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组织非法集资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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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组织非法集资情况自查报告
为防止社会组织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蔓延,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要求,民管局在县域社会组织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专项清查整治活动,通过全面排查清理,全面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全县经济金融秩序。现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接到上级文件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项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民管局执法人员组成工作组,逐一清理排查县域社会组织,做到统一行动,落实到位。
二是明确范围,深入摸排。此次排查范围是县域x家社会组织。了解社会组织是否违规、超范围吸收资金的情况、有无证照、高息揽存、违规经营、地产分割、发放高利贷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方式是采取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检查与规范相结合的方式。专项整治重点是检查全县所有社会组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经批准发行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
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一旦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属于民政职责范围内的将及时上报,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属于民政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查处。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县社会组织没有非法集资现象,切实保障了社会组织的良性循环发展,维护了全县的经济金融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营造氛围,警示风险。加强居民对非法集资网络化、“泛理财化”危害的认识,联合县公益社会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在社会组织QQ群、微信群宣传“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吸收资金、发行理财产品”、“对单位使用个人帐户收支资金的情况提高警惕”、“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等警示标语,提升民众的防范意识。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切实强化辖区内社会组织领域集资监管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不断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有效封堵社会组织领域涉嫌非法集资,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