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定办法
XX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
XX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XX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表彰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为社会做出贡献的研究生,学校设立研究生荣誉称号,并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种类及评选范围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种类: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学术之星、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选范围: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一)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位课程加权(按学分为权数,下同)平均成绩须在80分以上,所学课程成绩及格(含)以上。
科研能力较强,已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
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在SCI、EI、MEDLINE、SSCI、A&HCI、CSCD、CSSCI收录期刊上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研究生申请评优的所有科研成果必须是在校期间完成的,署名单位必须是XX大学,署名原则上该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
(下同)4、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5%。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干部包括研究生班级干部,各级党团组织成员,研究生会和在学校正式注册的研究生学术团体、社团担任一定职务的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科研能力较强。
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须在75分(含)以上,所学课程成绩及格(含)以上。
3、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4、在学校或学院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学期(含)以上,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研究生三好、优干、评选细则
研究生三好、优干、评选细则一、研究生三好学生评定条件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课程;通过英语四级;严守科研团队各项纪律,科研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团队、班级、学院、学校各项活动。
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公益。
注:受到校纪处分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一)研究生二年级三好学生定按下列比例综合排出名次:综合得分=(课程加权成绩×40%+科研创新×60%)*60%+活动*20%+公益*20%1、学习及科研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课程加权成绩=∑(学分×分数)/∑学分*40% + 科技创新*60%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专利、竞赛等必须是硕士、博士入学以后以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或获得,具体材料要求、认定依据及评分细则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南(2015)》(校学[2015]9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执行。
2、体育及各项活动(20%)5分起评;篮球赛、足球赛及其他文体活动比赛:参加者+5分;3、社会公益(20%)5分起评;班长加5分,党支部书记加5分,副班长加4分、组织委员加3分、宣传委员加3分,研究生会参与者加3分。
可累加,最高10分。
其他志愿活动参加一次加3分。
(二)研究生三年级三好学生定按下列比例综合排出名次:综合得分=(课程加权成绩×30%+科研创新×70%)*60%+活动*20%+公益*20%1、学习及科研成绩(60%)——课程加权成绩=∑(学分×分数)/∑学分*30% + 科技创新*70%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专利、竞赛等必须是硕士、博士入学以后以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或获得,具体材料要求、认定依据及评分细则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南(2015)》(校学[2015]9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执行。
2、体育及各项活动(20%)5分起评;篮球赛、足球赛及其他文体活动比赛:参加者+5分。
3、社会公益(20%)5分起评;班长加5分,党支部书记加5分,副班长加4分、组织委员加3分、宣传委员加3分,研究生会参与者加3分。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2017)
医大学位发〔2017〕13号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2017)为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完善激励机制,增强学术竞争力,扩大对外影响,保证和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参评对象第一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必须为当年度在我校答辩并获得博、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须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发表。
参评博士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已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且期刊影响因子≥3.0或为中科院JCR分区位于二区及以上期刊;参评硕士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已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
第二条参照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条件规定,我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论文:(1)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研究生学位论文;(2)涉密的学位论文。
第二章评选时间第三条每年6月中下旬,参评者需提前做好准备,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条评选进程第四条导师和科室推荐。
第五条二级部门审查及学位分委会评审。
各二级管理部门审查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按时提交至各学位分委会,各分委会按时完成评选并汇总申请人材料,最后,上报至校学位办公室。
第六条校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会审查。
校学位办公室审查汇总各分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最终审查。
(1)专家评审会的人员组成要求9-11名博士生导师,其中,校外人员不少于1/2。
参评论文的指导教师须回避。
(2)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的审查方式为答辩审查。
