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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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合作案例

银行保险合作案例

银行保险合作案例一、合作背景介绍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日益紧密。

本次合作的背景是某大型银行与某知名保险公司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共同达成了战略合作意向。

二、合作目标与意义1. 合作目标:双方旨在通过本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金融服务。

2. 合作意义:通过银行与保险公司的深入合作,有助于推动金融行业的创新与发展,提升双方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

三、合作双方简介1. 某大型银行:作为国内领先的金融机构,该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丰富的金融产品和完善的业务体系。

2. 某知名保险公司:该保险公司具有强大的保险产品研发能力、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四、合作内容与方式1. 产品合作:双方共同研发了一系列创新的金融产品,包括面向个人和企业客户的理财保险、贷款保险等。

2. 渠道共享: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共享销售渠道,将双方的产品推向更广泛的客户群体,提高市场覆盖率。

3. 风险管理与服务协同:双方在风险评估、理赔处理等方面建立了高效协同机制,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五、合作成果与影响1. 业务量增长:通过合作,双方的业务量均实现了显著增长,提升了市场占有率。

2. 客户满意度提高: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满足了客户的多元化需求,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3. 品牌影响力增强:合作提升了双方在金融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了企业竞争力。

六、未来合作计划1. 拓展合作领域:双方计划进一步拓展在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领域的合作,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2. 加强技术创新:加大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投入,共同研发更多智能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3. 深化国际合作:加强在国际市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国际化水平。

七、案例分析总结本案例中,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是基于共同的市场目标和发展愿景。

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双方实现了业务增长和品牌提升。

中国银行保理业务介绍附案例(新)

中国银行保理业务介绍附案例(新)

保理对客户的益处
扩大利润
卖方 由于销售额的扩大降 低了管理成本,排除 了信用风险和坏帐损 失,利润随之增加 买方
由于加快了资金和货物 的流动,生意更发达, 的流动,生意更发达, 从而增加了利润
保理对客户的益处
额外的好处: -美化财务报表:客户将应收帐款卖断给银 行,降低资产负债率 -规避汇率风险:客户将远期外汇收入变为 即期,提前结汇 -提前核销退税 :银行可在无追索权保理融 资的同时出具核销联,帮助客户提前办理 退税手续
-银行可以保理产品来解决供应商对核心 企业的应收帐款,满足供应商的融资需求, 这一点对中小企业供应商尤其重要 -银行也可设法以保理产品来解决核心企业 对经销商的应收帐款,满足核心企业扩大 销售、风险控制、美化报表的需求
保理业务营销
1、保理对客户的益处 2、保理与其它贸易金融产品的比较 3、保理在供应链金融中的运用 4、案例研讨
保理在我国的发展
仍有巨大发展空间: -世界银行统计发现,全球各国保理业务量与 GDP之比大约为2.93%,我国2008年保理业 务量与GDP之比只有1.77%,不到全球平均水 平的2/3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经济将保 持强劲走势,对外贸易将持续高速发展,中小 企业也将在国民经济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保理在我国的发展
原因: -市场需求:国内外贸易中,买方市场占主导地位, 赊销盛行,客户需要针对赊销的金融解决方案 -银行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业务创新、扩大中间收 入来源、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合同法》、外汇局《关于 出口保付代理业务项下收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 (汇发〔2003〕79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 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 (财会[2003]14号)、 《物权法》与应收帐款质押登记系统

金融机构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及特征

金融机构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及特征

金融机构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及特征一)再保理模式再保理通常作为一种授信增信的模式存在于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之间,是保理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

本质上是债权的再转让,即企业将其因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后,保理公司再将此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保理商的行为。

银行严格的风控体系使得优质的应收账款得到再转让,保理公司的流动资金得到补充,营运能力得到提高,并有能力进一步开展保理业务,使得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得到更多的服务。

具体来说,银行通常会再转让一些成熟保理产品中的债权,这些产品针对特定的行业及细分行业,流程规范,风险可控。

例如,鑫银国际保理公司针对航空业的机票收入循环保理产品,该产品从2010年开发顺利运行至今,得到了银行的认可,该行通过“再保理”模式受让了鑫银国际保理公司转让的该项目应收账款,全额发放了保理预付款。

此外,嘉融信(天津)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在出口保理领域、渤海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在租赁保理与物流保理领域、浙江大道保理有限公司在电子商务保理领域、中信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在超市保理领域、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在租赁保理领域均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双保理模式国际保理通常为双保理。

在双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也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务。

FCI发布的《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简称GRIF)详细介绍国际保理业务处理的规则。

国内保理商可以通过加入FCI或IFG称为会员,开展国际保理业务。

同出口企业签署保理协议后,保理公司向进口保理商申请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

进口保理商一旦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在核准额度内的有效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承担,保理公司可以据此对出口商融资。

但是,保理公司并不是就高枕无忧了。

根据GRIF,进口保理商有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权利,进口保理商可以将已受让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回来,并解除其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所有义务。

