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合同协议书范本 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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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单位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二、协议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确保施工作业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协议内容
1 法律法规和安全环保体系
1.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和规范。
1.2 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1.3 乙方在甲方的施工现场,执行甲方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文件要求。
2 甲方责任和义务
2.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资质证书。
2.2应有齐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2.3在有危险性的生产或储存等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的应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2.5组织乙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等,并监督学习贯彻执行。
2.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直至整改完成。
2.7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2.8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2.9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抽考。
2.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安全部门为履行合同的甲方代表。
2.11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者可依据本单位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2.1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人身和设备重大事故,甲方有责任配合安监部门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事故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3 乙方责任和义务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2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对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专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后贯彻落实。
3.3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4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3.5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3.6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7加强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业务能力的考核,及时组织特种作业证的验审,并报甲方安全部门登记备案,持有效特种作业证者方可上岗作业。
3.8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大检查,认真执行会议决议,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并把整改情况报甲方。
3.9搞好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现隐患及时、主动处理;发生人身和生产事故,及时报告甲方安全部门,主动接受和配合事故调查。
3.10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3.1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注册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3.12乙方进行特殊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破土作业、夜间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报甲方审核,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3.1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全部门检查所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部门。
3.14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
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乙方现场使用的塔吊、垂直升降起重机等现场组装的特种设备、机械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现场组装,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15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3.16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3.1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公司审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3.18乙方负责对管理区域内扬尘、噪声、污水、油污及垃圾等的处理,确保现场工作环境符合职业卫生及环保要求,危险废弃物的处理需向甲方申报,并接受甲方监管。
3.19 乙方应依法开展施工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如发现施工人员健康损害与所作业环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应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处理。
3.20 乙方使用的脚手架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钢制脚手架,脚手板为钢脚手板或木脚手板,木脚手板的厚度应不小于50mm,宽度为200-300mm,长度不大于6m。禁止使用竹脚手架、竹脚手板。
3.21现场临边、洞口等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的应采用刚性围栏或木制盖板、铁制盖板等硬性维护,禁止采用警戒线等软性维护。
3.22乙方应配合和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乙方必须及时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机构提供安全检查的便利,如搭设脚手架、平台等,以满足安全、健康的需要。
3.23乙方在进行风险较大的施工前,需制定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环保风险辨识,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方案变更,则变更后的方案须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
3.24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边角料、垃圾、废品等要在指定地点集中分类堆放并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