参评者现场答辩,专家提问并现场打分,根据参评者得分进行排名,最后,择优为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3)评分规则:根据所有专家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该参评者的最后得分。
若限额最终有并列得分,须评审会专家进行第二轮打分。
第七条按排名报送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参加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第三章评选数量第八条学校每年将评选30篇优秀学位论文,其中,按照不同的学科共评选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篇。
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标准
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标准一、课程成绩评分标准课程成绩分(一、二年级申请者满分为40分,三年级申请其中百分排位是指研究生以课程班级为单位,在所修读课程 班级中的成绩排名分。
分值为100至0,所学课程班级第一名的 百分排位为100,最后一名为Oo 该百分排位的分值在任课教师 把全班成绩输入研究生院的学籍管理系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一、二年级申请者课程成绩的P 值为0.40、三年级以上申请者 课程成绩的P 值为0. 30O二、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此项总分不封顶)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大学。
有Dol 号并且在网上 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增刊、论文摘要、会 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 号论文、给编辑的信、未授权的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1 ,科研论文计分方法(1)论文分数=z (权重因子X 合作因子),包括评奖期间发表的各类科研论文。
非论著类文章(包括但不限于reviewcase report ),论文分数须再乘以0. 5的系数。
(2)权重因子计算方法论文权重因子的数值为:依据“JCR 期刊影响因子和分区情 况”表,在1区刊物发表论文的,每篇权重因子为160;在2区者满分为30分)。
计算公式为:百分排位X 学分) 课程成绩分二一≡>一×p发表的,每篇为80;在3区发表的,每篇为40;在4区发表的,每篇为20;在一类核心刊物发表的每篇10。
在一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仅限第一作者,其余不计分。
被SCE El 收录,但尚未列入JCR分区的学术论文,每篇权重因子为20分。
未被上述刊物收录的一般论文权重因子为0,不得填入成果申报栏,但可填入备注栏或另加页。
JCR期刊影响因子和分区情况以及核心刊物认定以评奖年度人事处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
(3)合作因子数值计算方法为:二人合作的,按6:4分摊;三人以上合作的,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当iWN-2时a i=0. 5i;(其中N为作者总人数,i为作者排序,a为合作因子)。
我国医科大学文件
中国医科大学文件医大研发〔2018〕14号关于印发《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院、部、处:根据《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医大研发〔2016〕25号)文件,经2017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和2018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现制定《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医科大学2018年6月6日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选拔创新人才,鼓励和支持思想道德素质好、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强的考生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医大研发〔2016〕25 号),为做好2017年度新生奖学金的发放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16年支教团成员和我校2017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长学制),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应届本科毕业生。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奖励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对象及基本条件第四条奖励标准(一)2017年推免硕士及统考硕士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下同)学术学位及所有专业学位为8000元/生,非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为10000元/生。
(二) 2016年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生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依《中国医科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执行,为12000元/生。
第五条奖励对象(一)推荐免试研究生:2017年普通推免生及2016年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推免生。
(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学生:(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在第一志愿下录取、生源来源于优质生源院校(见附件)。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在第一志愿下录取的2016年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录取志愿与夏令营志愿一致)。
XX研究所硕士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XX研究所硕士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第一条根据《XX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对象:硕士一年级在学研究生。
第三条评选办法:研究生本人申请,由研究生处组织研究生以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评审并择优推荐。
第四条自评标准
研究生本人对自身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自评。
自评标准见《XX研究所研究生自评表》。
自评分数占最终得分的40%。
第五条互评方式
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对全体研究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最终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
互评分数占最终得分60%。
第六条评议推荐
研究生处组织班级会议,按分配名额的120%最终得分靠前的研究生进行评议,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第七条推荐人选报研究所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XX大学。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9日。
