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为位于的项目(下称“本项目”)中央空调提供维保服务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
(1)对台空调主机进行维护保养(空调主机清单:);
(2)对配套的冷水泵机组、冷冻水泵机组进行维护保养;
(3)对配套的冷却塔进行维护保养;
(4)对上述内容的设备的机械部分,设施的电机及电气控制部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及生产厂家的安装、维护、运行规范标准,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维修保养服务(定期检查维修及保养;功能检测;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洁;主机系统滴、漏、跑、冒、锈蚀情况的处理;日常报修故障的处理等等),确保各处设备、设施完好无缺、运行正常;
(5)其他约定:。
2、服务内容:
(1)保养
服务期限内,乙方委派技术员每月对设备进行例行维护保养,并提交每月相应的检查报告。并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的大检查及保养,同时提交年度保养报告。确保甲方的设备处于正常使用或正常备用状态,保养具体内容见附件。
(2)应急维修
服务期限内,甲方设备使用时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到现场;接到甲方紧急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排除故障(因交通原因延误除外),直至设备恢复正常运行(等待设备零部件除外)。故障处理完毕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故障处理报告及意见。
第二条服务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采用包人工、机械、工具及包安全的承包方式,不含材料及配件费用。
第三条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期限届满,如甲方需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应于服务期限届满前个月向乙方提出续期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续期合同。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每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小写:¥),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以上费用包含对空调系统作全面检查、测试、修复故障,每月对设备作例行检测试验等保养,平时的紧急抢修等人工费、交通费、机械费、加班费等,不包括重大故障(拆卸压缩机、换电机等)的维修费用及保养所需的冷冻油干燥器及冷媒。服务费用明细详见附件一。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2、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个支付周期的维保服务报告,甲方根据维保服务报告及考核标准结算实际应付的上个支付周期的服务费用,具体服务费用金额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方于收到乙方出具的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后日内支付给乙方。
3、配件费用:
每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按每个支付周期内实际产生的配件费用为准。乙方在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后五日内向甲方出具每个支付周期产生的更换零配件的费用及甲方的确认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有效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保除空调机组外不属于乙方保养的附属设施均为正常状态。
2、甲方应按空调机组产品说明所列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尽可能避免出现人为故意的损坏。
3、尽可能为乙方提供和协助有关设备保养、维修的方便,并根据保养任务内容对乙方维保工作进行验收。
4、甲方在空调使用中和运行中如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乙方。
5、乙方在维保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必要时需借用甲方场地和适用的工具相互协作。
6、如由于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内抢修空调机组故障,甲方无须经乙方同意,有权委托其它单位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维保工程款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7、如乙方在保养时需要更换零配件,甲方授权乙方先行更换,但必须由甲方确认方可更换,乙方凭有关单证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单价向甲方结算。
8、配合乙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系统参数,供乙方参考制订工作方案。
9、配合乙方施工计划,若甲方根据自身需要单方修改施工计划,必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主管工程师。
10、乙方进场施工期间,甲方负责提供用电、给排水之方便,并派出1名管理人员协调工作。
11、提供符合标准的市政自来水作为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当外部环境因素影响系统水质时,应立即响应乙方建议,采取措施消除其影响。
12、在乙方进行施工保养期间,甲方应确保冷冻系统(水泵)无异常串漏(滴漏不在此范围内);如遇空调改造、检修、装修需放掉系统内的冷冻水,而导致乙方超出本合同预算另外重新投加清洗剂和缓蚀剂,其药费由甲方另外支付。
13、如果冷却水系统浓缩倍数过高,导致循环水总硬度超标时,必须根据工艺要求配合乙方进行适当排污,使其达到药物可控状态。
14、禁止用冷却水(属工业用水)作为生活用水使用。
15、根据《空调维保工作月考评办法》(见附件)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并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按照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每月对中央空调机组进行一次保养工作及每日提供24小时热线维修服务以保证机组正常运行及安全,每次到达现场均须到管理处签到并知会甲方工程部调派相关人员全程跟进保养、维修,直至施工完毕经工程部确认空调达到正常运行。
2、根据合同及附件要求,负责对甲方空调机组进行认真到位的维护、保养,确保机组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每月底提交一份下月维保计划,确定按维保计划维保;在空调机房内置有《定期保养项目表》以作记录之用,便于每次例行保养或紧急维修,乙方向甲方呈交维修保养合格验收单,并提出必须修理意见及更换零件要求,系统改善建议。乙方将有关维修保养或故障处理之工作报告一式三份,交甲方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一份用于结算费用)。
4、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使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以便其设备达到最佳运行状态。
5、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每季度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包含设备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主机设备在维修保养所需更换零配件必须为原厂配件或名牌产品代换,更换前需由甲方签名确认。
6、若乙方人员在保养或维修设备工作过程中因疏忽或失职,或者提供的服务发生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的情况,造成甲方设备、其他财产或任何人身的损害,乙方负责赔偿。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乙方不负责任,但有义务尽最大努力和最快速度协助甲方维修机组,使之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7、零配件及材料:乙方在更换之前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配件以市场最低价供应甲方,保证质量合格,完工后再向甲方结算,以确保空调机组正常运行。乙方须提供需由甲方付费更换零配件/材料的价格,并按此价格向甲方供应零配件/材料;如乙方因客观情况需提高零配件/材料的价格,须提前书面知会甲方,且提高后的零配件/材料的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否则按原来价格执行或终止本合同。零配件的保修期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或按国家标准执行。
8、故障抢修:在合同维保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的8:00—18:00)接到抢修通知(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乙方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其它时间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乙方到现场维修应尽快排除故障直到机组运行正常,重大故障或需等零件时应向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维修方案及工期。
9、乙方负责安全责任,乙方人员维保工作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0、日常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