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危机管理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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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的管理制度

公共危机的管理制度

公共危机的管理制度概述公共危机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可能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公共危机可能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面对公共危机,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需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强危机应对和应急管理能力,及时、有效地制定和实施危机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围绕公共危机的定义、分类、管理原则、管理机制、管理流程等方面展开讨论,旨在探讨公共危机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一、公共危机的定义公共危机是指在特定时期、特定地点或特定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对公共安全、社会公平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

公共危机可能产生的原因包括自然环境因素、人为因素、社会因素等,形式多样,对公共秩序、社会稳定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公共危机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紧迫性和复杂性等特点,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快速、有效地应对和管理。

二、公共危机的分类根据公共危机的性质、原因、影响等不同特点,可以将公共危机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公共危机包括以下几种:1. 自然灾害类公共危机:如地震、火灾、洪涝、暴雨、风暴等,在短时间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2. 事故灾难类公共危机:如交通事故、工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等,因人为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对环境、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危害。

3. 公共卫生类公共危机:如传染病爆发、食品安全事件、环境污染事件等,影响公众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4. 社会安全类公共危机:如恐怖袭击、暴力事件、抗议活动等,损害公共秩序和社会和谐。

5. 其他类公共危机:如网络安全事件、天灾人祸事件等,对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构成威胁。

以上各类公共危机均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应对,及时制定相应的危机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危机带来的危害和影响。

三、公共危机管理的原则公共危机管理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公共管理下的中国危机管理

公共管理下的中国危机管理

VS
贡献
中国在国际危机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如 参与国际救援行动、提供医疗物资援助、 派遣专家组协助等,为全球性危机的应对 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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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与培训
国际公共管理为各国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帮助各国加强危机管 理能力,提高危机处理的效率和效果。
资金援助与物资支持
国际公共管理在危机处理中提供资金援助和物资支持,帮助受灾国 家度过难关,恢复重建。
中国在国际危机管理中的角色与贡献
角色
中国在国际危机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积 极参与国际合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 等方面的支持,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作 出贡献。
保护能力。
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针对不同类型的危机,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确保预案的可 操作性和实用性。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救援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确保在危机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在危机发生时能够及时、充足 地提供应急物资。
2. 透明公开:政府及时 向公众发布了灾情和救 援进展情况,保证了信 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避免了恐慌和谣言的传 播。
3. 恢复重建:政府制定 了全面的恢复重建计划 ,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 力,为灾区人民提供住 房、教育和医疗保障, 重建了基础设施和生态 环境。
事故灾难:上海地铁事故
01
02
总结词:上海地铁事故 是一起严重的公共安全 事故,中国政府在处理 此次事故中采取了积极 、有效的措施,展示了 其在事故处理和危机管 理方面的能力。
加强信息公开与透明度
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设立专门的新闻发布机构,及时发布危机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 及时性和准确性。

公共危机管理与应急法制建设

公共危机管理与应急法制建设

公共危机管理与应急法制建设「内容提要」本文针对SARS疫情等公共危机暴露出的我国应急法制的薄弱环节,考察了应急法制的基本理念和国外应急法制的特点,分析了我国应急法制的现状和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探讨了我国应急法制建设的目标、原则和紧要任务,幷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共危机,危机管理,应急法制,对策建议一、公共危机凸现我国应急法制的薄弱环节SARS疫情等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是一种突发事件,但突发事件不限于传染病流行,它的范围非常广泛,还包括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骚乱、恐怖事件等社会性动乱,火灾、环境污染、核事故等人为事故,以及战争等等。

这些突发事件具有如下特性:一是突发性或非预期性;二是巨大的危险性;三是紧迫性;四是不确定性。

它们的出现往往导致公共危机,需要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加以特殊的应对和管理。

“危机管理” 也称为“突发事件管理”、“紧急状态管理”(Emergency Management),特指公共危机的潜伏、爆发、控制、化解、修复、常态化等全过程中的应对机制和制度安排。

在现代法治国家,为防止突发事件的巨大冲击力导致整个国家生活与社会秩序的全面失控,需要运用行政紧急权力幷实施应急法律规范,来调整紧急情况下的国家权力之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公民权利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以有效控制和消除危机,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法律秩序,维护和平衡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

