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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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修订稿)
2000年11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山东省、济南市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园林绿化规划(1996年—2010年)》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和深化调整而成。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6.4.28)
4、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8.1)
5、国家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6、国家行业标准《城市分类标准》
7、《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9.7.2)
8、鲁建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规划编制技术纲要>(试行)的通知》(1994.1.8)
9、《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994年—2010年)》
10、《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
11、《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园林绿化规划(1996年—2010年)》
第四条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市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为济南市全部行政辖区,面积8227平方公里。
市区为济南市行政五区,面积2119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以古城区及商埠区为核心,东至机场路,西至玉符河,南至分水岭及崔马庄,北至黄河及济青高速公路,面积526平方公里,是绿地系统规划的重点范围。
第五条规划期限与城市规模
本规划适用规划期为2000—2010年,其中:
近期为2000—2005年,规划期末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198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6平方公里。
远期为2006—2010年,规划期末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20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5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宗旨,美化城市景观、方便群众游憩为目的,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把大环境绿化与城市绿化相结合,大力植树造林,提高绿化覆盖率,充分利用山、泉、湖、河、城等自然环境要素,突出“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特色,严格保护和合
理开发历史文化名胜和自然景观,形成融山、泉、湖、河、城为一体的,具有泉城特色的现代化园林城市,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第七条规划原则
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环境绿化与城市绿地的内容,确立绿化布局结构,即市域生态环境绿化系统,中心城区环境绿化系统,中心城区园林绿地系统。
2、立足于建设有泉城特色的现代化园林城市,形成融“山、泉、湖、河”为一体的城市绿化体系。
3、城市绿化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形成以林木为主体,乔、灌、草相结合,城乡一体化的城市生态环境绿化体系。
4、合理利用土地,以方便居民为原则,建立科学、完整、布局合理的城市公共绿地系统。
5、根据城市的功能布局,确定科学的、结构合理的防护绿地系统;根据用地性质不同及位置的差异,分别确定绿地率,重点抓好庭院及居住区绿化;采用新技术,大力推广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增加城市绿量。
6、确定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的苗木生产和园林科研用地,提供城市绿化所需的各种苗木,同时提高城市绿化的科研水平。
7、园林绿化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建立健全地方法规、规章,加强宣传,依法兴绿。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指标