商业保理公司如何与银行开展合作

商业保理公司如何与银行开展合作

商业保理公司如何与银行开展合作上周博主风尘僕僕的跑了一趟北京与山东; 在北京期间有一家颇具规模的保理公司的二位高阶经理人特别从天津到北京跟我碰面, 这两位正好也是我博客的读者, 长相都相当英俊, 颇有电影明星的味道. 这家保理公司虽然资金充足, 并且股东背景也堪称一流, 但是想要跟银行取得授信额度却没有这麼容易... ! 两天后博主到山东某商业银行主持这家银行与博主公司的諮询服务项目的开场, 博主在当地停留了两天, 对这家银行保理业务的授信环境做了一些了解, 恰好这家银行的保理业务经理人也是博主的读者, 他跟博主提到他们银行虽然已经加入了国际保理协会, 但是在开展国际保理业务要核给国外保理商信用额度时,额度经常核不出来.... ! 试想, 这些国外的保理商虽非银行业, 但是加入FCI或是IFG都已经多年, 信誉卓著, 如果连这种保理商都很难核出额度, 那麼国内的这些商业保理商不是更难从银行取得额度!?国内的商业保理公司是不是真的就只能靠自有资金来运营呢? 与银行合作的可能性是不是不存在呢? 博主曾经做过一个模型, 商业保理公司在不与银行合作之下要做到一年有2亿人民币的发票量, 自有资金必须準备5,000万以上, 这样一年大约能收入576万, 扣掉人事薪资等经营成本, 所得几乎為零, 更别说还要提存坏帐準备! 所以保理公司要与银行合作是势在必行的事情. 只是银行现在对保理公司的授信大多都是採用同业授信的方式, 对保理公司来说不但资金成本都太高, 而且额度也不多! 博主曾在保理商与商业银行将来是敌是友!? 这篇文章提过, 保理公司不能跟银行头对头硬碰硬的竞争, 最好是成為银行的Credit enhancement的伙伴! 事实上保理公司选择合作的银行也是很重要, 必须寻找真正懂得保理业务核心价值的银行来合作才有可能放大财务槓桿, 可惜的是国内大多数的商业银行对此都不甚了解, 别说银行不了解, 甚至连保理公司自己都不清楚甚麼是保理的核心价值, 这样就算是找对了银行想合作, 这银行也不会跟这种保理公司配合! 有的保理公司认為先替客户寻求信用保险之后, 这样银行的授信政策就会宽鬆一些, 事实上这是不切实际的做法, 只会增加自己的运营成本!所以保理公司想要做大做强, 必须要天时地利人和三个要素都要对了才能成功. 甚麼是天时? 从2007年开始国内的保理业务蓬勃发展到2015年这段时间应该是最好发展保理业务的时机, 按国际各国发展保理的经验来看, 保理业务刚开始的前五年都是倍数以上的成长, 五年到七年成长会开始趋缓, 然后进入成熟稳定的周期, 所以这段时间是大陆发展保理业务最好的时机! 甚麼是地利? 中小企业在大陆设厂作生意, 在现行银行授信体制下很难跟银行融到资, 所以发展保理业务在大陆是佔尽了地利之便! 甚麼是人和? 首先就是保理公司要有真正懂得保理业务的专家成為核心骨干, 再来就是选择合作的银行也要具备保理坚实的队伍, 同时这个队伍在银行裡面必须很有话语权, 保理专家在银行跟保理公司内都是至為关键的要素, 任何一边缺了都不行!C银行是国内少数具备保理专家队伍与保理核心价值的银行, 如果保理公司找他们合作, C银行将先会对保理公司的保理授信政策,產品规划以及作业服务..等先做出了解, 如果认為这家保理公司是具备博主所提的专业水準程度以上, 那麼C银行的合作策略与授信角度会屏除传统同业授信的角度改採应收帐款坏帐概率来计算, 保理公司把地位提升到是银行战略伙伴的角色, 这样保理公司所能放大的财务槓桿就会远超过使用同业授信的方式! 以前述的案例来说, 扣除银行的资金成本后收益至少能达5600万以上! 谨提供给各位博友参考.。

【经典案例】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华通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等保理合同案

【经典案例】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华通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等保理合同案

【经典案例】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华通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等保理合同案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华通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等保理合同案=裁判要旨在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如果保理商在保理期间届满未足额受偿时可以直接对卖方行使追索权,卖方应对保理商未按时受偿的应收帐款承担回购责任。

一、首部(一)裁判文书字号一审: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津高民二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书(二)案山:保理合同案(三)诉讼双方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住所地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5号。

负责人杨月华,行长。

被告: 天津华通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号龙通大厦1203B 座。

法定代表人:周山,董事长。

被告: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北路176号。

法定代表人:周山,董事长。

被告: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向阳南路117号。

法定代表人:周山,董事长。

被告: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沧州市南环中路8号。

法定代表人:周振德,董事长。

(四)审级:一审(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审判机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景宏;代理审判员:周恺、施皓毅(六)审结时间:2007年12月19 0二、一审诉辩主张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诉称:2003年12月9日原告与被告天津华通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润公司)签订《授信协议》。

依《授信协议》约定,原告向华通润公司提供4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为有追索权公开型国内保理授信额度。

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硕集团公司)和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化股份公司)向原告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对被告华通润公司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原告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依《授信协议》约定,原告与华通润公司于2006年3月10 日至2006年4月28日签订了四份《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保险业与银行业混业“联姻”案例分析

保险业与银行业混业“联姻”案例分析

摘要:混业经营是当前国际金融发展的一个趋势,为此,我国应当采取渐进措施,以适应这一未来发展趋势。

本文从中国平安如何收购深圳发展银行展开,分析了合并后对双方的影响,并提出了保险业与银行业混业“联姻”带给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混业经营;合并;启示一、合并前各方介绍1987年12月22日,深圳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深发展”)在深圳正式成立,它是中国第一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商业银行。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发展的实力也日益增强,在22个城市设立了约300家分支机构。

2004年新桥资本受让深发展17.89%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集证券、信托、资产管理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金融服务集团。

公司成立于1988年,2004年6月和2007年3月公司先后在香港和上海上市。

平安银行为中国平安集团旗下重要成员。

平安集团在2003年底收购了福建亚洲银行,此后福建亚洲银行更名为平安银行。

平安银行的另一组成部分是深圳市商业银行,2006年底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平安集团持有深圳市商业银行89.36%的股份,成为其最大的股东。