简言之,危机管理+利益平衡,这就是应急法制(contingency legality)的基本功能。

应急法制具有许多特点。

主要特征有五:(1)权力优先性,这是指在非常规状态下,与立法、司法等其它国家权力相比,与法定的公民权利相比,行政紧急权力具有某种优先性和更大的权威性,例如可以限制或暂停某些宪定或法定公民权利的行使;(2)紧急处置性,这是指在非常规状态下,即便没有针对某种特殊情况的具体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也可进行紧急处置,以防止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受到更大损失;(3)程序特殊性,这是指在非常规状态下,行政紧急权力的行使过程中遵循一些特殊的(要求更高或更低的)行为程序,例如可通过简易程序紧急出台某些政令和措施,或者对某些政令和措施的出台设置更高的事中或事后审查门坎;(4)社会配合性,这是指在非常规状态下,有关组织和个人有义务配合行政紧急权力的行使,幷提供各种必要帮助;(5)救济有限性,这是指在非常规状态下依法行使行政紧急权力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损害后,如果损害是普遍而巨大的,政府可只提供有限的救济,如适当补偿(但不得违背公平负担的原则)。

浅谈我国政府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应对与管理

浅谈我国政府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应对与管理

浅谈我国政府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应对与管理摘要:近年来,公共危机事件在我国频频发生,本文通过介绍中国政府应对、治理汶川地震及三鹿奶粉的公共突发事件,凸显了我国政府对公共突发事件应对与管理能力的提高与成熟,最后结合实际阐述了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建议关键词:公共危机;管理当前,由于社会的高度发展而导致的现代性,对人类社会现有状态的每一个领域哪怕是很小的领域都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因素,以至于在任何地点发生的局部危机在电子技术网络的扩散效应下,都很快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转化为公共危机,由此而带来社会秩序的巨大震荡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

近几年来,在经济全球化、社会复杂化、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的背景下,我国危机事件不断发生,“非典”的沸沸扬扬才渐渐淡去,各种小煤窑的坍塌事件和瓦斯爆炸又暴露出新的问题,苏丹红一号火速登场,猪肉球杆菌紧随其后,汶川地震、三鹿毒奶粉举世震惊,最近甲型H1N1流感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蔓延又让人们陷入了极大的恐慌之中……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发生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达到65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我国GDP的6%。

可以说,公共危机已成为现代政府行政管理面临的常态环境,能否迅速、有力、有效地在危难中寻找契机、谋求更大的发展已成为检验政府应对危机能力和执政能力的试金石。

一、公共危机概述公共危机是指社会运行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社会运行机制失灵而突然引发的,严重威胁社会系统的基本结构、价值规范和共同利益,在极短的时间内必须做出果断决策的破坏性事件,又称突发、敏感、灾难性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大体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由于危机事件波及面广、破坏性大,往往威胁到公民的人身安全,引发社会恐慌,造成严重后果。

在对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中,国外学者提出了著名的4R模式,认为管理公共危机是由缩减、预备、反应、恢复四个环节构成的。

缩减就是减少危机情景的攻击力和影响力,强调风险评估,注意破坏性因素的整合,力图排除危机发生;预备就是做好处理危机情况的准备,包括建立预警机制和培训计划,增强人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反应即尽力应对已经发生的危机,进行影像分析、制定处理计划、开展技能培训和审计等。

浅析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现状及对策

浅析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现状及对策

浅析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现状及对策自古以来,人们就活在危机频发的时代,每当公共危机发生时,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已经逐渐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的重视,如何预防危机、应对危机、解决危机成为考查我国政府能力的重要标准,加强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势在必行。

一、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近年来,公共危机事件频发,为有效应对这些危机事件,我国对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不断延伸到各个领域,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危机管理机构不断增加我国近几年加大了对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视程度,在各级政府、科研机构以及高等院校建立众多公共危机管理研究机构,这些机构在各自的领域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也取得了相应的成就。

(二)政府应对公共危机能力增强经过期作废2010年西南旱灾、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2011年日本核泄露、温州动车追尾事故等各类公共危机事故的发生,我国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方面的能力显著提高,公共危机管理的队伍不断壮大,公共危机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三)媒体公开事实信息,走向成熟危机发生的同时媒介要起到正确的作用,起初发生的一些公共危机事件媒体没有准确的报道相关信息,导致民众通过各种途径,包括手机、互联网等夸大其辞传播谣言,造成社会恐慌。

如今媒体在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准确报道,在公开性与准确性方面有显著提高,维护了公民的知情权,在危机管理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不足(一)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淡薄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意识差。

以前我们有一些危机性事件,但我们更愿意把它们定位为突发性事件。

虽然学术界早就呼吁加强对危机管理进行研究,但是并没有真正得到政府的呼应。

政府官员、公共管理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危机管理意识淡薄,在政府管理过程中对公共危机管理的认识不足。

