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合集下载

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根据上级科研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校级科研项目指的是经学校科研创作处申报立项批准的所有科研项目。

校级科研项目包括规划项目与委托项目。

规划项目由科研创作处每年定期组织申报评审立项;委托项目由科研创作处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的需要不定期提出,以委托研究方式单独立项。

第三条校级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承担部门、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创作处各施其责,协同配合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报、评议和审批第四条申报与受理日期每年4月份,科研创作处受理校级科研项目规划项目的申报,委托项目则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

第五条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人员或聘用期两年以上的受聘人员(包括我校聘请的外国和港澳台人员);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学术态度严谨,学风端正,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3.有多人参与研究的课题组的申请人,应是该课题的负责人。

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每位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未完成校级科研项目者原则上不接受新项目的申请。

第六条申请人选定课题后,应精心设计、论证。

设计和论证主要包括本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主要问题、要突破的难点、研究方法、学术意义、预期效益,以及申请共同完成本项目的合作者信息及研究条件,并实事求是地制定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

第七条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程序和办法1.规划项目每年度向全校公开发布,由各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

2.申请规划项目,先由申请人填写《学院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经所在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呈报科研创作处,科研创作处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议论证后,再报学术委员会和学校领导审批立项,并确定资助金额。

第八条规划项目评审的主要原则是:1.具较高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创新性;2.研究方法有特色;3.对学科建设与发展和人才培养有一定的推动作用;4.能为各级党政机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或咨询建议;5.立项依据论证充分,研究计划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6.申请人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政治素质和科研能力,课题组力量雄厚;7.选题要围绕学科建设的难点与重点开展,尽可能吸收研究生参加;8.对重点项目将择优予以立项和资助。

盐城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盐城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章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在科技产业处统一管理的专项经费中列支。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和项目有关的测试费、论文版面费、专著出版费、实验材料费、资料费、学术交流费及差旅费等。经费拨付后,由科技产业处、财务处按有关规定共同管理。项目经费由科技产业处负责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负责报批。
每年的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按照年度支出计划实行一年一清制,不得结转下年。
项目通过专家评估和验收后,科技产业处发给项目组《项目结题通知书》。
第十八条 项目结题以科研项目合同书及专家评估和验收结论为依据。基础研究项目和新人培养项目在研期间,如果成功申报省级及其以上对应项目的,则视为项目完成。
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以学术论文为预期成果的,结题标准为:项目负责人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系列论文文科4篇、理工科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盐城工学院引导期刊发表或被SCI、EI、ISTP、人大复印资料收录。新人培养项目主要以学术论文为预期成果的,结题标准为:项目负责人发表系列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
盐城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科研管理,提升学校科研整体水平,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锻炼、培养、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促进科研团队建设,凝炼学科研究方向,使校级科研项目真正成为省级、国家级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预研基础,促进学校科技工作上层次、上水平,获得更多的标志性成果,实现科技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十九条 校级科研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第一完成人的单位均应按规定标注“盐城工学院******”。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开放项目相关成果必须首先署名我校相关资助单位,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我校相应的资助单位,必要时资助单位保留唯一署名权。未标注的不列入评估和验收范围。

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科研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等各类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二)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四)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科研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二)审议科研项目申报、立项、验收等事项;(三)协调解决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组织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奖和推广。

第六条学校设立科研项目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和解释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二)受理科研项目申报、立项、验收等申请;(三)组织实施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四)对科研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五)协助科研项目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第八条科研项目申报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科研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提出项目申报;(二)科研项目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三)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四)评审通过的科研项目进入立项阶段。

第九条科研项目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地方和学校的发展战略;(二)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三)研究基础扎实,技术路线合理;(四)经费预算合理,资金来源明确;(五)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

第四章科研项目实施与监督第十条科研项目实施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任务书,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二)课题组应按照研究计划,积极开展研究工作;(三)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科研项目办公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四)科研项目办公室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1. 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学校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管理是确保项目能够按时顺利完成的关键环节。