2007年中国银监会批准深圳市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更名为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深圳平安银行更名为平安银行。

二、合并过程深发展合并平安银行属于同一控制下(平安集团)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式是吸收合并。

2010年5月7日平安集团发布公告宣布新桥资本将其所持有的深发展520,414,439股股份全部过户至平安名下,中国平安持有深发展股份比例提升至21.44%,成为深发展第一大股东。

2010年7月深发展向平安人寿定向增发新股,发行完毕后平安人寿持有深发展15.03%股份,平安母公司持有深发展14.96%股份,平安集团持有股份合计29.99%。

2011年6月平安集团获准以持有的平安银行约78.25亿股股份(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的90.75%)和现金约26.9亿元认购深发展非公开发行的约16.38亿股股份。

中国银行保理的案例

中国银行保理的案例

中国银行保理的案例有这么一家小的服装制造企业,咱就叫它“时尚小裁缝”吧。

“时尚小裁缝”呢,一直都在努力地在时尚圈的边缘试探,想要闯出一番大事业。

可是,这小企业嘛,总有那么些头疼的事儿。

这个企业接了几个大订单,本来是高兴得不得了,就像中了彩票似的。

可是呢,这客户都是些大公司,付款方式可没那么爽快,都是赊账,要等好几个月才给钱。

这对于“时尚小裁缝”来说,可就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

因为布料供应商可不管你收没收钱,那是要按时付款的,工人工资也不能拖啊,这资金链眼看就要断成好几截了。

就在这个小老板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的时候,有人给他出了个主意:找中国银行做保理业务啊。

这小老板一开始还半信半疑的,心想着大银行能看得上咱这小公司?不过呢,他还是硬着头皮去了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的客户经理那叫一个热情,就像见到了失散多年的老友。

了解情况之后,发现这个“时尚小裁缝”虽然小,但是信誉还不错,订单也都是实实在在的。

然后呢,中国银行就开始施展它的“魔法”了。

通过保理业务,银行把“时尚小裁缝”对那些大客户的应收账款都买了过来。

这对于“时尚小裁缝”来说,就像是突然天上掉下来一笔钱。

有了这笔钱,它立马就把布料供应商的钱给结了,工人工资也发得妥妥当当的,大家干活更有劲儿了。

而那些大客户呢,他们继续按照原来的账期付款给中国银行就行了。

这就像是一个完美的接力赛,小裁缝不用担心资金问题,大客户也还是按照老规矩办事,中国银行在中间呢,就像是一个很靠谱的桥梁。

后来啊,“时尚小裁缝”因为资金周转顺畅了,还扩大了生产规模,设计出了几款超级流行的衣服,在时尚界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呢。

这个案例就告诉咱,中国银行的保理业务就像是一场及时雨,对于那些被资金链困扰的小企业来说,那可是救命稻草,能让小企业在商业的海洋里从快要翻船的状态变成乘风破浪的小快艇呢!。

商业保理案例

商业保理案例

商业保理案例
某家贸易公司在与客户签订了大额订单后,因为客户信用较差,无法获得银行
贷款支持。

同时,公司自身资金周转紧张,无法等待客户付款后再继续采购原材料。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该公司决定采用商业保理的方式来获取资金支持。

首先,该公司将未来客户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向该公司提
供一定比例的预付款,解决了公司的资金周转问题。

随后,保理公司向客户负责催收应收账款,并在到期日向客户收取应收账款的金额。

在这个过程中,保理公司承担了应收账款的催收风险,大大减轻了贸易公司的经营压力。

通过商业保理,该贸易公司成功解决了资金周转问题,顺利完成了订单,并且
获得了保理公司提供的专业催收服务,避免了因客户付款问题而导致的资金损失。

同时,由于保理公司的介入,该公司还获得了更多的融资渠道,为未来的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商业保理作为一种灵活、高效的融资方式,在解
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的同时,还能提供专业的催收服务,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相比传统的融资方式,商业保理更加灵活便捷,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和经营挑战。

综上所述,商业保理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对于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
提供专业的催收服务,降低经营风险,具有明显的优势。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商业保理方式,从而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经营优势。

《银行保理案例分析》课件

《银行保理案例分析》课件
分析
在案例三中,我们将介绍反向保理的基本理解和操作流程,探讨反向保理的优点和应用场景。最后,我 们将通过案例分析展示公司C如何使用反向保理进行国际贸易,以及其收益和风险。
结论
在最后的结论中,我们将总结银行保理的特点和应用场景。还将分析银行保理的优势和风险,并提供选 择银行保理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帮助您在实际应用中更好地把握银行保理的机会。
国内保理案例分析
通过案例一,我们将介绍公司A与银行签订保理合同的流程,并探讨国内保理 的优势和风险。进一步,我们将分析公司A如何通过国内保理获得融资,并介 绍风险控制措施。
国际保理案例分析
案例二将以公司B为例,介绍使用国际保理的流程和优势,以及国际保理中的 风险和解决方法。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将展示公司B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保理的 情况以及其收益。
《银行保理案例分析》 PPT课件
欢迎来到《银行保理案例分析》的课件!在这个课件中,我们将深入探讨银 行保理的定义、基本流程以及各种案例分析,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银行 保理。
银行保理简介
银行保理是一种金融服务,旨在通过银行对应收账款进行融资、支付和风险管理。它能够提供融资便利 和减少交易风险,是许多企业在国内外贸易中常用的工具。

银行保理案例分析

银行保理案例分析

银行保理案例分析银行保理是指一家银行根据可能发生的付款义务来向供应商(受让方)提供融资,并通过接受购买方(付款方)的应收账款来规避支付风险的一种融资方式。

下面将分析一个银行保理的案例。

案例背景:一家出口贸易公司(供应商)与其客户(购买方)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每月供应货物,并在货物交付后60天内支付货款。

