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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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实施细则1. 一次检查合格,给予奖励。

一次检查不合格给予罚款;二次检查不合格,追加加倍罚款;三次检查不合格,追加再加倍罚款,并停工整顿。

2.执行《工艺》《规范》较好的单位,无质量事故和缺陷,每月奖励200~ IOOO元。

违反《工艺》《规程》等施工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IOOO元。

3.出现一般质量缺陷或事故,罚款500〜IOOo元,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罚款2000元以上。

出现质量事故(或缺陷),没有做到“四不放过”的,或执行不认真的(以上报质检部的报告为准),罚款200〜IOOO元。

无事故报告,没有处理记录的罚款200〜IoOO元。

4.施工原始记录填写认真,签证资料齐全、及时,每月奖励200〜500元。

施工原始记录壤写不认真或不填写,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签证资料不按时填写上交或填写不认真被退回,每拖延两天,罚款100〜500元。

5.未执行“三检制”而进入下道工序,罚款100〜IoOo元,执行较好的单位,每月奖励100〜IOOo元。

未经有关部门认可,损坏已验收的工序,罚款50〜 500 元。

6.当质检人员或监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受阻拦、谩骂、侮辱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罚款500〜IOOO元,性质严重的追加行政处罚。

7.对拒收奖罚单的单位(个人)或不认真执行奖罚的单位,每人次(件)罚款100〜500元。

8.对于本《细则》未明确的奖罚项目,质检部将根据情节、性质酌情报总工、经理审批后进行奖罚。

9.为保证质量奖罚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理部每月拿出3000元,作为质量奖罚专用款,所有奖罚统一进入奖罚专用款帐号。

10.所有奖励申请,必须在该工序或项目完工后,十日内报质检部审核。

罚款在查明情况后,十五日内由质检部提,奖罚单经经理部领导批准后生效。

工程质量奖罚细则质量奖罚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细则质量奖罚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细则质量奖罚细则工程质量奖罚细则是指根据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和奖惩的具体规定。

其目的在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质量奖罚细则应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下面是一份工程质量奖罚细则的示例,供参考:一、质量奖励机制1.优质工程奖励:对优质工程进行表彰和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及时验收,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在工期内顺利完工等。

2.技术创新奖励:对工程质量方面的技术创新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新技术、新工艺在工程实施中的应用效果和经济效益。

3.质量管理奖励:对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质量惩罚机制1.质量问题处罚: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罚。

具体处罚方式包括停工整改、罚款、责任追究等。

处罚对象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

2.违规行为处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例如,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施工人员不按照规范操作等。

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追究责任等。

3.安全事故处罚: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惩罚。

具体处罚方式包括停工整改、责任追究、罚款等。

三、质量奖罚实施程序1.质量奖励评选:由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决定并公示。

2.质量惩罚处罚:发生质量问题或违规行为后,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处罚程序,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3.不服申诉程序:对于对奖罚结果不服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一定时限内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主管部门会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修改奖罚结果。

四、监督检查机制1.定期检查:由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依据检查结果进行奖罚决定。

2.抽查检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机进行抽查检查。

抽查结果作为质量奖罚的参考依据。

工程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激发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停工项目以及未来新开工项目。

三、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公平、公正、公开。

2.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以奖为主,罚为辅。

3. 奖励与实际贡献挂钩,惩罚与违规行为对应。

四、奖励办法1. 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对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专项奖励。

3.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对项目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4.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并纠正他人违规行为,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五、惩罚办法1.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工程管理规范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进度滞后、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因个人原因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罚。

4. 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1)个人或团队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奖励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奖励事宜。

2. 惩罚程序:(1)发现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处罚事宜。

七、附则1. 本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3. 本细则的修改、废止,由公司领导批准。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一、引言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采取奖罚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特制定本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二、目的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奖罚措施,促使各参与方重视工程质量,并通过奖励高质量工程和惩罚质量违规行为,推动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工程质量奖励措施1. 工程质量奖励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隐患。

