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比较

设立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比较
设立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比较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三)不同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税收角度的衡量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对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一般有: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

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

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校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几年后,分公司转亏为盈,为了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决定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逐步转移

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干脆把分公司兼并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个分公司转移给子公司,那就必须考虑:

①是否要缴纳财产转移税,有没有税收优惠的规定?

②全面衡量子公司有哪些好处和坏处,尤其是税收总负担的比较;

③假定产权转移没有多大好处,而子公司的生产规模需要扩大,是否可以采取把分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转移,只是粗凭给子公司使用;

④存货也可以采取委托代销的方式,这样在受托方未销售之前可以不缴税;

⑤要特别了解一下,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对分公司与子公司亏损结转抵补的税收待遇。假定分公司的亏损可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在分公司未转亏为盈时,不宜转移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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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资子公司流程及材料

建立全资子公司流程及所需材料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准备材料未知) 2.得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领取下列表格,并填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法人信息;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另准备: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函; 办公地点的房屋租赁/买卖文件; 公司章程(3份); 股东决定/人事任命/委派决定; 法人、执行董事聘任书; 经理聘任书; 监事聘任书;(不提交,但是最好要有)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之后填表并领取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 公安局(备案、领取印章芯片): 1.备案时准备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 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到窗口领表填写后一起上交,进行备案;(约40分钟即可备好。) 3.领取印章芯片后刻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各地需 要备案印章不同。) 4.印章刻好后,将需要备案的印章盖在刻制公章备案证明上即可。质监局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4.公司的公章; 约半小时即可拿到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税局领取税务登记证: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提交即可拿到,另向地税要空白三方协议。(和银行、地税签订的)

购买报税所需工具,具体需要材料因各地方要求不同,需向地税咨询。 国税局领取三方协议: 基本需求和地税一样,取得三方协议。 购买报税所需工具,具体需要材料因各地方要求不同,需向国税咨询。 开户证明、三方协议、机构信用证明: 1.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所有印章; 3.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各种填表签字盖章。。。。 三方协议 因需要走人行审批流程,预计3个工作日。 以上预计时间根据各地方政策不同,时间不同。 另可能需要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资格证等。 所需提交的章程、聘任书、租房协议之类的文件,都有范本【或在政务大厅或在某个打字复印社(武川就在一个打字复印社里有全部需要材料)】。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利弊

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利弊分析: (一)概念比较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概念:分公司与总公司相对的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子公司概念: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子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 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二)区别与利弊分析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

成立子公司董事会议案

成立子公司董事会议案 成立子公司的议案大家知道怎么写吗?有哪些具体的格式要求呢?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成立子公司董事会议案范文,供大家参考! 成立子公司董事会议案范文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x年8月31日,广东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融金”)与另外两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夏钱包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下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1,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2%,中融金以自有资金出资6,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1%。 、小额贷款公司已获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局(下称“金融局”)同意筹建,相关筹建工作完成后,尚需金融局最终批准成立。 、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xx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法定代表人:赵xx 注册地:xx 经营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办理各项小额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及代理业务、权益类投资业务和金融局批准的其它业务(具体以公司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全体股东均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 三、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方介绍 目前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拟定为4名,包括公司xx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一家石嘴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共4名法人股东。 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情况如下: 1、名称:xx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067485xx 法定代表人:赵xx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宝蓝金园国际中心B

本公司成立子公司的请示

松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子公司的请示 松原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为实现土地收储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全覆盖,完成市级带动,辐射县区,全面启动的工作目标。为了更好的开展土地收储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抓紧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土地收储和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工作,充分利用好农发行的相关政策,扎实有效的开展土地收储和棚改工作,降低融资成本,减轻财政压力,利用好土地资源,增加财政收入,使土地资源保值增值,请示成立前郭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公司,查干湖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哈达山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上四家公司简称公司)。 我市土地收储市场潜力巨大,为加快推进我市土地收储和棚改工作,公司组建后,将立即明确各公司工作职责,职责分工如下:前郭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前郭县境内的土地收储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尽快启动哈达大街两侧项目;宁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启动溪浪河两侧项目;哈达山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经济开发区内的项目,尽快启动环保大街两侧项目;查干湖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查干湖景区内的项目,尽快启动湖北岸的项目。成立以上公司能够开启“融资、征收、平整、入库”流程化服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通过系统化,模块化经营,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保质保量完成政府和集团赋予的目标任务,为集团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土地保障,成为集团未来发展的强力助推器。

