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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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6.05•【字号】湘教通[2009]263号•【施行日期】2009.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湘教通[2009]263号)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近年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和网络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与个人。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校成教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09〕48号)精神,经各市州教育局和高等学校推荐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共评选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17个,“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66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推动我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等学校及广大成人教育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努力确保和不断提高成人教育的教学质量,为建设教育强省,实现富民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名单二00九年六月五日附件: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17个)长沙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衡阳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邵阳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娄底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岳阳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湖南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湖南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湖南工学院成人教育部湖南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湘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长沙师范学校继续教育部。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研室的通报-湘教通[2010]421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研室的通报-湘教通[2010]421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研室的通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研室的通报(湘教通[2010]421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关于2010年评选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研室的通知》(湘教通〔2010〕350号)精神,我厅组织了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

在各高校开展校级优秀教研室评选的基础上,经学校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选,确定国防科技大学基础物理教研室等101个教研室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研室。

希望受表彰的教研室继续发扬成绩,在组织教学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教研室的设置和教学管理职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研室名单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附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研室名单序号学校名称教研室名称1国防科技大学基础物理教研室2国防科技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教研室3国防科技大学大学英语教研室4国防科技大学军事理论教研室5中南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6中南大学无机材料教研室7中南大学软件工程教研室8中南大学工业训练教研室9中南大学儿科学教研室10中南大学传染病学教研室11中南大学生理学教研室12湖南大学机械设计教研室13湖南大学管理科学教研室14湖南大学应用金融教研室15湖南大学化工院实验教学中心教研室16湖南大学通信工程教研室17湖南大学英语专业教研室18湖南师范大学“读议写”教研室19湖南师范大学钢琴教研室20湖南师范大学古代汉语教研室21内科教研室22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教研室23湘潭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教研室24湘潭大学电子政务教研室25湘潭大学技术物理教研室26湘潭大学环境工程教研室27长沙理工大学物理学教研室28长沙理工大学概率与运筹教研室29长沙理工大学大学英语第二教研室30长沙理工大学企业管理教研室31食品科学与工程教研室32湖南农业大学生态学教研室33湖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教研室34湖南农业大学动物药学教研室35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木材科学与工程教研室36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市场营销教研室37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森林培育教研室38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39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鉴定教研室40南华大学建筑环境与热能工程教研室41南华大学核技术教研室42南华大学病理生理学教研室43南华大学内科学教研室44湖南科技大学采矿工程教研室45湖南科技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教研室46湖南科技大学生物科学教研室47湖南科技大学经济学教研室48吉首大学民族传统体育教研室49吉首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教研室50吉首大学工商管理教研室51包装设计教研室52湖南工业大学英语专业基础英语教研室53湖南商学院金融学教研室54湖南商学院会展经济与管理教研室55湖南理工学院体育理论教研室56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基础教研室57衡阳师范学院经济理论教研室58衡阳师范学院田径教研室59湖南文理学院地理科学教研室60湖南文理学院农学教研室6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教研室62湖南工程学院自动化教研室63湖南城市学院基础化学教研室64湖南城市学院田径体操武术综合教研室65邵阳学院英语专业教研室66邵阳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教研室67怀化学院电子信息教研室68怀化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69湖南科技学院信息技术基础教研室70湖南科技学院化学教研室71网络教研室72湘南学院大学英语第三教研室7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大学物理教研室7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武术体操田径教研室75长沙学院软件工程教研室76长沙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教研室77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计算机基础教研室78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高尔夫教研室79长沙医学院临床生物化学检验教研室80湖南工学院机械制图教研室81体育教研室8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研室8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文史教研室8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大学英语二教研室85湖南警察学院治安管理教研室86湖南女子学院服装设计教研室87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应用化学教研室88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计算机基础教研室89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大学英语教研室90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数学教研室91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计算机应用教研室92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经济管理教研室93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制药工程教研室9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计算机基础教研室95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音乐理论教研室96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教研室97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体解剖学教研室98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针灸推拿教研室99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物化学及检验教研室100长沙师范学校英语教育教研室101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英语教研室——结束——。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31•【字号】湘教通[2012]714号•【施行日期】201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湘教通[2012]714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我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教通〔2012〕547号)要求,经各校推荐,我厅组织评审并公示,决定对湘潭大学教务处等17个先进集体和蒲红华等79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锐意进取,追求卓越,在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实践中不断取得新成绩。