第八条规划目标
根据《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定位的“2010年把济南市建设成为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泉城特色突出的现代化省会城市”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总体构想,本规划目标为: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出发,加强城市环境绿化,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利用山、泉、湖、河等自然环境的要素,结合三大农业经济区的分布,大力植树造林,提高绿化覆盖率,建设山水园林城市,营造具有泉城特色的城市生态环境绿化体系。
第九条规划绿地指标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005年8平方米/人;2010年8.5平方米/人。
建成区绿地率:2005年37%;2010年38%。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05年40%;2010年40%以上。
第三章绿地系统总体布局
第十条整个绿地系统总体布局结构分为三部分,即市域生态环境绿化系统,中心城区环境绿化系统,中心城区园林绿地系统。
市域生态环境绿化系统范围内,根据“南山、中河、北平原”的自然环境特点,结合三大农业经济区的分布,基本格局为片、带、面结合,城乡一体化,形成绿点、绿线、绿网、绿面的生态环境绿化体系。
中心城区大环境绿化系统范围内,划定基本农田、菜田保护区、城市绿化隔离带及风景名胜等,形成“一环三带九楔”的布局结构,保持城市合理的发展布局。
中心城区园林绿地系统范围内,形成“环式扩展,楔形插入,点式分布,网状连接,立体绿化”的园林绿化结构布局。
第四章市域生态环境绿化系统规划
第十一条分为“南山、中河、北平原”规划
南部山区:封山育林,建设立体植物群落,涵养水源,到2010年有林地面积占宜林地面积的9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65%以上。
沿黄及平原地区:建设防沙固沙林带和农田林网,到2010年高标准建成黄河防护林体系,农田林网化率达99%。
城市及乡镇绿化:搞好城区外围绿化,提高绿化质量。
2010年城镇绿化覆盖率达40%,人均公共绿地达8平方米以上。
第五章大环境绿化系统规划
第一节“一环”绿化
“一环”是指环绕中心城区的生态绿化环。
绿化环的四址为:西部至北大沙河,南部至长城岭,东部至巨野河,北部至黄河北展大堤。
由玉符河、黄河、韩仓河地带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防护林带和南部山林及风景名胜区组成。
第十二条西部绿化
1、西高速绕城公路防护林带:东侧宽约500米,西侧不少于60米,主要以林木等绿化为主。
2、铁路位里庄编组站每侧不少于30米的林带,西侧可开辟水景旅游带。
3、玉符河防护林带:南起卧虎山水库,北至黄河,全长37公里,沿河两岸各营造平均150米宽林带。
低洼地区可蓄水养禽,发展观光农业。
总面积1110公顷。
4、北大沙河防护林带:南起崮山水库,北至黄河,全长16公里,两岸各营造100米宽的林带。
总面积约240公顷。
5、公路:济微公路、济兖路每侧防护林带不少于30米,城镇道路每侧不少于15米。
第十三条南部绿化
1、近郊风景区绿化建设
(1)兴隆山风景区:面积约1120公顷。
现存隋唐时期的石窟造像100余座及其他文物古迹,要加强绿化,修建游览道,增加游憩设施,尽快开放。
(2)千佛山风景区:面积约1840公顷。
包括千佛山、燕子山、佛慧山、金鸡岭、蚰蜒山、西姑山等十二座山岭。
加强绿化,改造林相,按省级风景名胜区建设。
(3)浆水泉公园:面积约47公顷。
含浆水泉水库、回龙山、老虎山等,应加强绿化,以水库为重点,开展水上活动,保护自然环境,严禁过量开发建设。
(4)龙洞风景区:面积约1400公顷。
控制范围:东、南至高速绕城公路,北至济王路。
该区素有“济南第一胜景”之称和“济南植物园”的美誉,要严加保护其原有的生态环境。
济南植物园可在此建设。
(5)蟠龙洞风景区:面积约1000公顷,含淌豆寺、蟠龙洞等景点,建设以溶洞景观为主体的风景区。
2、南绕城高速公路两侧各建15—60米的防护林带。
第十四条东部绿化
加强机场净空保护地段绿化,注重基本农田的保护与利用,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建设农付产品基地,重点建设谢家屯、相公庄苗圃,建设并完善机场路及东绕城高速路、韩仓河、胶济铁路及公路防护林带。
机场路及东绕城高速公路每侧各设30米防护林带,韩仓河每侧不少于60米防护林带,胶济铁路每测不少于30米以上防护林带,济青高速公路、济青公路、济王公路每侧林带不少于30米,城镇间道路每侧林带不少于15米。
第十五条北部绿化
1、美里湖观光农业园:西至济德高速公路,北至黄河大堤,东至邹家庄,南至石佛屯,控制面积约600公顷。
根据该地区地势低洼、水面较多的特点,建设以养鱼、植荷、种稻、芦苇等具有江南水乡韵味的田园风光旅游区,重点开发美里湖公园。
2、黄河森林公园:北至桑梓店,南至黄河大堤,西至李家岸水渠,面积约700公顷。