由于突发事件意识淡薄,突发事件出现时就会措施无力,政府和公众都会存在侥幸心理。

在侥幸的过程中,很多机会丧失,突发事件得以蔓延。

公众的侥幸心理一旦被摧毁,由于缺少相应的思想准备,便会变得极度恐慌,这种恐慌引发的破坏性后果往往比突发事件本身更为严重。

第二章 公共危机管理法制

第二章 公共危机管理法制

第二章公共危机管理法制法律是整个公共危机管理制度的基础。

危机管理是一种非常态的公共管理,但也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实施。

评价一个公共危机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判断其发展处于哪个阶段,法律的建设程度是一个首要变量。

在一些公共危机管理制度建设比较完善、发展阶段处于领先的国家,如美国、日本,其相应的法律也比较完善,往往构成了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

一、公共危机管理法制概述(一)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的含义与特点1. 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的含义人类生活有正常状态和非正常状态之分,作为调整人类生活和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也包括常态法制和非常态法制。

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属于非常态法制,是关于突发事件引起的公共紧急情况下如何处理国家权力之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公民权利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

作为顶防、调控、处置危机的法律手段,公共危机管理法制是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非常规状态下实行法治的基础。

2. 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的特点相对于正常状态下的法制,公共危机管理法制有着许多不同的特点:(1)法律内容的综合性由于危机产生的多因性、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损害程度的多层性、危机性质的差异性、调控任务的多目标性,危机管理法律必然会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与边缘性。

它关系到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等众多领域,涉及治安、刑事、卫生、环保、防震、防洪、消防、市场、劳资、救助、民族、宗教、军事、外交、舆论媒体等多方面内容。

(2)法律适用的临时性一般的法律部门调整的是社会的常态,它经常性地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空间区域内发挥调整作用;而危机管理法律调整的是社会的非常态,只有在危机有产生的危险性或危机已经爆发的情态下,才在特定的时间或特定的区域发挥调整作用,但在非危机的正常状态下则不适用,也不能把危机时期建立起来的制度转化为平时的制度。

因此,在平时的正常状态下,应对危机的法制只是有备无患的预备法制,只在危机状态下才会临时启动和实施的特别法制。

如何应对公共危机及我国的危机管理体制 (1)

如何应对公共危机及我国的危机管理体制 (1)

公共管理学一:如何应对公共危机1. 健全应急体制,加强专业协作。

在机构设置中,应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继续发挥相关专业机构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理顺相互关系,逐步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

2. 加强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完善的预警机制包括监测系统、咨询系统、组织网络和法规体系,以保证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识别、准确分级、及时响应和有效沟通。

应抓紧建立综合性、多元化、全方位的信息收集网络,对有关危机风险源和危机征兆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保证危机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为做好应对和处理工作提供可靠基础。

3. 健全协调机制,提高应对能力。

突发公共事件产生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发生过程也不是孤立的,其处置需要多个部门和地区的密切协作配合。

因此,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

4. 整合资源,加强应急保障。

各级政府应合理地调整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同时,应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特别是专家咨询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国家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供应。

5. 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应对网络。

加强对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有利于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及应急处置的规程;宣传和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应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中公众的社会心理行为的预测、疏导和控制,通过科学的心理辅导和正确的舆论引导,及时帮助社会公众梳理各种复杂信息,预防和克服危机中的恐慌心理。

二.我国的危机管理机制如何进入21世纪,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系列重大危机,如“9·11”事件、非典爆发、禽流感流行以及印度洋地震海啸等。

公共危机管理的法治环境

公共危机管理的法治环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统一领导机构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二)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制度 一是提高全社会危机意识和应急能力的制度,主要 包括:(1)培养公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新闻媒体应当无 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 益宣传;(3)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4)机关工 作人员应急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二是隐患调查和监控制度。(1)对本行政区域内 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 期进行检查、监控;(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 纠纷。三是应急预案制度;四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制度;五是突发事件应对保障制度;六是城乡规划 要满足应急需要的制度。
(3)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予以保护;
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模式
对宪法规范的全部否定
对宪法条文的基本否定
对宪法条文的部分否定
国际公共危机管理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危机状态的确认制度
紧急权制度
危机状态下的人权最低标准
我国已制定涉及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35件、 行政法规37件、部门规章55件,有关文件 111件 2006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从戒严到紧急状态


3.公民权利保障原则 4.责任原则 5.实效原则




公告紧急状态: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 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 构成威胁 1985年以来,世界上已经有80多个国家实施过紧 急状态 经济状态下,不可削减人权保障义务
国际公共危机管理中的紧急状态立法

从SARS 看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

从SARS 看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

从SARS 看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摘.. .. .. 要: 针对我国在SARS 防治过程中暴露出的一系列法律问题, 如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公共危机管理行政法律主体缺位、行政紧急权力的行使缺乏法律依据、非职权性行政主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等, 提出了制定..公共危机管理基本法.. , 健全公共机管理法律体系, 依法确立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主体, 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法.. , 明确非职权性行政主体法律地位等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对策。

