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护林员管护合同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川县生态护林员森林管护合同书

编号:

甲方: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

根据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的通知》(青川府办函〔2016〕62号)文件精神,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森林管护合同:

一、管护区域与面积

管护区域为村社,小地名为,管护面积亩。其四至界限为: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管护形式及报酬

1、管护形式为兼职巡山护林,每月巡山不得低于8天,并做好巡山记录。

2、管护补助费用为3600元/人.年(即300元/人.月)。生态护林员不享受从事护林工作的劳动保险和其它福利待遇,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及相关疾病,一律由护林员自行负责。

三、甲方责任

1.组织乙方学习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知识。

2.对乙方森林管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3.对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护林职责并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4、负责给乙方购买意外人身保险,减轻乙方在巡山护林工作中因发生意外伤害所带来的经济负担。

四、乙方责任

1、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对重点地块、名木古树、珍稀物种进行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依法制止及时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3、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

4、及时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

5、制止并及时报告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

6、协助做好甲方安排的相关林业工作。

五、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 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林业站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乙方(指印):

负责人(签名):

2016年 10月 28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