项目管理能够提高项目组织、运作和实施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项目的质量和成果。

因此,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办法对于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 项目立项与审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的立项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首先,项目申请者需根据自身的研究兴趣和学校的发展需要,提出具体的研究项目方案。

然后,项目申请者将项目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包括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等方面的评估。

最后,经过评审通过的项目方案将进入正式立项程序。

3. 项目组织与团队建设项目组织与团队建设是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项目需成立专门的项目组织机构,由项目负责人带领团队成员进行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项目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确保项目能够高效运作。

4. 项目目标与计划制定项目目标和计划制定是项目管理的基础。

项目组织应明确项目的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制定合理的项目计划和时间表。

项目目标和计划的制定需具体、可行、可衡量,并应与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

5. 项目资源配置项目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

项目组织应根据项目的需求,合理分配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并且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

同时,项目组织还需要与教育教学相关的部门进行密切合作,共享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6. 项目过程控制项目过程控制是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的关键环节。

项目组织应制定详细的项目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实施严格的过程控制。

通过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7. 项目风险评估与应对项目风险评估与应对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项目组织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以降低项目风险对项目进展的影响。

学校科研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学校科研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学校科研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科研项目是学校教师和学生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学术进步和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保证科研项目的有效开展和管理,学校制定了科研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项目立项、执行、验收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项目立项科研项目立项是科研项目实施的第一步。

项目立项需要明确项目的科研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等。

同时,应当结合学校的研究重点和科研资源合理确定项目的选题方向和组织形式。

二、项目执行科研项目执行是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

项目执行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研究方案和预算等文件要求进行。

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项目成员开展具体的研究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同时,项目负责人还应与相关部门和团队进行配合和沟通,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提升项目的效果和影响力。

三、项目预算科研项目预算是科研项目实施的重要保障。

项目预算应当充分考虑项目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经费的使用和分配。

同时,预算编制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和合规性原则,防止项目经费的浪费和滥用。

四、项目进展评估科研项目的进展评估是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向学校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研究成果,接受学校或相关部门的评估和监督。

评估结果可以及时了解项目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项目的有效进行。

五、项目成果论证科研项目的成果论证是科研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

项目成果论证应当遵循学术规范和科学方法,确保研究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项目成员参与论证过程,充分展示项目的科学价值和实际意义。

六、项目验收科研项目的验收是科研项目实施的最后一步。

项目验收应当根据预先确定的评估标准和流程进行。

验收结果作为项目实施的总结和评价,用于科研成果的认定和项目的结题。

同时,学校可以根据验收结果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进行奖励和表彰。

七、项目结题科研项目的结题是科研项目实施的最终目标。

项目结题应当编写结题报告,并将成果提交学校或相关部门。

结题报告应当包括项目背景、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和对学校发展的贡献等内容。

盐城工学院科研项目合同书

盐城工学院科研项目合同书

盐城工学院科研项目合同书项目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起止年限:盐城工学院二○一四年制一、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题和问题,主要创新点等。

二、项目验收内容和考核指标三、项目年度计划及考核指标四、项目主要研究人员五、项目的经费预算签订合同各方共同遵守《盐城工学院引进人员申报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盐工发【】号文):.甲方(人事处)分期核拨乙方(项目负责人)年度校级项目研究经费元。

项目完成时间为年底。

.甲方在计划下达、合同签订后及时将经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经费主要用于和项目有关的购买设备费、论文版面费、专著出版费、学术会议交流费、实验材料费、资料费、差旅费等。

其中:实验材料、测试费、调研差旅费及其他费用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

.甲方要按期向乙方递交结题验收材料。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递交的结题验收材料进行考核评价,对未能通过专家验收的项目,将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4.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完成的的有关论文、专著以及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第一完成人的单位均须按规定标注为“盐城工学院”。

5.本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属盐城工学院所有,学校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对各项成果进行整合使用,乙方转让成果或公开成果秘密须征得学校同意。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如确需修改,应由甲、乙两方共同商定,修改条款经两方确认后重新签订合同。