由于销售额逐渐增加,供应商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满足生产和运作需求,但由于购买方的付款周期较长,供应商受到了融资的压力。

同时,供应商也担心购买方可能无法按时支付货款,导致资金链断裂。

解决方案:供应商决定将应收账款转移给一家银行进行保理融资,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并规避付款风险。

银行收到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后,审核购买方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记录,确认其信用可靠性后,以一定比例向供应商提供融资。

在这个案例中,银行保理的具体操作方式为明保理。

供应商每次销售货物后,将应收账款、发票和提单等文件提交给银行,银行根据购买方的付款计划,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

一旦购买方支付货款,银行将扣除自己的利息和手续费后,将余款返还给供应商。

优势分析:通过银行保理,供应商可以迅速获得资金回笼,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提高了流动资金利用率。

同时,银行保理也可以帮助供应商规避购买方付款风险,因为银行会对购买方进行信用评估,降低了供应商的信用风险。

案例效果:通过引入银行保理,供应商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提高了流动资金利用率,进一步支持了公司的发展。

另外,供应商也从购买方的信用评估中获得了一定的参考,避免了坏账的发生。

此外,银行保理还能帮助供应商减少应收账款的回款时间,提高了现金流入的速度。

风险控制:银行在进行保理融资时需要注意风险控制。

首先,银行需要对购买方进行信用评估,确保其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其次,银行需要仔细审核供应商的销售合同和发票,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最后,银行还需要定期对购买方进行监控,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的变化。

结论:银行保理作为一种灵活的融资方式,可以帮助供应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规避购买方付款风险,提高流动资金利用率。

商业保理公司与银行合作探讨

商业保理公司与银行合作探讨

商业保理公司与银行合作探讨目前,虽然国内很多银行已经开展保理业务,但是相对来说,银行保理业务仍然处于起步状态,更多的银行是将应收款质押和保理业务混同。

应收款质押,银行也集中在一批大型、优质客户身上,比如公用事业类公司。

而实际上,最需要保理和应收款质押的中小企业,往往享受不到银行保理业务带来的好处。

商业保理公司和银行在保理业务上并不存在激烈的冲突。

因为保理业务的开展有其自身特点:1、风控机制严格: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在风险控制上存在不同的操作手法,银行主要集中在传统类风控,而商业保理公司更能引进国外、海外更加适合的商业保理公司的风控机制。

2、项目团队专业:保理区别于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贷款以及应收款质押贷款,更需要一个投行、销售、风控结合的专业团队。

目前很多银行甚至支行人力严重不足,只能集中在个别项目,不能有效放大保理业务,而商业保理公司则正好无此虑。

3、合规和创新:虽然保理业务定义已经基本明确,但是在系列合规和创新的矛盾上,很多银行囿于机制的繁琐,不能有效变通,而商业保理公司则无此虑,通过商业保理公司形成保理业务,最后形成的资产往往符合银行要求,银行可以参与和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

当然,商业保理公司和银行的最大区别就在于资金来源和规模的区别,这也形成了商业保理公司“走在银行前面,但是要依托银行”的经营共识。

银行集中了大量的资金,但是面对保理这块大蛋糕,银行现在也很难咬下去甚至很难咬第一口。

当然,银行周围集中了大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比如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信托等企业,但是银行怎么把他们整合起来做保理业务,在机制上仍然有相当难度。

因此,如果银行能通过商业保理公司对保理先形成银行可接受的产品或者资产,那么最后在保理中咬下最大份额的,还是银行,因为资金规模在银行。

目前国内商业保理分有追索和无追索两类,而大量保理公司业务集中在有追索的保理上。

根据笔者的观察,目前商业保理公司主要采取增信方式来强调有追索,有以下两类:1、承兑票据跟单保理:就是卖方同步出具承兑票据进行跟单,从而保证追索权。

保理法律研究的案例分析(3篇)

保理法律研究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商贸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

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该公司于2016年与某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签订了保理合同,开展保理业务。

根据合同约定,商贸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负责收取应收账款,并按约定比例向商贸公司支付款项。

然而,在2018年,商贸公司发现银行在收取应收账款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导致其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为此,商贸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争议焦点1. 银行是否具备保理业务资质?2. 银行在收取应收账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3. 银行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1. 银行是否具备保理业务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开展保理业务。

在本案中,银行作为商业银行,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的资格。

因此,银行具备保理业务资质。

2. 银行在收取应收账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银行在收取应收账款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规操作。

在本案中,商贸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银行在收取应收账款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操作:(1)未及时通知商贸公司应收账款转让事宜;(2)在收取应收账款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支付款项;(3)未妥善保管应收账款,导致应收账款流失。

综上所述,银行在收取应收账款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

3. 银行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银行在收取应收账款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给商贸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银行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赔偿商贸公司因银行违规操作而遭受的经济损失;(2)支付违约金;(3)承担因违规操作而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

四、案件评析1. 本案涉及保理业务的法律关系,对保理业务的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模式研讨

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模式研讨

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模式研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是两个不同的金融机构,但是在现代金融市场上,它们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密切。

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产品设计、市场推广、销售渠道、风险管理等。

本文将从多角度探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以及该模式的优劣势。

一、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模式1. 产品设计: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共同设计一些金融保险产品,从而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比如说,商业银行可以提供储蓄或者投资渠道,而保险公司则可以提供保障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服务。

这样一来,消费者只需要在一个机构内完成储蓄和投资以及保险购买等一系列服务,便捷性得到了提高。

2. 市场推广: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共同为金融保险产品进行市场推广。

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拥有广泛的客户群,而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上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源。

