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我国证券市场进行适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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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证券监管的手段

简述证券监管的手段

简述证券监管的手段证券市场的发展对于经济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保护至关重要。

为了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公平性,证券监管机构采取了多种手段来监管证券市场。

证券监管是指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手段和措施。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程度的提高,证券监管的背景和重要性变得愈发突出。

证券监管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证券市场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使得监管机构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其次,投资者保护的需求日益增长,要求监管机构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再次,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对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证券监管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证券监管可以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公平性,防止操纵和欺诈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次,证券监管可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使投资者能够准确了解市场信息,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再次,证券监管可以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为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融资渠道。

为了实施证券监管,监管机构采取了多种手段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监督检查、执法行动、制定和修订监管规则、监管信息披露、培训和宣传教育等。

这些手段和措施的目的是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稳定。

综上所述,证券监管的手段是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途径,对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来实施证券监管的手段是非常重要的。

证券监管是指对证券市场和证券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和调控,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立法手段:制定证券法律法规:通过制定、修改和完善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行为准则和法律责任,为证券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设立监管机构:建立独立的证券监管机构,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和监督工作。

监管机构承担着制定监管规则、监督市场交易活动、处罚违规行为等职责,确保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强化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部门的力量和能力,严厉打击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现状当前,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诸多问题,主要集中在监管缺失、市场交易异常、内幕交易等方面。

监管缺失和监管能力不足是当前监管面临的重要问题。

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失职失责情况,监管规则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市场交易异常和信息不对称现象也比较严重。

市场中存在大量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投资者利益受损。

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市场公平公正。

监管科技应用不足以及监管部门监督不足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科技的发展,监管科技应用不足已经成为一个较大的问题,监管部门需要加大对科技的应用力度。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现状仍不尽如人意,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与完善。

1.2 问题的严重性在当今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问题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证券市场监管不严重会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市场乱象丛生,甚至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由于监管缺失和监管能力不足,市场交易异常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突出。

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现象屡禁不止,加剧了市场的不公平性和不透明性。

监管科技应用不足更是制约了监管工作的效率和力度。

监管部门监督不足更是让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无法及时得到查处和制止。

这些问题不仅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也会破坏市场的健康发展,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严重的不稳定因素。

解决国内证券市场监管问题的严重性迫在眉睫,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和改进。

【字数已达要求,此处修改内容】2. 正文2.1 监管缺失和监管能力不足监管缺失和监管能力不足是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

监管部门的存在并不等于有效监管。

一些监管部门缺乏独立性和专业性,导致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情况,容易导致市场乱象和违法行为的泛滥。

监管部门在监管能力方面也存在明显不足。

由于证券市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监管部门需要具备强大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才能有效监管。

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是指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主管的一系列监管机构和制度,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证监会:负责全面统一、监管我国证券市场,制定并实施相关法规和政策,对上市公司、券商、基金公司等各类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和制度。

2. 上交所、深交所:作为我国两大证券交易所,负责股票和债券的交易和信息披露,履行市场运营、自律监管的职责,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3. 中央结算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核心机构,负责证券的登记、结算和清算,确保证券交易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4. 监管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负责对证券市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维护市场秩序。

5. 自律机构:包括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等,负责对证券、基金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制定行业规范和自律准则。

此外,我国还设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法院等机构,以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多个监管机构的协作和配合,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监管网络,以确保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稳定运作。

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壮大,监管体系也日益完善和规范。

证券市场的监管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监管机构、监管规则和监管措施三个方面来介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

一、监管机构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主体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作为最高监管机构,证监会负责制定证券市场的监管政策、规则和制度,监督证券市场的运行情况,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证监会下设各级分支机构,如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协助证监会进行具体的监管工作。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的核心机构,负责证券的发行、交易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证券公司承担证券交易的中介服务,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等服务。

基金管理公司则管理和运营各类基金,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二、监管规则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则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等。

法律法规是证券市场的基础性规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证监会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等,以规范市场行为。

业务规范是指对证券市场各业务环节进行规范的细则和标准。

例如,证券交易所会发布交易规则和交易细则,明确交易的方式、时间和交易品种等;证券公司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基金管理公司会制定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规则,明确基金的投资范围和运作方式等。

三、监管措施为了更有效地监管证券市场,证监会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

首先,证监会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准入监管,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管,确保市场主体的合规经营。

其次,证监会加强了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

此外,证监会还通过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处罚和纠正等手段来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在我国,证券市场一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体经济的融资和投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披露不透明、市场操纵等现象屡见不鲜,这给投资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稳定带来了诸多挑战。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本文将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1. 信息披露不透明。