7.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有权向乙方追回所拨经费,乙方承担必要的责任。

8.本合同签订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各有关单位份。

甲、乙方以及各有关单位对项目合同及其他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七、签订合同各方甲方:人事处乙方:(签字)代表人: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盐城工学院校级项目阶段性评估报告

盐城工学院校级项目阶段性评估报告

盐城工学院校级项目
阶段性评估书
项目名称:
项目批准号:
负责人:
所在部门:
起止时间:
提交时间:
盐城工学院科技产业处制
盐城工学院校级项目年度工作报告
撰写提纲(可自行增加栏目):
1、年度计划的基本内容。

按照合同进展要求,本年度应该实施的项目计划。

2、年度计划完成和调整情况。

说明按年度计划开展了哪些工作,是否全部按计划进行, 哪些研究内容根据国内外研究发展状况及项目进展情况做了必要的调整和变动,哪些研究内容未按计划进行,原因何在。

3、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和进度。

4、当年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与下一年度经费预算。

5、存在的问题、建议。

对未获得理想结果或甚至失败,请如实地反映,说明原因、工作状况、发展态势和建议等。

盐城工学院校级项目年度研究报告与成果
撰写提纲(主要报告本年度研究内容和形成的成果):
1、分层次叙述所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进展或碰到的问题等,给出必要的数据、图表。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国内外有关研究动态的对比分析及必要的参考文献。

2、研究成果简介。

已发表和已有录用通知的论文目录、其他成果清单。

对能否形成专利性成果,须予以特别说明。

3、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完善我院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保证科研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加速科研课题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我院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管理规章,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处为学院科研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科研选题、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进度审查、经费管理、结项报告评审、项目验收和成果鉴定管理与成果推广应用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科研项目分为以下三类:一、A类项目 主要指我院承担的由国家、各级政府和我院提供科研经费(含贷款)并立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包括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A1),各部委、省、市政府(含厅局)项目(A2)和我院及系部自筹经费立项的项目(A3)。

二、B类项目主要指我院承接的由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科研项目。

包括技术攻关、技术开发、技术合作、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

三、C类项目 主要指自行研制开发的处于试制阶段(1-3年)的科技产品项目。

已成熟的产品项目应鼓励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不列入科研项目管理。

第四条 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一至二年。

第二章 申请与立项第五条 科研项目的选题,应符合我院的各阶段发展规划,为我院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我院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有利于地方的经济建设与科学发展,提高地方科技水平;有利于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行业科技含量。

第六条 科研项目的申请范围包括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推广应用和科技服务等。

第七条 申请条件一、项目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及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准备,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项目须具有学术前瞻性,思想新颖,创新性强,实用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明晰可行,符合我院及地方行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正文:----------------------------------------------------------------------------------------------------------------------------------------------------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在自身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推动高校科技体制改革,促进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增强科学管理能力1. 强化学校管理责任。

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法人责任。

要转变观念,扭转科研项目管理“重争取、轻管理”的倾向,以保障科研活动健康顺利开展作为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申请立项和过程管理并重、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涵盖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的分级管理体制;监督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管理规定,提供相应支撑服务,组织开展科研管理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加强对各级行政领导科研管理绩效考核。

各高校主要负责人要将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统筹协调。

2.强化管理部门职责与协同。

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强的工作,涉及校内多部门。

学校要统筹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多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机制,明确学校科研、财务、人事、资产、档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职能部门和院(系)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权责,强化院(系、所)和国家认定的各类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等二级单位管理,加强分工与合作,将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为提高XX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科学研究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科研项目质量,促进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学院科研工作要坚持服务教学、服务社会、面向地方、面向行业,充分发挥学院的优势,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学院承担研究项目的实力,大力推进科研成果向教学的转化。

第三条学院鼓励和支持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各类科学研究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在职教职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教务部代行学院科研项目管理职能,并以科研部名义与外部单位进行科研项目合作。

第六条教务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学院科研工作规划的制定;(二)负责科研计划、项目指南的公布;(三)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检查、鉴定和结题验收等相关管理工作;(四)与财务部共同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五)负责科研成果、资料归档的管理。

