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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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标准

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标准

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标准首先,上海黄金交易所实行的黄金标准包括成色标准和规格标准。

成色标准规定了黄金的纯度要求,包括99.99%、99.95%、99.9%和99.5%四个等级,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规格标准规定了黄金的重量和外形尺寸等要求,以确保交易所的黄金产品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和可替代性。

其次,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标准还包括交割标准。

交割标准规定了交易所的黄金交割程序和要求,包括交割时间、交割地点、交割方式等。

交割标准旨在保证交易的公正、公开和高效进行,确保合约的履约能力和交易的顺利进行。

此外,上海黄金交易所还制定了交易规则和交易限制等标准。

交易规则规定了交易所的行为规范和交易程序等,以促进市场的透明度和健康发展。

交易限制包括交易者的资质要求和交易额度限制等,以保护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另外,上海黄金交易所还制订了交易费用和交易保证金等标准。

交易费用包括手续费和过户费等,交易保证金是投资者在交易所进行交易所需缴纳的保证金,旨在确保交易的安全进行和风险的控制。

最后,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标准还涉及到监管和风险控制等方面。

交易所设立了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交易所也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交易限制、风险预警和止损机制等,以保证交易所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总的来说,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标准是指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所遵守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则。

这些标准和规则涵盖了黄金的成色标准、规格标准、交割标准、交易规则和交易限制、交易费用和交易保证金、监管和风险控制等方面。

这些标准和规则的制定和落实,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提供了一个公平、透明和高效的市场环境,也保证了交易所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金条标准SGEB上海黄金交易所

金条标准SGEB上海黄金交易所

SGEB2-2004金条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条的产品牌号、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书。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黄金交易所交割的金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表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GB/T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T11066-1989 金化学分析方法SGEB1-2002 金锭3.产品牌号50g金条、100g金条。

4.要求4.1 物理规格4.1.1 标准金条重:50g、100g。

4.1.2 允许交割金条重:50+0.10g、100+0.10g,金条重不允许有负公差。

4.1.3 金条底面和四个侧面为长方形,侧面允许有不超过10度的倾角。

4.1.4 金条尺寸要求:金条的底面尺寸要求见下表:单位: mm底面转角及周边四棱应有R2-3的圆角。

4.2 表面质量4.2.1 金条应边、角完整,表面光亮,表面与侧面过渡圆滑。

4.2.2 金条不允许有空洞、过度收缩、夹杂物、气孔、麻面、冷隔、表面抽坑、冰凌状等缺陷。

4.2.3 除非表面标志,否则不允许有机械加工的痕迹。

4.3 化学成份4.3.1 金条的化学成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4.3.2根据用户或交易需要,也可另行规定。

4.4 检查与验收4.4.1 企业保证出厂的金条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4.2 需方收到的金条与本标准不符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如需仲裁,由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负责检验,检验结果为裁定依据。

4.5 检验方法4.5.1 金条的化学成份仲裁检验方法执行GB/T11066分析方法。

企业可用其他分析方法,但必须保证其精度不低于该标准的规定。

4.5.2 金条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规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规则

第五部分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规则黄金期货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附件一、交割单位黄金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00克,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标准重量(纯重)3000克,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二、质量规定(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金锭,金含量不低于99.95%.(2)国产金锭的化学成分还应符合下表规定:其他规定按GB/T4134—2003标准要求。

(3)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9%)或3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5%)。

(4)3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纯重)溢短不超过±50克。

1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

每块金锭磅差不超过±0.1克.(5)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

(6)每一仓单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批准或认可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用于实物交割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或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金库指定交割金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期货交易规则一、交易保证金制度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

交易所根据黄金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和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具体规定如下: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暂不调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方法。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上市品种和期货合约第三章交易大厅管理第四章经纪与自营第五章交易业务第六章风险控制第七章结算业务第八章交割业务第九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十章信息管理第十一章监督管理第十二章争议处理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章程》,制定本交易规则。

第二条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主要业务是: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交易。

第三条本交易规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指定交割仓库、指定结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交易规则。

第二章上市品种和期货合约第四条交易所上市品种为铜、铝、天然橡胶、胶合板、籼米,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期货品种。

