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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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义 务 .很 难 从 源 头 加 强对 重 大 动 物 疫
病 的 防控 和 动物 产 品 安全 的监 管 。
24 栓 疫 制度 存 在 一 定缺 陷 .
受 理 申报 之 日起 应 当在 l O个 _ T作 日 内
做 出 审 查 决 定 。 经 审 核 合 格 的 ,签 发
21 终 极 产 品 检 疫 检 验 理 念 存 在 .
2 口叵蜀匝墨囤 212 6 01 .
《 物 检 疫 管 理 办 法 》 进 行 修 订 。 新 动 《 办法 》 明 确 了动 物 检 疫 应 当 遵 循 的 基 本 原 则 ,确 定 了 检 疫 审 批 ( 省 ) 跨 、指
定 地 点 隔 离 ( 疫 区) 无 、检 疫 申报 、 动 物 的检 疫( 地) 动物 产 品 检 疫 ( 产 、 屠 宰) 、检 疫 处 理 以及 检 疫 监 督 等 检 疫 制 度 ,是 有 效 防 控 重 大 动 物 疫 病 , 保 障 动物 、动 物 产 品 质 量安 全所 必需 的 。 2 过 去 动 物 检 疫 制 度 存 在 的 主 要
要 进 一 步 加 大 改 革 力 度 ,实 施 科 技 特
引 导 农 民把 闲散 资 金 投 向 畜牧 业 发 展 。
要 进一 步 加大 对 《 物 防疫 法 》 动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宣 传 力 度 ,按 照 “ 防 预 为 主 ,科 学 免 疫 ,重 点 防 治 ” 的原 则 ,
二 是 要 将 国 家 关 于 农 村 小 额 贷 款 的 政 策 用 好 、用 足 ,争 取 银 行 贷 款 。 _ 一是 要 围 绕 畜 牧 业 内部 结 构 调 整 和 培 育 支
柱 产 业 .坚 持 以项 目为 抓 手 ,积 极 向 上 取 国家 和市 级 农 业 开 发项 目资 金 。 争
分 片包 干 制 度 ,积 极 探 索 畜 禽 防 疫 工 作 的 有 效 机 制 ,使 全 市 动 物 防 疫 T 作
四是 要 加 大 畜 牧 业 招 商 引 资 力 度 , 以
鲜 明 的 特 色 、 优 惠 的 政 策 、宽 松 的 环
户 的 技 术 培 训 力 度 。不 断 提 高 养 殖 技 能和 水 平 。
派 员 制 度 ,让 畜 牧 技 术 干 部 走 出机 关 。 服 务 群 众 。切 实 发 挥 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作 用 。 同 时 结 合 “ 下 乡 ” “ 普 j 、 科
之冬 ( ) 春 ”等 活 动 ,不 断加 大对 养 殖
以牲 畜 口蹄 疫 和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为 重 点 .加 大 防 疫 工 作 力 度 。落 实 防 疫 员
疫 屏 障
会 、 政 府 的共 同努 力 为 满 洲 里 畜 牧 业 良性 发 展做 出贡 献 。
3 制 定扶持 政 策 。增 加 发展 投入 . 7

是要发挥农民的投资主体作用 。
和 带 动 广 大 农 民 群 众 发 展 养 殖 业 。 三 是加大对基层广大养殖户的培训力度 。
加 大 对 选 种 、培 育 、规 模 生 产 技 术 、

是 积 极 培 育 龙 头 企 业 . 大 力 推
和 动 物 卫 生 防疫 监 督 所 基 础设 施建 设 .