2019年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019年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一.申请范围1.硕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硕士一年级至三年级的全日制非定向(自筹)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博士一年级至四年级的全日制非定向(自筹)博士研究生以及五年级本科直博生。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4.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参评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当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属实的。
3.本年度休学、保留学籍者。
4.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学校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者。
5.导师认为不具备参评资格,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调查认定属实者。
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钰(书记)委员:夏阳(学院副院长)、郭正宇(学院副书记)、王卫东(教师代表)、李晋奇(教师代表)、沈柱(教师代表)、石毅(教师代表)、杨静(教师代表)、李晶(研究生辅导员)、高昕艳(研究生科老师)、高明权(学生代表)、戴霞飞(学生代表)、刘静(学生代表)。
四.评选流程1.学院发布当年国家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
2.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定,将初选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学院接受对奖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申诉。
4.公示期满后学院将奖学金评定结果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审批。
五.名额分配方式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原则上不分年级,具体分配方案在当年研究生院划拨名额后由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公布。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原则上按年级和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在每年研究生院划拨具体名额后由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公布。
六.公示奖学金评选通公示以学院官网为主:/,同时将在学院公告栏、各年级qq群等同步进行。
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积极学习、勇于创新,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行全院统一管理,并在每学年底进行。
第三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奖学金数量第四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每学年不超过总人数的10%设定,根据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进行评定。
第五条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资助金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第三章评定标准第六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根据以下方面综合评定:(一)学业成绩:包括学分绩点、课程成绩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等;(二)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学术会议和获奖情况等;(三)科研实践:包括参与科研实验、项目研究和技术创新等。
第七条学业奖学金评定采用定期评定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定期评定按照每学期结束后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在每学年底进行。
第八条定期评定主要根据学期学业成绩情况进行,成绩优秀者可获得相应奖学金,具体评定标准如下:(一)一等奖学金:学期平均绩点为4.0;(二)二等奖学金:学期平均绩点为3.7-3.9;(三)三等奖学金:学期平均绩点为3.3-3.6第九条综合评定主要根据全年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情况进行,具体评定标准如下:(一)一等奖学金:年度平均绩点为4.0,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二)二等奖学金:年度平均绩点为3.7-3.9,有一定的科研成果;(三)三等奖学金:年度平均绩点为3.3-3.6,有一定的学术积累。
第四章评定程序第十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每学期结束后,学生提交学期学业成绩单和科研成果汇报;(二)学生填写申请表,详细填写个人学业和科研情况;(三)学生材料审核,包括学习成绩核对、科研成果审核等;(四)相关评委根据学术和科研水平进行打分;(五)汇总评分结果,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六)奖学金获得者公示,公示期为1周;(七)公示期结束后,奖学金发放。
优秀研究生评选标准
优秀研究生评选标准
优秀研究生评选标准可能因学校、专业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学术成绩:优秀研究生通常需要在学术上表现出色,包括课程成绩、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方面。
2. 科研能力:研究生需要具备独立思考、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
3. 综合素质:优秀研究生需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道德品质、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4. 社会服务:研究生需要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5. 获得奖项:获得相关奖项或荣誉也是评选优秀研究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大学优秀研究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及表彰办法
大学优秀研究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及表彰办法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创新、全面成才,学校每学年开学后在学年总评的基础上,进行优秀研究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
具体办法如下。
一、荣誉称号的种类和评选比例在学年总评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授予荣誉称号,称号种类与评选比例如下:1.优秀研究生标兵;2.优秀研究生;3.优秀研究生干部;4.优秀毕业生5.优秀毕业生干部:6.研究生先进班集体:二、荣誉称号授予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领导,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创新,成绩优良,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艮好;4.能积极主动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积极履行义务,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2.凡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1)违反校纪校规、法律法规受到处分者;(2)无故旷课者或擅自离校者;(3)学位课、必选课成绩不合格者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修完规定的学分者;(4)不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5)存在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者。