第五条交易日为每周一至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每一交易日各品种的交易时间安排,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第六条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第七条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合约名称、交易品种、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合约交割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级、交割地点、最低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割方式、交易代码。

期货合约的附件与期货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最小变动价位是指该期货合约的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

第九条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又称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第十条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是指该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

第十一条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第十二条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期货交易必须以“一手”的整数倍进行,不同交易品种每手合约的商品数量,在该品种的期货合约中载明。

comex黄金期货合约

comex黄金期货合约

comex黄金期货合约
作者:金投网
comex黄金期货合约: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黄金
交易单位:1000克/手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克
最小变动价位:0.01元/克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
合约交割月份:1-12月
交易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金含量不小于99.95%的国产金锭及经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
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7%
交易手续费: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金)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AU
上市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在金融市场的舞台上,黄金期货一直是备受瞩目的重要角色。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指引,确保交易的公正、透明和有序进行。

接下来,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这份细则的具体内容。

首先,交割的基本规定是整个细则的基石。

交割单位设定为 3000 克,交割应当以标准重量 3000 克的金锭进行。

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

这一规定保障了交割品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减少了交割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在交割商品的质量标准方面,交易所规定交割的黄金应当符合国标GB/T 4134-2003 中规定的标准金锭。

金含量不小于 9995%,这一标准确保了交割的黄金具有较高的纯度和品质。

交割地点的设置也是关键的一环。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交割金库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它们必须具备良好的仓储条件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保障黄金的安全存储和准确交割。

交割流程的明确规定让交易各方心中有数。

卖方客户应当在最后交割日之前将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而买方客户则需要在最后交割日之前将足额货款交到交易所。

在交割日,交易所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配对交割。

关于交割违约的处理,细则中也有清晰的规定。

如果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标准仓单或者交付的标准仓单不符合规定,或者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都将被视为违约。

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等。

在交割费用方面,包括交割手续费、仓储费等。

这些费用的明确规定有助于交易各方在交易前就能够准确计算成本,做出合理的决策。

同时,为了确保交割的顺利进行,交易所还对交割过程中的检验、出入库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交割的黄金进行准确的检验和鉴定。

出入库的流程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黄金的数量和质量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受影响。

黄金期货的交易规则

黄金期货的交易规则

黄金期货的交易规则一、黄金期货交易的基本概念黄金期货交易是金融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形式,是指投资者通过交易所交易平台买卖标准化的黄金合约的行为。

黄金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黄金。

交易双方通过风险管理和投机来进行黄金期货交易,以期从黄金价格的波动中获利。

二、黄金期货交易的规则与要点1. 交易时间黄金期货交易时间通常是在交易所的开市时间内进行,投资者可根据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时间段进行黄金期货交易。

2. 保证金交易黄金期货交易是属于保证金交易的范畴。

投资者需在交易所设立的账户中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保证金是保障投资者在风险控制中能够履行合约义务的资金。

3. 交易单位黄金期货交易的交易单位是指每手合约的黄金数量。

不同交易所的黄金期货交易单位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在进行交易前应了解清楚交易单位的具体细则。

4. 交易方式黄金期货交易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交易平台等不同方式进行。

投资者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和便利性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

5. 交易策略投资者在进行黄金期货交易时需要制定合适的交易策略。

可以通过技术分析、基本面分析等方法来预测黄金价格的走势,从而制定相应的交易策略。

三、黄金期货交易的风险控制在进行黄金期货交易时,风险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投资者可以通过设置止盈止损、控制仓位等方式来降低交易风险,保护投资本金。

结语黄金期货交易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形式,投资者在进行黄金期货交易时需了解相关的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方法,谨慎操作,以获得稳健的投资回报。

愿每位投资者都能运用合适的策略,在黄金期货市场中获得成功。

以上是关于黄金期货交易规则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交易所机构。

祝您投资顺利!。

沪金期货交易规则

沪金期货交易规则

沪金期货交易规则一、引言沪金期货是指上海期货交易所推出的黄金期货合约,作为金融衍生品之一,其交易规则对于投资者和交易所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沪金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则,包括合约交易单位、交易时间、交易手续费等。

