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方案(试行)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估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估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是衡量高校教育成果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
对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评估,不仅能够帮助毕业生了解自身的就业状况,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也能为高校改进教育教学、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依据,同时还能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支持。
一、就业质量评估的重要性1、对毕业生个人的意义就业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毕业生的生活质量和职业发展前景。
高质量的就业能够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的薪酬待遇、广阔的职业晋升空间以及充分的个人成长机会,使他们在职业生涯的起点就能够获得较好的发展基础,增强职业满意度和幸福感。
2、对高校的价值评估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有助于高校了解自身教育教学的成效,发现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高校可以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等,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校的竞争力和声誉,从而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报考。
3、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高校毕业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
对他们就业质量的评估能够反映出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就业质量评估的指标体系1、就业率就业率是衡量就业质量的基本指标之一,通常包括初次就业率和年终就业率。
但单纯的就业率并不能完全反映就业质量,因为有些毕业生可能只是临时性就业或者就业岗位与专业不匹配。
2、薪酬水平薪酬是毕业生就业质量的直接体现,反映了其劳动价值的回报。
较高的薪酬水平通常意味着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市场价值。
3、工作与专业相关度工作与专业的相关度体现了毕业生所学知识和技能在工作中的应用程度。
相关度越高,说明高校的专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越高,毕业生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
4、职业发展前景包括晋升机会、培训机会、职业稳定性等方面。
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能够激励毕业生积极投入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实施方案及评价指标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实施方案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号)精神,深化就业工作评价改革,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评价,不断提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以下简称合格评价)针对评价当年有应届毕业生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
有应届毕业生的科研院所、未有应届毕业生的学校暂不纳入,必要时可参照实施。
二、评价时间2023年6月一8月二、评价组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筹合格评价工作,制订合格评价工作总体方案,组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专家组和工作组。
(一)专家组。
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合格评价工作,审议进校考察专家组提交的评价报告,作出评价结论,受理争议、仲裁等事宜。
(二)工作组。
主要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合格评价工作,包括采集和分析基本状态数据、进校开展实地考察等,并向专家组提交进校考察评价相关材料。
三、评价程序合格评价主要程序包括:学校自评、进校评价、结论审定、结论使用等环节。
(一)学校自评(6月16日一6月28日)学校根据本方案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自评活动,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加强学校就业工作软硬件建设,健全完善就业工作机制机制,推动就业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各学校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自评报告》,请务于6月3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评,直接定为“不合格”。
(二)进校评价(7月一8月)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工作组赴有关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价,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入访谈、随机调查、查阅材料、考察座谈等形式,对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并给出评价结论建议。
(三)结论审定(8月底)专家组审议工作组进校考察结论建议,并作出评价结论。
2024年高校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例文(四篇)

2024年高校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例文针对提供的内容,进行严谨、稳重、理性、官方的改写如下:一、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搜集与整理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构建及维护学校就业信息网站,确保通过网络等渠道及时发布就业相关信息,将就业网站作为宣传就业政策与传递就业信息的主要平台;二、开展面向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咨询服务及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等工作;三、负责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工作,审核并确认在校内举办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质,组织并推动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及双向选择活动的顺利开展;四、规范毕业生推荐流程,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确保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均能有效履行协议内容,从而维护国家利益,并保障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五、负责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工作,指导并审核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六、开展与毕业生就业紧密相关的调查研究,追踪毕业生毕业后的就业去向,并收集相关就业证明材料;七、通过对所收集就业信息的深入分析,预测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趋势,为学校调整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及培养模式提供有力的参考意见;八、负责策划并开展毕业生教育活动、毕业典礼及离校派遣工作;九、布置、协调、指导并检查各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情况,定期公布各院系及专业的就业状况;十、妥善处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及毕业生档案寄送等相关事宜;十一、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与评估;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全面总结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七条:各学院应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由毕业年级各专业的辅导员担任就业指导员,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及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院毕业生就业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本院毕业生就业教育与毕业教育工作计划,研究并决策本院就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依据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实现就业指导课的全员化、全程化开设,强化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教育及管理工作;三、积极寻求与就业单位的合作机会,审核并确认在校内举办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质,及时发布就业需求信息,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与情况介绍服务,并安排毕业生参与供需见面活动;四、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鉴定与毕业鉴定工作;五、追踪毕业生毕业后的就业去向,收集就业证明材料,并做好登记与上报工作;六、配合学校组织毕业生开展文明离校活动;七、全面总结本院就业工作;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就业工作任务。