第七条项目主持人职责:(一)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请、实施、检查等工作;(二)负责对科研项目的科研队伍组织管理;(三)负责项目科研经费的管理;(四)负责科研项目鉴定和结题验收工作。

第八条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职责:(一)负责初审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手续;(二)指导、监督项目主持人按照项目计划开展研究;(三)为项目顺利进行提供相应条件。

第三章科研项目的认定第九条科研项目的认定科研项目按类别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两类,其中纵向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局级(含院级)。

(一)项目类别1.纵向项目。

指由政府部门(或受政府部门委托)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项目、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省部和厅局下达的项目;2.横向项目。

指合作项目(包括国际合作、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与外单位合作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二)项目级别1.国家级项目。

由我校主持申报或参加申报(课题组主要成员)、经批准获得资助并有经费下达到学院财务账户的国家审批项目。

学校教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

学校教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

学校教育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科研项目是学校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教学和实践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推进科研项目,学校需要制定科研项目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项目准备、资金管理、人员配备、定期报告等方面展开回答。

一、项目准备科研项目准备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需要对项目的目标、内容、方法和预期成果进行充分思考和规划。

在项目准备阶段,首先需要明确项目的立项依据和目标,明确项目的科研问题和研究思路。

同时,还需要进行文献综述,了解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做好项目的理论基础和前期准备。

二、资金管理科研项目需要有一定的经费支持。

学校应制定资金管理规定,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资金管理方面,学校可以建立严格的预算制度,明确项目的经费来源和用途。

同时,学校还应设立专门的审批机构,对科研项目的经费进行审批和监督,确保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符合规定。

三、人员配备科研项目需要有专业的人员支持和参与。

学校应制定相关规定,明确科研项目的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

一般来说,科研项目应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和科研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项目团队成员负责具体的科研任务,科研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监督和评估。

四、项目实施科研项目实施是整个项目的核心环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按照科研计划和研究方法进行科学研究,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进行实践和验证。

学校应为科研项目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和场地,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还可以组织专门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科研团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五、成果评估科研项目的最终目标是取得科研成果。

学校应建立科研项目成果评估制度,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和鉴定。

评估可以分为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两个阶段。

内部评估主要由项目团队内部进行,评估项目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外部评估则由一些专家和机构进行,评估项目的科研成果和实际应用价值。

六、定期报告科研项目需要定期向学校进行报告和汇报。

学校应制定规定,要求科研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按时进行报告和汇报。

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教学科研项目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引领科研前沿的有效途径。

然而,由于项目众多、管理方式不统一等原因,项目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

因此,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势在必行。

二、明确项目管理责任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首要任务是明确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教学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

该部门应由专业的管理人员组成,确保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三、项目立项程序项目立项程序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学校可以设置不同的项目立项流程,包括项目申报、评审、备案等环节。

学校还应建立项目立项审批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确保所有项目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筛选。

四、项目预算管理项目预算管理对于项目的实施至关重要。

学校应制定详细的预算规定,包括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等环节。

预算的编制应合理、科学,充分考虑项目的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

同时,预算的执行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确保项目经费的透明和有效使用。

五、项目执行与监督项目的执行和监督是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

学校应建立科研项目执行团队,负责具体的项目执行和管理工作。

科研项目执行团队应具备专业的科研背景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还应设立监督机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六、项目成果的评价与奖励项目的评价与奖励是激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关键。

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奖励办法,对于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项目经验与成果的推广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的管理不仅仅是为了各个项目的顺利进行,更是为了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整体提升。

因此,学校应建立项目经验与成果的推广机制,定期举办项目交流会议、经验分享等活动,鼓励教师和学生之间相互学习和借鉴。

八、加强与外部合作学校应积极寻求与外部机构和企业的科研合作,拓宽项目的参与和合作范围。

学院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学院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学院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有效适应新时代科学研究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提升学校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科研助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服务能力的作用。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科研项目实行校,院(以下称各单位)二级管理体制。