以温泉、森林景观、垂钓、苗圃等林、果、木、农付产品基地的建设与观光相结合。
3、鹊山风景区:西至洛口渡桥,北至北展大堤,南至黄河,面积约500公顷。
加强黄河防护林带的建设,开辟自然森林野趣公园。
4、黄河公园:西至黄河,北至亓家庄,东至大桥路,南至零点立交桥,面积约150公顷。
建设以黄河文化为主题的综合性城市近郊公园。
5、华山风景区:北靠高速公路,南邻小清河,东至卧牛山,控制面积约600公顷。
开辟以地方民俗及历史故事为特点的近郊公园。
6、万亩荷塘风景区:位于历城区滩头坝子,控制面积约660公顷。
此处荷塘成片,稻田密布,鱼塘相连,宜建设万顷赏荷景区。
7、鸭旺口温泉旅游度假区:位于小清河和巨野河交汇处,北靠济南机场。
丰天然温泉资源富,植被条件优良,宜开辟为旅游度假区。
第二节“三带”绿化
“三带”是指主城区与贤文庄组团,贤文庄与王舍人组团,主城区与大金、党家组团之间的三条南北向绿化空间隔离带,由菜田、苗圃、果园、山林及河道、铁路、道路、高压走廊等防护林带组成。
第十六条主城区与贤文庄组团隔离带
南起孟家水库,沿大辛河北至小清河,绿化隔离空间地带宽度不少于1000米。
其间以防护林带、农田、菜地、苗圃等用地为主,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
其中大辛河防护林带每侧不少于30米,高压走廊绿化带宽约150米,二钢专用防护林每侧不少于30米,城市主干道两侧防护绿地不少于30米。
第十七条贤文庄与王舍人组团绿化隔离带
南起港沟镇,北至胶济铁路,小汉峪沟以东绿化隔离空间地带宽度不少于1000米,其间以防护林带、菜田和苗圃等用地为主。
其中小汉峪沟防护林带每侧不少于20米,城市道路绿化带15—30米宽,重点建设大王山公园。
第十八条主城区与大金、党家组团绿化隔离带
南起凤凰山,经大青山至腊山,沿腊山河北至黄河,绿化隔离空间地带宽度不少于2000米。
南段以山林、农田、菜地、苗圃等用地为主,北段以苗圃和菜田等用地为主,应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
腊山河及腊山分洪道每侧防护林不少于15米。
第三节“九楔”绿化
指中心城区外围的生态绿化环向规划建成区伸入的九条楔形绿化带。
其中包括南部的六条楔形山地,北部的三条楔形绿地。
第十九条六条楔形山地
石房峪—马武寨—青龙山—刘长山;万灵山—郎茂山—六里山—英雄山;兴隆山—蝎子山—金鸡岭—千佛山—燕子山;黑峪顶—回龙山—燕翅山—五顶茂岭山;城墙岭—簸萁顶—王八盖子山—马山坡—大王山;莲花山—安家南山—蒋山—鲍山。
这是组成“青山入城”城市景观的重要部分,也是南部山区向市区输送新鲜空气的重要通道。
第二十条三条楔形绿地
黄河防护林带经新徐庄、大魏、东沙,至洋涓滞洪区;黄河公园连结盖家沟污水处理厂防护林至北园滞洪区;华山风景区至农科院实验田的楔形绿地。
要严格控制其宽度,清理带内违章建设用地,加强绿化。
第六章中心城区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节公共绿地规划
第二十一条加强公共绿地建设,辟建新的公园,完善公园类型,搞好街头绿地和绿化广场建设;已有的公园、小游园等公共绿地,要“挖潜、改造、充实、提高”,增加景点,提高绿化质量,突出景观特点,完善服务功能,方便居民使用,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共绿地体系。
到2010年,建成区公共绿地面积增至180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5平方米。
第二十二条新建公共绿地
1、绿地服务半径确定:一般全市性公园的服务半径为2000—3000米;区级公园的服务半径为1000米;居住级公园为300—500米。
2、辟建新的市级公园,使市级综合性公园合理分布;大力发展区级公园、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等。
到2010年新增市级公园5处,新增区级公园、居住区级公园及绿化广场、街头小游园等91处,规划公共绿地2811.23公顷。
其他,道路改建、小区开发、公建建设、河道整治及其它城市建设,更要注重环境绿化、绿地广场、街头绿地等绿地的配套建设。
第二十三条改建、扩建公园:到2010年,改建、扩建公园达17处。
1、大明湖公园:向南岸扩展,完善环湖游览道路;向东扩展至南、北历山街,与小东湖相
连;小东湖向东扩展至黑虎泉北路,并向南扩展。
规划扩建25.3公顷,公园总面积达111.30公顷。
2、五龙潭公园:向西北扩建,新增2公顷,使公园总面积达7.44公顷。
3、环城公园:结合造纸东厂搬迁,向西扩建,北至角楼庄。
其余有条件的地段也要扩建,环城公园总面积达30.42公顷。
4、百花公园:西门北与闵子骞墓连为一体,总面积20.28公顷。
5、中山公园:向东南扩建,新增5.9公顷,改建成开放式的绿化广场,面积达9.02公顷。
第二节生产科研绿地
第二十四条苗圃生产绿地规划面积576公顷,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指标。
逐步达到城市绿化苗木立足本地,自给自足。
除发挥已有科研绿地的作用外,拟在桑梓店等处新辟城市科研绿化用地,或结合近郊风景林地的开发增加园林科研用地。
第三节防护绿地
第二十五条北部防护林带
除黄河防护林带外,还要建设3条防风固沙林带,保证城区不受风沙的侵害。
1、北绕城高速公路防护林带:营造宽30米林带,并控制200米绿色景观带。