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我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我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及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评的主要内容(一)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1.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工作人员。
明确机构的职责范围和人员的岗位分工。
2.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专用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业务经费等。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
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及其他有关工作。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1.建立三级认定组织。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院(系)成立认定工作组,负责本院(系)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年级(或专业、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年级(或专业、班级)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
2.规范工作程序。
按规定程序组织学生申请、评议、审核和审批,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对象。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
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制定经济增长目标的基准,强化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刚性约束。
构建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取向的经济增长方式,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外贸等政策聚焦稳就业综合发力。
精准谋划实施补链延链强链项目,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对带动就业作用大的行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
发挥开发区吸纳就业作用,打造区域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极。
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根据市场化原则适度降低保险费率。
各级各类涉企评选表彰要把就业贡献度、用工规范度、安置残疾人就业作为重要参考。
对就业与社会保障表现突出民营企业给予表扬激励。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延续稳岗扩岗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
统筹地区2020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1年以上备付能力的,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标表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标表背景随着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大量毕业生涌入就业市场。
为了更好地指导和引导毕业生就业,制定一份毕业生就业指标表十分必要。
目的本毕业生就业指标表的目的是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一个指导就业的参考,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职业发展。
指标一:就业率就业率是衡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的重要指标。
该指标反映了一年内毕业生就业的比例,可以分为整体就业率和专业就业率,并与前几年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估就业市场的趋势。
指标二:月工资水平月工资水平是衡量毕业生就业质量的重要指标。
该指标可以按照不同专业、不同学历等维度进行统计,以了解毕业生在不同职业领域的收入水平。
同时,还可以对不同就业方式、单位性质等因素进行分析,以探索影响工资水平的关键因素。
指标三:人才供需匹配度人才供需匹配度是衡量就业市场供需状况的重要指标。
该指标可以通过对就业岗位需求和毕业生的专业背景进行比较,评估毕业生就业与市场需求的匹配程度。
同时,还可以分析就业市场的结构和变化趋势,以指导毕业生选择适合自己专业背景的就业方向。
指标四:创业率创业率是衡量毕业生创业情况的重要指标。
该指标可以统计毕业生中选择创业的比例,并对不同专业、不同地区的创业情况进行分析。
通过了解毕业生创业的原因、创业行业的分布等信息,可以为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和政策支持。
指标五:就业满意度就业满意度是衡量毕业生就业满意程度的重要指标。
该指标可以通过调查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来了解他们对就业单位、工作内容、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同时,还可以分析不同就业方式、单位性质等因素对就业满意度的影响,以提出改善就业环境和提升毕业生就业满意度的建议。
结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标表是一项及时反映毕业生就业状况的重要工具。
通过监测和分析以上指标,可以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政策支持,促进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提升,推动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0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0]3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0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0]37号](https://img.taocdn.com/s3/m/503be73a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ae.png)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0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0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00年4月24日鲁政发〔2000〕37号)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00年,我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20.2万人(师范类4.1万人,非师范类16.1万人),其中毕业研究生3181人,本科毕业生4.2万人,专科毕业生4.5万人,中专毕业生11.2万人。
毕业生资源丰富,但学历和专业结构不够合理,社会需求不足,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国家宏观调控、部门和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运用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调控手段,广开就业渠道,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择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大中专毕业生是我省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才队伍补充的主要来源,是实施科教兴鲁、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省人才队伍有了很大发展,但仍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还比较低;大中专毕业生占总人口的比例偏低,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和基层更低,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从大局出发,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提高对科技和人才关键作用的认识,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与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与推进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搞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着眼于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长远发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地做好工作,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
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指标体系

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指标体系
(总分100分)
一、组织领导(10分)
检查
项目
项目分值
检查内容
检查评分标准
检查方法
得分
领导重视
(5分)
5分
系领导重视,系务会定期研究就业工作
每年研究不少于4次,少一次1分。
查阅文件和工作档案
座谈
健全制度
(5分)
2分
工作考评制度
实施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实施就业工作考评机制.无系就业工作考评制度2分。
在有关报刊上未正式发表过就业指导3分;
无年度就业工作总结2分
查阅材料
5分
就业工作理论和方式方法创新
在工作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有新思路、新方法;在指导服务方面有新形式、新内容;在工作条件建设方面有新、新突破等,上述内容有一项加1分,加满5分为止
查阅资料
访谈
查阅资料
访谈
3分
定期研究、分析就业情况
定期研究、分析就业情况,分析报告.未对当年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书面材料3分.