各司其职规划建设管理各类、各级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各级各类科研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立项书(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严格执行科研经费预算,确保项目按时优质完成,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省部、地方政府下达的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以及校内项目。

纵向科研项目指科技或教育等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科研项目。

纵向项目经费来源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

横向科研项目指社会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申请文件的承担单位中没有我校署名的横向项目,由承担单位转拨我校的子科研项目或者外协经费,一般也按横向项目对待。

横向项目经费来源于社会资金。

校内项目是指由科研处组织立项的校内各类科研项目、思政党政研究项目、学生工作开展的各类课题研究项目。

项目分为符合学校凝练科研方向和自主选择项目两类。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职责(一)科研处:负责科研项目的业务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申报的指导;合同审查、执行、监督;合作项目的审核;项目研究过程的监督管理;项目计划任务的调整;结题验收;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协助科研经费管理,并配合财务处的经费监督与审核。

(二)财务处:根据科研处提供的项目名称、负责人、经费预算明细表进行会计核算和结算报销等工作,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合规合理地使用经费,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工程”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的原则,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整体实力。

第三条“质量工程”包括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认证、课程教材建设与资源共享、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学团队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评估与教学状态基本数据公布五个类别的建设内容。

本办法所称“质量工程”项目为以上五个类别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质量工程”资金由学校安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决策,全面领导“质量工程”工作。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为教务处、财务处、纪检审、各院(系、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质量工程”具体组织管理和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二)制订和发布“质量工程”项目指南;(三)组织项目评审,提出立项方案;(四)组织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五)编制“质量工程”进展报告,推广宣传项目建设成果。

第六条各院(系、中心)和相关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院系本部门“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二)负责统筹落实项目院系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向学校报送本院系本部门项目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第七条“质量工程”项目承担院系或部门应有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院系或部门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

项目承担院系或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学校及本办法的要求,编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盐城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盐城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科研管理,提高我校科研整体水平,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培养和提高教师科研能力,促进科研队伍建设,细化学科研究方向,使校级科研项目成为省、国家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前期研究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推动我校科技工作水平越来越高,取得更多标志性成果,实现科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级科研项目,是指列入学校科研计划并由学校科研经费资助的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第三条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以培养省级和国家级项目为目标,注重科研基础积累,建立优胜劣汰、滚动培养和合同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校级科研项目的主要类型包括:
1.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资助与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需要紧密结合的,与当前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综合性、基础性、前沿性重点和共性问题相关的,对学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

研究周期为2-3年。

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真实
-1-
实验室)开放项目(主要是围绕我省重点建设学科和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项目应用指南,资助学校内外的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开放项目)。

2.产学研合作项目:围绕地方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产学研合作的形式资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3.新人培训项目:这是一个由自XXXX以来从未承担过校级研究项目的教师发起的研究项目,研究期为2年。

第二章申请和受理
第五条科技产业司应于每年9月下发文件,组织下一年度的项目申请,并于当年11月受理,年底前完成项目评审和审批。

年度项目申请指南由科技工业局在春季学期起草。

它将与应用程序一起发布。

第六条学校科研项目实行定额申报。

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科技部下达了今年各单位申请一般项目、开放项目和新人才培养项目的限额。

各单位应组织申报和初审,并在规定期限内按定额向科技产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第七条申请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完成申请项目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对申报项目的字段有了更好的理解,
-2-
掌握项目的发展趋势和信息;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项目团队成员结构合理,有利于学术梯队的形成。

我们学校参加研究的人数不应少于3人。

申请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认真、真实地填写《盐城工学院科研项目申请表》,并在申请时注明申请项目的类型。

项目组成员应亲自在申请表上签字,不得代表他们签字。

第八条申请人可以申请一个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或者新的人才培养项目,同时申请一个产学研合作项目。

有未解决问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新项目的申请;以校长或参与者身份参与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和新人才培养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个。

第三章选择、评估和批准
第九条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设置方法如下:
1.回顾和选择。

科技工业局接受各单位申报的限额以下项目,聘请校外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开、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评审和评选。

