地归档。
(2)工程档案的收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得滞后。
(3)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原件为主,若确需使用复印件,必须保证复印件清晰、完整。
2.3 整理原则(1)工程档案应按照“一事一档”的原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内容的连贯性和系统性。
(2)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文件类型进行分类,便于检索和利用。
三、档案的归档与保管3.1 归档时间工程档案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3.2 归档程序(1)归档前,负责档案收集的部门应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无误。
(2)归档时,应填写归档目录,明确档案资料的名称、数量、日期等信息。
(3)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办理归档手续。
3.3 保管要求(1)档案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防尘等条件。
(2)档案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
(3)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档案的利用与销毁4.1 利用原则工程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内外有别、保密优先、方便利用”的原则,确保档案安全。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一、工程档案管理1.科技管理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对工程档案的编制和移交期限作出明确规定。
2.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档案的编制和整理工作。
应与工程项目实行“三同步”,即与工程项目开始、实施、验收同步进行。
3.科技管理部在工程施工期间定期抽查工程资料。
工程竣工前,科技管理部组织、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查工程资料的质量。
4.科技管理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及归档工作,并按要求向档案室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
5.工程竣工档案须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及竣工后的实际情况。
文件材料须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手续齐全。
6.工程竣工档案归档需使用原件。
未使用原件的,应在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
7.施工图的变更、洽商记录应符合归档要求。
施工图纸改绘成竣工图纸,图纸要求反差明显,图面整洁。
8.施工资料中的照片(含底片)及影像档案,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及内容准确。
9.施工单位应在预验收前完成资料汇总工作,按规定整理、组卷,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后送科技管理部。
二、工程项目竣工决算1.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是建设项目中的一个重要程序,是对所完成的各类大小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最后经济审核,包括各类工料、机械设备及管理费用等。
其内容应包括从项目策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
2.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应由决算主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编制,决算主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应在工程筹建开始,就要做好编制竣工决算资料的积累工作,以计划、统计、预算、施工、劳资、供应和质检等有关部门负责提供有关数字和文字资料,并根据编制要求,指定专职人员收集,积累和归集,分别向决算主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正确的有关专业资料。
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加强对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的保管、整理和利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应当依法、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保密,确保资料档案的准确、完整、真实、可靠。
第四条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要求,掌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二章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一)实事求是原则。
资料档案的记录和整理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虚假、误导。
(二)保密原则。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内容的资料档案,应当严格保密。
(三)利用原则。
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应当及时整理、归档,并能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六条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一)建立健全资料档案管理体制,明确责任、权利和工作程序。
(二)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对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三)开展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四)加强档案保密工作,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第三章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管理的组织第七条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当由资料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具体工作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第八条资料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对工程施工项目资料档案的管理和监督。
(二)负责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保证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三)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负责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第九条资料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档案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积极保护和有效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工程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档案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从项目提出、可行性研究、评估、立项、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质量检测与监督、建设管理到竣工验收、运行(试)、维护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好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各级建管机构及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施工、设备制造、监理等参建单位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项目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纳入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要划出档案工作专项经费,以保障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档案工作应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各级建管单位应按照《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和《山东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本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努力实现“一流工程,一流档案”的目标。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确定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设立档案室,落实档案专(兼)职人员及岗位职责。