查阅工作档案
二、工作条件(10分)
检查
项目
项目分值
检查内容
检查评分标准
检查方法
得分
工作队伍
(5分)
5分
就业工作人员培训
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3次,少1次1分。
未按时完0。5分;材料不完备0.5分;信息不准确2分.
院就业办提供
1分
优秀毕业生评选
评选省级院级优秀毕业生不公开,未张榜公布1分.
座谈
院就业办提供
2分
毕业生档案转递
档案整理不规范1—2分.
查阅档案转递材料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6.30•【字号】鲁人社函〔2023〕58号•【施行日期】2023.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58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教体局),各高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孙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省教育厅联系人:任永红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2023年6月30日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规范毕业去向登记行为,便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23〕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籍且取得毕业资格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包含定向生、委培生等学生。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是指对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或毕业后一定时间内的就业、升学、未就业等去向状态进行记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16•【字号】鲁政办发[2004]56号•【施行日期】2004.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04年全省预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27.5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18.85万人、中专毕业生8.65万人。
毕业生数量较大,就业任务艰巨。
大中专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政治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0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
各级、各部门和各学校要继续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3]49号文件进一步做好2003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62号)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努力实现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
二、畅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优化乡镇干部队伍和中小学教师队伍,改善基层单位人才结构,为吸纳毕业生创造条件。
对到基层、中小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人事代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户口档案管理和小额贷款担保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鲁政发[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9〕2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大学生成才和成长,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牵动着千家万户。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经济文化强省的迫切需要。
2009年,我省省内高校毕业生46.52万人,比上年增加3.2万人。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宏观就业形势非常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艰巨。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高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结构,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强化就业指导与服务,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
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事厅、省教委关于做好1998年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事厅、省教委关于做好1998年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2.14•【字号】鲁政发[1998]15号•【施行日期】1998.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事厅、省教委关于做好1998年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1998年2月14日鲁政发〔1998〕15号)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省政府同意省人事厅、省教委《关于做好1998年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从服务建设、促进发展、维护安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
关于做好1998年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报告省政府:1998年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以下统称毕业生)18.9万人,其中省内院校和科研单位非师范类毕业生115014人(毕业研究生1200人、本科毕业生18407人、专科毕业生16303人、中专毕业生79104人);师范类毕业生43689人(毕业研究生271人、本科毕业生7419人、专科毕业生16897人、中专毕业生19111人);预计接收国家部委和外省(市、自治区)所属院校毕业生3万人。
毕业生资源总量较大,学历结构、专业结构与社会需求之间矛盾突出,就业任务艰巨。
为了切实做好1998年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教委、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思想1998年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利用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合理配置毕业生资源,努力实现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6.25•【字号】鲁人社字〔2022〕68号•【施行日期】2022.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68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25日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以下简称“质量督导”)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省颁布的政策性、技术性文件,对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机构(以下统称“评价机构”)组织实施技能人才评价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质量督导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以提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为目标,以合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内外结合、事前事中事后衔接、制度约束与流程管理配套为主要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体系,为规范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第四条质量督导分为外部质量督导(以下简称“外督”)和内部质量督导(以下简称“内督”),由相关质量督导员具体实施。
外督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制度实施方案

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制度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切实提高我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和我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材料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制度实施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
开展毕业生就业考核评估工作,是适应高校扩招后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新形势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规范就业工作行为,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力为毕业生顺利就业做好各项服务,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