(二)具体条件1.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条件(1)获得特等奖助金;(2)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按期修完第一学年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3)进入论文阶段的研究生,硕士生论文进度正常,中期检查合格,参与科研获奖或至少发表1篇论文;博士生应至少有2篇论文发表(其中至少1篇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参与科研项目获奖,参加省部级以上的科技学术活动、文艺体育活动等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或一等奖的第一、二完成人。
2.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1)获得一等或以上等级奖助金;(2)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按期修完第一学年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单科成绩不得有2门以上低于70分;(3)进入论文阶段的研究生,硕士论文进展正常,中期检查为合格,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论文发表;博士生至少应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发表2篇论文以上,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获奖。
2020年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考核评估体系(圆括弧内为分值)【模板】
学 生 处
教 务 处
研究生院
3.外语成绩
<3>外语成绩评估标准分
英语六级合格或大于等于425分/日、俄四级合格或达到60分同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或达到425分
英语六级合格或大于等于425分或日语国际一级合格
4.入学成绩(5)
<4>综合(业务课一)科目成绩评估标准分A(5)
<6>依据文献科学分析,合理提出问题,依据充分(5)
□分析合理科学,依据充分,能提出问题(5)□分析基本合理,能提出问题(3)□可提出问题,分析不合理(1)□分析不合理,提不出问题(0)
<7>立题是否有意义(4)
□意义重大(4)□有一定意义(2.5)□意义一般(1)□无意义(0)
<8>立题是否有创新(4)
□创新明显(4)□有一定创新(2.5)□创新性一般(1)□无创新(0)
7.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12)
9>研究目标、内容和关键问题(3.5)
□目标明确,关键问题选择准确(3.5)□基本明确(2)□欠明确,工作量合理(1)□不明确,工作量不合理(0)
<10>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选择的合理性、可行性(4.5)
A=[a-80]/8 *①
a按推免生120分计
科研基本素质
综述及科研设计答辩
总成绩不得低于24分
5.国内外研究背景的掌握能力(6)
<5>文献的①深度②广度③原始性④追踪性⑤前沿性⑥完整性(6)
各项均按优秀(1)、良好(0.5)、一般(0)计算
答 辩 考 核 小 组
6.独立全面地提出问题的能力(13)
B=∑Bi·Kx=B1·Kx+B2·Kx+…+BAn·Kx*③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一、总则为了激励研究生积极学习和深入研究,树立研究生的学术榜样,我校特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
该办法是对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明确的规定,旨在保证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完善奖学金的评定机制,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
二、评定标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研究生的学术成就、发表论文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1. 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参加的学术会议和获得的学术成就等。
该项评价要考虑到学术水平、影响力以及独立思考能力等因素。
发表论文的重要性、论文的引用次数、会议报告的影响等都是评定的重要指标。
2. 学术交流:包括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的情况。
评价时主要考察学术交流的频率、参与程度以及主动申请参加学术报告的情况等。
3. 综合素质:包括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操守等方面的评价。
该项评价要综合考虑研究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学术操守等因素。
研究生在科研能力上的突出表现以及在学术操守上的表现将被高度重视。
三、评定程序1. 申请:研究生需在规定的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相关材料。
申请表格需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术成果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情况介绍。
2. 审查:评定工作组根据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审查。
其中包括对学术成果的审查、论文的质量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
审查过程中,评定工作组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对申请研究生进行面试。
3. 投票:评定工作组成员针对每位申请研究生进行投票。
投票环节主要考虑申请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影响力、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表现。
投票机制要求评定工作组成员对每位申请研究生进行公正评价,并保持评定结果的公平性。
4. 公示:评定结果将进行公示,并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研究生公布。
研究生可以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
评定工作组将对提出异议的研究生进行重新审查,必要时可以重新投票。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解读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解读(征求意见稿)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处第一章总则[本章说明]本章是统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全篇并贯穿始终的总规则。
《条例》总则包括:制定条例的目的、依据,优秀学生奖励的总标准、评选年限、种类及奖励形式,优秀学生评选适用对象及评选范围。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秉承“博学笃志、格物明德”的校训,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是有关制定本《条例》目的和依据的说明。
关于制定《条例》的目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秉承“博学笃志、格物明德”的校训,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优化育人环境,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生追求上进、德才兼备;为学生毕业后顺利就业及事业发展创造条件,有利于毕业生参与人才的社会竞争。
