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除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外,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均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和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等活动。

第四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省内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延期换证和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煤炭工业局、省地矿局、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冶金总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山东黄河河务局等有关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其所属行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延期换证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和延期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经省级以上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六)本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七)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九)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

关证明;

(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十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十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其中,第二至第十三项统一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两个月前,企业应当通过所在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提出延期申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分为正常延期和延期重审。

(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延期重审上报: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3次以上(含3次)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处罚、通报批评或有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

4、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曾经定为不合格的;

5、年度安全生产评价定为不合格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

7、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结合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按照正常延期上报。

第九条定为正常延期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之内)、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第十条定为延期重审的企业,应提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延期换证和变更申请时,除上报书面申请资料外,应同时通过《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申报企业信息。

第十二条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对企业申请材料、网上信息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到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审查合格企业用文件的形式提出推荐意见,连同企业申报资料上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同时通过《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上报企业信息。

第十三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应当自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重新按本办法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四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在办公场所、本机关网站上公示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第三章受理和颁发

第十五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对提交的申请资料,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二)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

部补正之日起为受理。

第十六条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不予受理,该企业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七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在受理申请资料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1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作出准予颁发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后,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作出不予颁发决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退回申请材料,申请人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可重新申报。

第四章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统一样式。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实行全国统一编码。

第十九条经审批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公章有效,副本延期和变更栏内加盖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安全许可证管理专用章有效。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填报网上变更信息,填写《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件2),持申请报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变更证明、资质证书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审查,上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在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审查后,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填写《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增补申请表》(附件3),持申请报告及在省级以上综合类报刊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相关材料,通过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提出补办申请,经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审查,上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每个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取得一套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一个正本,两个副本。企业需要增加副本的,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同意,可以适当增加。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增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应填写《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增补申请表》,持申请报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相关材料通过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提出增补申请,经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审查,上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增加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对企业申请变更增补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上报相关资料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予以注销。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监管情况、群众举报投诉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变化报告,对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视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通过设区的市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及时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

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既包括在本地区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也包括跨省、跨市在本地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

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发现从事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视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通过省级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及时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时,应当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处于暂扣期内进行审查,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期内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并加强对分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查验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证情况,发现其持证情况不符合规定的或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工程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第三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本企业和承建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日常动态检查,发现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自查和整改记录。

第三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在“三类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他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以及因施工资质升级、增项而使得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当地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实施动态考核。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中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应及时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

第三十四条市、县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应当查验承建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企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情

节严重的,应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五条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责令停止施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当于作出最后一次停止施工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并附具企业及有关工程项目违法违规事实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建设行政执法调查笔录》及《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证据材料。

(一)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

(二)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在同一市、县内三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

第三十六条工程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所在地市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复核相关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事故基本情况和相关施工企业应负有的责任以书面形式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同时附具相关企业违法违规事实和证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相关询问笔录或其他证据材料。

第三十七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接到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或山东省外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后,委托企业注册所在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复核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应于20日内复核完毕,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上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报告。

工程承建企业跨省施工的,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提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书面通报给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颁发管理机关,由颁发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八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原则上委托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复核施工企业及其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必要时,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可会同有关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进行复核。被委托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进行复核,并及时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反馈复核结果。

第三十九条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提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注册所在地、许可证编号、企业及有关工程项目违法违规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方式等,并附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建议告知书复印件(附件4)。

第四十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定期通过报纸、网络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情况。

第四十一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5、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应当依法注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企业依法终止的;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期满未延期的;

3、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对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予处分。

第四十七条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企业,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报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立案,确认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60日的处罚。

第四十八条发生事故的企业,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报告和安全生产条件处罚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立案,确认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给予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属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视事故发生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至9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至120日。

建筑施工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的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当时当地的情况和开发公司对项目质量的要求做适当调整) 一、基本技术要求 1、本工程必须实现的技术功能:_住宅的基本功能 2、本工程执行的技术规范、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5-201-9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 J73-91、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221-95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98、 非承重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技术规程SJG 06-1997、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7-94、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DBJ15-19-97、_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GB50168-92、GB50169-92、 GB50170-92、GB50171-92、GB50182-93、