公司为松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隶属于松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集团下设的三级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以上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成立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确定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 以上请示,望予批复。 松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规定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 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规定 1、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2、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

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议案_行政公文

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议案 成立分公司的议案范文篇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加大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天津共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作为公司的北方总部基地,主要从事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场系统等业务。该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拟为 2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 4,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20%,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认缴 16,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80%。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 20xx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 9

1、名称: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1MTC94XH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昆山市陆家镇华夏路99号1号房 5、法定代表人:何宇 6、注册资本: 20, 000万元 7、成立日期: 20xx年8月 30 日 8、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通信系 统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建设、管理与维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 3、注册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 4,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20%;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认缴 16,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80%。 2 / 9

设立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比较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三)不同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子公司注册流程和费用

子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在子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注册公司步骤有哪些,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如何写公司注册成功后能拿到哪些资料,注册公司需要多长时间和费用。本文将您详细讲解最新注册公司整套流程及费用。 1、子公司注册的流程 2、子公司注册所需的材料 3、子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参考 4、子公司注册包括的证件 5、子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6、子公司注册的费用 一、子公司注册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浪费时间。核名通过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2014年3月1号后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带齐以下资料! ①公司设立申请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②公司章程(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子公司与分公司在税务处理上的区别

一、在主体法律地位上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在主体法律地位上它们是完全不同的: 1、子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分公司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 二、在关联关系上的区别 1、子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一般表现的是股份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也许是全资控制,也许是最大股东的控制。子公司在经济和决策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 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分公司: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 分公司一般都不是完全独立核算单位,盈亏只是一种业绩考核。 子公司可以成立分公司,但分公司不可能拥有子公司。 三、在税务处理上的区别 (一)子公司的处理 子公司是作为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是完全独立的纳税人,承担全面的纳税义务。 (二)分公司的处理 分公司作为分支机构的一种,适用总分机构的相关政策。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1、企业所得税方面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简称“税总2012年57号公告”)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2)对于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税总2012年57号公告”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doc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根据山西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公司为拓展炸药产品市场,提升公司在内蒙地区的炸药产品市场竞争力,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内蒙xxx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内蒙xxx 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设立内 蒙xxx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炸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目前,内蒙xxx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新建一条15000吨/年铵油炸药地面生产线,该项目投资约需人民币3000万元。根据此生产线项目的进展情况,需甲、乙双方拟按原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对内蒙xxx 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变为3000万元,其中甲方占注册资本的40%,乙方占注册资本的60%。 2、公司于xxxx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内蒙xxx 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3、本次对外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增资主体的概况 公司名称:内蒙xxx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 住所:杭锦旗锡尼镇巴音布拉格嘎查; 法定代表人:张俊彪;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炸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2、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单位:万元 三、公司本次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追加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内蒙xxx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内蒙xxx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目的是为了使该子公司新建炸药地面生产线尽早达产达效,以满足内蒙地区炸药产品市场需求,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其它事项 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在增资各方权力机构审议批准后,按照本公告追加投资金额及比例拟订增资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总公司与分公司和母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与《总公司/分公司》的区别 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利弊对比?? 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利弊对比表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的流程

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的流程 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可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处理。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怎么做?有什么流程吗?一起来看看吧! 应办理分公司注销,和以分公司资产设立新公司的设立手续。具体咨询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者委托律师办理; 【公司变更概念】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变更程序】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相关资料: (1)名称变更: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变更理由、变更项目(注明债权债务由更名后公司承担)、公司章程修改;2.《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住所变更(含住所延期):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变更理由、

变更项目、公司章程修改;2.新住所证明:租赁房产须提交租房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自有房产提交房产权属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无偿提供使用的提交业主签字的无偿提供使用证明(注明地址、使用期限)及房产权属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3.公司所在地工商所签署意见的《企业场地调查情况表》(住所延期的不用提交);4.因住所的变更而影响原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内容需要重新报批(如消防、环保等)。 (3)法定代表人变更: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变更理由、任免董事(如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的,只提交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变更理由、任免执行董事);2.董事会决议,其内容:任免理由、选举董事长、其他人员分工(如董事会成员不变,由董事会直接选举任免董事长,而不须提交股东会决议);3.法定代表人履历表、相片、身份证复印件;4.新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5.任免书。 (4)注册资本变更: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变更理由、变更资本数额、公司章程修改;2.验资报告;3.如减少注册资本,还要提供股东会作出决议后30天内报刊上至少公告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并在减资决定作出90天后申请变更登记。 (5)经营范围变更: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变更理由、变更项目、公司章程修改;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股东变更:1.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同意股权转让(包括标的、方式、价格等),股东权利义务的变更;2.新、旧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