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投资者难以获取真实的、全面的信息,造成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2. 市场操纵现象突出。

市场操纵是指通过恶意炒作股票价格,控制和左右证券市场交易,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

市场操纵严重损害了正常交易秩序,导致市场失衡,给投资者和市场带来了巨大风险。

3. 监管体制滞后。

由于证券市场监管部门总体设置不够完善,而且监管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导致监管工作不力,对市场乱象的监管和处置不够及时和有效。

4. 执法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证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不够,监管部门对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威慑力,违法成本低,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增加了市场风险。

5. 投资者权益保护不力。

证券市场存在一些不法行为,如欺诈发行、内幕交易、造假等,对投资者权益造成损害,而投资者的维权渠道又相对狭窄,难以有效维权。

以上问题给证券市场监管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带来了不小的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

二、问题原因分析信息披露不透明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

监管部门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大,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而且,监管流程不够畅通,导致对信息披露不透明行为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

市场操纵现象突出的原因,也源于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对于市场操纵违法行为处罚不足以形成有效的威慑。

市场操纵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大不大还取决于监管部门的监管技术手段是否跟得上、监管流程是否畅通等。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与建议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与建议
农村信贷体系,把财政和金融有效地结合, 用 励商业性保险涉足农村领域, 鼓励农村地区成 滨: 黑龙江人民 出版社 , 0 7 2 0.
较少 的财政资金带动 大量的金融 资金用于 农 立互助性质的保险组织; 二是加 强对保险知识 [】 2王威. 中国农村金 融服 务体 系协 调发展 研
我们要采 究 【]哈 尔滨: D. 东北林业大学,07 20. 村建设 ; 二是在不 断提高 员工素 质、 提高设 备 的宣传 。在发展农业保险的过程 中,
资金服务, 从而便利了农户和相关 企业。河北
( 作者单位 : 河北金融 学院 )
( 建立健全保 障体 系。 三) 一是要政策上给
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 , 创 予倾斜。 可以通过提取风险准备金、 给予补贴、 参考文献 :
鼓 【 张晓山等. 1 ] 新农村建设研究报告 [ . 尔 M 哈 ] 新金融产 品和服务 。 一是可以建立低息的长期 税收优惠等政策大 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
度 金融机 构不但 向农户和 相关企业 发放不 同 由农村信用 社、 村镇银行 、 贷款公司等机 贷款担 保物的范 围, 小额 完善风险 管理体制 , 提高 期限的贷款 ,而且还 向与农 业密切相 关的仓 构提供, 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 扩大抵押品的 运营能力。
储、 、 输、 包装 运 加工等环节提供一 条龙 的信贷 范围, 开发出新的、 适应他们需求的业务品种。

引言
法 , 出政 策 建 议 。 是 , 提 但 我们 发 现 那 些 多 证 券 交 易所 有 效 监 管 的两 架 马 车 , 者 必 两
由 于 我 国 证 券 市 场 的 发 展 实 际 上 是
年 以前 就 提 到 的一 些 问题 仍 然在 重演 , 投 须 相 互 配 合 、 一 不 可 , 要 说有 效 的 自 改 革 的 产 物 , 一 定 的 独 创 性 , 没 有 历 缺 不 有 却 资 者 保 护 的整 体 状 况 并 不 见 明显 好 转 , 监 律 监 管 尚 未建 立 , 就连 证券 交 易所 的 自律 史 的继 承 性 , 经 济 转 轨 过程 中 夹 杂着 计 在 管 中 的 许 多 漏 洞 时 时 被 媒 体 抓 住 炒 作 一 监 管地 位 都没 有 一 个 清 晰而 具 体 的 定位 , 划 和 市场 的双 重 色彩 , 此 监 管 所 面 临 的 因

加强证券交易自律监管的建议

加强证券交易自律监管的建议

加强证券交易自律监管的建议平安证券研究所长期以来,我国证券交易所自治性和自主性严重不足,自律监管形同虚设,无法适应国际范围内的证券交易所的竞争。

加入WTO 以后,我国证券市场外部管制开始松动,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竞争压力日益增大。

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的核心组织,已直接感受和面对这种竞争。

全面竞争改变了证券交易所传统的依靠垄断地位的生存法则,为回应竞争,一场以增强竞争优势和竞争能力为主旨的“交易所变革”运动正悄然展开。

这场变革,除了在交易所公司化改制和交易设施技术升级两个层面展开,还涉及不同交易所自律监管能力的角逐。

这是由于交易所作为证券集中交易场所,通过自律性的市场监督和管理,提供一个公平、透明且管理有效率的市场给发行人、投资人和其他市场使用人,是维系其本身经营成功,取得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不可或缺的条件。