二、合约交易单位沪金期货的合约交易单位是1000克/手,即每手沪金合约相当于1000克黄金。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交易手数,以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

三、交易时间沪金期货的交易时间分为交易日和夜间交易两个阶段,具体交易时间如下:1.交易日交易时间:–上午收市集合竞价时间:上午9:00-9:15–上午连续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收市集合竞价时间:下午13:30-13:35–下午连续交易时间:下午13:30-15:002.夜间交易时间:–夜间开市集合竞价时间:晚上21:00-21:15–夜间连续交易时间:晚上21:15-次日凌晨2:30需要注意的是,节假日交易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投资者在进行交易前应仔细了解交易所公告中的具体安排。

四、交易手续费进行沪金期货交易时,投资者需要支付一定的交易手续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开仓手续费:按照合约价值的万分之三收取,即成交金额的0.03%。

2.平仓手续费:按照合约价值的万分之二收取,即成交金额的0.02%。

交易手续费的收取是根据交易所规定进行的,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需留意手续费的扣除,以免影响投资收益。

五、交易规则沪金期货交易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交易方向:投资者可以选择买入或卖出操作,以赚取期货价格的涨跌差价。

买入操作预计价格上涨,卖出操作预计价格下跌。

2.交易限制:投资者在交易时需符合交易所的最低资金要求和交易合规要求。

交易所对于投资者的保证金要求、交易品种限制等都有明确规定。

3.强制平仓:当投资者的账户资金无法满足交易所规定的最低维持保证金要求时,交易所会进行强制平仓操作,关闭投资者的持仓。

4.涨跌停限制:沪金期货的价格有涨跌停限制,当价格触及涨跌停板时,交易将暂停一段时间。

国内黄金期货交易规则

国内黄金期货交易规则

国内黄金期货交易规则1.引言黄金期货交易是指投资者预测未来黄金价格走势,并通过期货合约进行买入或卖出的交易行为。

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衍生品,黄金期货交易在国内市场中发展迅速,并且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投资潜力。

本文将介绍国内黄金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包括交易时间、合约规格、交易所制度等内容。

2.交易时间国内黄金期货交易时间分为夜盘和日盘两个交易时段。

•夜盘交易时间:夜盘交易时间为上午9:00至次日凌晨2:30。

夜盘交易主要面向国际市场,投资者可以在此期间进行实时交易。

•日盘交易时间:日盘交易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3:30。

日盘交易主要面向国内市场,投资者可以在此期间进行实时交易。

3.合约规格国内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克,每手交易20克。

合约代码以字母AU开头,后跟年份和月份,表示相应合约的到期月份。

例如,AU2006表示到期月份为2020年6月的黄金期货合约。

•最小变动价位:国内黄金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01元/克。

换算成每手交易20克,即每个最小变动价位对应的价格变动为0.2元。

•最小交易保证金:投资者在进行黄金期货交易时,需要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

目前,国内黄金期货交易的最小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

•上市交割月份:国内黄金期货合约的上市交割月份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和第三个月,即3月、6月、9月和12月。

4.交易所制度国内黄金期货交易主要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

交易所对黄金期货交易实施一系列制度,包括交易限额、交易保证金、风险控制等。

•交易限额:为了保证市场的稳定运行,交易所对投资者单个合约的持仓数量和交易次数进行限制。

交易所制定的交易限额具体以交易所规定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易所要求投资者在进行黄金期货交易时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和合约的价值进行动态调整。

•风险控制:交易所会设立风险监控系统,对投资者的持仓、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市场情况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

原创黄金期货交易规则和操作方法

原创黄金期货交易规则和操作方法

原创黄金期货交易规则和操作方法黄金期货交易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在投资者中越来越受到欢迎。

通过黄金期货交易,投资者可以参与金融市场,实现资本的增值。

本文将为您介绍黄金期货交易的一些基本规则和操作方法,帮助您在黄金期货交易中取得更好的投资收益。

一、黄金期货交易规则在进行黄金期货交易之前,投资者需要了解一些交易规则,以便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1. 交易时间黄金期货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00到次日凌晨2:30。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在这个时间段内进行交易。