各级专(兼)职档案人员应自觉接受上(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参加业务培训。
第六条临沂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本工程档案管理负全责,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
(二)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各参建单位及本单位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加强归档前文件材料的管理工作。
完整版)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完整版)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以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中,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应配备专职档案员,并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以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
在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
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归档。
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
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是工程项目管理、验收、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项目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设备制造文件、验收文件、审计文件、竣工文件等。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立卷、归档等要求进行。
第十条档案分类应遵循科学、系统、实用的原则,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档案编目应规范、准确,确保档案检索方便。
第十二条档案立卷应按照国家档案立卷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归档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立卷、归档等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档案应实行集中保管,保管条件应符合国家档案保管要求。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具体期限按照国家档案保管期限标准执行。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移交第十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原则。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档案的利用范围包括:项目管理、验收、审计、监督、科研、教学等。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档案移交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档案移交标准执行。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有效地为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
3. 管理原则工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 管理机构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统一管理。
各工程项目部设立档案管理岗位,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2. 职责分工(1)档案管理部门职责①制定和完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工程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②负责接收、保管、利用公司工程档案。
③组织工程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2)工程项目部职责①建立健全本项目工程档案管理体系,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②负责本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③按照规定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1)工程前期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文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
(3)工程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设备检验报告等。
(4)工程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日志、监理月报、质量评估报告等。
(5)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质量鉴定报告等。
(6)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
2. 收集要求(1)工程档案应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移交工程档案,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应要求其整改。
(3)工程档案应采用原件收集,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复制件。
3. 整理要求(1)工程档案应按照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分类整理。
(2)档案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工程档案和合同的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和合同的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档案和合同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工程档案管理1. 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2. 工程档案应当按照工程项目性质、用途、功能、部位、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实行逐级管理。
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实行电子化管理和实物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推行档案数字化服务。
3. 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 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工程档案应当依法保护档案的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泄露工程档案信息。
三、合同管理1. 合同是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是各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合同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2. 工程建设各方应当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3.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应当作为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进行归档保存。
4. 合同纠纷的解决应当依法进行,各方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合同纠纷的公正、公平、高效解决。