GB50182-93、GB50254-96、 GB50256-96、GB50257-96、GB50257-96、GB50258-96、GB50259-96、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0-310-88、 施工应主要根据以上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 3、本工程技术要求:严格按有关规范组织施工,解决住宅施工通病,杜绝渗漏。 二、施工技术操作细则 第一部分土建及室外工程 第一条屋面工程 1.1.屋面施工做法: 1.1.1.上人平屋面构造做法:(露台) (1)10mm厚铺地缸砖面层,用干水泥擦缝,设分格缝≤2m×2m,留10mm宽缝,填1∶3水泥砂浆(2)撒素水泥面(洒适量清水) (3)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筋?4@150双向,设分格缝≤2m×2m,(钢筋必须断开),缝宽20mm,缝内 嵌PVC防水油膏 (4)25厚发泡聚苯乙烯板保温层(容重:30kg/m3) (5)体积比1:3:8(水泥:砂:陶粒)陶粒混凝土找坡2%(累计)并压平,最薄处20厚 (6)4厚APP防水卷材(热粘),接缝处用抹刀热抹平 (7)2厚JS防水涂料在山墙四周、屋面管道周围涂刷加强层,宽度至少250,卷起高度至少250 (8)C20细石混凝土找坡1%并压平(最薄处20厚) (9)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1.1. 2.非上人平屋面构造保温做法:(主楼屋面) (1)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筋?4@150双向,设分格缝≤2m×2m(钢筋必须断开),缝宽20mm,缝内 嵌PVC防水油膏 (2)25厚发泡聚苯乙烯板保温层(容重:18kg/m3) (3)体积比1:3:8(水泥:砂:陶粒)陶粒混凝土找坡

新办建筑劳务公司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申报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材料 *

目录 第一部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第二部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文件、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三、操作规程 第三部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2013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三、 2013年企业主要安全资金投入统计表 四、 2013年度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发生清单 第四部分: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一、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三、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四、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第五部分: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第六部分: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一、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复印件

第七部分: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一、公司2013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二、安全培训教材讲义 三、培训记录表 第八部分: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第九部分: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一部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救援演练记录

第一部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第二部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文件、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三、操作规程目录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明细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明 细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单位名称)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 200 年月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 目录 一. 简介(企业概况、申请理由、承诺保证和签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编页码)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1.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文件形式发布) 安管(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工程)(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技术质检(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其它部(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责任制 安管(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专职安全员责任制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涂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水暖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3.规章制度建设(以文件形式发布)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保证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及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工伤事故处理、报告、统计、结案制度 文明施工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劳保用品、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使用、维修制度 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文件形式发布) 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电焊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架子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木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涂装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泥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水暖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奖罚记录及证明文件 四. 保证生产安全投入的证明文件 1.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 2.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3.实施情况证明(包括投入汇总表和签字手续) 五.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 印件) 1.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名单 2.考核合格证 六. 企业安全专职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1.安全专职机构设置文件 2.安全生产负责人任命文件 3.安全生产管理(部、科)工作职责 4.安全生产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网络图) 七. 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 1.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八. 企业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年度企业职工培训计划 年安全培训考核记录 九. 企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证明 1.参加保险的管理办法 2.参保人员名单 3.保险机构的有关证明 4.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十. 防治职业危害的措施 1.防止职业危害(粉尘、噪音、电焊、触电、高空坠落打击等)措施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办法 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台帐、记录 十一.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 1.重大事故隐患识别、整改、控制。 2.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管理及实施办法。 3.预防监控措施。 4.代表性工程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十二.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一览表 3.救援组织人员名单 十三. 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建立情况

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

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 资料要求( 2015 ) 一、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申报企业应按照申报表的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空项、漏项,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应注意:法定代表人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名,企业所有资质必须填写准确完整,企业年平均人数应与企业提供工伤保险人数和实际人数说明上的人数一致。延期企业还应完整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提供完整的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单位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码应一致。延期申请企业还应提供完整的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包括延期和变更等内容。 初审部门查看原件,向省建管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除申报材料中装订一份外,应单独装订一份。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根据本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可参照下列岗位设定): ( 1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经理、副经理、—0