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分公司和办事处的区别: 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分公司、办事处税收待遇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上。 从企业所得税看,办事处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也就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分公司而言,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汇总后由总公司集中缴纳。对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由总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开具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汇总缴纳的证明,分公司凭此证明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来说,汇总纳税优于独立纳税,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 从增值税上看,办事处由于不从事经营活动,所以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 企业的分支机构间经常会发生货物移送的行为,总机构为了避免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可以按照《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以及后来的补充规定国税函[1998]718号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02号)的规定,设立办事处一类的机构,不开发票,不收货款,货款由客户直接汇至总部,发票直接由总部开具给客户。该办事处只是对货物的移送负责监督和保管。 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区别: 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可以享受当地税收规定的众多优惠政策。如果创办分公司则不能被视为独立法人主体,很难享受到地区的税收优惠待遇,但是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统一体中的一部分接受统一管理,损益共计,可以平抑自身经济波动,部分地承担纳税义务。而且设立分公司无需接受层层盘查,财务资料可以保密。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待遇一般都是有差别的,前者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后者往往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许多国家对外国公司既征收公司所得税,又征收所谓的"分支机构税"。当然有些国家为吸引投资只对其未再投资于固定资产的利润征税。我国现都对外资企业办事处或代表处汇出利润课征10%的预提税。 在具体筹划公司形式时,还有许多可考虑因素,如公司的发展规律,当地税率的高低,税基的宽窄以及税收的优惠条件等等。 对于初创阶段较长时间无法盈利的行业,一般设置为分公司,这样可以利用公司扩张成本抵冲总公司的利润,从而减轻税负。但对于扭亏为盈迅速的行业,则可以设子公司,这样可以享受税法中的优惠待遇,在优惠期内的盈利无需纳税。 对于低税国、低税地区,当地可能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投资者免征或只征较低的公司税。若签订了国际税收协定,税后利润的预提税可能少征或免征。公司常常可以在此建立子公司甚至只是信箱公司(只挂名称没有实际业务),用来转移高税区相关公司的利润,达到避税效果。 对于税基宽窄的考虑,一般应参考纳税筹划主体自身的经营范围,应当在公司形式的选择时使当地征税范围与自身经营项目的交集尽量变小。 对于税收优惠条件而言,一般都是独立公司优惠政策多,但优惠条件严格复杂;分支公司享受优惠少,但优惠条件要求不如独立公司高。所以,在考虑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时,应充分对比筹划成本和优惠获利的大小。 最后要说明的是,公司为达到最优纳税筹划效果,可以并用两种公司组织形式,某些附属机构设立为分公司,某些设立为子公司。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与搭配是公司设立中纳税筹划的第一步,尤须认真对待。 此外,还有一个所谓的门市部,这是可以开展经营活动的。 综上所知: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三者各有优缺点,可以从税务、资金情况、物流状况进行分析。以加

成立分公司议案

成立分公司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拓展业务,需要提高技术服务支持力量,将设立分公司。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成立分公司议案范文,供大家参考! 成立分公司议案范文一公司为更好地拓展深圳政府行业的业务,需要提高本地技术服务支持力量,拟在深圳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 拟设立分公司名称: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分公司性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独立核算。 . 营业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具体地址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方能确定) . 经营范围:计算机新产品开发、研制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引进、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计算机网络工程研究、设计、安装、维护。智能化安装施工、电气设备和信号设备的安装。 . 分公司负责人:何xx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7-23 成立分公司议案范文二股票简称:xxd股票代码: xxx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xx(香港)有限公司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鉴于以下原因: 1、公司xx于20xx年10月28日签署了《协议书》,约定由公司认购xx发行的500万加元零息可转换债券。 、公司于20xx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可转债的议案》,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后续相关手续。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司于2011年11月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向商务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商务部对国内公司投资境外公司的相关规定均为对直接持股方式的规定,没有关于认购可转债的相关程序规定,无法按程序予以批准。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决议和履行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协议书》,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