(2)工程质量按时、按质竣工,取得使用权。

(3)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了创新技术和先进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4)工程质量达到了国家和行业的先进水平,对行业有积极影响。

2. 工程质量奖励的方式和形式(1)表彰奖励: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业绩考核:将工程项目的质量表现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与奖金挂钩。

(3)技术培训:对取得工程质量奖励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

五、工程质量惩罚措施1. 工程质量惩罚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存在质量隐患,需进行整改。

(2)工程质量未按时、未按质竣工,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使用。

(3)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4)工程质量远低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对于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 工程质量惩罚的方式和形式(1)责任追究: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相应的处罚。

(2)项目资质限制: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相关单位限制其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资质申请。

(3)经济处罚: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

六、奖罚审核和评定机制1. 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1)工程质量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由相关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组成。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提高企业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及工程质量奖惩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工程质量奖惩,是指对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工程质量的优良性以及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质量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四条工程质量奖惩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五条奖励对象(一)公司内部从事工程质量管理的人员;(二)公司内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三)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奖励标准(一)对在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二)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按照获奖等级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三)对在工程质量问题整改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七条奖励程序(一)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提出奖励申请;(二)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奖励建议;(三)公司领导审批奖励建议,并进行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对象(一)公司内部从事工程质量管理的人员;(二)公司内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惩罚标准(一)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二)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三)对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或者阻挠、干扰质量问题调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条惩罚程序(一)对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进行调查;(二)根据调查结果,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提出惩罚建议;(三)公司领导审批惩罚建议,并进行惩罚。

项目管理施工质量处罚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施工质量处罚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质量实施细则1、 支护工程(1)旋喷桩1. 旋喷桩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违者罚款1000-3000元。

2. 旋喷桩桩体强度未符合设计要求。

处罚款1000-3000元。

3. 未满足以下要求的测量放线:施工轴线允许偏差为1cm。

测量孔口地面高程允许偏差不超过1cm,定孔位允许偏差不超过2cm。

钻杆中心轴线对准孔位允许偏差不超过2cm。

每项处罚款100元。

4. 未满足以下要求的钻机造孔:钻孔口径应大于喷射管外径20~50mm,以保证喷射时正常返浆、冒浆。

钻孔深度大于设计开喷深度0.5~1.0m,以满足各喷嘴前端距离。

每项处罚款100元。

5. 孔内测斜:孔斜率不大于1%,测量钻杆钻具长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cm未满足。

处罚款300元。

6.下喷射管:喷射管下至开喷深度允许偏差不超过10cm。

下喷射管前检查以下事项:未达到每项处罚款100元。

1 喷射管长度允许偏差不超过2%,测量喷嘴中心线是否与喷射管方向箭一致,允许偏差不超过1°,喷射管每隔0.5m标识尺度。

2 将喷头置于高压水泵附近,试压管路应小于20m,试管调为设计喷射压力。

更换喷嘴时重新调试,施工用的标准喷射压力等于设计喷射压力加上管路压力。

3 下入喷射管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喷嘴堵塞。

7.搅拌制浆:搅拌时不低于3分钟,制浆材料称量其误差不大于5%,搅拌存放时间不超过2h,浆液温度保持在5~40℃,未达到每项处罚款100元。

8.旋喷桩施工中,严格控制空压机、高压水泥浆泵的压力和提升速度。

高压水泥浆泵压力偏差不超过±1 Mpa ,流量偏差不超过±1L/min。

压缩气压力偏差不超过±0.1Mpa,流量偏差不超过±1L/min。

每项处罚款100元。

9.高压喷射注浆开喷后,待水泥浆液冒出地表后,开始提升。

喷射过程中出现压力突降或聚增,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检查喷头是否合格,若不合格禁止使用,喷射中断0.5h,1h,4h的,分别搭接0.2m、0.5m、1.0m。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社会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奖金设置。