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安全处(科)长、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等。 ( 2 )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部门、技术质量部门、设备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保卫消防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卫生、党委、工会、团委等部门,按“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总承包企业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安全例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根据专业 特点可以有所不同,但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 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三)操作规程:本企业资质规定承包工程范围内主要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具备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建筑架子工作业等施工现场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备本企业资质规定承包工程范围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1

最新山东省建筑工程资料(完整版)资料

山东省建筑工程资料 第一章工程管理资料 工程概况表 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停工报告 工程复工报告 施工进度计划分析 项目大事记 施工日志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技术交底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交底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第三章工程测量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楼层放线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 第四章工程施工记录 隐蔽工程记录表 预检工程记录表 施工通用记录表 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 地基处理记录 地基钎探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 混凝土施工记录 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砂浆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开盘鉴定 预应力张拉记录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有粘接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建筑烟(风)道检查记录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调试记录 第五章工程试验记录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防水工程试验检查记录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调试报告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 综合布线测试记录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光纤损耗测试记录 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 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管道通水记录 管道吹(冲0洗()脱脂试验记录 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伸缩器安装记录表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各房间室内风量测量记录 管网风量平衡记录 电梯主要功能检查记录表 第六章施工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检验质量检查记录表(通用) 分部分项工程 共划分为: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三、建筑装饰装修;四、建筑屋面; 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六、建筑电气;七、智能建筑;八、通风与空调;九、电梯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19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标准版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三年。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中常见问题解答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中常见问题解答 1、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分别指哪三类?企业法人代表、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可否持B证?技术负责人要持证吗?项目经理可否持C证且代替A证或B证?其他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证件是否认同? 2、什么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含哪些人员? 3、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能有哪些? 4、各企业“三类”人员的持证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5、B类人员需同时持B证和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及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同时持C证和安全员岗位证书吗? 6、各类企业需要提供哪些施工起重机械、机具?企业必须提供起重机械设备、机具等证明材料吗? 7、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由企业自行组织,还是通过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内容有哪些? 8、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种类有哪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怎样认定?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同时认可还是各有认可范围?其他行业如电力、水利、铁路等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认同? 9、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哪些内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是否相同)?

10、企业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合理分工,互相衔接”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具体要涉及哪些部门、岗位和人员? 11、延期申请企业C类人员的安全员岗位证的培训证明是否认定? 1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网络图的设置是否也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合理分工,互相衔接”的原则? 1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哪些内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是否相同) 14、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成有何要求?其职能范围是应涵盖哪些内容? 15、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哪些(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是否相同;不同资质企业操作规程是否要求相同)? 16、特种作业人员需要购买工伤保险吗? 17、延期企业和新申请企业是否需要提交意外伤害保险? 18、企业需要提供近1个月还是近3个月的工伤保险证明?工伤保险的人员应覆盖哪些人员? 19、企业法人代表持A证人员超过60岁,无工伤保险,能否认可? 20、企业提交的工伤保险证明,需包含哪些内容?银行的缴费凭证同样有效吗? 21、不同资质类别的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类别和数量是如何要求的?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建工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建 工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建筑施工技术课程代码:010278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学时/学分:68/4.5 适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修订时间:2017年9月 课程负责人:王海涛课标审批人:吕秀丽 课程团队:吕秀丽、王超、洪帅、王雪莹、马秀会、谭莉、张微微、韩刚 二、课程定位与课程设计 1.课程定位 《建筑施工技术》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一门实践性、综合性较强的专业核心课程,是施工员、测量员、建造师等职业岗位培训、鉴定、考试的核心内容。它的任务是研究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一般规律,建筑施工各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技术、工艺原理以及建筑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方向。 通过学习和训练,使学生了解掌握建筑工程中各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技术及工艺原理,突出施工员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建筑工程施工中有关施工技术问题的基本能力。由于《建筑施工技术》课程实践性强、综合性大、社会性广、工程施工中许多技术问题的解决,均要涉及到有关学科的综合运用。因此,要求拓宽专业面,扩大知识面,要有牢固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并能自觉地进行运用。 本课程开设在第三学期,68学时,4.5学分,前导课程为《房屋建筑学》、《建筑工程测量》、后续课程为《高层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等等。 2.课程设计 在重构专业课程体系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施工企业典型的施工项目,结合施工员岗位群能力要求,依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工作过程开展课程设计。将九大分部工程中涉及施工技术的24个分部工程的施工项目设计作为课程学习的教学任务,并按施工过程科学地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使教学任务(学习情境)与施工项目一致,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一致,课程考核评价与行业要求相对应。课程理论学习与实践融合,以学生的学习和操作为中心,以教师为指导,有针对性的采用“典型工作任务驱动”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建立学生未来“职业情境”,学生的角色企业化(学生定位为企业员工,按企业项目部编制确定岗位,岗位与就业岗位一致,如施工员、预算员、监理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教师则为项目经理),教、学、做一体化,通过对这24个重点分部工程的理论与实训教学,达到让学生对建筑施工过程有全面、概括性的了解,使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环境、学习内容与工作过程一致,充分体现了高职教育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 三、课程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⑴了解各种建筑结构的基本知识以及施工时注意事项、基本规则。 ⑵熟悉施工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质量要求,施工基本的方案的编制原则。 ⑶掌握各种施工方案的具体施工方法以及质量规范要求。 2.能力目标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办理的指南(2015年12月更新版)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办理指南 一开通资质锁 企业在申报前,必须开通资质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权限。 开通方法:资质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传真至68873410进行开通。 资质锁号检测:省建设信息网-网上办事-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公告通知二网上申报 申报网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企业资质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目录及要求见附件。 三、书面资料申报 (一)企业完成网上申请后,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网上生成的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2份; 2、建筑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 6、企业申请延期当年的安全管理目标、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图; 7、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及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书复印件;