完善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应当围绕强化自律管理,增强竞争能力这个主题展开,需要外部法制环境的建设与自身职能建设两方面着手进行:一、交易所自律监管的构建构建交易所自律监管法制基础的关键和要义在于,尊重交易所独立法律人格,还原其作为自律性组织的固有权利和活动空间。

具体制度的构建,可以从立法、行政、司法三个层面展开。

1、在立法上明确交易所的法律地位我国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交易所是政府选择的结果而非市场自主发展的产物,本属于交易所的自治权,遭受国家权力的侵蚀,异化为行政权力。

但是,相对于国家权力而言,交易所作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和自律组织,进行自律监管是一种权利,确认并保护这种权利,是法律的基本任务。

在立法领域,检讨、反思行政权力和交易所自律、自治权的边界在《证券法》《公司法》修改中已受关注。

新修订的《证券法》,已经为解决交易所自律与证监会的行政监管权力的分配问题上作出了一些努力,正式明确证券上市交易的审核权由证券交易所行使,股票暂停及终止上市的决定权也归入交易所,这意味着把市场决策权回归交易所的呼吁得到了法律认可。

论对证券市场的适度监管

论对证券市场的适度监管

3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主体 作用未得到足够重视 . 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行业 的 自律性 监管组织 , 同中国证监会和 地 方证 券 监 管 部 门一 起 , 构成 了 中国 的证 券 监 管体 系。 证 券 交 易所
处 于 证 券 监 管 的 第 一 线 , 担 着 不 可 替 代 的 监 管 责 任 , 证 券 监 管 承 是 的 基 础 。 但 证 券 交 易 所 作 为 自律 监 管 主 体 的作 用 没 有 得 到 足 够 重 视 。主要 表 现 在 以 下几 方面 : 先 , 券 交 易 所 与 证 监会 之 间 的法 律 首 证 关系尚未理顺 。不仅在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任 免问题上 , 而且在上市 公 司 上 市 核 准 权 力 的 来 源 和 行 使 、证 券 市 场 监 管权 力 配 置 等 问 题 上 , 存 在 着 行 政 监 管 强势 、 交 所 监 管 弱势 的现 象 , 在 着 行 政 权 都 证 存 对 证券 交 易所 自治 权 的 过 度 占有 , 府 对 证 交 所 从 设 立 、 作 、 理 政 运 治 结 构 、 程 等 方 面 的 直 接 控 制 力 随 处 可 见。其 次 , 券 交 易所 自律 监 章 证 管地位缺 乏权威性和独立性。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 管职能 的行使缺 乏 清 晰 的 法律 法 规 的授 权 , 而 束缚 了证 交 所 的 自律 监 管 步伐 。 后 , 从 最 证 券 交 易 所 与 证 监 会 的职 责 不 清 晰 , 成 了证 监 会 行使 了部 分 交 易 造 所 职 能 , 分 贴 近 市 场 , 得 监 管 无 效 , 使 证 监 会 的决 策 风 险 增 过 使 并 大 , 乏缓冲机制。 缺 ( ) 二 证券监管部 门之间权 力重叠 , 监管机构缺乏独立性 我 国政 府 部 门 内部 涉 及 证 券 业 务 的行 政 部 门不 是 一 个 而 是 多 个 。证 券 市 场相 关 主 管部 门 主要 包括 : 家计 委 ( 市 公 司募 集 资金 国 上 投 向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审 批 )国 家经 贸委 ( 将 募 集 资金 的项 目 、 对 立 项 与 批 文 )财 政 部 ( 有 资 产 价 值 与 持 有 代 理 , 有 股 减 持 , 有 、 国 国 国 股 的价 格 , 有股 协 议 转 让 批 准 , 有 资 产 到境 外 上 市 的 比 例 与 价 国 国 格 )税 务 总 局 ( 市 公 司 具 体 执 行 的 税 率 。 地 方税 务 部 门经 常会 降 、 上 低 税 率 , 接 影 响 公 司 利 润 率 )外 经 贸部 ( 市 公 司 进 出 口业 务 审 直 、 上 批, 退税及税率 与进 出 口产品的价格。中外合资企业上市审批 )中 、 国证监会、 国家 环 保 局 、 土局 、 设部 、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等 。多个 部 国 建 工 门 管 理 同 一 个 事 务 存 在 的 问题 主 要 表 现 在 : 部 门在 管 理 权 力 方面 各 表 现 为 界 限重 叠 , 责 任 方 面 表 现 为 界 限 不 清。证 券 市 场 高 风 险 、 在 高 流 动 、 效 率 的 自 身特 性 需 要 独 立 和 统 一 的监 管 , 迅 速 应 对 突 如 高 以 其 来 的市 场 变 化 , 化解 和 减 少 市 场 风 险 。 证 券 监 管 权 力 的分 散 不 利 于 监 管 的 实施 , 有 违 效 率 原 则 。 也 ( ) 管机 构对市场 的直接控制较 多 三 监 中 国证 监 会 是 法 定 的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经 历 了从 地 方 到 中央 , 从

