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监狱非立项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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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监狱非立项工程施工企业库

建库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梅州监狱非立项工程项目发包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省属监狱单位非立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粤狱办[2019]343号),结合本单位实际,梅州监狱现以公开征集方式建立非立项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库单位:广东省梅州监狱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非立项工程施工企业库

建设地点:梅州监狱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或企业资金

施工企业库有效期: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重新建库。

三、建库内容:

建立广东省梅州监狱和广东省嘉应机械厂非立项工程施工企业库。对于广东省梅州监狱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人民币)的不需进行公开招标施工项目,按照《省属监狱单位非立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采用本次招标所建成的施工企业库通过随机抽取、竞价或议价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采用其他招标的项目除外。

本施工企业库适用于广东省梅州监狱、广东省嘉应机械厂的非立项工程项目(指不需要向发改部门申请立项或备案的装修、修缮工程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的发包采购。

四、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必须是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的定点采购供应商且服务区域包括梅州市范围。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入库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以下报名资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5、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工程联系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工程联系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8、申请人已按照附表的内容签署盖章的《资格审查申请函》;

9、申请人已按照附表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入库申请人声明》;

10、申请人已按照附表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入库承诺书》;

11、入库申请人为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且服务范围为梅州市的定点采购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编成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六、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属于非进场招标项目,其资格审查入库由广东省梅州监狱负责组织,整个过程接受广东省梅州监狱监察审计室的监督和指导。

2、确定入库资格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3、本次建立的企业库拟选取10家施工企业入库。

(1)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超过10家时,则随机抽取(摇珠法)10家入库。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10家(含10家)时,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接受报名。

时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报名。)建库单位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

八、为加强、规范库内企业管理、运作,我监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梅州监狱工程库内施工企业考核评分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须自愿遵守监狱相关管理制度、办法,接受项目业主的监督。具体要求如下:

1、建库单位将保留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

2、严禁一人使用2家及以上施工企业入库,一经查实立即清退

涉事企业出库,同时将涉事人及企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上报有关部门,拒绝其参与省属监狱系统各项工程建设活动。

3、入库单位有以下任一情形的,将被暂停其六个月参加本单位非立项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取、比选的资格,并将其不诚信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1)被确定为承包人后,无故放弃承包资格的;(2)未按发包通知书要求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3)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项目负责人未到岗或长期缺勤,经建设单位2次或以上催告后仍不改正的;(5)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主要负责人的;(6)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导致返工达3次或以上的。

4、入库单位有以下任一情形的,将被清退出本施工企业库,并将其不诚信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1)在施工企业库有效期内,拒绝响应建库人提出的采购邀请或采购意向次数满3次的;(2)不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经3次或以上警告但仍不改正的;(3)因承包单位原因拖延工期超过合同工期1/3及以上的;(4)因承包单位原因使竣工结算推迟40个日历天及以上的。(5)违反监狱狱内施工有关管理规定及监狱监管安全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6)通过采用隐瞒、伪造、涂改、假借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7)未经业主同意,非法转让、转包随机抽中的承包业务的;(8)未兑现入库申请承诺的;(9)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设备款,及因此造成过上访事件的;(10)建设期内出现施工企业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事故”(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11)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向他人泄露保密材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12)一年内被暂停随机抽取、比选资格累计达2次的;(13)一人使用2

家及以上施工企业入库的;(1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5、根据《广东省梅州监狱工程库内施工企业考核评分管理办法(试行)》,对于评分低于70分的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当年度限制参与建设监狱有关工程项目。评分低于70分超过2次(含)的库内企业列入黑名单淘汰出库。

6、监狱非立项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运行期间,如有库内企业因违规等原因被清退出库,库内企业不足10家时,按相关办法选取施工企业补充入库。

九、本公告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库企业名单信息将在梅州监狱对外门户网及监狱内网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及有关补充公告均以监狱门户网站及监狱内网发布为准,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建库单位:广东省梅州监狱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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