2. 交易合约黄金期货交易的合约是标准化的,每个合约对应的黄金交割量为100克。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合约进行交易。

3. 交易单位和报价黄金期货交易的交易单位是以每克的价格计算的。

报价时,使用人民币计价,以每克为单位报价。

4. 交易手续费黄金期货交易的手续费包括两部分,一是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二是券商或期货公司收取的手续费。

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二、黄金期货交易操作方法了解了黄金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后,接下来介绍一些黄金期货交易的操作方法。

1. 技术分析在进行黄金期货交易时,技术分析可以帮助投资者判断市场趋势和交易信号。

投资者可以运用各种技术指标,如移动平均线、相对强弱指数等,来预测市场的走势,并根据趋势进行买卖决策。

2. 逆势操作逆势操作是指投资者在市场出现明显反转信号时,进行与主流趋势相反的操作。

例如,在市场下跌时,当出现明显的买入信号时,投资者可以选择逆势做多,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3. 止损和止盈在进行黄金期货交易时,设立止损和止盈位非常重要。

止损位是指当市场走势不利于投资者时,设立的损失限制点位,当价格触及止损位时,投资者应及时平仓止损。

止盈位是指当市场走势有利于投资者时,设立的获利限制点位,当价格触及止盈位时,投资者应及时平仓获利。

4. 风险控制在进行黄金期货交易时,风险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白银T-D基本资料1

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白银T-D基本资料1

基本资料黄金T+D介绍:1.首先黄金T+D的意思是延期交易的意思,就是可以无限期持有,在银行的网上银行操作,资金在自己的银行帐户,根据黄金价格的波动赚取差价,交易规则灵活,当天可以买卖,黄金T+D是保证金交易的有6.7杠杆效应,最少交易1手,也就是1000克。

2.3.4.举例说明:现在的黄金价格是280一克,那么一千克就是28万,因为黄金T+D是保证金交易,每次交易的时候,你只要付15%的保证金就可以买卖了.其中是1:6.7倍杠杆效应,也就是只需要投资4.2万保证金就可以操作28万的交易了,而且黄金T+D是可以双向交易的也就是买涨买跌,只要方向判断对,无论涨跌都赚钱。

5.6.7.举例说明:现在黄金价格280一克您感觉黄金要跌就买了一手空单(也就是买跌)那么黄金价格跌到275一克时您就收益5千元左右{包含手续费}。

8.9.10.举例说明:现在黄金价格280一克您感觉黄金要涨.就买了一手多单(也就是买涨)那么黄金价格涨到285一克时您就收益5千元左右{包含手续费}。

11.交易时间灵活,更适合平时需要上班的投资者黄金T+D的交易时间:由于“T+D”可以在晚上进行交易,而且波动最活跃的时候也恰恰是在晚上,所以非常适合平时白天需要上班的投资者,免去了以前炒股票时要在白天看盘的麻烦,这样白天可以专心的工作,而晚上在看电视的同时就可以赚到钱,何乐而不为呢?12.交易多样化,有做空机制,无需担心资金被套牢现在中国炒股票的人非常多,在众多股民中资金没有被套过的有多少人呢?应该说是凤毛麟角,资金一旦被套住通常都会在一年以上,只能等到股票价格涨上去了才会盈利,要是一直在跌的话就只能等着或是斩仓,投资者比较被动。

而黄金“T+D”拥有做空机制,一但多单入场后行情发生反转,那么就可以平掉多单,反手做空,这样不但会把亏损的钱补回来,还可以有所盈余,投资者会比较主动、灵活,不必像股票一样被动地等待行情。

例如:现在是165每克,你觉得现在会跌,你现在可以先卖出1克165价格的黄金。

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监督管理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监督管理规则

一、概述上海黄金交易所是我国国内黄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黄金交易与服务的职能。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上海黄金交易所制定了业务监督管理规则,以便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

二、监管机构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监管机构包括交易所监督部门和监管委员会。

交易所监督部门负责具体的监管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交易所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业务监督管理规则的内容1. 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明确了交易的时间、方式、标的、价格等规则,以保证交易的公平和透明。