设立子(分)公司的利弊分析

一、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一)设立形式及大致流程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成立子公司大多以现代企业模式为主,据调查,99%的企业在投资注册公司时采用“有限责任公司”这一形式。以下仅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阐述。 如果要设立,流程是: 确定股东(几个)→出资(起名并核名,验资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如果是实物投资则需要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去办理工商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开立账户等后续工作。 (二)单个股东或多个股东出资利弊 1.单个股东出资 如果我方独资,出资成立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有限公司),在注册名字时要体现。即体现在营业执照上注明“国有全资”。优势:(1)控制力强。如果单独投资股东直接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此种类型能够依照自己的决策来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2)简化了公司治理结构。一人公司内部里可以不设立传统的三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内部机构,将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二为一,决议程序上得到简化。 (3)可以使风险可控。有限公司的最大的生命力在于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

责任。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亦承担有限责任,这就使股东的投资风险预先的已有确定。 (4)更适合中小规模的企业采用此种形式。 劣势:(1)设立资本上要求相对严格,如《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十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公司的组织机构难以健全,缺乏制衡机制。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使传统的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发挥作用,起不到制衡作用。 (3)经营成本较高,如《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有所限制。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转投资举办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5)发生债务关系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出资 如果股东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只要我方占51%以上股份则具有绝对控制权。注册子公司,营业执照可以注明“国有控股”。国有控股也包括绝对控股(股权占50%以上)和相对控股。 优势:(1)可以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扩大公司规模,形成较强的竞争力。 (2)可以利用其他股东的经营资源,如已经开拓的市场和各种

注册分公司详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

注册分公司详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现如今注册分公司有哪些详细的注册流程吗?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分公司流程与资料 内资分公司设立流程及详情 分公司注册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办理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 注册分公司流程第一步名称预先核准

一、分公司名称预先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两个小时后领取 办理程序:持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9个名称备查)交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⑴《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⑵特殊行业需要的其他文件(详细内容参看工商局一次

性告知单)。 注册公司流程第二步办理营业执照 注册分公司各部门所需材料: 二、注册分公司所需资料:(工商所注册分公司需资料) 1、名称表 2、申请书(工商的一套表格)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4、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6、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具体见工商规定),复印件需

盖公章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本地分公司5个工作日) 注册分公司流程第三步分公司印章备案及刻制 三、分公司印章备案及刻制 办理事项:备案及刻制印章 办事机构:区公安分局及其指定的刻字社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区公安分局指定的刻字社刻章 办理时限:备案立等可取;刻章价格不定(属于企业行为,由刻字社自行定价) 办理程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到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公安分局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印核准章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人名章等印鉴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总结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总结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一、在主体法律地位上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在主体法律地位上它们是完全不同的: 1、子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分公司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 二、在关联关系上的区别 1、子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一般表现的是股份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也许是全资控制,也许是最大股东的控制。子公司在经济和决策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 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分公司: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 分公司一般都不是完全独立核算单位,盈亏只是一种业绩考核。 子公司可以成立分公司,但分公司不可能拥有子公司。 三、在税务处理上的区别 (一)子公司的处理 子公司是作为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是完全独立的纳税人,承担全面的纳税义务。 (二)分公司的处理 分公司作为分支机构的一种,适用总分机构的相关政策。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1、企业所得税方面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简称“税总2012年57号公告”)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

正业科技: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公告编号:2020-043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深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等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正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正瑞医疗”)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徐国凤(暂定) 5、股东出资情况: 本次投资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6、经营范围:销售、研发、生产医用口罩和医用防护服等卫生材料;无纺布制品及其它医疗产品、卫生用品;货物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的进出口的商品及服务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销售;半导体类销售;检测仪器及设备研发及销售;软件开发及代理;劳保用品及口罩;电子材料及医用耗材。 7、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 (以上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自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以来,部分防疫物资短缺,基于应对疫情所需,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推出口罩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助力抗疫防控工作。当前,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扩散蔓延,口罩及防护服等防疫相关物资缺口仍然存在,公司结合生产防疫实际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为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生产销售防疫物资、医疗器械为切入点,探索医疗大健康领域的发展路径。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需在经营范围增项的基础上,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此外,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出口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的医疗器械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 (2)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后,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完成相关核准、备案手续,并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存在取得时间不确定及不能获取许可资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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