全省高校及广大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更加重视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并根据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队伍、规范程序、细化操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管理水平做出更大贡献!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先进集体名单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先进个人名单湖南省教育厅2012年12月31日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先进集体名单湘潭大学教务处湖南大学教务处中南大学本科生院湖南科技大学教务处长沙理工大学教务处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长沙学院教务处湖南警察学院教务处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先进个人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教育技术装备与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教育技术装备与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教育技术装备与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2.24•【字号】湘教通[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教育技术装备与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湘教通〔2012〕69号)各市州教育局:根据《关于评选全省教育技术装备与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教通〔2011〕591号)精神,经各地推荐,我厅组织审定,评选出2011年全省教育技术装备与勤工俭学工作先进集体80个、先进个人150名。

现予通报表彰,以资鼓励。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附件1:2011年全省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名单先进集体(40个)长沙市:浏阳市教育装备站芙蓉区教育信息管理中心株洲市:株洲市教育技术装备所天元区教育技术装备站炎陵县教育技术装备站湘潭市:湘潭县电教仪器站雨湖区响水乡九华中学衡阳市:衡南县教学设备装备站常宁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衡阳县教学仪器电化教学管理站邵阳市:邵阳县电教仪器站新宁县电教仪器管理站隆回县教学设备管理站岳阳市:岳阳市教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平江县教育技术中心汨罗市教育技术中心湘阴县教育技术中心常德市:常德市教学仪器站安乡县电教仪器站常德市鼎城区电教仪器站桃源县教学仪器站张家界:张家界永定区电教仪器站益阳市:桃江县电教仪器站南县电教仪器站娄底市:双峰县教育电视电教仪器中心涟源市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郴州市: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临武县教学装备站宜章县教育技术装备处桂阳县教育装备站永州市:蓝山县电化教育馆道县电化教学站零陵区教育局电教仪器站怀化市:怀化市教学仪器站通道县仪器电教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湘西自治州:湘西自治州电教仪器站凤凰县电教仪器站古丈县电教仪器站先进个人(75名)省直:长沙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贺雄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邓放明长沙市第一中学赵雅茜湖南一师二附小潘应彬长沙市:长沙市教育局缪雅琴浏阳市教育局黄家声长沙县教育局姚利强望城区教研装备中心周明开福区教研室陈红长沙市雷锋学校刘毅刚长沙市教育技术装备处邱正学株洲市:株洲县教育技术装备站站长陶国强芦淞区教育技术装备站站长蔡新平攸县教育技术装备站站长王爱武茶陵县教育技术装备站站长李武明株洲市教育技术装备所郭宏湘潭市:湘潭市教育技术研究室赵赤勤湘乡市电教仪器站胡彤红岳塘区教技室张韧湘潭市风车坪学校冯云衡阳市:衡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易璨衡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贺向阳常宁市教育局伍志方衡东县电教仪器站刘夏云南岳区电教仪器站旷俭珠晖区电教仪器站汪学军衡山县教育技术装备站谢自贤邵阳市:邵阳县电教仪器站吕晓宏隆回县教学设备管理站刘晓琴隆回县桃洪镇中心学校宁佐辉邵阳市教育技术装备所资明义邵阳市教育技术装备所李红京新宁县电教仪器管理站张明岳阳市:华容县第三中学刘四清岳阳市教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李岳平岳阳市岳阳楼区延寿小学陈卫良平江县教育技术中心吴绪安岳阳县教学仪器电教站张立新常德市:常德市西洞庭一中肖德良澧县教育局陈培友石门县教育局覃国安常德市七中华配平常德市教学仪器站张亚亮张家界:桑植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田可耕慈利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黄珍海张家界市永定区电教仪器站汤先林益阳市:益阳市教育技术装备所刘晋春安化县电教仪器站邓仁荣赫山区仪器电教站刘义夫资阳区勤工俭学与教学装备服务中心XXX康沅江市电教仪器站曾雁群娄底市:娄底市教学仪器站杨小国娄星区教学仪器电教站朱光礼新化县教育局仪电站刘基友涟源市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李永根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室刘沙丽桂阳县教育装备站胡运明宜章县教育技术装备处黄孝国临武县教育局教学装备站黄金成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雷社平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陈柏金永州市:东安县仪器电教站易建国道县教育局电教站蒋文荣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申少成永州市教学仪器站蔡小旺永州市教学仪器站李天国怀化市:会同县电教仪器管理站李润湘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教学装备站戚小平溆浦县教育局仪器站周本云辰溪县教育局仪器站谭文前沅陵县教育局教学仪器站XXX湘西自治州:湘西自治州电教仪器站石盛学吉首市电教站唐晓辉湘西自治州电教仪器站田双燕湘西花垣电教仪器站吴金珍附件2:2011年全省勤工俭学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名单先进集体(40个)长沙市: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望城区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芙蓉区素质教育基地浏阳市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中心长沙县北山镇高兴小学株洲市:株洲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炎陵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芦淞教育青少年绿色营地湘潭市:湘乡市勤工俭学管理站湘潭市第十七中学衡阳市:衡阳县勤工俭学管理站石鼓区勤工俭学工作站衡东县勤工俭学工作站邵阳市:隆回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武冈市勤工俭学管理站邵东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岳阳市:岳阳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岳阳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办平江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常德市:常德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桃源县勤工俭学办公室临澧县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安乡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张家界:永定区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慈利县庄塔乡九年制学校益阳市:益阳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安化县勤工俭学管理站赫山区勤工俭学管理站娄底市: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郴州市:安仁县勤工俭学管理站桂阳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股北湖区教育技术装备站永州市:双牌县勤工俭学管理站冷水滩区勤工俭学管理站怀化市:新晃县勤工俭学管理站靖州县勤工俭学管理站芷江县勤工俭学管理站湘西自治州:湘西自治州勤工俭学管理站吉首市勤工俭学管理站永顺县松柏中学先进个人(75名)长沙市:长沙市教育局李枫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处马金旭长沙县校办产业办公室杨根全岳麓区教育后勤办公室李凤祥望城区教育后勤办公室周明强开福区教育后勤办公室邹军健生教育物资有限公司贺迪良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易利民株洲市第四中学王瑛荷塘区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郭志雄醴陵市教育局丁小波株洲县太湖张冲学校周建军湘潭市:湘潭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廖国锋雨湖区勤工俭学办公室颜中莲湘潭市第二中学XXX佳湘乡市勤工俭学管理站刘湘军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子弟中学陶继本衡阳市:衡阳县教育局李孝良衡东县勤工俭学工作站谭思鸣常宁市勤工俭学管理站雷运成衡南县相市乡上壁初级中学阳正福衡阳市勤工俭学工作站郭小华衡阳市勤工俭学工作站李倩邵阳市:绥宁县教育局李纪文双清区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苏敏新邵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覃小琴邵阳县教育局刘祥新宁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谢代刚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刘宗成岳阳市:临湘市勤工俭学管理站程艳华汨罗市新市中学李世雄华容县第六中学彭志宏湘阴县教育局苏爱莲岳阳楼区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刘君澎云溪区教育局周正华常德市:常德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袁红英常德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王道根武陵区教育局郭朝晖石门县教育局刘吉军澧县教育局余习海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XXX平张家界:永定区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李三陆慈利县二坊坪乡九年制学校朱林山桑植县勤工俭学站戴名湘益阳市:益阳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郭抚龙南县勤工俭学管理站谭建国沅江市勤工俭学管理站秦天喜资阳区勤工俭学与教学装备服务中心陈健全益阳市一中彭晓剑桃江县马迹塘镇中心学校汪一鸣娄底市:双峰县教育局王贵升涟源市教育局龚守礼湖南省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吴麟冷水江市桃园学校谢静江郴州市: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唐栩波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肖晓红桂阳县教育局窦雪红安仁县教育局孙晓平郴州市北湖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周毅资兴市教育技术装备站邹劲松永州市:永州市勤工俭学管理站郭德文零陵区教育局文红艳冷水滩区勤工俭学管理站刘新元双牌县勤工俭学管理站崔善华江华县教育局屈湘林宁远县勤工俭学管理站肖格莉怀化市:沅陵县勤工俭学管理站田昭宇辰溪县教育局罗宽早洪江市勤工俭学管理站傅建发会同县勤工俭学管理站陈武发麻阳县勤工俭学管理站陈世亮湘西自治州:泸溪县勤工俭学管理站李华山古丈县勤工俭学管理站张时富凤凰县勤工俭学管理站张柳保靖县岳阳中学石安光。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立项和验收检查结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立项和验收检查结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立项和验收检查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2.22•【字号】湘教通〔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立项和验收检查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21〕29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高校遴选推荐,网上公示,我厅审核,确定安庆贤等490名教师为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对不符合推荐条件的3名教师不予立项。