制定本《条例》的依据:国家《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高等学校校长有“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等职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提出了八项大力倡导的、也是本《条例》鼓励评优的学生行为准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研究生院及培养单位对学生定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采取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形式,奖励和表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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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定办法各院系部、各教研(科)室:根据《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表彰管理规定》和《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规定,2012年度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将从今年12月21日开始,现下发工作通知。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一)优秀研究生1、对象:201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及课程班学员)。
2、名额:优秀研究生占2010级全体研究生数的5%(共计70人)。
各二级部门按照评优比例表中规定的名额上报。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1、对象:201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干部(包括研究生会、班委会、党团支部研究生干部)。
符合优秀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学生干部可兼报。
2、名额:优秀研究生干部占2010级全体研究生数的1%(共计14人)。
各二级部门按照评优比例表中规定的名额上报。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1、对象:拟于2012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及课程班学员)。
但未按时完成培养任务,硕士在籍超过3年(支边研究生按实际开始培养年度执行)、博士在籍超过5年不能参加评优。
2、名额: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占全体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省优秀毕业研究生依《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辽宁省2012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为全体毕业研究生总数的2%。
根据我校毕业研究生人数,2012年全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总额为70人,其中前28人为我校推选的辽宁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
(四)日本奖学金1、范围:2011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及课程班学员)。
2、名额:全校共20个名额,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15名。
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各项思想政治学习活动与社会实践,并有突出表现。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与公益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义务(如按时上交学费及宿费等),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无任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道德意识较好,无考试作弊,学位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科研作风严谨,工作表现突出,医德医风良好。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作风正派,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研究生中有较高威信。
5、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体条件1、优秀研究生(1)学习成绩优秀要求学位课程成绩分别占本年级相应学位级别前40%,且无不及格纪录。
外语通过全国统考六级(英)或四级(日俄)。
(2)综合素质良好要求行为考核成绩要达到本院系本年级相应学位级别前50%。
(3)科研业绩加分对于已取得科研业绩的同学,可按《研究生评优科研业绩加分标准》(见附件1)计算科研业绩分值,该分值可按学位课程成绩或行为考核成绩单项计入,但不得重复计入。
2、优秀研究生干部(1)一般具备优秀研究生标准。
(2)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骨干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学生干部工作和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
(3)谦虚谨慎,办事公道,热心为同学服务,敢于向不良现象做斗争,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3、优秀毕业研究生(1)学习成绩优秀要求学位课程成绩占本年级相应学位级别前40%,且无不及格纪录。
外语通过全国统考六级(英)或四级(日俄)。
如评选上的优秀毕业生未能如期毕业或授学位,则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格。
(2)综合素质良好要求行为考核成绩要达到本年级相应学位级别前50%。
(3)科研成绩突出,科研作风严谨要求在校期间,必须有符合学校研究生发表论文署名要求的学术论文发表或以第一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
<1>基本要求论文标准:①2009级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三类(或人文科学4类)以上杂志发表论著类学术论文。
②2009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四类以上杂志发表综述类论文。
③非2009级硕士研究生要求必须在三类(或人文科学4类)以上杂志发表论文。
④2009级博士研究生要求必须在“SCI”收录杂志上发表论著类学术论文。
⑤非2009级博士生要求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SCI”收录杂志上发表,且累计SCI论文影响因子,专业学位在1分、学术学位在2分基础之上,按三年基本培养年限、每增加一培养年度提高1分的标准累加。
⑥除SCI论文之外,论文清样和采用通知不予确认。
课题标准:硕士生以第一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博士生以第一负责人获得教育部或国家级纵向课题。
<2>科研业绩加分对于已取得科研业绩的同学,可按《研究生评优科研业绩加分标准》(见附件1)计算科研业绩分值,该分值可按学位课程成绩或行为考核成绩单项计入,但不得重复计入。
4、日本第一三共奖学金(1)学习成绩优秀<1>博士研究生的评选,依据入学考试初试排序成绩和在学课程考试标准分的综合成绩择优排名确定;其中入学考试外语成绩权重0.4,入学考试专业基础课成绩权重0.1,在学学位课程考试标准分成绩权重0.5。
硕转博研究生将硕博连读考核评估总成绩视为入学考试成绩。
<2>硕士研究生的评选,依据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和家庭经济状况百分制评分,综合排名确定;其中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按照满100分进行百分制换算,权重为0.4,家庭经济状况评分结果权重为0.6。