我系要把评估的过程,作为提高就业工作管理、指导、服务水平的过程,作为加快专业建设、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过程。
通过评估真正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之目的。
二、工作内容根据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就业政策,参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硬环境建设(包括:组织机构、经费投入及基本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等),就业工作软环境建设(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创业工作、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建设与服务、就业研究等),以及就业工作实效、就业工作创新与特色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
三、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就业评估工作的领导,我系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组长:陈祖坤副组长:肖世荣成员:李雪梅,张忠文,岳增武,各毕业班班主任四、工作程序及措施1、评估工作在2009年七月份进行,主要考核09届材料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
2、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系自评(1)系要结合系部工作实际,按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测、自评,填写得分表,结合200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写出自评报告。
(2)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评估工作准备、就业工作基本情况、工作采取的措施、就业特点及存在问题、意见与建议、工作设想等。
就业评估报告

就业评估报告在当今社会,就业问题始终是关系到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议题。
为了深入了解就业状况,评估就业质量和趋势,我们进行了此次全面的就业评估。
一、评估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就业市场的需求和供给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新技术的涌现、新兴产业的崛起以及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都对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同时,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就业竞争压力日益加大,使得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二、评估目的本次就业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当前就业市场的现状和趋势,分析影响就业的因素,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以促进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三、评估范围本次评估涵盖了多个行业和领域,包括制造业、服务业、信息技术业、金融业、教育业等。
同时,对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和不同地区的就业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
四、评估方法1、数据收集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统计部门数据等多种方式,收集了大量关于就业市场的信息和数据。
2、数据分析运用统计学方法和相关分析工具,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挖掘,以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和结论。
3、案例研究选取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和个人案例进行深入研究,以了解其在就业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
五、就业现状分析1、就业总体情况近年来,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仍存在一定的压力。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逐年增加,但就业结构仍有待优化,部分行业和地区存在就业岗位不足的情况。
2、行业就业情况制造业作为传统的就业大户,虽然吸纳了大量劳动力,但随着智能化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其就业需求呈缓慢下降趋势。
服务业则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特别是在电子商务、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就业机会不断增加。
信息技术业作为新兴产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持续旺盛。
3、学历与就业高学历人才在就业市场上具有一定的优势,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就业率相对较高,且薪资待遇也较好。
然而,低学历人群在就业过程中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就业岗位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薪资水平较低。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评估表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评估表一、评估目的和背景本评估表旨在对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探讨相关问题,为山东省高等教育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评估指标和方法1. 就业率指标:衡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关键指标。
计算公式:(就业人数 / 毕业生总数)* 100%评估方法:对各普通高等学校提供的就业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算每所学校的就业率。
2. 就业结构指标:衡量毕业生就业结构的关键指标。
- 公务员、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外资企业- 私营企业、民营企业- 自主创业- 其他评估方法:通过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统计不同类别的就业情况,并计算出各类别占比。
3. 就业满意度指标:衡量毕业生对当前就业情况的满意程度。
评估方法:通过对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毕业生对就业情况的满意度,并进行统计分析。
三、评估步骤和时间安排1. 收集各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数据和相关统计信息(1周)2. 设计并发放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问卷,并进行数据收集(2周)3. 对就业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就业率指标(1周)4. 对毕业生就业结构进行分类和统计,并计算各类别占比(2周)5. 对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2周)6. 撰写评估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1周)四、评估结果和建议根据以上评估指标和方法,对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评估后,我们得出以下结果和建议:1. 就业率整体较高,但仍存在一些学校就业率相对偏低的情况,建议加强对这些学校的就业指导和支持。
2. 就业结构中,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比例较高,需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多样化就业。
3. 就业满意度整体较高,但个别学校就业满意度相对较低,需要重视学校就业服务工作,提高学生满意度。
五、总结本评估表以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为研究对象,通过评估指标和方法,对就业率、就业结构和就业满意度进行评估和分析。
评估结果和建议为山东省高等教育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了参考和指导,希望能为推动山东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优化和提升做出贡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7.07•【字号】鲁人社字〔2022〕76号•【施行日期】2022.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76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
为指导各地开展工作,现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策快速落地、早见成效。