2、药山北路—华山西路防护林带:城市道路每侧绿化林带宽15-30米。
规划面积约60公顷。
3、小清河防护林带: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沿河两岸林带,结合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绿地景点、野趣公园,使之既有防护作用,又有游览观赏作用,成为一条靓丽的风景线。
第二十六条南部防护林带
1、加强近郊山体的普遍绿化,对进入城区的六条楔形山体绿带要加强绿化,严加保护。
2、加强城市防洪沟沟侧绿化。
兴济河两侧的防护林带每侧不少于20米,规划面积27.6公顷。
其它河道每侧林带10-20米,局部地段可扩建为滨河绿地。
第二十七条工业防护林带
1、山东水泥厂防护林带:厂区的东北向规划约18公顷的阔叶树林带。
2、西南工业区防护林带:包括腊山工业区、白马山工业区及刘长山工业区。
其厂区内绿地率不低于30%。
腊山分洪道防护林带每侧宽15米,规划面积约9公顷。
3、洛口工业区防护林带:山东化工厂、裕兴化工厂其厂区四临防护绿带不少于50米,其东北、西南侧的防护隔离绿带不少于200米。
均以复层绿化为主,规划面积约26.32公顷。
4、黄台工业区、盖家沟污水处理厂防护林带:厂区及临近的城市道路要加强绿化建设,其绿带宽度要比旧城道路、河道绿带宽5-10米。
小清河、清河北路每侧宽度不少于15米,规划面积约90公顷;黄台电厂周围绿带宽度不少于30米,其西南侧应营造2—3处宽15米防护林带,规划面积约15.95公顷;山东酒精总厂、济南合成纤维厂、肉联厂、制药厂等工厂要加强厂区绿化,绿地率不低于30%;污水处理厂四周绿化隔离带不少于50米,其厂区西北侧沿高压线走廊营造宽度100米的林带。
5、七里河工业区防护林带:窑头大沟及城市道路每侧营造宽度15米绿带;化纤总厂四周绿
带宽度50米,厂区绿地率不低于30%,规划面积约30公顷;济钢二分厂东北、西南侧防护林带宽不少于50米,规划面积约70公顷;山东生建电机厂防护隔离带不少于150米,规划面积约20公顷。
6、济南炼油厂防护林带:厂区四周营造100-150米防护林带,规划面积约29.25公顷。
7、济钢总厂防护林带:工业北路的绿带宽度每侧30米;厂区东、北、西三面营造宽度250米绿化带,规划面积约257.5公顷。
第四节道路绿化
城市道路绿化应按部颁标准建设。
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
第二十八条二环路内绿化
主城区内逐步完善城市道路绿化。
经十路、历山路、堤口路、纬十二路每侧绿带宽15米,北园大街每侧绿带宽10米;内环路内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带每侧宽5-10米;内环线向外辐射的城市主干道如英雄山路、解放路、玉函路、舜耕路、和平路、清河北路等每侧绿带宽15米,次干道每侧绿带宽10米。
第二十九条“一环九射”绿化
“一环”即二环路;“九射”即经十西路、济兖路,济微路,英南路、002省道,经十东路、济王路,工业南路,工业北路,大桥路,济泺路,济齐路等九条主要城市出入口,在各路城区段两侧各建15米宽的绿化带,城区外围段路两侧各建15-30米宽的绿化隔离带,国道两侧各建30-50米宽的防护林带,对道路两侧荒山进行绿化。
规划新建绿地面积489公顷。
第五节庭院绿化及单位附属绿地
第三十条庭院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加强指导与监督。
尽可能采用透视式围墙,使庭院绿化与其它城市绿地融为一体。
新建、扩建、改建的单位绿地率,规划指标如下:机关、团体、文教、卫生、科研、部队等单位及高层速筑周围绿地率应35%以上、有条件的单位可开辟建设屋顶花园,加强立体绿化。
第三十一条居住区的开发建设和城区的改造,要严格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设置绿地。
王舍人、贤文、大金组团新建居住区人均配套公共绿地须达到1.2平方米,绿地率不低于30%;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0%;旧城区居住区改造人均配套公共绿地不少于1平方米,绿地率不低于25%;且要与小区建设同步完成。
第七章名泉保护规划
第三十二条以突出泉城特色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科学规划、严密组织、搞好名泉抢救、修复、管理、保护,开展名泉的科研、开发、利用,调动全民爱泉保泉参与意识,进一步突出“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特色。
1、抢救修复名泉23处,包括泉池周围环境整治、泉池清挖、池岸垒砌、名泉立碑。
主要是:岱宗泉、扇面泉、华泉、双忠泉、云楼泉、赤泉、起凤泉、孝感泉、灰池泉、朱砂泉、金泉、醴泉、太乙泉等。
2、搞好名泉保护规划,组织有关专家编制《济南市名泉保护规划》,划定绝对控制区及相对控制区,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
3、建立名泉保护责任制。
对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乡、镇、村层层签定责任状,建立名泉保护责任制,对名泉实行逐级管理。
4、提高全民爱泉保泉参与意识,成立名泉保护研究会,对名泉进行科研、开发、利用,实现名泉与企业、名泉与名牌联姻,逐步走上以泉养泉的路子。