公司从利润中计提部分资金设立质量奖励基金,质量罚款所得亦列入质量奖励基金,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收取,实行专款专用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第四条公司对取得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在业主给予的奖励外进行公司内部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1、创鲁班奖工程,按产值的10.0‰奖励2、创国家金质奖工程按产值的8.0‰奖励;银质奖按产值的6。

0‰奖励3、创省优工程或省样板工程按产值的5.0‰奖励4、创市优工程或市样板工程按产值的3。

0‰奖励5、对于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按部颁规范达到优良工程或市政项目按业主施工合同要求达到优良工程,且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按产值的2.0‰奖励.第五条对未完成业主确定的质量目标的项目,按该项目产值的2.0‰进行处罚,在项目奖金中扣取.第六条由我司总承包工程获得市优以上奖励时,按上述奖励比例对分包单位进行奖励第七条以上奖项必须待评优证书颁布后下发,无评优证书,一律不给予奖励第八条对获得国家、行业和省份其他质量先进称号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九条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和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第十条所有奖金分配表须经公司工程部、人保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第三章过程控制中的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在公司组织的季度质量评比活动中,第一名奖励项目部锦旗一面、现金10000元,第二名奖励项目部现金8000元,对排在最后一名并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一、引言为了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和环保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程序,激励项目参与者积极履行安全、质量和环保职责,保障项目的安全、质量和环保目标的实现。

三、奖励制度1. 安全奖励1.1 安全先进个人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提出有效安全措施并成功实施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2 安全先进团队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显著安全成绩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团队合作,共同推动项目安全工作。

1.3 安全创新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并成功实施创新安全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创新意识和能力。

2. 质量奖励2.1 质量先进个人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提出有效质量措施并成功实施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2 质量先进团队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显著质量成绩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团队合作,共同推动项目质量工作。

2.3 质量创新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并成功实施创新质量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创新意识和能力。

3. 环保奖励3.1 环保先进个人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参与环保管理,提出有效环保措施并成功实施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2 环保先进团队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显著环保成绩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团队合作,共同推动项目环保工作。

3.3 环保创新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并成功实施创新环保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惩罚制度1. 安全惩罚1.1 安全违规处罚: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或安全风险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措施。

1.2 安全失职处罚: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或不及时报告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降职、解聘等措施。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细则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细则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细则一、奖罚背景为了提高我国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

二、奖励措施1. 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工程质量,取得显著成效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积极参与质量攻关,解决质量难题,为提高工程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质量职责,严格把控质量关,取得显著成效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惩罚措施1.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

2. 对未按照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

3. 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欺诈行为,如虚假宣传、虚假认证等,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

4. 对不认真履行质量职责,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

5. 对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四、奖罚实施1. 奖励措施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奖励金额根据工程质量效益和贡献大小确定。

2. 惩罚措施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处罚金额根据质量问题和事故严重程度确定。

3. 奖罚结果记入施工单位和个人不良记录,作为行业准入和招投标的依据。

4. 奖励和处罚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附则1. 本细则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4. 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我国工程施工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工程安全。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2篇)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2篇)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工程质量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执行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提高和有效管理,必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

本文将提供一份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的范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工程质量奖励制度1. 优质工程奖励优质工程奖励是对工程质量表现突出、达到预期要求以上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评审专家的严格评选,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2) 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了科学、合理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措施;(3) 工程施工现场整洁、安全,无违章建设行为;(4) 工程交付后没有发生质量纠纷,用户满意度高。

2. 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是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了新技术、新材料或新工艺,提高了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专家评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采用了先进的施工技术、新型材料或新工艺,提高了工程品质;(2) 工程采用的技术创新成果在同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示范性;(3) 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解决技术难题,提高了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3. 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奖励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效保障工人安全、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安全事故率和安全管理措施的评估,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2)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设施到位;(3) 工程施工中完成了相关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二、工程质量惩罚制度1. 不良工程处罚对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处罚。