9、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表及人员花名册; 10、企业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缴费单复印件; 11、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审查表。 (二)将书面申请资料报送到市城建委行政审批服务窗口(D01号窗口)。资料中所有证件、票据复印件应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装进档案盒或资料袋,同时提交所有证件、票据原件。 经初审书面资料齐全的,由行政审批窗口予以收取并打印接收凭证;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当场退回。 四、网上初审 书面资料收取后,3个工作日对企业网上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通知企业领取受理通知书;初审不合格,退回企业修改,修改上报后再次审核,直至合格后受理。 五、评审公示 延期申请受理后,定期参加评审,评审结果在市城建委上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企业,请等公示之后的公告结果。公示未通过的企业,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将整改资料报送行政审批窗口后,关注下一批的公告。 六、公告取证 公示期结束后,市城建委发布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企业领证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原件、复印件到行政审批窗口领取同意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需要更换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的,由行政审批窗口收取后集中上报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换领新证。 附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新办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下列资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用A4纸打印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610911855.html,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填报,填写完成相关信息上报后,直接打印出附带条形识别码申请表); 2、需上传的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工的文件:要求以企业文件的形式制定,有文号,其人员配置与申请表一致;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任命文件:要求以企业文件的形式制定,有文号,其人员配置与申请表一致; (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下述人员均需要上传有效的身份证件): A.主要负责人安全能力考核证书须与资质证书一致,配备要求见附件一; B.项目负责人安全能力考核证书及对应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加盖执业印章),配备要求见附件一; 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能力考核证书,配备要求见附件二。 (5)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考核资格证,配备要求见附件三; (6)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凭证(提供申报前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 (7)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文件的形式制定,有文号;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以企业文件的形式制定,有文号; 应明确事故上报时间、人员、上报内容;应有事故登记台帐。 (9)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以企业文件的形式制定,有文号;明确防火责任人及器材。 (10)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以企业文件的形式制定,有文号;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及参加人员。 (11)安全隐患的整改复查措施:以企业文件的形式制定,有文号;明确整改时间、内容、人员及措施,建立整改档案。 (1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根据企业资质总(专)承包工程范围提供相应的操作规程; (13)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以企业文件的形式制定,有文号;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oc 47页)(正式版)