各市要严格按照“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尽量简化程序、减少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全程网办。
贯彻落实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2022年7月7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适用对象中小微企业2.主要内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具体条件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
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资金来源就业补助资金。
4.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名单、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等。
招用人员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签订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
就业工作检查通报制度范本

就业工作检查通报制度范本一、目的为确保我校就业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就业服务质量,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及相关部门。
三、检查内容1. 毕业生就业状况:包括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就业行业分布、就业地区分布等。
2. 就业指导工作:包括就业指导课程设置、就业指导活动开展、就业指导队伍建设等。
3. 就业市场开拓:包括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校友资源利用等。
4. 就业政策落实:包括国家和地方就业政策宣传、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等。
5. 就业服务工作:包括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推荐、就业培训、就业咨询等。
四、检查方式1. 定期检查:学校就业工作领导组定期对全校就业工作进行检查,每学期至少一次。
2. 随机抽查:学校就业工作领导组可根据需要对各部门就业工作进行随机抽查。
3. 自我评估:各部门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毕业生反馈: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毕业生对就业工作的满意度,收集毕业生意见和建议。
五、检查结果处理1.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就业工作领导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要求其整改。
2. 对检查合格的部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组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 对检查不合格的部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4. 对在就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工作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 各部门要定期总结就业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工作对策,不断提高就业工作水平。
3. 各部门要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毕业生充分了解国家和地方就业政策,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4.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就业队伍建设,提高就业指导人员业务水平,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服务。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8]2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8]2号](https://img.taocdn.com/s3/m/a096fcc4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6f.png)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8〕2号)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以及有关评估工作文件精神,确保我省本科院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在总结近年来我省高等学校开展教学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十一五”期间的工作重心和战略任务,做好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举措。
要充分发挥评估促进学校建设、改革、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作用,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注重实效。
要充分认识教学评估工作重要性,高度重视教学评估工作,把教学评估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放在加强建设、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上。
通过评估,进一步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大教学投入,改善教学条件,总结办学经验,凝练办学特色,提升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教学工作保障和质量监控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认真做好各类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评估工作的要求,目前已实施的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估主要分为四大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职高专院校和成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其它教学工作专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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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得分
查阅会议记录 及有关文件 座谈 查阅文件和工 作档案 座谈 查阅文件和工 作档案 座谈 查阅文件和工 作档案
查阅资料
、组织管理… …………………………………………………………………………………………………………………………………………… 二、工作条件
、工作队伍… ……………………………………………………………………………………………………………………………………………
、经费投入… ……………………………………………………………………………………………………………………………………………
、市场建设……………………………………………………………………………………………………………
、调研创新 ……… ………………………………………………………………………………………………………………………………………
四 、工作成效
1、就业率 ……………………………………………………………………………………………………………………………………… 、协议履行情况 ………………………………………………………………………………………………………………………………………
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方案 (试行 )
目
录
一、组织领导
、领导重视 ………………………………………………………………………………………………………………………………………………
、健全制度 ………………………………………………………………………………………………………………………………………………
、硬件设施 ……………………………………………………………………………………………………………………………………………… 三、 工作内容
、规范化管理 ……………………………………………………………………………………………………………………
………………………
、就业指导服务 ………………………………………………………………………………………………………………………………………
领
导
重
分
视
(分)
作
学校分管领导重视,经常召集 有关部门研究、部署就业工作
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次,少一次扣分
院(系)领导重视,院(系)
分
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次,少一次扣分
务会定期研究就业工作
健 全 制 度 (分)
分 学习研究制度 分 就业工作制度
建立定期学习研究国家、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制 度,无定期学习研究制度扣分 召开就业工作例会、印发年度工作文件、举办供需 见面活动、组织开展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等制度健 全,缺项扣分,扣满分为止
、工作满意度 …………………………………………………………………………………………………………………………………………
一、组织领导 (分)
检查 项目
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检查评分标准
学校主要领导重视,列入重要 未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扣分;党委会或校长年研究、部署不少于次,少一次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