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与完善——以《证券法》的修订视角

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与完善——以《证券法》的修订视角

252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与完善———以《证券法》的修订视角张灵知作者简介:张灵知(1997.04-),女,汉族,湖北孝感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硕士在读,专业:经济法。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新月异,我国证券市场也会不断地进行相应的变化。

法治经济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目标。

证券市场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部分,其立法要能够持续性的监管就必须要做到与当前保持一致。

证券法的此次完善,更加贴合了证券市场相关的基础制度的需求,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根据证券法的修订,结合市场监管理论,探讨证券市场监管中仍有待完善之处及解决方式。

关键词:证券法修订;市场监管;行业自律一、证券市场监管的必要性(一)证券市场证券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其包含的种类有许多,最常见的为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的凭证,是一种权利证书。

证券市场是使得这些有价证券可以进行发行和交换的场所和空间。

证券市场主要由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交易工具和证券交易场所三要素形成。

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证券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等。

价值交换、权利交换、风险承担自始为证券市场的特征,除此三大特征外,证券市场还兼具者三大基本功能。

首先是筹资功能,筹资者在证券市场投放证券,是为了能够筹集到所需资金,投资者为了使自己的资金升值,也乐意为筹资者提供资金。

第二是资本定价功能,证券市场也是资本市场,证券价格也是所代表的资本的反应,因此市场需求与定价也是正相关,即资本具有定价功能。

证券市场还有着进行资本配置的功能,证券市场作为市场,自然具有市场的某些共同点。

证券作为一种权利凭证和有价证券,由价值和需求度决定证券资本配置的基本走向。

证券市场具有以上的特征和功能,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经济发展,是金融市场中是不可缺少的一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我国证券监管的适度性分析

我国证券监管的适度性分析

摘要 : 中国证 券市场产生 、 展的经济 、 发 政治 、 文化 的特殊 背景 , 决定 了政府在我 国证券市场 中的主导地位。我国证 ,
务的外部监督 。 使得证券监管 的基渊一下子变得更加严厉
了。因此 , 有学者评论说这是 “ 乱世出重典” 。
券市场的发展不是依靠市场 自身的逐步演进 , 而是更多地 依靠政府的强制性制度安排来推进的 , 这使得 中国股市呈
实 、 平 和 反欺 诈 的原 则 。 公
和交易 的规定 , 见于《 公司法》 《 、银行法》 《 、投资公司法》 、 《 证券交易条例》 证券交易所法》 和《 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 但 德 国于 19 年底 制定 了《 93 内幕交易法》 持股信息新规 和《 则 》并 于 19 , 9 4年成立 了德 国证 监会 , 也反映 趋 向集 中
立 法 体 制 的迹 象 。从 上述 的 比较 观察 中 , 们 可 以得 出 : 我
第一 , 从美 、 、 英 德证券 监管法 制的变 化轨迹 可以看 出, 其立法的 中心原则为“ 公开 、 公平 、 正” 公 。固家证券立 法也是适应 国内外经济情况 的变化 和证券市场的飞速发 展而不断调整 、 完善 的, 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 第二 , 国证券监管体制的核 心在 于正确设定政府监 一
( 英 国。在英 国, 二) 传统上证券行业的 自律系统起到
更重要的作 用 ,其 自律组织包括英国证券 交易所协会 、 英 国证券业理事会 、 收购与合并问题专 门小组等等。这些组 织制定的规则常常比议会立法更起作用 , 这种状况一直持 续到 18 9 6年 以前 。之前英国未设 立专 门的政府机构行使 监管职能 , 也没有制定专 门的法律 对证券交易和风险进行 规定 和限制 , 只有一些 相关的法律条款 , 如证券交易所 的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当今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也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小的风险。