2. 会员管理:交易所对会员资格、会员权益、会员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保障会员权益,维护交易秩序。

3. 交易监管:上海黄金交易所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监管措施,确保交易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4. 信息披露:交易所要求会员和交易参与方按照规定进行信息的披露,以保证市场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5. 案件处理:对于交易违规、欺诈等行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流程和处罚措施。

四、监督与执法1. 监督工作:交易所监督部门负责对会员和交易行为进行日常监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

2. 执法措施:对于违规行为,交易所监督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交易资格等。

3. 自律监管:交易所要求会员自觉接受自律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自行整改,加强内部监督。

五、监督管理规则的意义1. 维护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公平、公正。

2. 保护投资者权益:监管机构通过对市场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投资风险。

3. 增强市场信心:监管规则的存在和执行,有助于增强市场参与者的信心,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发展趋势1. 加强技术监管:随着科技的发展,上海黄金交易所将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交易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2. 健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督管理规则体系,提高各项规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黄金期货标准合约黄金期货是指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一种金融衍生品,它的特点是投资者可以在未来某个时间点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黄金。

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则是指符合交易所规定的黄金期货合约,投资者可以根据合约规定进行交易。

本文将对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定义、特点、交易规则以及投资者应注意的风险进行介绍。

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定义和特点黄金期货标准合约是一种标准化的金融合约,具有以下特点:1. 标准化: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价格、交割日期、交割品位等都经过交易所统一制定和规范,投资者只需按照合约规定进行交易,无需担心交易中的价格和品质问题。

2. 杠杆效应:投资者可以通过黄金期货标准合约获得杠杆效应,只需投入一小部分保证金即可控制一定数量的黄金期货合约,从而放大投资收益或亏损。

杠杆效应使得黄金期货交易具有较高的风险和潜在回报。

3. 交易时间: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可以在交易所内规定的特定时间段内进行交易,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内根据市场条件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

二、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规则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规则包括合约规格、交易时间、交割方式等的规定。

1. 合约规格: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交割月份、交割品位等合约规格由交易所统一规定,投资者在交易时需注意合约规格的对应关系。

2. 交易时间: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时间由交易所规定,投资者需在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时间内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

3. 交割方式: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到期日是交割日,投资者可以选择对现货进行交割或进行平仓操作。

三、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投资风险投资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需谨慎操作。

1. 价格风险:黄金期货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政治局势、市场供求关系等。

投资者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合理判断黄金期货价格的变化趋势。

2. 交易风险:黄金期货交易具有高杠杆效应,小幅价格波动即可导致巨大的收益或亏损。

投资者需设置合理的止损和止盈点位,控制风险。

黄金期货合约交易操作手册-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品

黄金期货合约交易操作手册-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品

第一部分黄金的性质一、自然属性黄金,又称金,化学符号Au,原子序数79,原子量197,质量数183-204。

金的熔点1063℃,沸点2808℃。

金的密度较大,在20℃时为19.32克/立方厘米。

金的柔软性好,易锻造和延展。

现在的技术可把黄金碾成0.00001毫米厚的薄膜;把黄金拉成细丝,一克黄金可拉成3.5公里长、直径为0.0043毫米的细丝。

黄金的硬度较低,矿物硬度为3.7,24K金首饰的硬度仅2.5。

金具有良好的导电性和导热性。

金是抗磁体,但含锰的金磁化率很高,含大量的铁、镍、钴的金是强磁体。

金的反射性能在红外线区域内,具有高反射率、低辐射率的特性。

金中含有其他元素的合金能改变波长,即改变颜色。

金有再结晶温度低的特点。

金具有极佳的抗化学腐蚀和抗变色性能力。

金的化学稳定性极高,在碱及各种酸中都极稳定,在空气中不被氧化,也不变色。

金在氢、氧、氮中明显地显示出不溶性。

氧不影响它的高温特性,在1000℃高温下不熔化、不氧化、不变色、不损耗,这是金与其他所有金属最显著的不同。

二、其他属性黄金不同于一般商品,从被人类发现开始就具备了货币、金融和商品属性,并始终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个历史,只是其金融与商品属性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表现出不同的作用和影响力。