四、监督管理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档案和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监管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工程档案和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
2. 工程建设各方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档案和合同的管理工作。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关于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规定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各职能部门提供档案查询服务,根据ERP流程和各岗位的工作职能的要求,结合目前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档案资料管理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和进度面貌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表单、图纸、会议材料、照片、电子文件等均属管理范围。
一、工程项目管理档案资料种类第一类工程前期档案档案编码档案名称1.1 中标通知书1.2 招标文件1.3 招标图纸1.4 询标纪要1.5 招标答疑1.6 投标文件(经济标、商务标及相关说明等)1.7 施工合同或协议第二类工程立项阶段档案档案编码档案名称2.1 开工报告(开工令)2.2 项目备案书及开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2.3 施工蓝图(需有设计单位或监理盖章签字)2.4 施工组织设计(监理方盖章签字)第三类工程实施阶段档案档案编码档案名称3.1 项目部召开的工程例会会议纪要3.2 我方接受的工程联系单(或指令单等文件,且签字盖章)3.3 我方发出的工程联系单(包含针对业主口头指令,我方提交的书面确认函) 3.4 工期延期报告(主要设计变更、其他单位拖延等,我方提出的工期延误,无论是否被签字认可,都要有详细的记录、或者签收单)3.5 设计变更单(设计变更书面文件;设计变更图纸;材料变更图片等) 3.6 材料价格签证单3.7 零星项目签证单3.8 材料报验资料3.9 增补协议或增补合同3.10 技术核定单第四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档案档案编码档案名称4.1 三级安全教育卡4.2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4.3 临时用电方案4.4 消防与安全防护管理方案4.5 项目应急预案4.6 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检查记录第五类项目过程控制档案档案编码档案名称5.1 材料采购合同或劳务协议5.2 材料采购战略合作协议5.3 劳务协议第六类工程竣工阶段档案档案编码档案名称6.1 隐蔽验收记录及分部分项验收记录6.2 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6.3 省、市级文明工地评定报告6.4 国家、省、市级项目获奖或个人获奖证书 6.5 完整竣工图6.6 工程决算书6.7 决算审计报告审定单第七类项目财务管理档案7.1 工程发票底联7.2 外出经营许可证7.3 工程进度申报表二、档案资料的整理原则及要求1)档案资料在形成阶段,有关责任人必须对资料的有效性严格把关、对于缺少有效签字或签章的文件必须补齐,方可收存。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组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档案质量,更好的为项目归档,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7〕174号、关于下发《河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豫交办[2011]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管理工作,工程组应遵守本办法。
范围包括:主体工程(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等全部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与工程相关的图纸、审查意见及批复等技术文件,对建成后工程管理、养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档案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工程组应由部长统一领导,副部长协助,安排一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并保持其稳定性。
第五条项目文件材料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管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档案管理现代化技术;(二)指导工程组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归档工作,提高档案质量;(三)做好档案的登记和统计等基础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档案情况;(四)保护档案的安全,做好防护工作;(五)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检查督促所属参建单位做好档案工作;(六)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编制适用检索工具,迅速准确地查调档案,汇编档案资料;(七)遵守保密制度。
未经部长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机密内容,确保档案的安全。
工程档案制度的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制度的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档案的利用价值,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架构1. 设立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2. 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档案的分类和编号1. 工程档案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分为设计档案、施工档案、竣工档案等。
2. 按照一定的编号原则对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检索和管理的顺利进行。
五、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 工程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进行,确保所有相关的资料都能够完整记录。
2. 对收集到的工程档案进行整理,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分类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完整性。
六、档案的保管1. 设立专门的档案室,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保管。
2. 制定档案保管规定,确保工程档案能够长期保存。
七、档案的利用1. 根据需要制定档案利用规定,确保工程档案能够被及时、方便的检索和利用。
2. 鼓励工程档案的利用,提高其利用价值。
八、档案的销毁1. 对于不再需要保留的工程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销毁。
2. 制定档案销毁规定,确保工程档案销毁的规范和安全。
九、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2. 定期进行档案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对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及时的反馈和改进。
十、其他本管理办法中未涉及的相关工作事项,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规范。
以上为工程档案制度的管理办法,希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确保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方便利用;(三)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四)依法保护档案的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成立工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档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档案办)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并按照规定向档案办移交档案。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二)施工阶段文件;(三)竣工阶段文件;(四)验收阶段文件;(五)保修阶段文件。