高 效 养 殖 与 规 范 化 饲 养 技 术 的 研 究 和 推 广 . 逐 步 实 现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集 约 化 ,全 面提 高 我 市 畜牧 业 科 技 水 平 。
要 大 力 提 倡 科 学 饲 养 、科 学 管 理 和 市 场 化 经 营 的 全 新 理 念 , 注 入 先 进
快 农 村 畜 牧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建 设 .加 大 扶 持 ,增 强 服 务 功 能 , 提 高 养 殖 业 的

的 、前 沿 的 科 学 技 术 ,打 造 品 牌 ,增 强 市 场 竞 争 力 ,提 高 效 益 。 一 是 依 托 企 业 。 加 大 对 良 种 畜 禽 的 引 进 、繁 育 和 推 广 工 作 。二 是 借 鉴 外 地 兴 建 养 殖 示 范 园 区 建 设 的 成 功 经 验 ,通 过 争 取
对 动 物 、动 物 产 品 的 卫 生 质 量 和 消 费
洞 ,加 之 检 疫 手 段 本 身 缺 少 科 学 性 ,
致 使 出 现 个 别 检 疫 人 员 只 收 费 不 检 疫 或 不 检 疫 出 证 的 现象 。
安 全 负 责 ,要 求 其 建 立 动 物 卫 生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故 而 设 定 了养 殖 、 屠 宰 加 T 企 业 备 案 制 度 .其 目 的 就 是 为 了 保
3 加 大 龙 头 企 业 建 设 力 度 .做 . 4
深 畜 产 品 后 续 加 工
走 上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和 法 制 化 的轨 道 。
在 保 障 基 层 防 、检 疫 人 员 工 资 费 用 的 基 础 上 .加 强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境 和 优 质 的 服 务 , 吸 引 外 来 资 本 、工 商 资本 、 民 营资 本 投 入畜 牧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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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的特点
孙建 亮 于文栋 李永 华 ( 东省 莒县棋 山畜牧 兽 医站 2 6 2 ) 山 7 5 9
为 了 加 强 动 物 检 疫 的 管 理 . 国 家
强 动 物 检 疫 管 理 促 进 养 殖 业 发 展 . 维
护 公 共 卫 生 安 全 方 面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1新 《 理 办 法》 修 订 的 必 要 性和 管
可 行 性
年 来 执 行 《 物 检 疫 管 理 办 法 》 好 的 动
经 验 和 做 法 .借 鉴 O E的 国 际 规 则 和 I
农 业部旧的 《 物检疫管理办法 》 动
自 20 0 2年 7月 1日施 行 以来 .对 于 加
其 他 国家 动 物 检 疫 工 作 通 行 做 法 ,依 据 新 修 订 的 《 物 防 疫 法 》 对 旧 的 动
的 不 足
在 终 极 产 品 模 式 下 ,养 殖 、 生 产
《 物 检 疫 审 批 单 》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告 动 。
知 申请 人 补 正 .不 合 格 的 书 面 通 知 申
请 人 ,并 说 明理 由 。 32 养 殖 、屠 宰加 工 企 业备 案制 度 -
和 经 营 者 并 未 从 动 物 检 疫 制 度 中 体 验
通 领 域 得 到 收 益 ,形 成 良性 循 环 。加
为 畜 牧 业 大发 展 提 供 保 障 。
36 加 强 咨 询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促 .
进 畜牧 业 发展
行 业 协 会 应 当 充 分 发 挥 作 用 .加 强 行 业 协 会 的 服 务 、 自律 、协 调 、监 督 作 用 。 同 时 为 企 业 做 好 服 务 ,为 企 业 建 立 咨 询 服 务 体 系 ,提 高 企 业 疫 病 防 控 能 力 及 管 理 能 力 .通 过 企 业 、协
用 。但是 ,随着 我 国养 殖业 大 生产 、 大流 通 、大市 场 发展 格局 的新 要求 , 以 及 跨 省 调 运 动 物 、动 物 产 品 传 播 动
物 疫 病 风 险 不 断 加 大 的 严 峻 形 势 . 原 动 物 检 疫 管 理 办 法 及 其 检 疫 制 度 已 不 能 满 足 动 物 疫 病 防 控 和 维 护 公 共 安 全 的需 要 ,也 不 能 更 好 地 适 用 过 程 监 管 、 风 险 控 制 、 区域 化 管 理 和 可 追 溯 性 相
33 提 高科技 含 量 . 实施品 牌 战略 .
进 畜 牧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通 过 培 育 各 种 龙 头 、建 设 稳 固 基 地 、发 展 加 1 增 值 二 等 途 径 ,使 小 规 模 分 散 饲 养 与 大 市 场 进 行 有 效 连 接 , 使 养 殖 户 在 加 T 和 流
项 目 , 兴 建 一 批 养 殖 示 范 小 区 ,帮 助
组 织 化 程 度 和 经 济 地 位 。 规 范 产 业 化 各 利 益 主 体 之 间 的 行 为 准 则 , 建 立 “ 险 共 担 .利 益 共 享 ” 的机 制 ,保 护 风
养 殖 户 的合 法 权 益 。
35 实 施 疫 病 防 治 工 程 . 构 筑 防 .