通过评审专家的严格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1) 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2) 工程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无法满足使用要求;(3) 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相关法律法规被违反、用户投诉严重或发生质量事故。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4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4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以及承担建筑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个人。

第三条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一律依法追究责任,不得包庇纵容,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细则予以罚款。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用途,应用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计算,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造成后果和违法行为的情节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金额,应当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能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公正性。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罚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罚款基本原则第八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确认责任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经调查核实后,如果发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第十条如被罚单位或个人对罚款决定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交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对申请进行合理审查,并及时作出决定。

第三章罚款的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调查和核实。

第十二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果需要向相关证人进行询问或者取证,应当事先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并协调相关单位或个人的配合。

第十三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发现有相关单位或个人隐瞒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应当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调查核实结束后,应当制作《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归纳概述,并提出罚款的依据和决定意见。

第十五条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由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认定,并作出罚款的决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一、安全生产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企业领导要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管理制度体系中,明确人员责任、管理职责和相关流程,以确保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举措的有效开展和执行。

1.2 安全生产措施1.2.1 建立安全制度企业应确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管理制度。

同时,制度应落实到人员、岗位上,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1.2.2 安全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应急预案、安全操作等培训,以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2.3 严格管理企业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1.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3.1 安全生产奖励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队,应给予表彰,以激励其发挥更好的作用,同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1.3.2 安全生产惩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团队,应给予严肃处理,直至撤销其资格。

这不仅可以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可以杜绝不安全行为。

二、文明施工2.1 文明施工原则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施工中,以环保、卫生、安全、整洁、文明为主题,注重企业形象和职工文明素质,通过一系列措施实现的现代施工管理模式。

2.2 文明施工举措2.2.1 施工现场环保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当特别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包括杂物清理、垃圾分类、绿化、节能等措施。

在材料和设备的运输过程中也要注意环保。

2.2.2 卫生管理在工程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每日进行清扫消毒,保证施工现场的档案保管、设施统一管理、用品分类存放、信息公示等。

2.2.3 安全检查在工程施工现场,要实施安全检查制度,安排专人每日查验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查找安全隐患并排除,保持安全施工。

2.2.4 文明施工培训在工程施工现场,每日都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培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培养其文明观念和道德素质。

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厂内供热技术改造项目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批准:审核:编写:xxxxxxxxxx二0xx年xx月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A版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强化各级参建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加强对工程的质量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实现质量过程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特制定《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供热技术改造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3权限灵武公司厂内供热技术改造项目指挥部和生技部人员、监理公司人员有权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填写质量整改单、质量监督罚款单、质量监督奖励单。

4奖惩机构及程序4.1奖惩机构组成4.1.1质量奖惩机构由灵武公司厂内供热技术改造项目指挥部成员组成,即质监站站长为质量奖惩领导小组组长,各副站长为领导小组副组长;质监站秘书长为质量奖惩工作组组长,质监站各专业组组长为质量奖惩工作组副组长。

4.2 奖惩程序4.2.1质检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参照奖惩细则提出奖惩意见填写“质量监督罚款单”或“质量监督奖励单”。

4.2.2奖惩工作组审核后经组长批准实施奖惩。

4.2.3上级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连带考核下级,业主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连带考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4.2.4奖惩金额超过1万元报领导工作组长签发后实施奖惩。

5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由上级部门提出奖励建议5.1 及时发现质量隐患、图纸差错和设备缺陷,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有效避免质量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

5.2施工单位由于强化质量管理,年度内未发生质量事故的。

5.3施工单位工程没有出现电力建设工程中要求消除的施工质量通病的。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将给予质量奖励5.4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对某一单项工程或项目的工作做出优异成绩者。