关.. 键.. 词: 公共危机; 危机管理; 法制建设中图分类号: DF 3 .. .. .. 文献标识码: ASARS 在我国的发生和蔓延, 给我国社会经济和民众生活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也检验了我国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和水平。

SARS 危机发生后, 我国政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采取了有效的紧急应对和补救措施, 成功地控制了SARS 疫情, 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 也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肯定。

但是, 理性地反思SARS 危机发生的整个过程, 不难发现在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方面, 特别是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方面, 尚存在着很多急需完善的地方。

本文对在SARS 危机过程中暴露出的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方面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剖析, 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 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在SARS 危机爆发后, 我国政府采取了各种有效的应对措施, 表明了我国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 但在危机初期个别地区出现的混乱却暴露出了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的不健全。

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是指调整公共危机状态下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规定社会和国家的紧急状态及其权限[ 1]。

它由不同的立法主体依照不同的程序制定的、效力等级不同的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 包括宪法、基本法、一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

如何应对公共危机及我国的危机管理体制 (19)

如何应对公共危机及我国的危机管理体制 (19)

如何应对这些危机?我国的危机管理机制如何?应对危机:公共危机的开始阶段:1.迅速成立危机处理小组。

公安部门应该根据危机的类型,按照预先制定的危机管理计划,迅速组成危机处理小组,以便迅速调查分析危机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程度,全面实施危机控制和管理。

分析危机进行的程度及影响的范围。

2.搜集危机信息,着手危机调查。

获取准确、有效、全面、真实、及时的信息是危机处理有效进行的保障。

把握危机的进程。

3.制定危机处理计划的方案。

在充分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制定全面的、科学的危机处理计划,要对组织领导体系、现场处理方案、后勤保障、新闻媒体报道、善后处理等进行详细安排。

妥善控制危机,降低危机所带来的影响,并逐渐淡化危机。

公共危机的蔓延阶段:1.危急中止策略。

当危机发生后,应及时发现危机产生的根源和扩散途径,采取积极有效的手段阻断其发展,中止其危害。

2.危机隔离策略。

由于危机的发生往往具有“涟漪反应”,因此如果不加以控制,危机影响的范围将不断扩大。

主要有:危害隔离、人员隔离。

3.危机消除策略。

消除策略旨在消除危机所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这种影响包括物质上、财富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打击。

4.危机利用策略。

越是在危急时刻,越能反映出一个优秀组织的整体素质、综合实力和博大胸怀。

在危机处理得当、表现得体、诚实负责,往往有可能变坏事为好事。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统一的指挥协调体系。

*做好物资供应,确保防治工作需要和市场正常秩序。

*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科学规范防治工作,建立长效防治机制。

)我国的危机管理机制:我国政府以“非典”危机为契机推动了危机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已建立了主要针对自然灾害的各种防灾抗灾的领导机构和监测预警、指挥、调动、组织实施体系,初步形成了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灾种的信息网络系统,开展了灾害分级管理、灾害快速评估、区划与灾情统计标准的研究工作;但是,我国仍未建立起针对不同领域的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全面的危机管理体系。

论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制化建设

论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制化建设

论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关健词]: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必要性基本构成[摘要]:过去的两年对中国来说是个多灾多难之年,地震、水灾、群众群体事件和食品安全问题等,让中国人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多灾多难”。

很多的中国人可能要问,为什么我们会遭到这些“灾难”。

当然,每一个个体的案例,既然已经成为“公共突发危机事件”,那么自然有其“偶然性”因素和“不可预知性”的因素,否则就不会叫“突发危机”了。

但是偶然之中,难道就没有一些必然吗?既然我们在谈问题的应对和解决,就不能总把眼睛放在偶然上,要从必然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

本文针对近几年来发生的几起公共危机事件中暴露出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不健全,缺乏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组织系统和机构,危机资源配臵方式严重滞后等问题。

简要阐述加强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化建设的必要性,进一步分析目前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构建完备的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以有效的制度保障和有力的秩序控制来应对、调控和处臵危机,使公共危机的风险降到最低。

一、公共危机管理的定义“公共危机管理”也称为“突发事件管理”、“紧急状态管理”,指公共危机的潜伏、爆发、控制、化解、修复、常态化等全过程中的应对机制和制度安排。

突发事件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限于重大传染病爆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包括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骚乱、恐怖事件等社会性动乱,火灾、环境污染以及核事故等事故灾难。

