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及阀门安装合同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管道及阀门安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管道和阀门安装施工合同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 一五年四月

管道和阀门安装施工合同

发包方: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白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乌审旗新源化工基地供水工程

工程地点:纳林河蒙大工业园区净水厂区内

工程内容:厂区内管道、阀门、法兰、伸缩节、等及其它配套零固件制作、焊接与安装(如配套零固件包括螺栓、螺帽、垫片等)。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与配件的运输。

三、工期:天,开工时间年—月—日。

四、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供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供和国合同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等最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系列规范。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及时办理有关验收,结算和工程款支付事宜。

2、甲方委托代表处理甲方工程事宜。

3、乙方进场施工后的临建设施,由甲方解决。

4、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变更时,须及时通知乙方。

六、乙方责任

1、乙主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提供管材及相关配套材料需求计划。

(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3) 对乙方已完成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

保护工作,期间由于乙方白身原因而发生损坏,乙方白费予以修复或更换。

(4)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

七、质量、验收与安全施工

1、工程质量

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2、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以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

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施工人员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施工人员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白检,关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通知甲方,甲方组织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验收合格后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

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员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安全防护

2.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无论大小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

1.1、本工程单价为元/m。

2、工程付款方式

2.1、付款方式: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支付,乙方完成合同内全部工程量后,甲方付至乙方完成土方工程量总价的 %, 剩余%工程验收合格后内付清。

十、工程变更

1、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严格按照甲方提供图纸施工。

十一、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

法履行;

(3) 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并在发现通知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终止

2.1、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待尾款付清后白行失效。

十三、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