推免研究生将英语六级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进行百分制换算,视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家庭贫困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已向学校递交由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盖章审核认定的《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贫困证明》,学校根据上交材料赋予家庭经济状况分值。
(3)日常表现在日常学习、培养过程中表现良好,具有较全面的综合素质和一定的科研素质。
三、评选办法及时程学校评优文件、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及行为考核成绩将于12月21日发布,各二级管理部门按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及评选比例和时间要求,组织落实本院系工作。
(一)优秀研究生及优秀毕业研究生1、培养科室组织本科室各年级全体研究生对本科室符合评优条件的同学进行投票,推选科室优秀研究生及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
所获票数达到参会半数者方可上报,如均未达到半数,但高于30%,仅可推选最高票数一人;未达到30%者不能推选。
推选的科室两优候选人,经科室审核研究,确认最终结果,排序后按时上报二级管理部门,同时上报科室最终候选人的评审表。
未经过投票推选,上报结果无效。
2、各二级管理部门对本单位2012年各科室推选的候选人汇总审核后,按下发候选名额(5%比例的候选人及2%替补、合计7%)排序,于1月4日下班前上报研究生院,并将候选人总名单公示三天。
评选报送材料包括:(1)候选人总名单,包括电子数据(按照优先顺序排名)和纸质名单(加盖院系公章);(2)优秀研究生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3)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4)经院系确认的候选人发表文章(含“SCI”论文收录证明)或课题审批书复印件。
3、2012年1月6日,校研究生院组织全校研究生管理系统综合评选会。
参考各院系推荐结果,依据候选人的学习与行为考核及科研业绩成绩之和,考虑学位类型的学生比例权重等因素综合排名,确定最终获优名单,并公示三天。
若在综合评审中确认某推荐候选人不符合候选人规定,学校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不予增补。
4、各单位组织获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推选者填写《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并于2012年1月9日前上交研究生院,学校将于1月10日上报省就业办。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1、各院系2010级研究生干部填写《中国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中自然信息和自荐及科研业绩部分,直接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已获评科室评优候选人的研究生干部也可同时申请。
院系组织研究生管理老师及本年级研究生投票推选,但研究生管理系统票数比例不得超过参会研究生的五分之一。
校部地区研究生干部直接向研究生院党总支办公室提出申请,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校部地区投票推选会,其中,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和校部二级院系的票数比例均不得超过参会研究生人数的十分之一。
推选会现场也可对未申请的研究生干部自由提名,并按最终投票结果排序上报各院系的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
但上报结果中,不符合优秀研究生基本标准的干部数不得过半。
未经过投票推选的,上报结果无效。
2 、各二级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最终校优秀干部名单公示三天,于1月4日下班前将评选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评选报送材料包括:(1)候选人总名单,包括电子数据(按照优先顺序排名)和纸质名单(加盖院系公章);(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3、研究生院对各院系最终评选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对于不符合候评优规定者,学校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不予增补。
最终结果公示三天。
(三)日本第一三共奖学金1、各二级管理部门按《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日本第一三共奖学金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范围及评选名额布置该项奖学金评选工作。
2、2012年3月11日前,2011级博、硕士研究生可填写《日本第一三共奖学金评审表》,上交本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硕士研究生入学时若未上交《家庭贫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学生本人确属贫困,须在2012年3月4日前向研究生院114办公室补交由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盖章审核的《家庭经济情况审核表》,并通过学校的审核后方可计入统计。
3、博士研究生可于2012年1月下旬开始在研究生院网站教务科栏目下查询学位课程考试标准分,具体时间以教务科通知为准。
4、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在考核所有申请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基础上,对通过者进行排序推选。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和在学成绩择优排名;硕士研究生排名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
各院系候选人排序名单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一周,同时公示硕士研究生的院系贫困排序标准,确认无异议者,于2012年4月1日前上报学校。
5、学校根据《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日本第一三共奖学金评选办法》,对候选人进行排名,博士前5名及硕士前15名为日本第一三共奖学金获得者。
6、学校获奖者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将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公示期若有异议,可到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生管理办公室查询;公示期后无异议者,名单自动生效。
四、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及监督电话:23271902;23271903;5088附件: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4、优秀研究生评审表.doc(A4规格纸,正反面打印)5、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doc(A4规格纸,正反面打印)优秀毕业研究生7、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评审表.doc(A4规格纸,正反面打印)日本第一三共奖学金9、日本第一三共奖学金评审表.doc(A4规格纸)院系报表11、各院系优秀研究生候选人名单(表式).xls(表式空表)12、优秀研究生干部单项推荐候选人名单(表式).xls(表式空表)13、各院系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表式).xls(表式空表)14、日本第一三共奖学金候选者名单(表式).xls(表式空表)研究生院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