经学校验收,我厅审核,确定孟凡永等196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结果为“合格”。

经我厅审核,同意姚宝权等2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延期参加2021年度验收检查,终止康厚军等5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格(见附件3)。

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期自2021年3月1日起始,培养期为三年。

各高校要逐一完善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签订《培养合同书》(见附件4),并按三年培养期内“每人每年不少于1万元”标准,从高校“双一流”专项经费或自有经费中统筹安排好培养经费,切实加强培养与管理,全面履行规定的职责。

各培养对象要认真执行培养计划,积极参加培养培训,按规定使用好培养经费,确保按期实现培养目标。

二、各高校对培养期满验收结论为合格等次的培养对象,要跟进培养,促进他们进一步成长;对验收结论为暂缓验收的人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他们实现既定的培养目标,督促他们按期参加2021年度的验收检查。

三、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

对培养期间调离学校,或因去世、生病、出国访学等不能正常完成培养计划的人员情况,应及时书面报告我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2.10•【字号】湘教通[2009]530号•【施行日期】2009.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湘教通〔2009〕530号)各高等学校:近年来,全省高校科研管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促进高校科技事业发展,推动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我厅审定,决定对科研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中南大学科技处等22个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罗英姿等82名科研管理优秀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与优秀工作者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努力工作,不断进取。

同时,希望全省高校科研部门和科研管理人员向获奖集体和个人学习,进一步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水平,强化科研服务意识,推进科研管理创新,为促进我省高校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湖南省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名单2、湖南省高校科研管理优秀工作者名单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附件1:湖南省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名单中南大学科技处湖南大学科技处湖南师范大学科技处湖南师范大学社科处湘潭大学科技处湘潭大学社科处湖南农业大学科技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技处长沙理工大学科技处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湖南科技大学科研处吉首大学科技处湖南理工学院科技处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湖南工程学院科研处邵阳学院科技处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科研处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与对外合作处湖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科研处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科技处岳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附件2:湖南省高校科研管理优秀工作者名单所在学校先进个人中南大学罗英姿、陈军、赵乔干、黄凯湖南大学李庆国、冷柳平、杨小俊、张芝元湖南师范大学赵霆雷、余自娥、李云龙、覃希仲湘潭大学魏晓林、许斌、王初红湖南农业大学匡勇、伍小松、谭洁、肖丽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孙凤英、张江湖南中医药大学钟艳、刘翔、罗跃龙、余佳长沙理工大学吴义虎、刘燕萍、郑咏梅南华大学魏志平、刘亚力湖南科技大学徐前师、李惠康、曾荣今、张新康吉首大学赵奇钊、田茂军、陈功锡湖南工业大学曾晓红湖南商学院李定珍湖南理工学院欧阳劲进、田华湖南文理学院曾伯平衡阳师范学院冯泳兰、周承凤湖南工程学院蔡毅邵阳学院王玉林怀化学院罗前方湖南城市学院黄丽湖南科技学院伍金辉长沙学院盛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贺幸平湖南工学院杨国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胡重光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黄芬长沙医学院曾昭伟长沙师范学校谭日辉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贺岚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冯务群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蒋敏保险职业学院夏雪芬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刘敏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鲁琳常德职业技术学院袁玉娟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李运祥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王谷香湖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铁明太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汤瑞湖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刘自华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郭保生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胡光辉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银奕淇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谢根生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程思良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蒋华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张翠英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欧阳旻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李伟舵怀化职业技术学院谢军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胡拥军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尚云峰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刘明星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赵建军。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7.29•【字号】湘教发〔2022〕36号•【施行日期】2022.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22〕36号各普通本科高校:《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厅党组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2022年7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教材规划第四章教材编写第五章教材审核第六章教材选用第七章支持保障第八章检查监督第九章附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教材管理和建设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高校教材是指供普通高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高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牢牢把握教材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高校教材建设应主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目标、学科专业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提升质量、强化特色、打造精品”为发展理念,以建设具有湖湘特色的精品教材为工作抓手,助力我省高等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1.25•【字号】湘教通[2013]50号•【施行日期】2013.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湘教通[2013]50号)各市州教育局,厅委直属各单位: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教育人事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教育人事工作水平,加强教育人事工作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育人事工作者努力工作,大力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决定授予株洲市教育局等29个集体“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长沙市教育局李峰等53名同志“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积极进取,再立新功。

