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特殊型铅酸蓄电池使用维护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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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用特殊型铅酸蓄电池使用维护说明书

湘电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煤矿用特殊型铅酸蓄电池

使用维护说明书

1. 蓄电池的用途

煤矿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用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防爆蓄电池)适用于煤矿电力牵引车辆和与煤矿同级别条件下的其它场所的物料搬运设备作直流电源。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适用于电力车辆,尤其用作电力牵引车辆或物料搬运设备作直流电源。

2. 蓄电池的结构

2.1 防爆蓄电池的结构

2.1.1 蓄电池主要由管式正极板、涂膏式负极板、微孔橡胶隔板、共聚丙烯蓄电

池盖和蓄电池槽、电解液及特殊排气栓组成,蓄电池盖和蓄电池槽采用热熔密封。

2.1.2 蓄电池采用双极柱结构,并且每个极柱能单独承受回路电流。

2.1.3 单体蓄电池组合成蓄电池组时,采用焊接连接,防止产生火花,并减少接

触电阻,保证其安全可靠。

2.1.4 蓄电池极柱与连接线的裸露带电部分,采用特制的绝缘保护套罩上,以防

止金属异物接触造成短路产生火花,绝缘保护套上有供测量用的小孔。2.1.5 蓄电池采用了特殊排气栓,它具有良好的透气性能,使氢气不易积聚,防

止蓄电池气涨爆裂,同时又使电解液不能溅出。

2.2 牵引用蓄电池的结构

2.2.1 牵引用蓄电池主要由管式正极板、涂膏式负极板、隔板、蓄电池槽、蓄电

池盖及电解液组成,蓄电池盖和蓄电池槽采用热熔密封或沥青密封。

2.2.2 单体蓄电池组合成蓄电池组时采用螺丝连接或焊接连接。

3. 蓄电池的主要性能

3.1 防爆蓄电池的基本参数见表1

表1

3.2 牵引用蓄电池的基本参数见表2

3.3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电解液的平均温度为30℃时其容量(5h率)见表3。考

核蓄电池容量应在充电结束后1~24h内进行,电解液温度应保持在22~34℃之间,且环境温度必须保持在15~35℃范围内,如果电解液温度不在30℃时,则其实际容量(5小时率)应按下式换算:

式中:Ca—30℃时实际容量Ah

C—实测容量Ah

t o—平均温度℃

0.006—温度系数

表2 牵引用蓄电池的基本参数

3.4 蓄电池的寿命按GB7403•1—1996规定进行试验时,所完成的循环数不低

于750次循环。

3.5 蓄电池保存期为两年,需保存在温度为5—45℃,通风、干燥、无油污、无

化学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

4. 蓄电池的使用

4.1 新的蓄电池使用前须清除其表面灰尘。

4.2 蓄电池电解液的配制:须用蓄电池专用硫酸与蓄电池用水配制而成,配制电

解液时应将硫酸慢慢加入盛有蓄电池用水的耐酸容器中,并以耐酸棒不断搅拌使之均匀,严禁将水倒入浓硫酸中以防酸液飞溅伤人。

表3 蓄电池的容量

注:1、“开始放电时电解液密度”即为初充电前加入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及蓄电池充足电时的电解液密度。

2、如电解液的温度不在30℃时,可根据温度每升高或降低1℃,电解液密

度降低或升高0.0007g/cm3来换算成30℃时的电解液密度。

4.3 蓄电池用硫酸应符合HG / T2692—95(表4)要求。

表4

4.4 蓄电池用水应符合JB / T10053—1999(表5)要求。

表5

表6

4.6 当电解液的密度符合要求而温度又不超过30℃时,即可加入蓄电池内,其液

面应高出防护板20~25mm,静止4—6h后即可按表7参数进行初充电。

4.7 蓄电池的充电

蓄电池的充电须用直流电源,电源的“+”、“—”极分别与蓄电池组的“+”、“—”极相连接,绝对不能接错,以免损坏蓄电池及充电设备。充电电源与蓄电池组的连接应使用插销连接器,切勿用线头直接搭接在蓄电池极柱上,以免在充电过程中因接触不良产生火花引发危险及损坏蓄电池。

4.7.1 蓄电池的初充电。

4.7.1.1 蓄电池的初充电是指干态蓄电池在投入使用前的第一次充电。

4.7.1.2 蓄电池在初充电前应用直流电压表逐只检查蓄电池极性,以免造成反充电。

4.7.2 蓄电池的正常充电。

经过初充电并在正常情况下使用的蓄电池再次充电为正常充电。

4.7.3蓄电池的初充电及正常充电参数见表7。表7

4.7.4 蓄电池的均衡充电

4.7.4.1 蓄电池的均衡充电是用来修正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个别电压

或电解液密度落后的蓄电池(即落后电池)。一般是在正常充电结束后,再以“正常充电”的第二阶段电流延续充电4小时。

4.7.5 蓄电池每次使用后都应进行完全充电,充电量应不低于上次使用中放出电

量的120%。

4.7.6 蓄电池完全充电的判别:在充电末期连续2小时内蓄电池电压无明显变化

且电解液密度达到规定要求并在2小时内无明显变化时,就认为该蓄电池已是完全充电的。

4.8 蓄电池在充电前都应先拧下特殊排气栓或液孔塞,待充电结束后再拧上。 4.9 在充电过程中,由于电化反应放出热量,使得蓄电池内部电解液温度逐步升

高,而温度超过45℃则会加剧正极板栅的腐蚀,因此充电过程中电解

液温度必须保持在45℃以下,如有超过45℃的趋势,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建议采用水冷却方式(见图示)。

水冷却

方式示意图

图中 1——冷却水总管 2——冷却水支管(绝缘软管) 3——阀门 4——排水孔 5——蓄电池 6——冷却水 7——蓄电池箱 说明:1、充电时堵住蓄电池箱底部排液孔。

2、在箱体上部距蓄电池上盖约50mm 的侧面上应开有3~4只ф12mm 的

排水孔(注意钻孔时不能伤及蓄电池)供冷却水循环流出。

3、在蓄电池与蓄电池之间的空档处,交错插入直径约8mm 的冷却支管(注

意:不能使用金属管,以免引起危险),冷却支管距蓄电池底部应留

有约20mm 的间隙,冷却支管上部应装有阀门供调节水量大小。

4、冷却水不能进入蓄电池内部,以免引起电解液密度的不均衡及冷却水

中有害杂质对蓄电池的影响。

4.10 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由于电解液中水的电解及蒸发而造成电解液密度的

升高及液面的降低,应加蓄电池用水补充;若电解液密度低于规定,可用密度为1.400g/cm 3的硫酸溶液调整,严禁向蓄电池内直接加浓硫酸调整,电解液密度的调整应在充电末期2小时内进行。在使用(放电)过程中

不得调整电解液密度。

4.11 在充电过程中应及时做好记录。每隔2小时记录一次蓄电池的电压、电解

液密度及电解液温度,并记录补充蓄电池用水、调整电解液密度等有关情况。

4.12 蓄电池的使用(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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