两者的合作可以使得金融保险产品的推广效果更好,在市场占有率上得到提高。

3. 销售渠道: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共享各自的销售渠道。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网络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向客户推荐保险产品,而保险公司通过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等渠道可以向客户推荐商业银行的各类理财产品。

两家共同利用销售渠道,使得销售效果更好。

4. 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共同进行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核保系统来对申请贷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和信用审查。

而保险公司可以向商业银行提供风险补偿保障,从而降低商业银行放贷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模式的优劣势1. 优势(1)降低客户成本,提升客户体验。

由于银行和保险机构合作,客户可以在一个机构中获得多种金融服务,不仅方便快捷,而且成本更低。

(2)提高销售效果。

通过各自的渠道和资源优势,银行和保险机构可以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提高销量和发展速度,增强市场竞争力;(3)减少运营成本,提升业绩。

运营成本低,业绩自然优秀。

2. 劣势(1)机构间的文化差异:银行和保险机构之间的文化差异较大,虽然有可操作性,但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沟通和适应(2)机构的竞争性:尽管两个机构合作,但在某些领域,两机构之间的竞争显然依然存在,可能会对合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银行保理协议的合作模式与风险管理

银行保理协议的合作模式与风险管理

银行保理协议的合作模式与风险管理银行保理是一种常见的企业融资方式,它通过银行作为中介,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在此过程中承担一定的风险管理。

本文将主要探讨银行保理协议的合作模式以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合作模式银行保理协议的合作模式可以分为两种: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

国内保理是指银行与国内企业之间的保理合作关系,主要是通过有关部门的监管,在国内市场上进行融资和风险管理。

国内保理主要有两种模式:应收账款保理和存货保理。

应收账款保理是指企业将其销售给客户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垫付,并通过向客户收取一定的费用来获得收益。

这种模式可以实现企业的账期融资,提高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效率。

存货保理是指企业将其存货转让给银行,银行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垫付,并通过向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来获得收益。

这种模式可以帮助企业消化存货,降低企业的库存压力。

国际保理是指银行与境外企业之间的保理合作关系,主要是通过国际间保理协会的监管,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融资和风险管理。

国际保理主要有两种模式:出口保理和进口保理。

出口保理是指企业将其对外销售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在获得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后,向其提供融资支持,并提供相应的风险管理服务。

这种模式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出口风险,并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进口保理是指企业将其对外采购的应付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在获得进口商的应付账款后,向其提供融资支持,并提供相应的风险管理服务。

这种模式可以帮助企业降低进口风险,并提高企业的采购效率。

二、风险管理在银行保理协议的合作过程中,风险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管理措施:1. 信用风险管理:通过对客户的信用评估和授信额度的设定,银行可以降低因客户违约或无法偿付而导致的风险。

同时,可以要求客户提供担保措施,如抵押物或保证金,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2. 操作风险管理:银行可以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保理业务的正常进行。

同时,还可以采取一些技术手段,如建立电子化系统,提高操作效率和准确性。

商业保理公司如何与银行开展合作

商业保理公司如何与银行开展合作

商业保理公司如何与银行开展合作1.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商业保理公司可以与银行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商业保理公司可以向银行提供融资需求较高的中小型企业项目,银行则可以为商业保理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和信用背书,共同承担风险。

2.资金融通服务:商业保理公司可以向银行提供融资需求的中小型企业项目,银行可以提供资金融通服务,为企业提供融资。

商业保理公司可以通过向银行出售应收账款,获得资金支持,实现企业的资金周转和融资需求。

3.信用背书服务:商业保理公司可以在业务交易中向银行提供信用背书,增加交易的可靠性和信用度。

银行可以为商业保理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和信用背书服务,提高商业保理公司在交易中的信用能力和融资渠道。

4.资信调查合作:商业保理公司可以与银行进行资信调查工作的合作,共同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和风险程度。

商业保理公司可以通过与银行合作,分享客户的资信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提高双方对客户的了解程度,并减少潜在的风险。

5.信息共享合作:商业保理公司可以与银行进行信息共享,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商业保理公司可以与银行共享客户的财务和交易信息,银行可以提供行业和市场的分析报告,为商业保理公司提供决策支持和优质客户资源。

6.新产品研发合作:商业保理公司和银行可以进行新产品研发的合作,共同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保理产品。

商业保理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进行产品的定制开发,银行可以提供融资支持和专业知识,共同推出创新的保理产品。

为了开展有效的合作,商业保理公司和银行需要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建立信任和共赢的关系。

双方可以通过定期的会议和交流,分享信息和经验,提高合作的效果和效率。

同时,商业保理公司和银行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共同承担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国内商业银行与保险业合作模式探析 —以人寿广发为例-商业银行-金融-毕业论文

国内商业银行与保险业合作模式探析  —以人寿广发为例-商业银行-金融-毕业论文

---文档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作为金融业的两大支柱—保险、银行之间的资源正在不断融合和发展,银保业务合作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而且提供了一个重要的销售渠道,也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业务和服务多样化,对保险公司和银行来说都是共赢之举。