奖惩工作组申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奖励1000~5000元。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A版5.5在施工现场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人员。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办法第一章、总则1.1、为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强化和规范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工程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工程(产品)质量监管和考核力度,有效地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鼓励各项目争创优质工程和名牌产品,做到奖优罚劣,根据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工程质量。

1.3、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惩专项基金。

工程质量实现创优规划目标,或者为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者(包括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按本办法实施奖励。

1.4、施工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的督促和指导。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者违反《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本办法实施惩罚。

1.5、公司实行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各项目劳务公司拿出20%进度款,纳入工程质量、安全方面考核。

1.6、重奖创出优质工程的项目和个人,处罚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含严重质量问题),损害企业信誉的项目和责任者;1.7、工程技术部质量主管每月对各个项目进行一次施工质量考核,将劳务公司进度款的20%,作为考核目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各占10%)。

每月发放进度款时,按考核总得分的百分比乘以10%再乘以应发进度款总额即为当月应发的质量绩效进度款。

其余进度款作为风险抵押金,将在工程竣工时酌情发放。

1.8、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各工程项目劳务公司。

第二章、质量管理奖罚考核标准2.1、各项目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及严重质量问题,经检查考评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实现了合同承诺目标,社会效益显著,列入创优规划的工程达到申报条件并实现申报,公司将对工程项目风险抵押金进行返还。

2.2、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施工中,有创新或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和个人,视具体情况或所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大小,给予项目或个人奖励1000~20000元。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4篇)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4篇)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奖罚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质量的优良程度对参建单位进行奖励和处罚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激励参建单位注重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优良。

一、奖励政策(一)优质工程奖励在施工过程中,如能达到或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工程质量指标和工期要求,评定为优质工程的,可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奖励:1. 给予发扬优良工程的表彰和奖金,表彰信用记录。

2. 给予奖励资金,可以根据工程的类型和项目的规模进行测算。

3. 协助申请省级或市级优质工程奖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技术支持。

(二)创新技术奖励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创新技术的参建单位,如能满足以下条件,可进行奖励:1. 提供创新技术的详细说明和应用成果,包括设计方案、技术流程和技术标准等。

2. 经专家评审认定,创新技术的应用达到预期效果,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3. 给予奖励资金,根据创新技术的应用程度和经济效益进行测算。

(三)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确保安全生产的参建单位,可以给予以下奖励:1. 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表彰和奖金发放。

2. 安排优质工程的施工工作,并优先考虑给予新项目的承接。

3.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安全技术人员,可进行职业资格晋升或提供进一步培训机会。

二、处罚政策(一)工程质量不达标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1. 违反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2. 对参建单位的信用记录进行降低,限制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的参与。

3. 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违规单位的相关信息。

(二)工期延误处罚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1. 如责任主体无正当理由导致工期延误的,对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理。

2. 根据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项目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项目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项目施工奖惩实施细则标题:项目施工奖惩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项目施工奖惩实施细则是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的表现,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或者惩罚的具体规定。

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可以激励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从而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奖惩依据、奖惩标准、奖惩程序、奖惩措施和奖惩效果等五个方面详细介绍项目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一、奖惩依据1.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2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3 相关项目合同和规定二、奖惩标准2.1 工程质量:按照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定2.2 工期管理:根据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确定2.3 安全管理:根据事故发生率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评定三、奖惩程序3.1 采集相关数据和证据3.2 召开评定会议,确定奖惩对象和幅度3.3 发布奖惩通知,执行奖惩措施四、奖惩措施4.1 奖励措施:可以是财务奖励、荣誉奖励或者其他形式的奖励4.2 惩罚措施:可以是罚款、降级、暂停合同等4.3 奖惩措施应具体、公正、合理五、奖惩效果5.1 激励施工单位积极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5.2 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5.3 有利于建立和谐的项目合作关系,推动项目顺利进行总结:项目施工奖惩实施细则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一环,通过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奖惩机制,可以有效地促进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奖惩制度的建立也需要合理的依据、标准、程序和措施,以及持续的监督和评估,才干取得良好的效果。