信息披露不完善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全面和准确的信息,内幕交易严重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监管力度不足导致监管效果不佳,市场操纵现象频发使市场秩序混乱,监管部门职责不清导致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内证券市场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需要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本文将围绕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监管力度、市场操纵和监管部门职责等方面展开讨论,分析问题的成因和影响,并提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加大内幕交易打击力度、加强监管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等对策,以提升国内证券市场的监管水平,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2. 正文2.1 问题一:信息披露不完善在国内证券市场监管中,信息披露不完善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存在着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的情况。

这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容易导致投资风险的增加。

信息披露不完善会给投资者造成误导,让他们无法真实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这样一来,投资者很难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容易造成投资损失。

而有些公司为了掩盖问题,采取故意掩盖信息、编造虚假信息的手段,这更是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信息披露不完善会影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很难保护自己的权益,市场的整体风险也会增加。

而且,信息披露不完善让监管部门无法及时发现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难以及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解决信息披露不完善的问题,需要加强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公司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

也需要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提高其投资能力,从而更好地应对信息披露不完善带来的投资风险。

2.2 问题二:内幕交易严重内幕交易是指在未公开信息期间,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取的信息优势进行交易的行为。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着多个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监管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还存在一些缺陷,比如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监管部门职能不够清晰、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这使得监管问题时有发生,监管力度不够有力。

第二,监管手段不够多样化。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监管手段主要集中在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方面,监管手段不够科学、精细化,这使得监管效果不佳。

第三,监管力度不够强劲。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违规行为时,有时存在不够果断、不够强劲的情况,这使得一些违规行为得以滋生和扩散。

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加强法律法规制定与完善,建立健全证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监管职责与权限,确保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业性与公信力。

第二,多元监管手段。

科学建立多元监管手段,加强对监管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建立一套高效的证券市场风险监测与预警系统,保障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强化监管力度。

加强证券交易市场内部监管,形成一套完备的“机构+行业+行为”监管模式。

加大金融稽查力度,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加大查处,强化行政处罚和司法追究力度。

总之,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对于推动产业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权益、提高市场信心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不断创新、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才能够使我国证券市场具备强有力的监管保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浅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

浅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

性 .往 往 是 证 券 市 场 发 生 重 大 风 险 之 后 , 监 会 才能做 出相 应 的反应 。 证
的集 中监管 , 是一个重要 的转变过程 。 这 中国作 为发展 中国家 , 券 市场 的 证 发 展时 间较 短且 不成熟 , 仍存 在着 很 多 问题 。 不断 出现 的虚报 利 润 、 操纵股 市 、 欺诈 上 市等 违反证 券市 场规 范 的现 象 , 对 中小 投资 者的 利益造 成 了严 重损 害 。 虽然 证 券监 管部 门不 断 出台各 种法 规 、
的 当事 人 之 问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并 不 明 确 ,
为了 维护证 券市 场准 则 的 良性 运 行 。 证
券市 场 的涨跌 反 倒 成 为 证 监 会 最 为关
注 的重点 和 中心 . 由于 市 场 变 化 的 滞 后
监管 体系 。这一 阶段 中国的证券市 场监
管 工作 从地 方监 管转 移到 了 中央监 管 , 从 各 地 各 部 门 的 分 散 监 管 转 移 到 了 中 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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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 国证券市场 监管 浅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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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 多种 措施 , 过加 大 整治 力度 并严 通
]券 管 证 市 管 机 以 止 监 是 券 场 理 构 广
消 除 由于 市 场 机 制 的 失 灵 而 对 整个 社会 所造 成 的负面 效应 为 目的 , 以
而建 立起 来 的。 国上海 和深 圳两 个证 我 券交 易 所 , 实行 会 员 制 , 非 盈 利性 均 是
的法 人 。 国的证券 商 为这 两个交 易所 全
的会 员 , 接受 这两个 证 券交 易 所各 自制

简述我国的证券监管模式

简述我国的证券监管模式

简述我国的证券监管模式论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健全与完善宋绍青一、入世后经济全球化影响下的证券市场我国的金融市场从形成到现在仅十多年时间,存在诸多问题待以解决。

金融市场还不健全完善,我国金融市场规模小、管理不够规范、发展相对落后。

加入WTO后,金融市场开放的进程加快。

20世纪后半叶,经济全球化以人们难以预料及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前进,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依存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其进程中,金融国际化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和最本质的内容。

世纪之交,中国加快了加入WTO的步伐并取得重要发展,入世后的中国经济将迅速发展。

①然而也面临国际经济风险对我国经济的威胁。

经济安全特别是金融安全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

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安全面临巨大挑战。

亚洲金融危机就是生动的一课。

②我国证券市场也将应对一系列市场巨变,维护金融稳定势在必行。

(一)加入WTO对我国金融安全形成挑战。

我国金融发展将面临自身素质不高、体制尚不健全的不足和国际力量强力冲击的严峻局面,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与社会安全。