这些突发事件具有如下特性:一是突发性或非预期性;二是巨大的危险性;三是紧迫性;四是不确定性。

它们的出现往往导致公共危机,需要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加以特殊的应对和管理。

因此加强危机时期的法律制度建设是提高公共危机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稳定社会秩序的关键之一。

二、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化建设的必要性首先,这是由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决定的。

我国要建设法制社会,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政府管什么,怎么管,都要由法律做出明确规定,政府的所有管理行为,包括危机管理,理所当然必须依法进行,应对突发事件可能特事特办,但不能背离依法治国轨道。

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已进入以市场经济为基本架构的社会,社会结构的分化导致了权力、利益的重新分配、转移,其中必然酝酿着诸多不稳定因素。

社会危机事件的发生变得常规化,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相互交织,及时有效地处理这些不稳定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已成为我国各级政府的重大挑战,这既直接影响着我国政治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又关系到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和形象。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家发展所面临的风险和危机出现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加,加强政府危机管理,对于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加强危机管理、完善我国的危机管理体系是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关键词】公共危机;危机管理;对策一、危机与公共危机管理人类社会的发展始终与各种各样的危机伴生共存,危机对人类正常生活的干扰和冲击是巨大的。

危机引发的现实危险会中止和平进程,瓦解正常的社会关系,破坏正常的生活秩序。

危机迫使相关系统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反应和抉择,采取有效的控制或调节行动,以维持系统的生存。

危机是一种导致社会偏离正常轨道的危急的非均衡状态,危机导致社会偏离正常轨道,对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稳定造成重大影响,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建立健全危机管理体系,并通过研究危机、危机预警和救治危机,恢复社会的均衡状态。

正是由于危机性事件的突发性和危害性,“危机管理”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和不断深入的思考。

“危机管理”已经超越其原来的企业管理领域,被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公共关系等各个方面。

公共危机管理,也称政府危机管理,是指政府在应对对外交往和对内管理中处于危险和困难境地的问题,即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产生、发展过程中,为减少、消除危机的危害,根据危机管理计划和程序而对危机直接采取的对策及管理活动,并尽量使公共危机的不利影响限制在最低限度的行为。

公共危机具有公共性突发性、紧急性和高度不确定性。

公共管理学6--公共危机管理

公共管理学6--公共危机管理
公共危机预警具有:信息收集及分析、公共危机预报、危机监测、 信息发布及媒体管理、信息沟通等功能。
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框架体系
公共危机预警的监测系统,包括:信息收集
01
子系统、信息加工子系统、决策子系统、警
报子系统
02
公共危机预警的咨询系统
03
公共危机预警的组织网络
04
完善的法规体系
6.2.2 公共危机管理决策机制
突发事件的类型
按照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可分为:
A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C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 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 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B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 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
4
公共危机事件分
类处理新闻发布
6
机制
6.2.5 公共危机管理控制处理机制
公共危机管理的控制
公共危机管理的控制是指公共危机管理者通过监督、监 察等行为,保证危机应对活动按照危机应对计划进行、实现 危机管理目标,并不断纠正各种偏差的活动过程。从管理学 的角度分析,控制在行动之前,称为前馈控制;行动之中进 行,称为同期控制;结束之后进行,称为反馈控制。
6.3.3 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公民权利保障
公共危机管理中公民权利保障的必要性
公共危机的出现意味着一种可以对公民权利加
A
以必要限制的正当的国家紧急权力,而且这种
权力比正常权力更具权威性、强制性
无论是行使紧急权力,还是限制公民权
B 利,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对人 权的保障
我国第四次宪法修正案不仅写进了“紧急状态

治理——善治理论下提升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能力

治理——善治理论下提升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能力

治理——善治理论下提升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能力摘要: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也是危机的多发期,这就对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本文以治理—善治理论为视角,在协同治理的模式中去探索提升政府公共危机治理能力的选择路径。

政府应以新视野、新理念、新方法来推动政府的治道变革,构建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提高政府危机管理的能力。

关键词:治理—善治;协同治理模式;公共危机管理能力;治道变革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技术的突飞猛进使世界各国在分享全球化成果的同时,几乎都面临着无法预料的各种公共危机的威胁。

从“切尔诺贝利事件”到美国的“9.11”恐怖袭击;从印度洋海啸灾难到汶川大地震;从煤矿透水瓦斯爆炸的频发到群体性事件的逐年增多,这些都表明我们正处在一个危机多发的世界中。

就我国而言,危机形态总体上呈现出:“危机事件涉及的领域多元化;组织性、暴力性、危害性加强;国际化程度加大”等等。

转型期的中国不仅面临着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的同步启动,而且政府也面临着自身的转型,危机处理跟不上危机爆发的频次。