第八条工程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用途、功能、部位、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二)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进行分类;(三)按照档案的密级进行分类。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防止火灾、水灾、虫蛀、鼠咬等灾害;(二)科学保管,保持档案的整洁、有序;(三)规范保管,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进行保管。
第十条工程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利用,确保档案的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二)及时利用,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三)方便利用,为工程项目的建设、维护、管理提供方便。
五、档案销毁第十一条工程档案的销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档案销毁清单;(二)报请单位领导审批;(三)按照审批意见销毁档案。
六、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单位应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档案办负责解释。
完整版)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完整版)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2.档案管理的具体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验收资料、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和文件。
三、档案管理责任1.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归档、整理、存储和使用等。
3.项目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档案的清册和整理报告。
四、档案的归档和整理1.档案的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文件编号和分类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和检索。
2.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文件类型和时间顺序进行,同时对档案进行目录编制和装订,方便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3.对于废旧档案,项目部门应及时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档案的存储和使用1.档案的存储应采取防潮、防尘、防火等措施,同时要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档案的使用要经过审批,并记录使用人员、时间、用途等相关信息,以确保档案的合法使用和追溯。
3.档案的借阅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借阅者需填写借阅申请,并承诺妥善保管和归还档案。
4.对于重要的档案,可以采取数字化储存的方式,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快速检索。
六、档案的销毁1.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销毁的程序和规定,并严格执行。
2.旧档案和过期的档案应及时进行销毁,销毁程序需经过审批,并由相关部门对销毁情况进行监督和备案。
3.对于涉及重要数据和保密内容的档案,应采取特殊的销毁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七、违纪处理和监督1.对于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2.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档案管理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做好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编制、整理及归档工作,到工程建设和资料归档同步,确保工程资料归档的全面、完整、准确,实现档案管理真实、准确、完整,根据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特点及公司和业主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组织机构(一)成立档案资料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副组长:副总工、工程管理部长、试验室主任组员:安全环保部长、质量管理部长、物资部长、专(兼)职、内业主管、工区技术主管(二)档案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1、档案资料由工程管理部管控,负责档案资料和文件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以及项目经理部内部形成的上下往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2、各工区技术室是工区档案资料主责部门,工区技术室负责各自管段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形成、收集、整理、上报、归档、保管等工作,接受工程管理部和试验室对档案资料的监控管理。
三、资料室的设置(一)档案资料是项目组织施工过程中的根本依据和必备条件,工程管理部及各工区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管理,负责施工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及管理资料分类保管的工作。
(二)工程管理部按业主要求设置专用资料室,各工区设置专用资料柜,必须防火、防水、防鼠、防盗。
四、资料管理范围(一)施工设计图,说明书及附件资料,变更设计资料。
(二)施工规范和验标,所采用的标准图和参考图。
(三)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超前地质预报资料、监控量测资料、交接桩记录,施工复测记录,中线、水平原始记录,施工放样记录,现场验收记录、单元及分部工程评定资料,地质核查资料,试验资料,特殊过程监控记录,创优规划,工程日志,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及其发放记录,质量保证措施,会议纪要,检查记录,试验检验及测量设备台帐等。
(四)上级和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令、通知、文件。
(五)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与技术有关的文件及管理资料。
五、档案资料岗位职责及管理要求(一)专(兼)职内业主管岗位职责1、主要负责项目经理部档案资料管理和工区档案资料管理检查指导、档案资料月度检查与考核通报。
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档案管理活动,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纸质、电子文档、照片、图纸等资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成立档案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档案管理小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档案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组织实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四)处理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项目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涵盖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三)及时性:收集档案应确保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完整地收集。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按照档案的来源、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二)编号: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三)编目:编制档案目录,详细记录档案的基本信息;(四)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和格式进行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发生;(二)保密: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机密性;(三)整洁:保持档案室整洁、有序,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提供真实的档案资料,确保查阅者获取的信息准确无误;(二)完整性: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满足查阅者的需求;(三)及时性:确保查阅者能够及时获取所需档案资料。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及武汉市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基建管理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建工程档案是重要的工程技术资料,是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历史凭证,是工程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管理、维修、改建、扩建的依据。
