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方案】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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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方案】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全县“11132”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工作落实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降事故、保安全”为目标,深入扎实地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及职责分工(一)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四)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六)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七)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八)举报、检查涉及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整治内容1、非煤矿山。重点整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的;
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生产、建设和开采的;
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未按要求实施中深孔爆破、台阶式开采的;建设期矿山未按开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建设、违法开采的;
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等情况。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作业场所安全管理,防火、防爆、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措施落实;
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消防器材是否配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烟花爆竹重点治理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培训考核;
烟花爆竹零售点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距离、安全**、消防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情况。
3、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重点整治占用消防**和疏散**,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违章搭建的;
在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明火作业的;
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
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消防设施设备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
4、建筑施工。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重点治理建设工程项目未按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未经施工许可等法定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要求专项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
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和完善的;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活动的;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对政府监管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5、学校安全。联合乡学区,对学校各类建筑物和水、电等基础设施,体育运动器械、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设施及有关场馆等进行经常性的排查,特别要重点检查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教职员工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会议室、体育馆、特别是地处低洼的、有45度角度以上的坡地、靠近江河边、水库边的校舍和教学楼等人群集中的建筑物;
用电线路;
消防设施设备;
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的准入安全;
校车的管理;
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和管理;
易燃易爆的物品管理;
以及对学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情况。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时间安排这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从2011年5月25日开始,2011年9月3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这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是认真贯彻执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村、各乡属单位、各乡属企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把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及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村、各乡属单位、各乡属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
学品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在广大群众中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案例进行曝光,为我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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