黄金是人类较早发现和利用的金属,由于它稀少、特殊和珍贵,自古以来被视为五金之首,有“金属之王”的称号,享有其它金属无法比拟的盛誉。

正因为黄金具有这样的地位,一度是财富和华贵的象征,用于金融储备、货币、首饰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黄金的经济地位和商品应用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它的金融储备、货币职能在调整,商品职能在回归。

随着现代工业和高科技快速发展,黄金在这些领域的应用逐渐扩大,到目前为止,黄金在国际储备、货币、首饰等领域中的应用仍然占主要地位。

三、主要用途(一)国际储备由于黄金的优良特性,历史上黄金充当货币的职能,如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储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黄金已退出流通领域。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稿)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交易业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竞价交易第三节 定价交易第四节 报价交易第五节 询价交易第三章 风险管理第四章 结算业务第五章 交割业务第六章 发票管理第七章 异常情况处理第八章 信息管理第九章 监督管理第十章 争议与调解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监督管理规则》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黄金及其他产品的交易、结算、交割和实物统一配送。

第三条交易所的交易模式包括竞价交易、定价交易、报价交易、询价交易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交易模式。

交易所为竞价交易、定价交易、报价交易和履约担保型询价交易等模式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仓库、保证金存管银行、其他相关参与者及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交易所授权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中心)对国际会员进行集中管理,并为国际会员及其客户提供服务。

国际中心、国际会员及其客户、国际中心保证金存管银行等其他相关参与者除应当遵守本规则外,还应当遵守国际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则。

第二章交易业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六条交易所上市的品种有黄金(Au)、白银(Ag)、铂金(Pt),以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品种。

第七条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各交易品种的交易时间安排,详见各交易品种的合约表。

交易时间的调整根据交易所的公告执行。

第八条根据交易模式的不同,交易所的上市合约分为竞价交易合约、定价交易合约、报价交易合约、询价交易合约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约等。

根据交割地点的不同,交易所上市合约分为主板合约和国际板合约。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是如何制定并且加以实施的呢?下文是x收集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欢迎阅读!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以及相关的交割结算、出入库溢短结算及发票流程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即投资者)及指定交割金库等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交割流程第三条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 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四条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

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自然人客户不得进行黄金实物交割。

某一黄金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该黄金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自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对自然人客户的该月份持仓直接由交易所强行平仓。

第五条实物交割应当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

交割期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该五个工作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

第六条交割程序(一)第一交割日卖方交标准仓单。

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经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仓储费用由卖方支付到第五交割日(含当日),第五交割日以后的仓储费用由买方支付。

(二)第二交割日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

(三)第三交割日1、买方交款、取单。

买方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

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支付给卖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卖方交发票。

第七条标准仓单在交易所进行实物交割的,其流转程序如下:(一)卖方客户将标准仓单授权给卖方会员以办理实物交割业务;(二)卖方会员将标准仓单提交给交易所;(三)交易所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会员;(四)买方会员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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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规则黄金期货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附件一、交割单位黄金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00克,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标准重量(纯重)3000克,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二、质量规定(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金锭,金含量不低于99.95%。

其他规定按GB/T4134-2003标准要求。

(3)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9%)或3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5%)。

(4)3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纯重)溢短不超过±50克。

1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

每块金锭磅差不超过±0.1克。

(5)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

(6)每一仓单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批准或认可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

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用于实物交割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或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

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金库指定交割金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期货交易规则一、交易保证金制度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

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

交易所根据黄金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和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具体规定如下:黄金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暂不调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方法。

当黄金期货合约达到应该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标准时,交易所应在新标准执行前一交易日的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历史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卖方可用标准仓单作为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交割月份期货合约持仓的履约保证,其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

二、限仓制度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投资者的各品种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黄金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规定(单位:手)注1: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

注2:黄金期货合约在进入交割月份后,自然人投资者该黄金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同一投资者在不同经纪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头寸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投资者的限仓数额。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会员及法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自然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进入交割月后,会员及法人投资者黄金期货合约持仓应当是3手的整倍数,新开仓、平仓也应是3手的整倍数;自然人投资者不允许新开仓。