但目前的银行保险业务在转型期遭遇发展瓶颈,加上保险销售不当等问题造成银行保险规模持续下降,因此本文以中国人寿与广发银行为研究对象,回顾国内以及中国人寿与广发银行的发展历程,据此探讨当前银保业务合作模式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和发展经验,对推动银保合作发展和构建经济一体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银保合作合作模式发展现状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glob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s the two pillars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 the resources between insurance and banks are continuously integrated and developed, the cooperation of bancassurance can not only reduce the operating costs of insurance companies, but also provide an important sales. Channels are also conducive to the diversification of commercial banks' business operations and services, and are a win-win for both insurance companies and banks. However, the current banking insurance business has encountered bottlenecks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and the bank insurance scale has continued to decline due to improper insurance sales. Therefore, this article takes China Life and Guangfa Bank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d reviews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China Life Insurance and Guangfa Bank.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status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banking insurance business cooperation model, and proposes effective governance measures and development experience,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bancassurance cooperation and building economic integration.Keywords bancassurance cooperation, cooperation model, development status目录摘要 (I)ABSTRACT (II)第1章绪论 (1)1.1研究背景 (1)1.2研究目的及意义 (2)1.3.文献综述 (2)1.3.1银保合作概念界定 (2)1.3.2对银保合作发展的研究现状 (3)1.3.3关于银行业与保险业合作模式的研究现状 (3)1.4创新与不足之处 (4)第2章银保合作定义和理论概述 (5)2.1银保合作定义概述 (5)2.1.1银保合作概念 (5)2.1.2 银保合作的主要特征 (5)2.2银保合作相关理论分析 (6)2.2.1 协同理论 (6)2.2.2 规模经济 (6)2.2.3 范围经济 (7)第3章我国银保合作的发展现状 (8)3.1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进程 (8)3.2我国银保合作的模式分析 (9)3.2.1 代销协议模式 (9)3.2.2 战略联盟模式 (9)3.2.3 合资公司模式 (9)3.2.4金融集团模式 (10)3.3我国银保合作发展现状分析 (10)3.3.1 我国银保市场规模 (10)3.3.2 保险产品开发现状 (12)第4章我国银保合作案例分析—以人寿广发为例 (13)4.1广发银行与中国人寿的合作历程 (13)4.1.1中国人寿与广发银行背景介绍 (13)4.1.2广发银行与中国人寿合作历程 (13)4.2广发银行与中国人寿的合作现状分析 (14)4.3广发银行与中国人寿合作所面临的挑战 (16)4.3.1银保服务单一 (16)4.3.2产品设计问题 (16)4.3.3销售问题 (17)第5章完善银保合作模式的相关建议 (18)5.1提升服务质量 (18)5.2丰富银保合作产品 (18)5.2.1加大银保产品创新力度 (18)5.2.2提高不同群体的产品差异性 (18)5.3加快专业销售队伍建设 (19)5.4加强技术系统整合 (19)结论 (21)参考文献 (22)谢辞 (23)第1章绪论1.1 研究背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的金融管制逐渐趋于宽松化,加上金融脱媒的发展,金融混业的经营格局正在卷土重来。

银行国内保理案例分析

银行国内保理案例分析
三个难题
格力对转让难以书面确认; 格力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使我行对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面临较大的困难; 龙丰铜管的应收账款周期相对较短(一般不超过2个月),若逐笔融资,将使企业频繁地还款再贷款,极大的影响其资金使用效率。
解决方案
分行派人直接取票,龙丰铜管以款赎票或向我行重新转让足值的应收账款。这符合了企业实际,又很好地控制了风险 。
添加标题
行不行,看结构——比传统方法突出债项审核
添加标题
8
应收帐款融资类型
存货类
存货质押
动产质押、货押业务、先货后票
仓单质押
标准仓单质押
预付类
三方业务
厂商银、保兑仓、厂商一票通、未来货权质押
应收类
应收帐款质押
国内保理
商业发票贴现
应收账款转让加信用保险
商票可贴现额度
授信方案
国内保理额度3000万元 期限一年,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额度 按照发票金额80%出款 存入贷款金额的10%作为保证金 利率为基准下浮5%,管理费每次按照借款金额0.6%收取
农工商超市、易初莲花超市:以支票形式,我行专人上门收取 大润发超市、乐购超市:以贷记凭证方式直接汇入辛辰在我行保理监管帐户(保证金帐户)
取消买方书面确认的强制要求,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融资风险,但在对龙丰铜管这样优质企业营销中,却具有很大吸引力,而龙丰铜管本身的资信实力及我行对应收账款的追索权,保证了我行融资风险可控;
5+1的融资期限,应收账款全部转让,很好地解决了应收账款期限短的难题 ;
业务效果
为客户创造价值:龙丰铜管通过此次合作,资金周转更加灵活有效,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由06年的20亿元增加到07年的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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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合作

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合作
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合 作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3
CONTENTS 目录
• 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概述 • 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模式 • 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领域 • 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风险与挑

CONTENTS 目录
• 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优化与创 新
• 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案例研究
合作的重要性
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通过合作,商业银行可以借助 金融机构的专业知识和资源, 拓展业务领域,提高金融服务
质量和效率。
降低经营风险
合作可以分散风险,降低单一 业务领域的风险集中度,提高 风险抵御能力。
提高市场竞争力
合作有助于商业银行与金融机 构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服务,满 足客户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 。
投资组合管理
双方共同为客户提供投资组合管理服务,根据客户的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制定个性化的 基金投资方案。
资源共享
银行利用其广泛的客户基础和资金优势,为基金公司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而基金公司则 通过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和研究支持,为银行客户提供高品质的资产管理服务。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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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
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合作 开展贷款业务,共同满足 客户需求。
产品合作模式
产品研发
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共同 研发新的金融产品,满足 市场和客户需求。
产品推广
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合作 推广金融产品,扩大市场 份额。
产品定制
商业银行根据金融机构的 特定需求,为其定制个性 化的金融产品。
资本合作模式
股权投资
产品创新
双方共同研发符合客户需求的新型保险产品,提供个性化的保险保 障方案。

金融合作协议实操案例分享与总结

金融合作协议实操案例分享与总结

金融合作协议实操案例分享与总结一、引言金融合作协议是金融行业中常见的一种合作形式,通过协议的签署,不同的金融机构或个人可以在合作伙伴之间达成共识,共同开展各种金融业务。