第八章树种规划
第三十三条树种规划以乡土树种为主,并适当选用经过长期考验适应本地风土条件的外来树种;以乔木为主,构筑城市绿化的骨架;近期与远期相结合,速生树与慢生树相衔接;以落叶树为主,增加常绿树的比例,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
根据上述原则确定雪松、龙柏、蜀桧、银杏、垂柳、法桐、国槐、毛白杨、白蜡等为济南市骨干树种,并推荐了济南市常用观赏树种、行道树种、公园绿化树种、游园街头绿地树种、抗污染树种、垂直绿化树种、地被植物等。
第三十四条草坪规划
根据济南市的实际情况,规划出济南市适用的草坪主要种类为:
1、暖季型草:中华结缕草;马尼拉草;狗牙根等。
2、冷季型草:早熟禾;高羊茅;黑麦草等。
3、其他:麦冬草类。
第九章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第三十五条济南市共有古树名木1920株,其中三百年树龄以上的965株,千年以上树龄的11株,古树群12处,分属27科,51种。
要按照《济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保护现有古树名木,积极采取复壮措施,并加强宣传和管理。
第十章城市景观规划
第三十六条严格保护济南的山、泉、湖、河、城,保护以千佛山、四大泉群、大明湖、东泺河、西泺河、黄河和古城区为主体的体现城市历史风貌基本特色的风貌带。
1、将芙蓉街、府文庙、百花洲、后宰门、珍珠泉、王府池子、曲水亭等街区统一规划保护其真实的历史遗存和传统风貌,确保济南历史文化、传统民俗、泉池园林等泉城特色的精华。
2、保护千佛山、齐烟九点、四大泉群、大明湖、东泺河、西泺河、黄河等自然景观。
3、重点控制自大明湖至千佛山之间的建筑高度,满足风景视廊的通视要求;建筑风格要符合古城区的风貌环境要求。
4、保护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珍珠泉四大泉群,划定南部山区和玉符河地区为泉水补给保护区,促使泉水喷涌。
第三十七条塑造城市局部和个体形象,加强城市中心区、重点地区、重要路段、城市广场、城市标志建设,突出和强化城市景观特色。
第十一章近期规划
第三十八条近期建设规划(2000—2005年),按照“中心城区抓改造发展,城区东西抓两城新建,城区北部抓“两带”,城区南部建“三区”,城区外围抓“两环九射”和防护林地建设”的总体思路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三十九条中心城区抓好改造发展,注重山、湖、泉、河有机结合,按照“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和“突出泉城特色”的要求,体现现代化省会城市形象。
1、改建、扩建公园:完成大明湖、中山、五龙潭、百花公园、森林公园、儿童公园、美里湖观光农业园的改建、扩建工作。
2、完善区属公园:进一步完善匡山公园、药山公园、华山公园等的建设。
3、新建区级公园。
历下区砚池山公园,市中区青龙山公园,,槐荫区腊山公园,天桥区鹊山公园,历城区大王山公园。
4、新建绿地广场:大舜广场(共青团路绿地广场),省府绿地广场,省委绿地广场,解放阁绿地广场,市府东侧绿地广场。
5、各区结合旧城改造、小区新建,每年在居民集中地段建设1处以上绿地。
6、完善道路绿化体系。
大力抓好历山北路、无影山路北段、建辛街、大辛路等道路的绿化建设,绿地率要达到25%以上。
同时建设纬六路、市立五院、解放桥等立交桥绿地。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提高街居、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水平。
达到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旧城改造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25%的水平。
8、加强生产绿地建设。
加快花木科研中心的苗圃基地建设,;筹备建设位于槐荫区大饮马庄以东、张庄机场以西的大饮马苗圃。
9、名泉保护。
完成13处名泉的抢救修复工作。
第四十条城区东西抓好两个卫星城的绿化
1、两个卫星城内各建一处面积不小于2公顷的绿地广场和2处面积分别在100公顷和20
公顷左右的公园,道路、居民小区绿化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要求。
2、在两个卫星城建设鲍山公园、赵仙庄公园、大王山公园、兴福寺公园、
第四十一条城区北部抓好“两带”建设
1、小清河绿带建设。
完善小清河绿化,建成五柳闸河心公园等沿河10处绿地景点
2、黄河林带建设。
植树造林,完成黄河公园一期、二期工程建设。
3、对市区北部的“齐烟九点”继续进行植树绿化,建成山岳公园。
第四十二条城区南部抓好“三区”保护开发,“三区”即英雄山风景区、千佛山风景区和龙洞风景区。
完成英雄山风景区的保护性开发建设,使之成为集游览、休憩、观赏、防护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风景游览区。
千佛山风景区主要建设占地134公顷的齐鲁园、佛慧山景区、千佛山公园中心景区,完成景区一级游览路,以墙体、界桩围闭、界定风景区范围。
修改制订《龙洞风景区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