三、价格大幅波动时的风险管理当某黄金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即D1、D2、D3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 )达到10%;或连续四个交易日(即D1、D2、D3、D4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 )达到12%;或连续五个交易日(即D1、D2、D3、D4、D5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 )达到14%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

N 的计算公式如下:100%0P P t N P -=⨯ t =3,4,50P 为1D 交易日前一交易日结算价P为t交易日结算价,t=3,4,5tP为3D交易日结算价3P为4D交易日结算价4P为5D交易日结算价5四、涨跌停板制度当黄金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D5、D6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D1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黄金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收取比例已高于8%的按原比例收取。

D2交易日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7%。

该期货合约若D2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即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7%,则D3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若D2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若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收取比例已高于10%的按原比例收取。

D3交易日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7%。

若D3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即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7%,则D4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若D3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若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黄金期货合约按10%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10%的按原比例收取,并且交易所可以对部分或全部会员暂停出金。

当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时,若D3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该合约直接进入交割;若D4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D4交易日该合约按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水平继续交易;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D4交易日该黄金期货合约暂停交易一天。

交易所在D4交易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该黄金期货合约实施下列两种措施中的任意一种:措施一:D4交易日,交易所决定并公告在D5交易日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化解市场风险,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

在交易所宣布调整保证金水平之后,保证金不足者须在D5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D6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比例均恢复正常水平;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同方向再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交易所宣布为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反方向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措施二:在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D3交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或非经纪会员,下同)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同一投资者持有双向头寸,则首先平自己的头寸,再按上述方法平仓。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一)申报平仓数量的确定在D3交易日收市后,已在计算机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无法成交的,且投资者该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或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6%的所有申报平仓数量的总和为平仓数量。

若投资者不愿按上述方法平仓可在收市前撤单,则已撤报单不再作为申报的平仓报单。

(二)投资者单位净持仓盈亏的计算方法投资者该合约净持仓盈亏的总和(元)投资者该合约单位净持仓盈亏=投资者该合约的净持仓量(克) 投资者该合约净持仓盈亏的总和,是指在投资者该合约的历史成交库中从当日向前找出累计符合当日净持仓数的开仓合约的实际成交价与当日结算价之差的总和。

(三)持仓盈利投资者平仓范围的确定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的投资者单位净持仓盈利的投机头寸以及投资者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6%的保值头寸都列入平仓范围。

(四)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及方法1、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1)在平仓范围内按盈利的大小和投机与保值的不同分成四级,逐级进行分配。

首先分配给属平仓范围内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6%的投机头寸(以下黄金简称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其次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3%,小于6%的投机头寸(以下黄金简称盈利3%以上的投机头寸);再次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小于D3交易日结算价3%的投机头寸(以下黄金简称盈利3%以下的投机头寸);最后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D3交易日结算价6%的保值头寸(以下黄金简称盈利6%以上的保值头寸)。

(2)以上各级分配比例均按申报平仓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与各级可平仓的盈利头寸数量之比进行分配。

2、黄金品种平仓数量的分配方法及步骤(见附件)若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大于或等于申报平仓数量,则根据申报平仓数量与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的比例,将申报平仓数量向盈利6%以上的投机投资者分配实际平仓数量;若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小于申报平仓数量,则根据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与申报平仓数量的比例,将盈利6%以上投机头寸数量向申报平仓投资者分配实际平仓数量。

再把剩余的申报平仓数量按上述的分配方法向盈利3%以上的投机头寸分配;若还有剩余,则再向盈利3%以下的投机头寸分配;若还有剩余,则再向盈利6%以上的保值头寸分配。

若还有剩余则不再分配。

(五)平仓数量尾数的处理方法首先对每个投资者编码所分配到的平仓数量的整数部分分配后再按照小数部分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排序,然后按照该排序的顺序进行分配,每个投资者编码1手;对于小数部分相同的投资者,如果分配数量不足,则随机进行分配。

采取措施二之后,若风险化解,则下一个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比例均恢复正常水平;若还未化解风险,交易所则宣布为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因采取措施二平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投资者承担。

五、大户报告制度当会员或者投资者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额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投资者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投资者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六、强行平仓制度当会员、投资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2)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4)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5)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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