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高速公路网命名及编号规则(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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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西高速公路网(省级)命名和编号规则
2009年5月
目次
1 适用范围 (1)
2 路线命名规则 (2)
3 路线编号规则 (4)
3.1 编号结构 (4)
3.2 字母标识符 (4)
3.3 数字及数字与字母编号 (4)
4 出口编号规则 (6)
附录A 海西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 (7)
附录B 有多个出口的互通立交出口编号示例图 (9)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高速公路网(省级)路线的命名规则、编号规则和全称、简称与编号。
本规则适用于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高速公路网修编规划中确定的省级高速公路主线、联络线(包括区域联络线、城市连接线、机场联络线、港口联络线)及城市环线的命名和编号,以下简称省级高速公路网。
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命名和编号规则执行交通部颁布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JTG A03—2007)。
2 路线命名规则
2.1 省级高速公路网主线的名称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全称为“××-××高速公路”。路线简称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如“厦门-沙县高速公路”,简称“厦沙高速”。
2.2 联络线
2.2.1 区域联络线的名称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全称为“××-××高速公路”。路线简称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如“福安-寿宁高速公路”,简称“福寿高速”。
2.2.2 城市连接线是指各县市连接高速公路主网的快速通道。城市连接线名称以主线简称+县市名称命名,全称为“××高速公路××连接线”,简称为“××连接线”。如“沈海高速公路福州连接线”,简称“福州连接线”。
2.2.3 机场联络线是指机场连接高速公路主网的快速通道。机场联络线名称以机场名称命名,全称为“××机场高速公路”,简称为“××机场高速”。如“福州机场高速公路”,简称“福州机场高速”。
2.2.4 港口联络线是指重要港口连接高速公路主网的快速通道。港口联络线名称以港口名称命名,全称为“××港××疏港高速公路”,简称为“××疏港高速”。如“莆田港湄洲湾疏港高速公路”,简称“湄洲湾疏港高速”。
2.3 城市环线名称以城市名称命名,全称为“××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为“××绕城高速”。如“福州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福州绕城高速”。
省级高速公路网的路线简称不可重复。如出现重复时,采用行政区划名称的简称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
3 路线编号规则
3.1 编号结构
省级高速公路网编号由字母标识符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组成。
3.2 字母标识符
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大写“S”表示(国家高速公路采用汉语拼音大写“G”表示)。省级高速公路网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峡西岸经济区高速公路网修编规划中包括了福建省境内的国家高速公路和省级高速公路。
3.3 数字及数字与字母编号
主线部分,分为纵向路线、横向路线:
3.3.1 纵向路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1-89。
3.3.2 横向路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0-90。
联络线部分:联络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联络线编号”+联络线顺序号组成。联络线的顺序号按照主线前进方向由起点向终点顺序排列。
3.3.3 区域联络线的代号为“1”,其构成由主线编号+“1”+联络线顺序号组成。联络线的顺序号按照主线前进方向由起点向终点升序排列。
3.3.4 城市联络线的代号为“2”,其构成由主线编号+“2”+联络线顺序号组成。城市联络线的顺序号按照主线前进方向由起点向终点升序排列。
3.3.5 机场联络线的代号为“3”,其构成由主线编号+“3”+联络线顺序号组成。联络线的顺序号按照主线前进方向由起点向终点升序排列。
3.3.6 港口联络线的代号为“4-9”,其构成由主线编号+“4”(宁德港)或“5”(福州港)或“6”(莆田港)或“7”(泉州港)或“8”(厦门港)或“9”(漳州港)+联络线顺序号组成。联络线的顺序号按照主线前进方向由起点向终点升序排列。
城市环线部分:
3.3.7 城市环线编号规则执行《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规则》3.3.7条(JTG A03—2007)。城市环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数字“0”+城市环线顺序号组成。主线编号为该环线所连接的纵线和横线中编号最小者。同一条国家高速公路穿越多个省(区、市),所连接的城市环线的顺序号在各个省(区、市)单独排列。在不同省(区、市)允许出现相同的城市环线编号。
4 出口编号规则
4.1 高速公路出口编号一般为阿拉伯数字,其数值等于该出口所在互通立交中心里程桩号的整数值;如某出口处桩号为K15+700,则该出口编号为15。
4.2 同一互通立交在同一主线方向有多个出口时,该互通立交所有主线出口编号采用统一的中心桩号整数值加英文字母组合表示,英文字母按照“A”、“B”、“C”、“D”……按照主线桩号递增方向逆时针排列。
主线右侧(即里程桩号由小到大的一侧)所到达的出口与主线左侧出口方向相同时,其出口编号中的英文字母应相同。同一侧的出口能到达两个方向时,该出口可按上述原则按两个出口处理。在任何情况下,相同的出口编号所代表的出口方向应相同。(见附录B)
附录A:
表A—1 海西高速公路网“三条纵线”
表A—2 海西高速公路网“八条横线”及联络线命名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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