全省广大教育人事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为建设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湖南省教育厅2013年1月25日附件1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9个)株洲市教育局岳阳市教育局常德市教育局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宁乡县教育局常宁市教育局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茶陵县教育局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湘潭县教育局洞口县教育局隆回县教育局湘阴县教育局华容县教育局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石门县教育局桃江县教育局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局慈利县教育局冷水江市教育局双峰县教育局溆浦县教育局东安县教育局蓝山县教育局吉首市教育局泸溪县教育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教育报刊社附件2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个人名单(53人)姓名单位李峰长沙市教育局周崇玖衡阳市教育局曾艳玲湘潭市教育局姚作辉邵阳市教育局符玲益阳市教育局周常清郴州市教育局谭辉武张家界市教育局曾腾飞娄底市教育局刘绍芳怀化市教育局张丰永州市教育局邱勇湘西自治州教育局熊筱青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肖新明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黄敏波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唐贞衡阳市石鼓区教文体局谢小忠衡南县教育局易祝明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罗水清株洲县教育局罗昭明茶陵县教育局张辉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刘新群湘潭县教育局彭辉韶山市教育局夏福田隆回县教育局李平波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局黄湘梨岳阳县教育局何为民平江县教育局曾金平桃源县教育局袁仕凡汉寿县教育局张单平安乡县教育局曹国旗沅江市教育局刘少雨南县教育局刘赛芳安化县教育局李流华永兴县教育局林友军汝城县教育局张盛秋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王芳俭桑植县教育局聂林书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刘明钧涟源市教育局康四光新化县教育局刘叙偶沅陵县教育局张岚会同县教育局李满锋通道县教育局黄六善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局奉文玲江永县教育局覃冬历永顺县教育局陈俊杰吉首市教育局梁承新花垣县教育局钱英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张建平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成涛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喻光福长沙市第一中学詹琼湖南教育音像电子出版社李思纯湖南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12.13•【字号】湘教发[2005]121号•【施行日期】2005.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05]121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规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制订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省示范性高中)建设与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示范性高中,是指达到省示范性高中建设基本条件、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审认定并授牌的普通高级中学。

确定为省示范性高中的学校,其原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主体不变。

第三条省示范性高中必须模范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建设基本条件(试行)》(湘教发[2004]85号)要求办学,努力把学校办成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校。

第四条省示范性高中要形成学校自主管理体系,依法制定办学章程,规范学校部门以及年级、班级管理行为。

凡学校有关部门或班级、年级的统一行为,均应属学校行为。

第五条省示范性高中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有效沟通的渠道,完善民主决策、群众监督的管理制度,认真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等方面对学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及时反思和整改。

第六条省示范性高中要加强自律,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学校应将办学理念、课程计划、作息时间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基本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就办学行为的有关规范作出承诺,承担责任。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4]413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09.23
【实施日期】2014.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的通知
(湘教通[2014]413号)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近年来,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辛勤耕耘,无私奉献,涌现了许多为人师表、脚踏实地、无私奉献、业绩突出的典型代表。

在新中国成立65周年和庆祝全国第30个教师节之际,教育部授予我省万爱群等82名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杨碧琼等9名同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现将《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教人〔2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
牢记使命,爱岗敬业,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我省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获奖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9月23日
附件
我省全国优秀教师和
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获奖名单
一、全国优秀教师名单
(82名)。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1.19•【字号】湘教通[2007]9号•【施行日期】2007.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07]9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承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办学任务的其他学校、市州教育局: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厅研究决定,在已通过200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的学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科学发展观,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含优秀党、团员,下同)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干部,下同)至少一次;(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二次;(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奖励。