道路维修施工技术规范 一、水泥混凝土路面 1、混凝土路面施工时装卸模板时应轻抬轻放,严禁抛掷。拆模板时,应将模板等料码放整齐。 2、铺筑水泥混凝土时,必须由专人指挥车辆运输。 3、作业人员必须按安全用电要求使用振捣器、电抹子等电动工具。 4、使用平板或行夯振捣器时应理顺电线,不得压折、扭结电线或将电线挂绕在导电物体上。移动振捣器时不得硬拉电线。工作暂停或收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5、使用水泥混凝土摊铺机时,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与驾驶员密切配合。 6、需要人工配合浇筑时,必须互相注意锄、锹等长柄工具伤人。 7、真空吸水作业时,必须由电工安装电气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及安全用电要求操作。 8、抹平机作业时,连接螺栓应安装牢固。作业中应有专人收放电缆,电缆不得打结,不被砸压,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机。 9、切缝机切缝时,刀片夹板的螺母应紧固,各连结部位和防护罩应完好,切缝前应开启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切缝时刀片应缓慢切入,并注意割切深度指示器,当遇有较大切割阻力时,应立即升起刀片检查。停止切缝时应将刀片提离板面后再停止运转。 10、使用覆盖物养护时,混凝土预留孔洞、井口等部位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火源应远离覆盖养护物。 11、薄膜养护时,必须按照材料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贮运、调配材料。喷洒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站在上风向,喷嘴不得对人。操作现场严禁明火。 12、浇水养护时,不得倒行拉胶管。 13、用气泵等设备清除混凝土缝内杂物时,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和口罩;严禁气泵喷气管口对人。 14、嵌缝用加热熔化沥青材料的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加热设备应有烟尘处理装置,沥青锅盖应用钢质材料。 15、使用可燃材料配制填缝材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1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车辆行人繁忙的路口、交叉口必须设立安全标志,并由专人指挥,夜间应设警示灯、反光标志。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证申请材料及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证申请材料及要求 企业初始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同时在网上进行申报: 1、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份)。 2、企业简介。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成立安全委员会文件、成立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网络图、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5、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及内容。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对安全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总(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测与测量管理制度、现场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设臵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7、安全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 8、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证明文件。

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劳动防护服装,并提供实物购臵发票、合格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8、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及人员名单、安全机构职责。 9、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持证人数,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不少于3人;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2人。 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持证人数不少于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项目经理人数。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持证人数,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不少于2人。劳务分包资质不少于2人。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持证人数,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按项目负责人(B类)持证人数1:1配备;劳务分包企业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人,200人以上的不少于3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同时持有安全员岗位证,并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1)总包、专业承包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配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沉井施工技术标准 1、沉井制作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长、宽:±5%,且不大于±12cm; 1.2 曲线半径:±0.5%,且不大于±6cm; 1.3 对角线:±1%; 1.4 井壁厚(混凝土):±4cm。 2、沉井清基后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2.1 沉井地面平均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2.2 沉井的最大倾斜度不得大于沉井高度的1/50; 2.3 沉井顶、底面中心与设计中心在平面纵横向的位移(包括因倾斜而产生的位移)均不得大于沉井高度的1/50; 2.4 矩形、圆端形沉井平面扭角允许偏差≤1°。

清筛道床道技术标准 道床厚度(mm)标准 注:允许速度大干120 km/h的线路,无垫层时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450mm;有垫层时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300 mm,垫层厚度不得小于200mm。 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 线路连接技术标准 普通线路接头螺栓扭矩标准 注:①C值为接头阻力及道床阻力限制钢轨自由伸缩的数值。

②小于43 kg/m钢轨比照43 kg/m钢轨办理。 ③高强度绝缘接头螺栓扭矩不小于700 N·m。 线路维修技术标准 线路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 注:①轨距偏差不含曲线上按规定设置的轨距加宽值,但最大轨距(含加宽值和偏差)不得超过I 456mm; ②轨向偏差和高低偏差为10m弦测量的最大矢度值; ③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为 6.25m,但在延长18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 角坑; ④专用线按其他站线办理。