希翼各项目管理单位能够认真制定和执行项目施工奖惩实施细则,实现项目的高质量、高效率和安全施工。

项目工程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项目工程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项目工程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一、前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项目工程人员,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制定并实施项目工程奖惩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本文旨在明确项目工程奖惩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奖励制度1. 项目完成奖励:(1)项目提前完成:若项目提前完成进度,则项目组全体成员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2)项目质量达标:若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客户要求的要求,则项目组全体成员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3)项目效益明显:若项目带来了明显的效益和收益,则项目组全体成员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2. 个人奖励:(1)工作突出表现:若个人在项目执行中表现突出,获得客户或领导的肯定,则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2)技术创新和贡献:若个人在项目中做出技术创新或做出突出贡献,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3)团队协作能力:若个人在项目团队中展现出卓越的团队合作和协作能力,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3. 奖罚相结合:奖励和惩罚要相结合,既要激励好的行为和表现,也要及时纠正和惩罚不好的行为和表现,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三、惩罚制度1. 项目未按时完成:若项目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则项目组全体成员需承担一定责任,项目经理需承担主要责任;2. 项目质量问题:若项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则项目组全体成员需承担一定责任,项目经理需承担主要责任;3. 破坏团队合作:若个人在团队中来挑拨离间、破坏团队合作,则需受到一定处罚,甚至可能会被撤销职位或开除;4. 严重失误或疏忽:若个人在工作中犯下严重失误或疏忽,导致项目受损或产生严重后果,则需受到一定处罚,甚至可能会被撤销职位或开除。

四、实施细则1. 奖惩标准明确:奖惩标准需明确具体,包括奖励金额和惩罚程度等,确保公平公正;2. 评定机制及程序:奖励和惩罚的评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组成员共同评定,程序公开透明;3. 保密性要求:奖惩制度执行时必须遵守保密性要求,不得泄露项目内部信息;4. 及时执行:奖惩制度执行需及时,确保奖励和惩罚对项目工程的影响有效。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奖罚细则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奖罚细则

质量管理制度及奖罚细则一、质量目标1、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公司质量总体规划,工程开工前编制该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方案,并报生产经理和总工程师审批后,交公司质监站备案。

确保达到如下目标:——确保工程达到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其中主体结构达到成都市优质结构奖,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争创“芙蓉杯”、“天府杯”。

2、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其中优良品率95%。

3、无重大质量事故。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小组,明确质量管理制度,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对工程质量总体负责,责任工长和技术负责人担任质量管理小组副组长,其余项目管理人员均为质量管理小组成员。

2、确质量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并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把本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每位管理人员身上,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3、施工员及各班组长认真进行施工自检、互检,对违反技术、质量操作规程的作业应及时制止、纠正。

并按“质量控制流程图”实施。

4、为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现场成立QC小组。

5、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全过程的监控,按照合同承诺组织实施。

6、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汇报,不得隐瞒不报。

三、质量保证措施1、开工前,项目部组织管理人员集中学习相关规范、标准、图集,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等,对管理层进行集中学习。

2、项目部制定完善的项目质量管理细则,质量管理细则应明确总包合同中有关建设方对质量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及涉及到质量方面的风险源,质量管理细则中应明确针对风险源的应对措施,对班组的具体质量要求和详细的奖罚细则。

质量管理细则作为施工班组签订合同时的附件进行签认。

由项目质检员专门负责实施,加强施工班组的质量管理。

3、在与班组签定合同前,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集中讨论,从不同岗位的角度分别对班组提出相应的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并规定相应的质量单价,班组只有满足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标准才能取得相应的质量单价,从合同角度把好质量关。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模版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模版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奖罚措施的执行,保障国家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奖罚管理。