二、推荐名额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总数的2%以内。

三、评选办法1、班级提名。

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院(系)考察。

对班级提名对象,院(系)必须逐一进行全面考察,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系)其他班级的意见后,向学校报告被提名对象的考察情况,然后提出是否作为学校推荐对象的建议。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5.27•【字号】湘教发[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3〕17号)各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现将《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2013年5月27日附件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高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重要性的认识1.近年来,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按照“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推动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在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办学条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在我省“四化两型”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新的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强劲需求,广大人民群众让子女“上好学”的热切期盼,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切实加强高等职业院校管理,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成为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的一项紧迫任务。

2.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教学有效作用于人才培养的基础和关键。

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时间不长,高等职业院校管理基础较弱,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在专业设置、学籍管理、教学常规管理、实习实训管理特别是校外实训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南省委•【公布日期】2010.09.13•【字号】湘教工委通[2010]36号•【施行日期】2010.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0]36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0〕33号)精神,为鼓励获得“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的100位优秀辅导员加强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特设立优秀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

现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我委审定,确定《大学生优秀职业品格培养机制研究》等100项课题为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立项课题(名单见附件)。

为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提高研究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

2010年10月开始至2011年9月结束。

二、各课题负责人应迅速组建课题组(成员主要为在岗专职辅导员,填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并报学校科研部门审核盖章)(本通知所涉表格可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处室网站”栏目点击“工委宣传部”后进入“最新文件”下载,网址:),于2010年9月底前寄送一份至我委宣传部(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联系人:贺星辉,电话:0731-84743239,邮编:410001);2011年3月中旬,各课题组须填写《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上报;2011年8月底前,由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3名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填写《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专家(个人)意见表》和《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11.10•【字号】湘教发[2005]113号•【施行日期】2005.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05]113号)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意识1、高校要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的意识,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正确处理发展规模与办学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教学与科研、社会服务之间的关系,教学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构建具有先进教学理念、现代课程体系、科学培养模式和完善的质量保障制度的有效的教学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强化教学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教学工作责任制。

高校的党政一把手要做名副其实的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深入教学第一线,亲自抓教学质量,不断推进学校的教学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把质量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为教学服务的意识,围绕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这一根本任务,主动地、创造性地为教学工作服务。

学校要建立定期研究教学工作的制度,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教学工作。

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各级教学单位的职能职责,把保证教学质量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各级教学单位和各项工作中。

二、切实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3、高校要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教学投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五届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的通报-湘教通[2010]255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五届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的通报-湘教通[2010]255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五届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的通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五届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的通报(湘教通[2010]255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136号)精神,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和我厅审核,决定授予中南大学徐慧等30位教师“第五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荣誉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教育强省的基本要求,必须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这次获得“第五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30名教师,长期坚持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他们在推进教学改革、培养优秀人才、建设教学梯队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是我省高校教师的先进典型。

希望受表彰的教师坚持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我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做出新贡献。

全省高校要大力表彰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创造有利条件,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学业务,支持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鼓励优秀人才长期坚持从教,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夯实基础。

附件:第五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二O一O年七月五日附件:第五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教师姓名所在高校徐慧中南大学陈建宏中南大学梁逸曾中南大学李仁发湖南大学刘又文湖南大学张怀承湖南师范大学尹笃林湖南师范大学钟建新湘潭大学罗鹏飞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郑健龙长沙理工大学吴义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曾艳钰湖南科技大学张淑萍吉首大学齐恒湖南文理学院曾宪桃湖南工程学院皮修平衡阳师范学院陈家玉湘南学院薛姝湖南城市学院胡波年湖南工学院赵幼鸣湖南警察学院袁剑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蒋乐龙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张莹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匡希龙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陈卓颐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江波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涂冰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邓子云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阳尧端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李锋岳阳职业技术学院——结束——。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8.07•【字号】湘教发[2014]46号•【施行日期】2014.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的通知(湘教发〔2014〕46号)各高等学校:现将《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照要求做好学校章程核准有关准备工作。

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熊沩;联系电话:0731-84715490;电子邮箱:*******************。

湖南省教育厅2014年8月7日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等规定,为做好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明确章程核准的程序与要求,制定本规程。

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市(州)和厅局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企业属普通高等学校和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适用本规程。