本文将分享几个金融合作协议的实际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总结与分析,以期从中学习经验,提高金融合作协议的操作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二、案例分享1. 案例一:银行与企业的合作在这个案例中,一家实力强劲的企业需要资金支持以扩大业务规模。

该企业与一家知名银行达成合作协议,银行将提供适当的贷款额度,以帮助企业实现扩张计划。

协议明确了贷款的利率、还款方式、质押物要求等关键条款,确保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通过这次合作,企业成功实现了扩大规模的目标,而银行也获得了一笔稳定和有保障的投资。

2. 案例二:保险公司与经纪机构的合作该案例中,一家保险公司希望扩大市场份额,而一家经纪机构则希望提供更多的产品选择给客户。

两家公司达成合作协议,保险公司将委托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其产品,并给予一定的佣金和奖励。

合作协议明确了产品的种类、销售模式、佣金结算方式等重要条款,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这次合作,保险公司的产品销量大幅增加,经纪机构也获得了丰厚的佣金收入。

3. 案例三:投资机构与创业公司的合作该案例涉及到一家创业公司需要获得资金支持以推动其业务发展。

该公司与一家专业的投资机构达成合作协议,投资机构将向创业公司提供风险投资,并获得一定的股权。

双方协议中明确了投资金额、股权比例、退出机制等关键条款,以确保投资的透明和可控性。

通过这次合作,创业公司得到了必要的资金支持,而投资机构也获得了潜在的高回报机会。

三、案例总结通过对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金融合作协议的总结和经验:1.明确合作目标: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合作目标和预期结果,以确保合作的方向一致,并避免后期出现分歧和争议。

2.明确权益和责任: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资金投入、权益分配、风险承担等方面,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理分配。

案例解析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5篇

案例解析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5篇

案例解析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5篇第一篇:案例解析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案例解析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一、再保理模式再保理通常作为一种授信增信的模式存在于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之间,是保理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

本质上是债权的再转让,即企业将其因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后,保理公司再将此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保理商的行为。

银行严格的风控体系使得优质的应收账款得到再转让,保理公司的流动资金得到补充,营运能力得到提高,并有能力进一步开展保理业务,使得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得到更多的服务。

具体来说,银行通常会再转让一些成熟保理产品中的债权,这些产品针对特定的行业及细分行业,流程规范,风险可控。

例如,鑫银国际保理公司针对航空业的机票收入循环保理产品,该产品从2010年开发顺利运行至今,得到了银行的认可,该行通过“再保理”模式受让了鑫银国际保理公司转让的该项目应收账款,全额发放了保理预付款。

此外,嘉融信(天津)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在出口保理领域、渤海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在租赁保理与物流保理领域、浙江大道保理有限公司在电子商务保理领域、中信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在超市保理领域、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在租赁保理领域均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双保理模式国际保理通常为双保理。

在双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也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务。

FCI发布的《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简称GRIF)详细介绍国际保理业务处理的规则。

国内保理商可以通过加入FCI或IFG称为会员,开展国际保理业务。

同出口企业签署保理协议后,保理公司向进口保理商申请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

进口保理商一旦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在核准额度内的有效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承担,保理公司可以据此对出口商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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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
一、再保理模式
再保理通常作为一种授信增信的模式存在于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之间,是保理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

本质上是债权的再转让,即企业将其因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后,保理公司再将此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保理商的行为。

银行严格的风控体系使得优质的应收账款得到再转让,保理公司的流动资金得到补充,营运能力得到提高,并有能力进一步开展保理业务,使得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得到更多的服务。

具体来说,银行通常会再转让一些成熟保理产品中的债权,这些产品针对特定的行业及细分行业,流程规范,风险可控。

例如,鑫银国际保理公司针对航空业的机票收入循环保理产品,该产品从2010年开发顺利运行至今,得到了银行的认可,该行通过“再保理”模式受让了鑫银国际保理公司转让的该项目应收账款,全额发放了保理预付款。

此外,嘉融信(天津)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在出口保理领域、渤海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在租赁保理与物流保理领域、浙江大道保理有限公司在电子商务保理领域、中信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在超市保理领域、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在租赁保理领域均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双保理模式
国际保理通常为双保理。

在双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也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务。

FCI发布的《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简称GRIF)详细介绍国际保理业务处理的规则。

国内保理商可以通过加入FCI或IFG称为会员,开展国际保理业务。

同出口企业签署保理协议后,保理公司向进口保理商申请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

进口保理商一旦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在核准额度内的有效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承担,保理公司可以据此对出口商融资。

但是,保理公司并不是就高枕无忧了。

根据GRIF,进口保理商有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权利,进口保理商可以将已受让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回来,并解除其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所有义务。

在双保理模式下,即使已核准应收账款,也不能保证进口保理商承担信用风险。

因此,保理公司不能因为双保理而放松应收账款审查。

为了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保理公司应了解贸易双方,确保出口商的履约能力,避免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使进口商提出抗辩;同时,应了解进口商的资信和支付能力。

因为,进口保理商作为出口保理商代理人和进口商信用担保人的双重身份,若进口商有偿付能力,则进口保理商的利益与出口商一致,它会竭尽全力争取自己或出口商胜诉,以便根据判决要求进口商付款,避免或减少损失;若在诉讼前己经获知进口商无偿付能力,进口保理商就有可能站在进口商的一边希望自己或出口商败诉,达到解除赔付责任的目的。

进口商的偿付能力是进口保理商行为取向的关键。

因此,保理公司审核进口商的偿付能力和进口保理商的信用。

1.主要优点
(1)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协议后,一切有关问题均可与出口保理商交涉,并可由此获得全部的保理服务,从而消除在语言、法律、贸易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障碍。