第三条制定本办法是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档案管理,提高工程档案的利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基建管理工作服务。
第二章工程档案的管理体制第四条基建工程档案工作接受学校档案馆的业务管理和武汉市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实行统一领导、两级管理、部门立卷的管理体制,由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员专门管理工程档案资料。
第五条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员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规和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努力学习档案工作专业知识,终于职守,认真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二)严格按《基建管理部工程档案归档范围》的规定,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工作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利用5个环节;(三)每项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该项工程的立卷归档工作,按时向学校档案馆移交,每年3月底前把上一年立卷的档案目录和移交档案馆的档案目录书面报本办公室档案工作责任人;(四)负责基建管理部工程档案和工程资料的保管、安全、保密和提供利用;(五)定期检查档案装具及案卷的保管情况,防止虫蛀、鼠咬和霉变情况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六)参加学校档案馆和武汉市城建档案馆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工作。
第六条基建工程档案工作是基建管理工作的一部份,纳入基建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业绩考核内容。
部里指定1名副部长任基建管理部档案工作责任人,各职能办公室指定1名副主任任本办公室的档案工作责任人,还要指定直接负责收集归档材料的工作人员。
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实行项目责任制以后,每个工程项目组长任该项目的档案工作责任人。
档案工作责任人的职责是按本办法的规定和分工做好所在办公室、项目组归档材料的收集及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收集第七条工程档案的收集是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必须按《基建管理部工程档案归档范围》的规定,认真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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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石家庄区域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使我公司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并能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在今后工程管理、工程维护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集团档案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区域公司及各工程项目部门。
三、术语3.1工程档案指公司各建设项目从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评估、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检测、监理到竣工备案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照片、录像、录音、光盘、实物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3.2工程项目部门指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的项目部门。
3.3建设工程文件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3.4竣工档案指各参建单位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工程文件、图纸,并按规范整理成案卷。
3.5施工文件指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也可简称施工资料。
四、职责与权限4.1公司行政部是工程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按统一标准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等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负责检查、验收、管理公司在建项目的档案实体。
3)负责在工程立项后对项目部工程档案员进行工程档案交底工作。
4)负责各分支机构、一线业务单位工程档案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工程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4.2工程管理部、规划设计部及各工程项目部应高度重视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协同公司行政部(以下简称集团档案室)做好此项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规划设计部负责组织协调设计单位编制工程竣工档案,根据《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详见下文附录B)移交设计单位应归档文件,同时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与工程相关的文件归档工作。
2)各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且保证所有参建单位的工程文件及竣工图全部归档,无一疏漏。
3)各工程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文件收集、整理、立卷工作,确认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纸完整准确(确认施工文件不得有缺项、确认竣工图纸与工程竣工后现状一致)。
4)各工程项目部负责本部门所属项目的前期基建文件、项目管理文件、竣工验收等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及移交档案室的工作。
5)各工程项目部督促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对施工文件及时签署审核、鉴定意见,并负责本公司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五、工程档案管理及归档范围5.1项目立项批准后,项目部应设专人、专岗负责项目文件积累、整理、审查工作,对各参建单位施工文件深入现场实行跟踪管理。
5.2各项目部要求各参建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资料员,明确资料员的职责,检查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同时,对项目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审定工作进行检查;项目竣工验收时与竣工档案验收同步进行。
5.3工程档案工作要与建设项目进度同步,各项目部工程资料员应在施工单位进场时,向施工单位明确提出竣工档案编制的要求,确定未来的竣工档案编制的形式、套数及质2量要求。
要求施工单位做到工程文件存档与工程进度同步,不能滞后补做也不能超前做好。