二、设立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以下简称核准委员会),核准委员会主任由省教育厅厅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厅领导等担任,委员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熟悉高等学校章程相关工作的专家组成。

核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受理高校章程核准申请,承担组织专家论证、报送协调机构单位初审、组织核准委员会审议、提请厅办公会审定等工作。

三、高校章程核准过程包括专家论证、协调机构初审、核准委员会评议、厅办公会审定四个程序。

其中本科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章程核准后,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

四、专家论证,由秘书处组织专家研究论证高校提交的章程,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五、建立章程核准工作协调机构,由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建设处、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民办教育处、纪检监察室、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宣传部、维稳办、学位办等处室,作为成员单位,指派相关负责同志参与章程核准初审工作。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6.17•【字号】湘教通[2013]267号•【施行日期】2013.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3]267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学校: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我省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2〕644号)精神,经各市州、学校自评、推荐,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核,省教育厅审定,共评选出湖南师范大学等50个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陈冬林等105名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单项奖30个(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工作更上新台阶。

希望其他市州和学校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为推进我省学生资助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湖南省2012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湖南省2012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湖南省教育厅2013年6月17日附件1湖南省2012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名单1、市州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5个):湘西自治州株洲市岳阳市郴州市永州市2、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14个):浏阳市湘乡市东安县洪江市衡东县慈利县双峰县赫山区澧县汨罗市苏仙区新宁县泸溪县茶陵县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26个)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怀化学院邵阳学院湘南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长沙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4、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4个):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核工业卫生学校长沙建筑工程学校湖南省有色金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5、省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1个)湖南省地质中学6、单项奖(30个)⑴ 市州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3个)长沙市湘潭市怀化市⑵ 市州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3个)张家界市常德市益阳市⑶ 市州社会捐资助学工作先进单位(3个)娄底市衡阳市邵阳市⑷湖南省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1个)湖南商学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⑸ 湖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先进单位(10个)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客户一处附件2湖南省2012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名单1、市州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52人)长沙市(5人)朱姝长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汤汉平宁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喻小健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喻爱林长沙铁路第一中学徐晨辉浏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株洲市(4人)张玲株洲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小玲醴陵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徐姝炎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易利民芦淞区教育局湘潭市(2人)彭伟湘潭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再春湘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衡阳市(5人)高建华衡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彭富生衡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邹小红衡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慧衡阳幼儿师范学校贺耀福常宁市大堡中心学校邵阳市(4人)司莉娜邵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肖桂华邵阳县教育局何霞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杨仁武武冈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岳阳市(4人)甘锋岳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戴定芳平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黄凤姣湘北女子职业学校丁曼舟岳阳市第五中学常德市(4人)周俊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教科文局孙莉莉湖南同德职业技术学院王小兰鼎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熊选华石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家界市(2人)田开明永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建华慈利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益阳市(3人)朱虹益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刘华益阳市资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军益阳高级技工学校郴州市(4人)刘解芳郴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科朱作炜郴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科李虹霓安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刘雄军宜章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永州市(4人)吕名荣永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唐善钰东安县教育局钟巧玲冷水滩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海新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怀化市(5人)熊正南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瞿伟沅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杨再雄麻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杨春红会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卢燕洪江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娄底市(3人)李松洲娄底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刘一兵冷水江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新初新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湘西自治州(3人)XXX湘西自治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周军凤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符文兰古丈县教育工会联合会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47人)唐凤莲湘潭大学段婷湖南师范大学龚曦湖南师范大学宾斌南华大学陈冬林湖南农业大学张银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黄容湖南中医药大学张琳湖南科技大学陈登科湖南工业大学石军湖南理工学院龙莎莉衡阳师范学院肖萍湖南工程学院王东文湖南文理学院曾朝晖湖南城市学院马洪平怀化学院范湘娟邵阳学院林涛湖南科技学院骆智彬湘南学院伍小乐湖南工学院关中烈湖南警察学院胡芳长沙师范学院左率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段虎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何旭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王英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顾晶晶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郭环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龙军湖南外贸职业学院黄生贵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戴常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姚丹丹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唐柳荷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刘峰源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王朝晖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郭超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李伟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江小华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田玉华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朱婷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陈志刚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唐忠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刘蔚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罗娜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龙慧辉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植文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陈佳玲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杨耀宇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客户一处3、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4人)蔡桃湖南有色金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金月英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何旭峰核工业卫生学校方芳湖南省工业贸易学校4、省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2人)彭健长沙市第一中学肖秀英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5.10•【字号】湘教发〔2023〕14号•【施行日期】2023.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3〕14号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教育厅2023年5月10日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1.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5号)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报名后,经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具体报名条件、时间和办法等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2〕14号)要求实施。