(2)出口商有可能获得条件较为优惠的融资。

如进口保理商的贴现率比出口保理商低,可要求进口保理商以预付款方式或贴现方式提供融资。

进口保理商按自己的贴现率将融资款项付给出口保理商,并由其转交给出口商。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保理商必须代出口商向进口保理商担保,对发生纠纷或违约行为的应收账款保证退还相应的融资款项。

(3)出口保理商不必深入细致地研究债务人所在国的有关法律、贸易习惯等就可提供各项专门服务,因为债务人所在地的进口保理商将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并为债务人核定相应的信用限额供出口保理商和出口商参照执行。

尽管进口保理商对贸易纠纷不承担责任,但出口保理商可以要求进口保理商予以协助。

尤其在出口商发生破产倒闭的情况下,进口保理商的这种协助对收回债款、减少损失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4)对于进口商来讲,它仅需同本国的进口保理商打交道,也免除了在语言、法律、商业习惯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困难。

(5)有了进口、出口两个保理商,才能使出口商的债权得到保障,督促进口商清偿债务。

2.业务流程
数据来源:银联信
(1)出口商与进口商有贸易意向或新一轮贸易需求;
(2)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递交买方信用额度申请表,为海外买方申请信用额度;
(3)出口保理商向进口保理商申请评估买方资信情况并等待核准进口商的信用额度;
(4)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的商业资信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初步确定进口商的信用额度;
(5)进口保理商向出口保理商通知对进口商的信用额度结果;
(6)出口保理商向出口商通知信用额度结果;
(7)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约,同时与出口保理商签署国际保理业务相关协议;
(8)在被核准信用额度的情况下,出口商装运货物向进口商发货;
(9)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提供发货凭证及有关应收帐款债权转让声明及发票副本;
(10)出口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发票金额80%比例的贸易融资;
(11)账款到期后,进口商向进口保理商支付货款;
(12)进口保理商将货款转付给出口保理商,不时向出口保理商寄送对帐单的付款报告表;
(13)出口保理商扣除相关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出口商。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提供坏账担保服务,规避买方信用风险
【业务背景】
A公司是客户是一家汽车出口企业:
向德国某汽配连锁企业出口;
(1)采用赊销方式结算;
(2)应收账款的账期为60天。

【面临困境】
2个月后,德国进口商开始拖延付款,很快就进入破产程序,此时尚有60万美元的未付账款。

【解决方案】
由于A公司申请办理了出口双保理业务,此类买方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全额赔付,A公司因此减少了60万美元损失。

案例二:银行买断应收账款,美化企业财务报表
【业务背景】
B客户是上海的一家上市公司:
(1)实力雄厚,获得多家银行授信,但公司资金充裕,导致银行授信额度大量闲置;
(2)80%的出口业务采用赊销方式结算;
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的占比达40%。

【面临困境】
作为上市公司,B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比偏高,影响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以及社会公众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正确认识。

【解决方案】
银行为B公司办理了出口双保理业务,买断了B客户的部分应收账款:
(1)B客户可在财务报表中直接减记应收账款;
(2)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下降到20%
(3)经营性现金流入大幅增加;
(4)资产流动性得到有效改善。

案例三:提前收汇结汇,规避汇率风险
【业务背景】
C公司是一家汽车电子出口企业:
主要向美国出口点火线圈;
(1)采用赊销方式结算;
(2)毛利润率不到20%。

【面临困境】
由于汇率波动频繁且幅度较大,C公司一年的汇率损失可能达到5%,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净利润。

【解决方案】
C客户办理了出口双保理业务,银行买断其部分应收账款:
(1)C公司从银行获得了与其结算货币同币种(美元)的融资,可视同收汇;
(2)C公司实现了提前结汇,有效规避了汇率风险,降低了汇兑损失;
(3)提前核销、提前退税。

借鉴国际双保理业务,国内保理也可以采用双保理业务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买方银行和保理公司相当于进口保理商,卖方保理公司相当于出口保理商。

我国幅员辽阔,买卖双方可能相距几千公里,保理公司难以了解异地采购企业的资信和偿付能力,借助买方当地银行和保理公司承担进口保理商的职责,能有效控制风险,提高保理业务效率。

国内双保理业务是业务创新,国内没有相应的业务通用规则,需要卖方保理商和买方保理商协商确定各自权利义务。

要得到保理公司和银行的广泛认可,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和营销工作。

三、银行代理模式
由于资金实力不强、风险较大,商业保理公司业务范围受到限制,部分保理公司业务集中于咨询业务、经纪业务,甚至外账催收业务,对于涉及资金量大的业务,只能望洋兴叹。

因此,在实际中,保理公司往往采取与银行合作的策略。

双方可以形成一种合作模式,即保理以银行为主,保理公司作为银行的代理机构、分销渠道进行运作,从而扩大业务量,实现双赢。

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需要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转让或质押等来控制风险,但是银行没有足够的人力来监管存货和管理应收账款,银行业也不愿干这种费力费时的工作。

保理公司根据银行的需求,接受银行委托监管存货和管理应收账款,为其提供相应服务,让银行专注做其信贷业务,通过分工合作加强业务风险控制,提高业务效率,促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实现保理公司和银行双赢。

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人力成本高,人员有限,不愿花费精力开展前期调查,希望直接和目标客户开展业务,同时银行受经营区域,不能对异地企业办理业务。

保理公司根据银行需求,作为银行一种营销渠道为银行提供服务。

了解银行保理业务的条件,根据银行条件筛选客户并进行相关调查后,向银行推荐业务,银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办理保理融资业务或受让保理公司应收账款办理再保理。

通过保理公司的筛选推荐,银行扩展了营销渠道,并提高了业务的通过率,降低业务营销成本,并可通过保理公司跨越经营区域的限制。

保理公司收取中介费用或差价,也突破资金来源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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