5.4工程项目部应与公司档案室密切配合,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当参加施工项目交底会、参加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检查、参加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检查。
5.5项目部应把工程档案工作纳入工程建设计划,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纳入领导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将工程档案管理要求列入监理管理职责中,明确各方对工程档案工作的责任。
5.6工程档案管理应纳入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中,实现合同、项目全过程管理,具体如下:1)项目在签订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协议)时,应根据建设项目归档文件范围,明确乙方单位应提交甲方单位工程档案(包括电子文件)的内容、版本、套数、费用、时间、质量要求及违约责任,以及对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的责任。
2)项目结算时,成本部门须到档案室签署意见。
档案部门根据合同(协议)对乙方提交工程档案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同意付款意见,财务部门再履行付款手续。
5.7工程档案归档范围5.7.1工程档案归档范围主要有五部分:A类基建文件、B类监理文件、C 类施工文件、D类竣工图E类各类设备操作说明书及使用说明。
5.7.2基建文件: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文件。
按其性质可分为:立项决策、建设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及合同、开工、商务、竣工验收、备案及其它管理文件。
基建文件包括:a立项决策文件: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文件及专家建议。
b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等。
c开工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分别由规划、3环保、消防、节能、节水、人防、卫生防疫、交通、园林、市政、通讯、质量监督、供电、供气、供水、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及批准文件。
d验收备案文件:消防、环保、人防、节能、档案、规划验收、竣工备案表等政府部门形成的验收文件。
e勘察设计类文件:(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沉降观测报告、高层建筑物风洞实验报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设计方案审定意见、方案效果图。
(2)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项目设计总结或说明。
(3)专家的设计建议、项目评估文件、公司内部关于设计决策方面的重要会议纪要、与合作设计方往来的文件及重要的会议纪要。
(4)工程设计条件通知单、委托设计任务书f商务文件:(1)工程投资估算、实施版目标成本、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与成本相关的各类呈批件。
(2)涉及造价的重要会议纪要、各类工程合同。
g招标采购文件:参照《招标采购管理办法》(1)招标计划(2)招标立项(3)招标公告(4)供应商推荐/汇总表(5)供应商资格初审表(6)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分表(7)供应商入围审批表(8)标书发放登记表(9)回标登记表(10)开标记录表(11)谈判纪要(12)技术标评标报告(13)商务标评标报告(14)定标会会议纪要(15)定标报告(16)中标通知书。
h工程管理文件:(1)与各施工方往来工程联系函、各类会议纪要、工程各阶段照片、工程竣工总结。
(2)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名册(后附人员资质)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名册(后附人员资质)设计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名册(后附人员资质)2)B类监理文件、C类施工文件、D类竣工图、E 各类操作手册及说明书详见附件《建设工程文件分类、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5.8外埠各分支机构以附录B分类表为基础并结合地方规范,制订本地的工程档案归档分类表。
六、工程档案分类及档案号编制规则6.1众美地产集团工程档案归档内容可划分为8类:1-前期基建文件及竣工验收文件;2-勘察设计阶段;3-工程设计阶段;4-监理文件;5-施工技术文件;6-竣工图;745-工程管理(与各施工单位往来文件及项目部管理文件);8-招投标文件。
6.2档号编制规则大类代号——项目代号——分类号——案卷流水号 E/F×××× ×××案卷流水号 分类号 项目代号 大类代号档号中的左边为上位代码,右边为下位代码,连写时上下位代码用“-”短横相隔。
大类代号(如附件1所示为E 或F 类,即工程技术类或招投标类)E/F ;项目代号(见附录A );分类号:(见6.1所述)1-8类。
6.3公司工程档案以卷为单位编写保管单位号,即卷号,每个工程项目的案卷均从001开始编制案卷顺序号。
6.4工程档案案卷应依排列顺序逐卷填写案卷标识符号,即档案号的内容。
在每一案卷左上方为档号位置。
七、工程档案验收及归档工作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之前两个月,项目部资料员首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组织所有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资料员召开档案预验收会议,明确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及竣工图纸的套数及编制形式、编制的质量、档案的装具等事宜。
石家庄区域公司规定竣工文件及竣工图纸各编制3套。
2)总包方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文件,编写项目概况,内容包括工程位置、规模、建设项目包括的专业系统以及目前工程档案整理情况。
3)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范围内全部施工过程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基本完成工程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4)确定各专业的工程文件组卷形式以及立卷原则,如,机电、给排水与采暖、空调专业的物资资料报验不需要拆分组卷;消防水专业与给排水专业如果两个单位施工可以共同编制一套竣工图等。
5)施工单位要特别注意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与竣工图纸必须一一对应,互相符合。
6)建筑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注册建筑(结构)设计师章。
7)明确档案案卷封面名称,案卷题名要准确(见附录C)。
8)要求档案所有盒内首页为案卷封面(见附录C),其次为卷内目录(见附录D),最后一页为卷内备考表(见附录E)。
八、工程档案的归档及移交8.1各项目在取得档案预验收合格证后的三个月之内,竣工六个月之内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工程竣工档案向建设方项目部移交。
建设方收到竣工档案后,要注意检查以下几点:1)项目部要组织人员或是委托监理公司对竣工档案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设计变更是否与竣工图相符,检查各专业施工记录文件是否缺项,如发现不合格项及时退回施工单位重新修改。
2)项目部资料员审查工程档案立卷分类、档案题名、案卷目录、页次、有无错误,变更洽商图纸的份数是否完整,更改的图纸和变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文件字迹是否清晰、签字手续有无漏项。
3)各专业设备说明书、操作手册、安装手册、维护手册必须齐全完整,必须有移交目录,以备物业管理需要。
4)要特别得注意小专业的档案是否归档。
比如:擦窗机、柴油发电机、网架、百叶窗、锅炉房、热力站、变配电站、电梯、室外绿化、夜景照明、小市政、停车场等工程项目。
5)施工单位移交纸质竣工档案必须与卷内电子目录一同移交。
6)档案装具是否合格,公司要求一律采用城建档案馆的档案盒,案卷封面、封底6必须为100克以上的复印纸。
8.2除监理文件和施工文件外,项目部资料员还应负责基建文件整理立卷和移交工作。
(基建文件归档范围详见本制度5.7.2所述)8.3在确认工程档案收集齐全完整并符合案卷整理要求后,项目部资料员填写《城市建设档案移交目录》(见附录F),移交公司档案室。
各分支机构、一线业务单位项目完工后,移交各分支机构或一线业务单位档案室。
九、附则9.1本管理办法依据国家相关的规范编写:1)《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联发[1988]4号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GB/T 50328-20143)《建筑工程资料管规程》DB11/T 695-20094)《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9.2本管理办法由石家庄区域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