因此,有效、及时、和平地处理各种类型的危机迫切要求政府革新国家治理之道,摆脱政府单方面、单向度、封闭半封闭式的旧的管理模式,逐步向多元主体、多维互动、开放式的崭新的协同治理模式转变,在治理模式转变进程中提升政府危机治理能力。

一、治理——善治理论与危机协同治理模式概述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将治理定义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

它有4个特征:治理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是协调;治理涉及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治理是一种持续的互动。

”这一说法十分宽泛,把集体和个人层面、政治决策的纵横模式都包罗在内。

治理还被界定为限制和激励个人和组织的规则、制度和实践框架。

所以,治理不仅仅局限于政府,也包括多元角色的互动。

对于我国而言,治理的基本内容是指以公众需要和公共利益为导向,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权威来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

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法治政府建设

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法治政府建设

第14卷第3期2012年9月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Chang'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Vol.14No.3Sept.2012收稿日期:2012-06-14基金项目:安徽高校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11SK107)作者简介:王芳(1980-),女,安徽芜湖人,讲师,管理学硕士。

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法治政府建设王芳(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合肥230036)摘要:为探究中国公共危机管理绩效提升的有效路径,结合理论阐述和实证资料佐证,对当前中国公共危机管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关联性进行剖析。

分析认为:由于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法治政府建设缺失,目前中国公共危机管理存在三大管理危机,这不仅影响了政府法治化水平的整体推进,更制约了公共危机管理绩效的持续提升;只有从制度、体制、机制3个方面不断加强危机管理中法治政府建设,才能最终化解公共危机管理中的管理危机。

关键词:公共危机管理;法治政府;管理危机;建设路径中图分类号:D9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6248(2012)03-0075-05实施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

近年来,中国政府围绕这一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多项工作。

然而,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复杂工程,既有成绩不过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诚如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所指出:“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当前中国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亟须改变。

”其中,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法治政府建设更是该系统工程的薄弱环节,不仅阻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更制约了公共危机管理绩效的提升,亟需特别关注。

本文拟就后一种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并提出陋见,求教于方家。

提升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公共政策水平的策略选择

提升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公共政策水平的策略选择

提升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公共政策水平的策略选择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危机管理的法律体系危机管理应以法治之。

这不仅是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也是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危机会改变人们的日常行为方式,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

在危机时期,政府的权力和措施将突破平常法制框架,超越平时法治要求,甚至暂停某些法律或宪法条款的执行。

2006 年我们国家颁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都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策过程的优化,但我们还需要制定更多的相关法律来健全危机管理的法律体系,推动政策的法制化。

二、建立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公共应急机制建立一套综合协调、高效有力的管理体制, 应是应对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的长久之策。

对于一个社会和政府而言,面对各种危机,最重要的就是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行政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增强政府以及整个社会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力。

危机管理的行政体系是指政府所建立的一整套针对危机反应的行政组织系统,具有组织健全、运行灵活、高效统一的特点。

但在目前我国的危机管理中,整个应急体系架构被分割成不同的条块, 每一个部门只应对一个特定的行业或某种特殊的自然灾害。

我国政府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危机管理的行政组织体系,理顺政府各个组织系统之间的关系,建立专门的有权、有力、有效的中枢指挥决策机构和常设性的危机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打破建立在职能分工基础上的条块分割的危机管理体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具体的组织形式,使今后面对特别重大的应急事件时, 多一些系统枢纽的运作, 少一些临机决策性协调, 从整体上提升我国应对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

要以应急管理为切入口,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向危机管理、风险管理延伸。

三、健全和完善政策制定中心,加强决策咨询机构的建设由于危机状态下的政策制定是一种非程序化制定,制定过程没有统一模式和方法,就更要吸收专家对政府问题确认、预案制定、方案选择、技术处置的参与,听取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运用其专业知识来制定科学的政策。

现今中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

现今中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

现今中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摘要]提高政府应对危机的效率,必须建立统一的危机管理,使政府管理纳入一个有序、规范、条理的轨道中,保证政府在危机发生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将危机带来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关键词]政府;公共危机管理1 公共危机管理的含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危机与灾难是人类生产与社会生活中的一部分。

自然灾害与人类活动造成的种种灾难往往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而面对种种祸及大众的危机,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

因此在面对危机时,只能依靠人类的集体力量才能够有效地应对、化解危机,也就是说,人类只能依靠组织化的力量才能有效地抗击与回应危机与灾难。

因此,危机的治理理所当然是重要的公共事务,作为公共事务主要管理者的政府必然要担当起应对、治理各种危机的重任。

公共危机管理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尤其在经济全球化、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公共危机事件具有明显的扩散效应。