道岔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 注:①支距偏差为现场支距与计算支距之差; ②导曲线下股高于上股的限值:作业验收为0,经常保养为2mm,临时补惨为3 mm; ③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为 6.25m。但在延长18。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 的三角坑; ④尖轨尖处轨距的作业验收的容许偏差管理值为±1 mm; ⑤专用线道岔按其他站线道岔办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 办事程序: ①登陆陕西建设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610911855.html,,cn) ②进入便民服务中心页面 ③进入办事指南相应业务窗口 ④登陆业务系统填写并提交上报资料,并通过系统内打印业务申请相关资料 (对于无业务系统的:填报下载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⑤携带装订成册的资料到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办事窗口递交材料 ⑥材料受理后等候审核 即办件:在大厅等候并留意LED屏显示审核结果; 期办件:企业回去等候并留意便民服务中心网页公示公告栏 ⑦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手续到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领取证书。 流程图:

材料要求:

(一)要件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https://www.360docs.net/doc/8610911855.html,→陕西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填报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 5、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7、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汇总表(或陕西建设网公示本企业三类人员合格名单),并且三类人员数量达到标准(具体见三类人员标准附表)。 8、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9、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及考核结果)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 术管理规程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是施工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它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主要划分为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和施工质量验收两大部分。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是全省施工文件管理的最低标准,为全省工程技术整理提供一个范例,各地在执行时,不得低于此标准。 第一部分总则、术语、管理职责 一、编制目的及原则: 为了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础、主体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管理。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均应执行本规程。 四、管理的基本要求: 1、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字齐全 施工技术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技术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宜采用缩微品。 4、施工技术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质量验收、验收统一标准等) 5、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6、建设单位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7、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标准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 第一章编制说明 第一节编制依据 本工程投标文件; 现场勘测观感; 国家和青海省西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法定、标准、规范等;我公司的内部文件,管理制度; 本工程引用的施工规范 第二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2-200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50500-2003) 第三节基本承诺 我公司在全国各地广泛承接施工任务,创造了一大批经典建筑,所承建的工程在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均得到业主和当地权威机构的高度赞誉。本工程如由我公司承建,我公司愿负起应有的责任,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地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我公司对此工程自报施工工期为120天,(节假日也计算工期),如发生因我方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我方愿意接受合同条款规定的惩罚,如发生非我方因素造成的工期滞后,业主对我方施工工期应承认顺延或补偿,具体解决办法由双方协商而定。 工程质量 一次交验合格 安全生产 在整个施工中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月事故受伤发生频率控制在1.5‰以内。文明施工 按我公司战略布置来管理整个施工现场,创建一流文明工地,确保整体工程的文明达标。 管理人员 我公司将派遣国家二级资质项目经理出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同时组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强的项目班子,代表公司对该工程的各方面进度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法施工。同时以完善的后勤保障系统确保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第一节 劳动力来源 在本工程的施工中,除业主指定或许可外,我公司将完全使用自由劳动力,绝对不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其它施工企业。我公司现有劳动力队伍均与我

新办建筑劳务公司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料

目录 第一部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第二部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文件、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三、操作规程 第三部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2013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三、 2013年企业主要安全资金投入统计表 四、 2013年度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发生清单 第四部分: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一、企业设臵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三、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四、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第五部分: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第六部分: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一、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复印件

第七部分: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一、公司2013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二、安全培训教材讲义 三、培训记录表 第八部分: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第九部分: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一部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救援演练记录

第一部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第二部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文件、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三、操作规程目录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三年。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十

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采用建设部规定的统一式样。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要求

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关申报资料的说明 一、新申报(新注册)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二)保险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一份) 1、工伤保险开户证明; 2、工伤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时间自资质批准之日起至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之日,所有月份); 3、工伤保险缴费人员(至少提供申请表中所列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明细表(社保网上打印); 4、不需提供意外伤害保险。 (三)附件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三份,双面复印) 1、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根据本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可参照下列岗位设定) (1)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经理、副经理、总工、总会计师、总经济师、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工程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等。

(2)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部门、技术质量部门、安全部门、设备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保卫消防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卫生部门等。党委、工会、团委等部门,按“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根据企业资质要求设置的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建立真实好用、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施工方案审批制度等;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根据专业特点可以有所不同,但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行等。 (4)操作规程:本企业施工主要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至少具备塔吊司机、架子工、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施工升降机司机、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中5个工种以上的操作规程;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提供5个以上本专业工种的操作规程。专业承包企业根据专业特点应提供1个以上工种的操作规程。 3、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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