⒈我国现行宏观金融调控面临挑战。

在完全的资本流动下,以独立的货币政策实现货币供应量的调控受到制约。

我国现行的宏观货币政策手段,主要通过控制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总量来调控货币供应量,在调控手段上还没有真正实现间接化。

[1](P35-37)加入WTO后,国际金融市场的资金供应状况的变化和利率的变动将直接影响我国金融市场和货币供应量,从而增加调控难度,使我国现行宏观调控面临挑战。

⒉金融监管面临挑战。

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日益市场化和国际化,金融风险更加出现不确定性。

金融监管部门将面临更加复杂的金融环境。

另一方面,我国监管部门在十多年的工作中虽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一般多为立足国内,缺乏国际金融市场监管经验。

再者,对国内金融监管未真正实现间接调控和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国际化进程将加快,国际资本流动将更加频繁。

一方面它将促使人民币加快可自由兑换,加大我国对外汇市场的监管难度。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在整个金融市场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的成熟和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市场发展中出现了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促进证券市场成熟的各项条件,进一步推进我国证券市场以市场导向、监管评估、风险控制等各个方面的改革,我们在推动证券市场发展的同时也要积极推进利率汇率机制改革,加大民间资本的参与程度,不断完善整个金融体制。

关键词:证券市场;问题;对策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经过了短短三十多年的时间,虽然积极吸取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但是由于过快的发展速度使得我们的证券市场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制约了证券市场的全面完善和功能发挥。

在当前国际金融环境变化和我国金融改革推进体系下,我们要进一步积极探索解决我国证券市场问题的对策,推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一)证券市场规模过小,证券产品种类不足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规模还是非常小的,这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虽然发展速度较为迅速,但是从整体上还不够成熟,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股票市场的规模,在我国股票市场的市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远低于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80%的规模。

对于目前的金融衍生产品种类也不能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在大多数发达市场和国际新兴市场的股票市场,存在股票和债券的现货交易、股指期货期权产品以及大量的个股期权期货产品交易,相比之下,我国的股票市场除股票外,期限在5年以上的金融衍生产品几乎没有,同时,期限在1~5年内的的金融衍生产品在交易的时候又受到各种限制,这不利于资本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不够健全,监管力度不够健全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是证券市场交易的基础,同时也是建立高效、公平、公正的有序市场的根本出发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系统相对来说不够透明,缺乏有效的支持,造成了维护公平权益运作的难度,阻碍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公开化,也将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收益,严重损害投资者的交易信心,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热情,使投资者面临巨大的市场交易风险,从证券机构来看,一些企业缺乏外部约束,也面临国际化程度较低的问题,上市公司则由于内部结构的缺陷,经常出现投机自己公司股票的情况,操纵股票价格,不能有效的保护股东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也缺乏有效的协调。

证券市场监管措施

证券市场监管措施

证券市场监管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证券市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各国都加强了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措施。

本文将从市场准入、信息披露、交易监管以及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详细阐述证券市场监管的各项措施。

首先,市场准入是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可以尽量减少不良市场参与者的存在,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

监管部门应设立准入规则和程序,对任何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入证券市场都要进行合法性和资格的审查,确保准进市场的各方都具备相应的信用、经验和实力,从源头上杜绝风险。

其次,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核心要素之一。

充分而及时的信息披露是保证市场顺畅运转以及投资者知情权的重要保障。

监管部门应要求上市公司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按照规定披露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同时,监管部门应在监管过程中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督和审核,对未按要求披露信息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维护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第三,交易监管是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一环。

监管部门应完善交易监管制度,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一方面,通过严格的交易监管规则,防止大股东、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强交易监测和风险预警体系的建设,及时发现并应对市场异常波动和潜在风险,以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性发展。

最后,投资者保护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核心内容之一。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投资者教育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理财能力。

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打击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确保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获得合法权益。

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置投资者的投诉,并加强对投资争议的调解和裁决工作,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监管的信任。

综上所述,证券市场监管措施是保障证券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市场准入、信息披露、交易监管以及投资者保护等多方面的综合措施,可以有效监督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劵业监管分析

中国证劵业监管分析

中国证劵业监管分析证券监管也称证券市场的监管,是指监管机构依据证券法规,对证券发行、交易和服务活动实施的监督与管理,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监管制度就是关于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发行、交易与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一系列规范的总称。