2.当年未被批准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的同行评审中有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的同行专家建议立项的;或者当年申报国家、省社会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未被批准,但已进入会议评审过程的项目,直接由学校作为下一年度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进行资助。

-3-
3.未获得学校学科建设开放基金资助的博士学位教师申报的项目直接列为申请资助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4.鼓励并优先支持宣布为团队的项目。

第十条校级科研项目应当滚动培养,择优连续资助。

每年12月,科技部组织校外专家对本年度研究周期中的项目进行年度定期评分和评估,并在年底实施淘汰制度。

通过项目阶段性评估,学校给予滚动资助,列入下一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结束时取消的项目将自然终
止。

当年专家批准的新申报项目将根据成绩列入下一年度类别,每年校级科研项目总数不变。

第十一条新项目的年度评审应当与已立项研究项目的年度定期评审同步进行。

申请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新项目的,应当向专家评审组报告申报项目的依据、价值和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了解程度、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研究目标和创新点、预期评估结果等内容,并做出答复。

对于往年已经立项的研究项目,根据项目合同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和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年度评估。

在仔细审查申请材料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专家审评组采用匿名评分方法来确定是否继续资助。

-4-
帮助已建立的项目,确认新建立的资助项目。

第十二条科学技术产业部门应当根据上一年度已立项项目的专家评审结果和新申报项目的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继续资助项目和新立项项目,并报学校批准。

开放项目将与同期的校级项目一起进行评审,最终由科技工业局和研究生培训部协商后提交学校审批。

第四章管理和实施
第十三条项目资金应当从科技产业部门统一管理的专项资金中拨付。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测试费、论文编辑费、专著出版费、实验材料费、
数据费、学术交流费和与项目相关的差旅费。

资金拨付后,科技产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共同管理。

项目经费由科技工业部门负责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批。

校级科研项目的年度经费应按照年度支出计划解决,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在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将项目任务书报送科技工业局。

项目任务书经科技产业司审批后,项目负责人与科技产业司签订《盐城工学院科研项目合同》,并报科技产业司备案。

合同应明确规定研究进展、支出计划、年度和最终评估及量化指标。

项目合同一式四份
-5-
负责人一人,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一人,科技工业部二人。

第十五条经批准的项目申请表、已完成的项目任务书和在此基础上签订的项目合同具有科技合同的效力。

作为资助方,项目负责人有义务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并按要求定期汇报研究进展,提交年度评估所需的资料和结果。

第十六条项目的研究任务应按照任务书或合同的要求按期完成。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与科技产业部门协商,按申报、审批、签订合同的程序申请暂停。

项目负责人对因未通过科技产业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检查而被取消的项目,至少一年内不得申报校级项目。

第十七条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完成、资
金的使用、分工等全面负责。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科技产业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验收和备案材料。

验收备案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合同、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项目竣工申报表、项目阶段成果报告、测试报告、资金执行报告、项目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最终成果(复印件)等。

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和验收后,由科技工业部送至项目组。

-6-
项目结束通知。

第十八条项目的立项应当以科研项目合同和专家评审验收结论为依据。

在基础研究项目和新人才培养项目的研究期间,如果相应的省级以上项目申报成功,则该项目视为已完成。

对于学术论文达到预期成果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结论标准如下:项目负责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文科系列文章和3篇以上理工科文章,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盐城工学院主要期刊上或被收录在SCI、EI、ISTP和全国人大复印材料中。

对于新招聘的培训项目,学术论文是主要的预期成果,结论标准是:项目负责人发表3篇以上系列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第十九条学校级科研项目的相关论文、专著、成果鉴定和鉴定材料,第一个项目完成单位应按要求标注“盐城工学院* * * * * *”。

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相关成果必须首先由我校相关主办单位签署。

第一个完成成绩的单位是我们学校相应的主办单位。

如有必要,
主办单位保留唯一的著作权。

未标明的不纳入评价和验收范围。

第二十条科技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科技档案的归档和归档,并及时发布项目完成情况。

第五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科学技术产业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