第三条工程质量奖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的奖励,工程质量罚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严重失误和违规行为给予的处罚。

第四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五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难度水平、建设规模等因素进行科学评定,并进行适当区分。

第六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坚持综合考评的原则,综合评价工程项目相关方的质量管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重视激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鼓励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给予惩罚。

第八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注重宣传与借鉴的原则,及时传播先进经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罚的种类与标准第九条工程质量奖分为以下几类:(一)优秀质量奖: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表彰。

(二)先进质量奖: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示范性成果的给予表彰。

(三)特别贡献奖:对对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十条工程质量罚分为以下几类:(一)警示罚: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中出现不符合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经济罚: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违反规定导致经济损失的给予罚款。

(三)资质罚:对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或负责人员在质量管理中存在重大失误或违规行为给予降低资质、吊销资质等的处罚。

第三章工程质量奖的评定标准与程序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奖的评定标准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质量的稳定可靠性。

(二)工程创新性及技术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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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社会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奖金设置。

公司从利润中计提部分资金设立质量奖励基金,质量罚款所得亦列入质量奖励基金,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收取,实行专款专用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第四条公司对取得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在业主给予的奖励外进行公司内部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1、创鲁班奖工程,按产值的10.0‰奖励2、创国家金质奖工程按产值的8.0‰奖励;银质奖按产值的6.0‰奖励3、创省优工程或省样板工程按产值的5.0‰奖励4、创市优工程或市样板工程按产值的3.0‰奖励5、对于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按部颁规范达到优良工程或市政项目按业主施工合同要求达到优良工程,且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按产值的2.0‰奖励。

第五条对未完成业主确定的质量目标的项目,按该项目产值的2.0‰进行处罚,在项目奖金中扣取。

第六条由我司总承包工程获得市优以上奖励时,按上述奖励比例对分包单位进行奖励第七条以上奖项必须待评优证书颁布后下发,无评优证书,一律不给予奖励第八条对获得国家、行业和省份其他质量先进称号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九条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和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第十条所有奖金分配表须经公司工程部、人保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第三章过程控制中的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在公司组织的季度质量评比活动中,第一名奖励项目部锦旗一面、现金10000元,第二名奖励项目部现金8000元,对排在最后一名并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

连续三次工程质量被评为倒数第一的项目部,取消其年终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

质量评比主要内容有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内业资料、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具体见附件一。

评比按综合得分高者,确定名次第十二条在公司组织的年度优秀项目经理评比活动中,因项目管理和施工组织较好被评为优秀项目经理的,奖励现金3000元第十三条各桥面单位或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凡不按公司要求和有关规定设置质检机构或专职质检员的单位,对该单位或项目部给予扣发10000元奖金的处罚并限期改正第十四条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奖罚制度,认真落实公司制定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对制度不落实、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实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项目部,给予扣发10000元奖金的处罚并限期改正第十五条在公司工程部的例行检查中发现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不按国家及地方验收标准、规范进行验收的或对工程部巡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对其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第十六条试验段施工应及时通知公司中心试验室,未通知中心试验室,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500元的处罚第十七条施工现场试验人员玩忽职守,不按规定频率进行试验或留取试件,一经查出,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300元的处罚。

如发生伪造、涂改、抽换、丢失内部原始试验资料或对不合格过程隐瞒不报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500元的处罚,并作调离试验工作岗位或辞退处理第十八条沥青拌和站计量器具失效,无试验室下达的沥青混合料配比单;集料、沥青不按规定过磅;外加剂、掺合料不按规定计量的,除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对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300元的处罚第十九条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采购、进场、使用前必须严格进行检验,凡材质证明文件或材料复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和标准规定,并已用到工程上的,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补救外,对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

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直接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500元的处罚,并对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严格执行成品保护制度。

凡因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造成成品、半成品大量污染损坏,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对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500元的处罚第二十一条按要求设置质量管理工作人员(技术负责人、试验员)。