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如果没有有效的抑制危机的发生,很可能会导致危机的扩大,影响更多的民族和国家。

国际上,公共危机管理通常指发生危机时,政府所采取的有助于公民和环境的一系列措施。

政府危机的内涵偏重于紧急事件或灾难,兼有自然灾难和人为破坏的双重因素。

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必须参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因而,公共危机管理必然以“循环”的形态出现。

与危机作斗争,仅仅寄望于在某个点上“毕其功于一役”是不现实的,成熟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必然是一个连续的管理循环。

依据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的成功实践经验,完整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通常由危机缓和(Mitigation)、危机准备(Preparedness)、危机回应(Response)和危机恢复(Recovery)四部分组成。

2 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近年来,我国政府经历了很多公共危机事件,在处理危机事件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了各种困难,但是基本上都妥善解决了问题,逐步提高了自身水平,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总体来说,我国政府在处理危机事件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不少的弊端与缺陷,总结下来有以下几点:2.1 公共危机情况出现的复杂性和政府管理的局限性“全能政府”的无力感。

论法治化语境下的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

论法治化语境下的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

论法治化语境下的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作者:暂无来源:《国际公关》 2019年第4期张鹏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公共关系学系副教授汪子仪上海外国语大学公共关系学系2016级本科生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阶段。

同时,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危机形态更加复杂化,公共危机管理成效成为国家治理水平的衡量指标。

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的出现与人们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理解密切相关,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引入法定化的问责制具有重要价值。

本文从管理学和法学的角度透视了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问责制内涵及意义,对于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现有的问责制进行反思,提出了完善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的可能路径。

一、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的理论基础公共危机是指某种不可避免的突发性事件对公共安全产生破坏性影响,从而对正常状态下的社会生活造成威胁的状态。

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紧急性、不确定性、社会性等特征,而且公共危机在表征上看还不一定就是突发事件,前者是一种情境与状态,后者更符合时点状态这一特征,但是公共危机管理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等同的。

公共危机管理强调了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角色在危机情境下的主观能动性,主要是从预测感知危机到高效处理并解决危机。

而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指的是因为公共危机的发生、扩大或应对不利,由负有职责的官员通过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职务身份或职务声誉受损的方式承担个人责任的制度。

从微观角度透视组织与公众关系,深入思考问责制在公共管理中的属性是追溯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法理基础的必由之路。