和 终 极 产 品 检 疫 检 验 .动 物 检 疫 在 重
检 疫 的 现 象 。 现 行 动 物 检 疫 制 度 中 确
定 的 出 入 县 境 监 管 区域 太 小 且 又 过 多 。 不 可 避 免 地 为 重 复 检 疫 收 费 留 下 了 漏
《 法 》 修 订 ,突 出 了 过 程 监 管 、 办 风 险 控 制 、 区 域 化 管 理 和 可 追 溯 性 相 结 合 的 基 本 原 则 , 强 调 生 产 、 经 营 者
调 整 ,为 贯 彻 落 实 《 物 防 疫 法 》 等 动
法 律 法 规 和 国家 对 加 强 动 物 检 疫 工 作 ,
理办法》 ,作 为 畜 牧 业 从 业 者 分 析 掌 握
该 法 意 义 重大 。
有 效 防 控 重 大 动 物 疫 病 , 保 障 动 物 产
品 安 全 的 有 关 规 定 ,需 要 认 真 总 结 近
不 足
营 动 物 产 品 的 卫 生 质 量 及 消 费 安 全 负 责 。 无 论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是 否 符
应 当 按 照 农 业 部 规 定 向 输 入 地 省 级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所 申 请 办 理 检 疫 审 批 手续 . 填 写 《 物检 疫 审批 申请 表 》 动 ,取 得 《 疫 审 批 单 》 同 时 规 定 ,输 人 无 规 检 。
3 新 《 理 办 法 》 的 特 点 管 新 修 订 的 《 法 》 借 鉴 了 国 际 规 办 则 和 通 行 作 法 . 吸 收 了 各 地 先 进 的 检
疫 监 管 措 施 ,坚 持 了过 程 监 管 、 风 险 控 制 、区 域 化 和 有效 追 溯 的 基 本 原 则 , 突 出了对 养 殖 、屠 宰 、加 _ 、贮 藏 、 T 运 输 、 经 营 全 过 程 监 管 的 理 念 。 强 调 养 殖 、生 产 、 经 营 企 业 建 立 动 物 卫 生
到 促 进 卫 生 质 量 和 消 费 安 全 的 优 势 或 好 处 , 往 往 会 出 现 为 了 降 低 成 本 逃 避
任 何 健 康 安 全 的 动 物 是 养 出 来 的
而 不 是 检 m 来 的 .健 康 的 动 物 群 体 才
是 动 物 产 品 卫 生 质 量 和 消 费 安 全 的 基 础 和 保 障 。 受 过 去 终 极 产 品 检 疫 检 验 理 念 的 影 响 .过 去 动 物 检 疫 制 度 尽 管 在 出 证 条 件 中 有 来 自非 疫 区 规 定 .实 际 工 作 中 由 于 没 有 实 施 全 过 程 的 检 疫 监 管 . 动 物 检 疫 只 注 重 动 物 个 体 健 康
定 动 物 疫 病 区 需 要 办 理 动 物 检 疫 审 批 手 续 的 动 物 、 动 物 产 品 范 围 由 农 业 部 制 定并 公布 。本办 法按 照行政 审批 的 程 序还 规定 了省级 动物 卫生监 督所 自
合 动 物 卫 生 要 求 。一 经 检 疫 出 证 ,则 意 味 着 将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其 应 负 的 责 任 统 统 转 嫁 给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 如果 不 明确 动 物 养殖 、经 营 和 动 物产 品生 产 、经 营 者 的法 律 责 任
结 合的基 本原则 。加之 新修订 的 《 动 物 防 疫 法 》 对 动 物 检 疫 制 度 做 了 较 大
根 据 新 修 订 的 《 物 防疫 法 》 《 牧 动 、 畜 法 》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于 2 1 00
年 1月 修 订 发 布 了新 的 《 物 检 疫 管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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