二、考试2.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采用“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简称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简称选考科目)组成。

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考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的通报-湘教通[2011]634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的通报-湘教通[2011]634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的通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的通报(湘教通〔2011〕634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关于评选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的通知》(湘教通〔2011〕330号)精神,经高等学校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等13所学校教务处被评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国防科技大学雍成纲等90位同志被评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工作者,特此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不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各高校主动适应我省“四化两型”和教育强省建设需要,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大力加强教学建设,严格规范教学管理,切实改进和加强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1: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名单中南大学本科生院湖南大学教务处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湘潭大学教务处长沙理工大学教务处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务处吉首大学教务处湖南商学院教务处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长沙学院教务处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附件2: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工作者名单序号学校名称姓名1国防科技大学雍成纲李贵林2中南大学刘铁雄彭红赵军靳晓枝3湖南大学龙跃君龙海明颜华4湖南师范大学邓文艳吴吉娜肖小明5湘潭大学曾以成黎玉娥谷舒6长沙理工大学王桂尧任鹏张拥华7湖南农业大学尹红王华李孟辉8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胡旭辉柳伟付红军9湖南中医药大学熊辉黄巧玲10南华大学陈善柳陈文波罗晨晖11湖南科技大学黄玲娟欧青立詹晓婧吉首大学蒋林李建锋13湖南工业大学倪正顺刘康复陆海英14湖南商学院汤健杨水根15湖南理工学院陈华刘振球16衡阳师范学院唐芳贵杨柳17湖南文理学院王云毛小燕18湖南工程学院邓奕何许腾19湖南城市学院宋迎清袁华斌20邵阳学院向文江王放银21怀化学院杨吉兴陈德林22湖南科技学院李常健蒋海明23湘南学院高守平陈小芝2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刘超良张军25长沙学院张世英王艾红26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邬书跃黄要知长沙医学院周启良贺金凯28湖南工学院曾立平何雪华29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温群雄李希光30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王颖梅31湖南警察学院蔡炎斌32湖南女子学院罗来军33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赵鑫海34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唐丽伟35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平伟军36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肖化柱37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李应洪38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李木清39南华大学船山学院何啸峰40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刘海燕41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陈量雄42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李艳43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胡文静4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夏映霞45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杨兴华46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伍栖47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邬贤斌48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罗永富49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马新华50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范珍明——结束——。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5.13•【字号】湘教通[2011]247号•【施行日期】2011.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通知(湘教通〔2011〕247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部长令第21号)和教育部学生司《关于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5]22号)精神,省教育厅于2005年成立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现因工作变动原因,对原委员会人员进行了调整,其组成人员如下:主任:申纪云省教育厅副厅长委员:唐利斌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罗爱国省委教育工委维稳办主任符润中省委教育工委纪工委副书记刘会平省人民政府学位办副主任科员高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刘兴树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龙晓东长沙理工大学教授胡肖华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倪洪涛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执业律师李景升中南大学学生工作处处长、副教授黄先雄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执业律师陈锦红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章程2、湖南省教育厅受理学生申诉通用格式文书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章程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部长令第21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申诉,是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和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统称学校)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学生(以下统称学生)对学校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作出的,涉及本人在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方面的复查决定不服,向省教育厅提出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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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和优秀
教务工作者的通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1]634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1.12.27
【实施日期】2011.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的通报
(湘教通〔2011〕63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评选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的通知》(湘教通〔2011〕330号)精神,经高等学校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等13所学校教务处被评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国防科技大学雍成纲等90位同志被评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工作者,特此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不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各高校主动适应我省“四化两型”和教育强省建设需要,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大力加强教学建设,严格规范教学管理,切实改进和加强教学管理,
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1: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名单
中南大学本科生院
湖南大学教务处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湘潭大学教务处
长沙理工大学教务处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务处
吉首大学教务处
湖南商学院教务处
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长沙学院教务处
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附件2: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工作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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