证券监管制度是证券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金融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监管与一般行政监管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证券监管是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行为。

由于证券市场既是一个投资的场所,也是一个投机的场所,证券市场中往往会产生非理性的投机行为,市场对非理性行为以及证券违法行为难以自我调节和控制,往往会产生市场调节失灵现象,由此会导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加大。

为了防范证券市场的风险,需要有一个监管机构进行监管,这种监管,实际上是政府对市场失灵现象的干预行为。

第二,证券监管是一种有目的性的行为。

证券监管不是盲目的、任意性行为,而是有监管目标的行为。

各国一般都将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市场的公正、透明和有效,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作为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

没有目的的监管行为既缺少正当性和合理性,也缺少效率。

第三,证券监管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依法进行。

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力和职责是法律所赋予的,证券法根据证券监管的职能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规定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证券监管机构既不能放弃职权,也不能滥用职权,必须依法行使监管职权。

(一)证券监管的目标证券监管目标是指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所要达到的宏观或具体的目的。

它既是证券监管的出发点,又是证券监管的落脚点。

由于各国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历史、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差异,其证券监管制度亦有所不同,在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和监管体制等方面均有差异,但是,证券监管的目标则是基本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的公正、透明和有效,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1.保护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券立法的基本宗旨,也是证券监管的最基本目标。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及其实践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及其实践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及其实践摘要: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是指依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特点而制订的,用于引导、规范和保护我国证券市场的各种法律法规体系。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历史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践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阐述,并通过案例分析,探讨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具体实践。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实践效果;案例分析正文:一、历史背景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日益迅猛,但同时也面临着不少问题。

2001年,我国证券市场首次出现了大规模的证券违法案件,这引起了国家的高度关注。

随后,我国政府开始对证券市场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之一就是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

为了适应新的市场情况,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也进行了多次的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现在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

二、基本原则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使其在证券市场中能够获得公正、公平、透明的待遇。

(2)开放性监管。

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应该具有开放性监管的特点,即既要充分地考虑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也要随时适应市场的变化。

(3)市场监管与行政干预相结合。

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应该结合市场监管和行政管理两种手段,确保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

(4)分级管理。

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应该根据不同的证券市场主体和活动进行分类管理,并识别不同的监管层级。

三、主要内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券法。

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法规。

该法明确了证券交易的法律地位,规定了证券交易的基本制度、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则。

(2)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属于证券市场交易制度的一部分,是证券市场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其作用在于规定了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方式,以及上市公司必须遵守的各项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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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如何对我国证券市场进行适度监管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05级金融学贵州贵阳 550004)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08)11-00
摘要:经历了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公司己成为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参与者之一,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

证券业在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推动产业集中等各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文论述了如何对证券市场进行适度监管,以保证我国证券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证券市场适度监管
证券市场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及市场失灵的问题决定了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容易出现经营者利用自身了解证券市场行情的优势和代理客户的便利,挪用客户资金、操纵市场、违规谋利,损害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危险。

加之金融系统风险传递性的存在,这些风险一旦得不到有效控制,很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危机,殃及整个经济生活,甚至导致整个国家经济秩序混乱与政治危机。

因而,对证券业进行适度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证券业行业组织自律监管职能缺位。

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是中国主要的证券行业组织,是最值得重视的证券市场监管层面。

然而,多年来行业组织的自律监管作用的发挥不尽
如人意。

第一,证券业协会的行政色彩浓厚。

这表现在其主要职位一般都由证监会官员兼任,缺乏应有的独立性。

中国的证券业协会通常被看作是政府性机构,实行的自律管理也经常被理解成行政监管的延伸。

而且证券业协会的权限不够明晰,尤其是在与证监会的监管分上不明确,这种监管权力边界不够清晰的情形,容易造成监管的缺位或越位。

第二,证券业协会的组织体系缺乏统一性、协调性。

各地方证券业协会从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到内部管理各有差异,不利于集中、统一的证券市场自律管理,这大大增加了上市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成本。

第三,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主体作用未得到足够重视。

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行业的自律性监管组织,同中国证监会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一起,构成了中国的证券监管体系。

证券交易所处于证券监管的第一线,承担着不可替代的监管责任,是证券监管的基础。

但证券交易所作为自律监管主体的作用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2、监管机构对市场的直接控制较多。

中国证监会是法定的证券监管机构,经历了从地方到中央,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

政府集中监管具有体现监管权威、防止相互扯皮的作用。

但是,由于在证券市场创设之初就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集中监管往往体现为监管机构对市场进行全面而直接的控制。