凡无相应质量管理人员,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对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1000元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问题的对质检员给予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300元的处罚。

对专职质量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500元的处罚,并作调离质量工作岗位或辞退处理。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总承包负责制。

我司为总承包单位时,由我司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对其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因项目部对分包工程不履行管理职责,以包代管或把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和无能力的施工队伍,造成质量事故,对总承包项目部给予扣发20000元奖金的处罚,对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1000元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在项目施工中,因由于保护公司效益,执行过程中出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产生质量事故,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可对责任人免除处罚或轻罚。

第四章对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处罚第二十五条对于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工程,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10000元奖金的处罚,同时对责任人给予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500元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于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受到上级批评、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工程,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并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30000元奖金的处罚,同时对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1000元的处罚,并报人保部,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对质量事故的处罚:1、工程如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30000元奖金的处罚,对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1000元的处罚。

2、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和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0元奖金的处罚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要按实际损失的5%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处罚。

3、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者,一经查出,对直接责任者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1000元的处罚。

4、已完工但仍在保修期限内的工程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0元奖金的处罚外,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分别给予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2000元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凡因明知故犯或屡教不改而酿成责任质量事故的,参照以上条款加倍处罚。

对分包工程的奖罚亦按上述进行处理。

6、如因项目部自身原因发生工程延期,除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0元奖金的处罚外,还对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分别给予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2000元的处罚。

第五章奖罚程序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执行单位为公司工程部,工程部依据工程质量检查和抽查验收情况签发奖罚通知单。

对2000元以下奖罚由工程部直接签发,对2000元以上奖罚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签发。

第二十九条奖励和罚款通知单均一式四份,公司工程部、人保部、计财部及相关单位各存一份作为凭证。

第三十条奖金由公司工程部将奖励通知单上交公司人保部、计财部,在年终统一对项目部进行奖金兑现。

第三十一条扣款由公司工程部将罚款通知单上交公司人保部、计财部,对项目管理人员的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对项目部的罚款在该项目部奖金中扣除。

第三十二条受罚单位和个人如对处罚持有异议,须在处罚通知单签发之日起五日内向公司主管领导反映,由公司领导裁决。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各桥面单位和各项目部要根据本奖罚办法,结合本单位和本项目部情况制订工程项目质量奖罚办法,分解质量责任,把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施工环节、工序、岗位、个人,在制度、奖罚上做到有章可循,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要具有可追溯性。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工程实施阶段奖惩办法为了提高公司开发桥梁的质量,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及质量责任意识,制定本办法。

项目部绩效工资总额由产值核定,各节点所占比例均为25%。

本办法设置了四个考核节点,各节点的考核办法如下:节点一、单位工程主体验收节点该节点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保证单位工程的主体结构质量。

设置的考核内容分为以下 2项:1、结构验收的动检合格情况首检有一项不合格,扣20分(按照满分100分计)。

复测(钻芯)仍有不合格项,该节点总得分为零并处以不高于本节点绩效金额的处罚,情节严重时,辞退直接责任人。

2、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情况每发生一项一般事故(含以上)扣50分,发生两项以上该节点计零分。

《国务院493号令》点满分不超过100分)。

节点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节点该节点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节点,设以下四个考核指标:1、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情况每发生一项一般事故(含以上)扣50分,发生两项以上该节点计零分。

《国务院493号令》点满分不超过100分)。

2、现场签证情况签证的准确性、必要性、及时性。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0分,三项以上(含三项)不合格,除本节点得分为零外,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3、合理化建议每一项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对工程的质量或公司的效益有明确提高的,奖励20分(全节点满分不超过100分)。

节点四、业主入住3个月(质量回馈)节点为了复核工程质量,保证业主利益,维护公司形象,设置本节点。

本节点仅设置一个指标:业主有效投诉率(业主投诉问题是验收规范允许的,不计入有效投诉但视情况予以维修配合)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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