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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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编制:品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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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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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职责。。。。。。。。。。。。。。。。。。。。。。。。。。。。。。。。。。。。。1 第三章奖罚细则。。。。。。。。。。。。。。。。。。。。。。。。。。。。。。。。。1 第四章附则。。。。。。。。。。。。。。。。。。。。。。。。。。。。。。。。。。。。。3
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发生质量问题时具体处罚责任人及金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及员工质量意识的考核。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相关部门/人员职责
(一)公司所有员工发现质量问题后均可以到品管部投诉。
(二)品管部负责判定质量问题的责任人并提出处罚,依据《质量考核处罚单》审批执行。
(三)管理者代表最终批准《质量考核处罚单》。
(四)营运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处罚资金执行与的管理。
第三章奖罚细则
第四条原材料检验误判的奖罚:
1.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入库发到生产线后发现批量质量问题,由品质管理中心对该批产品封存然后
组织检测中心人员一起抽样重新判定,判定属于原材料不良后对检验人员处以以下罚款:检验经理罚款200元/次;进料检验主管罚款100元/次;责任检验员罚款100元/次。
2.针对经检验合格入库后的原材料,品质管理人员不定期组织检测中心人员到仓库抽查(或组织
检查小组检查判定),经抽查判定为不合格的对检验人员处以以下罚款:检验经理罚款200元/次;责任检验主管罚款100元/次;责任检验员罚款100元/次。
3.一年内未出现过车间投诉所检原料不良的检验员给予500元奖励,进料检验主管奖励1000元。第五条生产过程中质量问题的奖罚:
1.因搬运、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材料的损害或组装不良,经巡检发现造成批量质量问题的,对车间
人员处以以下罚款:车间主任罚款200元/次;车间工艺罚款100元/次。
2.成品检验属装配原因返工对车间处以以下罚款:车间主任罚款50元/次;车间工艺罚款20元/
次。
3.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或成品,品质管理人员不定期组织检测中心人员抽查(或组织检查小
组检查判定),经抽查判定为不合格的对检验人员处以以下罚款:检验经理罚款100元/次;责任检验主管罚款50元/次;责任检验员罚款50元/次。
4.总装车间对流水线全检人员调动需经品管部书面会签同意,违反一次处以以下罚款:车间主任
罚款200元/次。
5.月度成品抽检批次合格率大于99%(包括市场的返工)给予车间以下奖励:车间主任300元/次;
车间工艺200元/次。
第六条部装车间(注塑、喷涂、冲压、线路板、丝印等)质量问题的奖罚:
1.各部装车间成品(指塑料件、内外锅、线路板等)被检验人员判定属生产原因不合格给予责任
部装车间以下处罚:车间主任罚款50元/次;车间工艺罚款20元/次。
2.经检验合格的部装车间成品(指塑料件、内外锅、线路板等)在总装车间使用时发现批量质量
问题,由品质管理中心对该批产品封存然后组织检测中心人员一起抽样重新判定,判定属于原材料不良后对检验人员处以以下罚款:检验经理罚款200元/次;进料检验主管罚款100元/次;
责任检验员罚款100元/次。
3.经过检验合格的部装车间成品(指塑料件、内外锅、线路板等),品质管理人员不定期组织检测
中心人员抽查(或组织检查小组检查判定),经抽查判定为不合格的对检验人员处以以下罚款:检验经理罚款200元/次;责任检验主管罚款100元/次;责任检验员罚款100元/次。
4.各部装车间一个月内没有不合格现象(包括车间发现的不合格)给予车间以下奖励:车间主任
300元/次;车间工艺200元/次。
5.一个月内在总装车间、品质管理组织的抽查检查或委外加工中部装车间成品(指塑料件、内外
锅、线路板等)没有批量质量问题,给予检验部门以下奖励:检验经理300元/次;进料、巡检、成品检验主管各200元/次。
第七条成品投诉的奖罚:
1.市场投诉批量质量问题(指a.同一款产品不良比率超过10%或不良比率低于10%但一个月内因
同一问题连续被3个或3个以上销售区域投诉的;b.所有系列饮水机、电饭煲在一个月内被投诉次数超过6次或以上),以书面客户投诉(包括内销的书面投诉)为准,给予检验部门以下处罚:检验经理罚款300元/次;成品检验主管200元/次。
2.检验合格入库成品,品质管理人员不定期组织检测中心人员抽查(或组织检查小组检查判定),
经抽查判定为不合格的对检验人员处以以下罚款:检验经理罚款200元/次;责任检验主管罚款100元/次;责任检验员罚款100元/次。
3.一个月内没有市场投诉(在6个月后)给予检验人员以下奖励:检验经理300元/次;进料、巡
检、成品检验主管各200元/次。
4.对市场投诉的成品串货问题,每投诉一次经调查情况属实对当期车间主任处罚200元/次;检验
经理处罚200元/次;车间工艺处罚100元/次。
第八条储存和搬运、运输的奖罚:
1.储存方式不符合要求(如堆放超高、受潮、破损等),野蛮搬运,发错产品、物料至流水线等,
品质管理人员组织的不定期检查中被发现一次或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一次给予仓库以下处罚:主任罚款200元/次;责任主管100元/次。
2.仓库(包括成品仓库和材料仓库)在成品发货或原物料委外发货时,因发货错误导致退货或投
诉的每次给仓库以下处罚:仓库主任500元/次;责任主管300元/次。
第九条质量问题投诉奖励:
以上所有质量问题点,公司内员工均有权举报,凡有举报,品质管理部门均会专项检查。一经查实该质量问题,将给与举报者100元/次的奖励。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品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特殊情况需加严处罚或取消处罚需经品管部长或管理者代表评审后处理。
附件:《质量考核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