关于证券发行与上市的联动机制就是一个例证。

事实上,证券市场确实存在政府监管所不能够
及的“死角”,政府监管不能解决所有的市场问题。

自律组织及市场参与主体始终置身于市场之中,在监管者监督下的行业自律往往更具有效率。

另外,在证券发行中,实质审核、证券承销的通道制度等方面都还存在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的过度干预。

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之后,同样执行实质性审查,监管机构“内部掌握”的发行标准仍然存在。

这些都是政府对市场的直接控制。

3、法院裁判保护功能不健全。

司法是市场投资者针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进行救济的有效防
线。

法院的裁判是对证券监管特别是政府监管的重要补充。

更重要的是,它是在自律监管之外对证券监管的校正与评判,仍然是在市场机制中发挥作用。

然而,目前行政诉讼在中国启动的还较少,只有少数案例,如海南凯立诉中国证监会、浙江证券公司诉中国证监会等这些案例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证券业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了对监管者权限的讨论。

这些诉讼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将成为中国证券监管历程中很好的参考。

二、如何完善我国证券市场适度监管
目前在中国,由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变中的行政权力惯性的存在,提倡“适度”的监管是必要的。

所谓“适度”,即指对证券的监管执法不是也不应是管制。

适度监管原则要求证券监管者应当遵循证券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其监管行为不能干涉市场主体的自主权,而要通过制度和规则使证券业稳健经营。

只有当出现严重问题时,才对其采取某些强制措施。

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证券市场的
适度监管问题:
1、证券监管不能取代市场。

这是适度监管原则的核心,它要求证券监管者充分尊重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而不能违背市场力量,更不能人为设置任何障碍,只要没有市场失灵等情况发生,监管者就不应主动介入。

只在法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才能有效防止职权滥用,也才能对其具体监管行为进行更为理性科学的决策,确保监管程序和实体合法,并达到最佳的效果,坚决抵制和放弃监管者万能的思想。

监管者不是经营管理者,不能对企业具体经营活动进行微观管理。

要避免直接管理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

2、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监督职能。

监管者应充分发挥证券业自律机制和社会中介机构银行业同业组织、证券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积极作用。

第一,应进一步发挥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在自律管理中的作用。

明确政府部门与证券业协会之间的关系。

证监会作为协会的管理部门,对协会的管理应遵循指导性原则,使协会始终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

第二,应在实务中进一步明确证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

为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效率,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地位必须有充分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彻底改变现在证券交易所过分依赖政府监管的状况,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律性监管组织。

第三,充分发挥证券公司市场警察的威力。

证券商是最好的市场
警察,其能否守法自律、规范经营、有效防范风险,将直接影响到投资者利益、自身的生存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

因此提升证券公司的实力,加强其规范化运作意识,充分发挥其自律作用,对市场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3、明确证券监管部门之间权力,确保监管机构独立性。

监管机构只有保持其独立,才能树立其权威,才能公正地监督市场参与者及其行为,才能真正建立公平、有效的市场机制。

因此要充分发挥各政府部门的专业优势,实行功能监管,但是同时必须强调中国证监会对证券监管的协调功能,实现有效监管。

在政府部门层面上统一证券监管权力,实现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一,并保证其独立性。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将原有政府机构证券监管的权力和职责划归专业证券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

4、健全对自律监管者诉讼的相关法律,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自律组织应当接受监管者的监督,而且应当在行使权力和被授予职责时遵守公正、保密的原则。

自律组织在开展自律活动时应当像行政监管者那样,遵守保密、程序公正等专业行为准则。

因此,被监管者不满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行为,可以向行政监管者提起诉讼,这是自律监管行之有效的前提。

换言之,证交所的自律监管行为也应具有可诉性。

而且,要进一步规定行政监管者对违规监管行为诉讼的法定程序。

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制度的强制实施是制度存在的保障,执法效率将左右监管效率的高低。

丰富监管者的执法手段,增强对违法行为查处的力度是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的基本保
证。

总之,只有认清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足,正确树立监管理念,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敢于监管、善于监管,依法监管,确保市场的公信力不受侵害。

通过适度监管,充分发挥市场效用,促进市场逐步壮大,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地迎接新世纪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参考文献:
[1]董慧凝,证券监管的适度性探讨[[j ]。

证券市场导报,2007,( 5)
财政金融108
[2]经济学家高尚全市场失灵要怪政府干预[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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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研究——基于中美监管制度的比较分析[j]。

财贸研究,2008,(01)
[4]汪洋。

论我国证券监管中的问题及对策[j]。

重庆行政,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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