20世纪60年代末,新公共管理运动将契约理论引入公共领域。

社会契约理论某种意义上是现代化国家建立社会制度的基石。

在公共危机发生的情境下,问责制便相当于是政府管理过程中民主的产物。

从法学角度而言,也可以用“委托—代理”模型来看待问责制,人民对公权力享有所有权但是却不直接行使它,而是交给政府作为代理人代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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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则被提名为山西省省长候选人。
尾矿库垮坝事故现场,对废弃尾矿库的范围、物质组成、地形条 件和储水情况进行了调查,在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技术分析。 认定这是一起在废弃尾矿尾上违法违规生产导致的尾矿库溃坝事 故,属选矿厂生产责任事故。
• 事故伤亡:事故的伤亡人数在7天之内9次更新,已经从最初的
“1死1伤”攀升到9月14日18时的“254死34伤”。那么,在这 30.2公顷的面积上,到底有多少人遇难?
3>国际和国家历史上处理紧急事件的方法,提供紧急行政 权法制化的宝贵经验。
四、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公民权利保障
• 1.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公民权利保障的必要性。
---------1>公共危机中国家的紧急权力比正常的权力更容易被 滥用,而后果往往是对公民权利的过度伤害。 ---------2>行使紧急权力 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对人 权的保障。 ---------3>落实宪法的需要。第四次修正案写进了“紧急状态” 条款,同时写进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条款,此原 则在非常态下依然适用。
2.我国公共危机法制体系的组成
• 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公共危机管理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各地方又据此颁布了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地方 立法,从而建立起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突发事件处理的 法律规范体系。 • 我国公共危机法制体系的组成包括:1>战争与政治突发事 件法律规范;2>恐怖性突发事件法律规范;3>骚乱社会 突群体事件危机法律规范;4>灾害性突发事件法律规范; 5>各种安全事故引发的危机法律规范;6>其他有关危机 管理的法律规范。 • 我国批准和签署的国际条约中,涉及一般紧急状态法有20 余部。这些法律在防治和处理公共危机中也起到了积极作 用。
政府公共部门监管不力
公共部门战略管理追求的目标是创造公共价值,实现公共利益 早在二OO六年四月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就被吊销。二OO 七年八月,该企业的采矿证也到期,但实际情况是该企业直至 事故发生时一直都在大肆地滥采滥挖。
发生事故的责任企业—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 新塔矿业有限公司是一 个典型的非法生产企业。
• 为何一个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 继续生产呢???政府部门干嘛去了?
• 原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公安局局长韩春喜,收受 矿主4万元并充当保护伞。在事发前,指示当地派 出所“不要管矿上的事”。
韩 春 喜 受 审
严重的腐败问题以及行政不作为
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山西省委批准,运城市公 安局原局长段波、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临汾市吉县原县委书 记张金凤、临汾市原市长助理张德英、临汾市国土资源局调研 员张福成5人,因在襄汾溃坝事故中涉嫌腐败,受到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处分。 中组部副部长张纪南在9月14日举行的山西省官员大会上宣 布,同意孟学农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并免去孟学农山 西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襄汾溃坝事故调查组组长、
中国公共危机管理法治
• • • • • 公共危机管理法治的内容 公共危机管理法制体系 公共危机管理中行政紧急权力法治 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公民权利保障 中国公共危机管理法治的案例分析
制作演讲人:陈进雨,叶汪林,罗阳,陈文元
一、公共危机管理法治的内容
• 公共危机管理是非常状态下的公共管理。 应对危机,既要采取非程序化决策,又必 须依法行政。 • 公共危机管理法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 共危机管理法制体系;二是处置突发事件 的行为必须依共权利管理中的公民权利包括:
• 1>不可克减的基本人权。应急措施或紧急权力限制了宪法 和法律规定的人权,就构成了违宪或违法,将受到追究。 • 2>知情权。紧急状态下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让公众 了解事态发展。 • 3>监督权。人民有权举报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履行 突发事件处理职责或则不依法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 其他还有紧急救助请求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权、补偿和赔偿请求权等等。
二、公共危机管理法制体系
1、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的含义及基本功能:
• 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的含义: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属于非常态 法制,是针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公共紧急情况制定或认可的 处理国家权力之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公民权利 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 • 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的基本功能是在公共危机状态下,保障 全社会能够恢复正常秩序和功能。
3、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的原则
•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的原则包括了对公共危机管理进行全面指导的 “基本原则”和对公共危机管理的某一领域单项指导的“具体原则”。 • “基本原则”包括:1>法治原则。危机时,政府有“紧急权利”,但 同样受经济状态法的规范;2>应急性原则。由于公共危机的突发性、 危害性等特征要求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即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一切法律 制度与应急性原则相适应;3>基本权利保障原则。危机管理中仍然要 保障人权。 • “具体原则”包括:1>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危机可能威胁到全社会或 局部社会的利益,危机的管理法治很重要;2>比例原则。危机中行政 主体采取的措施应有助于目的的实现,不能给人造成过度的影响,造 成的伤害不得与达成目的的利益明显失衡;其他还有主动性和防范性 原则、积极责任原则、权益救济原则· · · ·· ··
• 事故原因:
第一.由违法违规生产还未禁绝; 第二.安全隐患排查不细,特别是没有对 矿库排查; 第三.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 第四.在下发整改令后整改工作不实。 闲置多年的尾
• 云合村一位村民告诉新华社记者,这个坝早就不用了。但 新塔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培亮今年以来却一直在用。记 者问这位村民:张培亮用废弃的坝怎么没人管?这位村民 毫不隐讳地说,张培亮(原新塔矿业公司董事长 )有钱 ,谁敢管? •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气愤地指出,这家企业是“只讲生 产、不讲安全,只讲效益、不讲安全,只讲赚钱、不讲安 全”的典型 •
三、公共危机管理中行政紧急权利法治
• 1.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职责。
公共管理的基本目标就是实现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因此, 当公共秩序、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公共管理必须采 取可能的手段给予救助。 危机中必须赋予政府公共部门权力和责任,据情况依法限制公民 权利和增加义务。但是危机中政府公共部门的各项职责跟其他常态事 务的管理职责一样,具有法定性,不可随意处分。怠于履行应有职责, 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2.公共危机管理必须依法行政
• 依法行政的实质在于行政权力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 行政紧急权力要受到法律约束的原因:
1>紧急行政权在危机中是必要的,但也是危险的。稍有不 慎就影响到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2>紧急行政权如果没有自律和他律就难以得到法律的强制 性支撑,也没有足够的号召力,得不到人民的普遍认同。
公共管理之战略管理案例分析
——以山西襄汾新塔矿业尾矿库溃坝事故为例 • 故事情节:2008年9月8日7时58分,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
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下泄尾砂量约19万立方米,淹没面积约 35.9公顷。此次溃坝事故共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达9619.2万元。
• 事故分析:事故发生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专家查看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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