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优秀科研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优秀科研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10.11

•【字号】陕教体[2012]28号

•【施行日期】2012.10.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

优秀科研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陕教体〔2012〕2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优秀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体〔2012〕19号),经专家组评审,从参加第二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优秀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132篇论文中,共评选出我省国防教育优秀论文一等奖10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20篇,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获奖论文将代表我省参加全国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希望获奖同志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教研水平。各高校要进一步开展高校国防教育方面的学术研究,营造学术氛围,推动我省高校国防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第二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优秀科研论文评选结果

2、第二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优秀科研论文评选优秀组织奖

陕西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11日附件1

附件2

第二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优秀科研论文评选优秀组织奖西安交通大学

长安大学

渭南师范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 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省教育厅组织了2011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在评选过程中,各地高度重视,按照评选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加教学成果评选。在各市(区)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选送的作品进行了认真评审,经研究,共评出801件优秀教学成果(文本类319项,网络和多媒体类205项,自制教(玩)具类248项,校本课程类29项,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彰。 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具有以下突出特点:报送和获奖成果的学科分布不断趋于均衡,成果分布地区多、参与单位多,参加人员广泛,涉及了全省基础教育领域各个方面;报送的作品规范整齐,成果的整体质量有了显著提高;能抓住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应用价值强;网络抄袭现象基本消除;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等薄弱学科申报和获奖成果数量有所增加。 但在评选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县(区)成果申报组织工作仍不够规范,存在获奖数量偏少甚至空白、学生作品数量少、质量不高等问题。请各地在今后的评选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重要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成果评选机构,完善成果评选制度和机制,强化成果申报培训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加大成果审查和把关力度,努力提高成果申报质量。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学成果在更大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真正把这些优秀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陕西省教育厅文件

陕西省教育厅文件 陕教基〔2007〕7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省石油普教中心: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精神,自2007年秋季开学起,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进入新课程实验。为了保证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07〕1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三个面向”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所确定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立足我省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富有时代特征的陕西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全面提高我省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为陕西实现跨越式发展和构建西部强省地位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正确处理好课程改革目标与现实可行性之间的关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态度,客观、科学地对待和处理课程改革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实践中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我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方面存在的显著差异,在全省同步进行改革的前提下,应区分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允许差异化的发展,各地、各校应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新课程实施工作。 (三)以校为本的原则。普通高中是新课程改革的主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尊重普通高中在课改工作中的自主权和首创精神,切实做到“以校为本”,充分发挥学校实施新课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以学校为基地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四)科研引领的原则。新课程改革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坚实的教育科研支撑。要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对实验工作进行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发、调动和保护广大教职工实验新课程、探索新课程、研究新课程的热情与积极性。三、目标任务 (一)结合陕西实际,创造性地实施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努力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新途径,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有个性的发展,满足陕西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需要。(三)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方式与途径,提高新课程实施的水平,为国家新课程的实施、推广、完善和发展提供实践经验,为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实证性意见和客观依据。 (四)构建我省高中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建设与管理课程的能力,开发多样化的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营造课程实施的交流平台。 (五)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探索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 (六)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新课程理念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和教学水平监控体系,建立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七)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形成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全省普通高中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以课程改革为动力,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推动全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内涵发展,使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水平与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组织与领导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必须加强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陕西省教育厅于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下发陕教高【2006】3号文件

图书馆召开党员大会 选举产生中共西北工业大学图书馆第一届总支部委员会委员 2006年4月4日下午,在图书馆东馆北二楼会议室,中国共产党西北工业大学图书馆党员大会经过认真、周密的筹备隆重召开了,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润孝教授、组织部副部长秦华宇同志出席了大会,参加会议的还有图书馆领导及图书馆全体党员共32人。会议由苟文选馆长主持。 会上由上届直属党支部书记苟文选就上届党支部工作做了总结报告,并汇报了上届直属党支部党费上缴及活动经费开支情况,以及图书馆第一届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情况,随后通过了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记票人名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大会进行了中国共产党西北工业大学图书馆第一届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经校党委批准,本次大会应选举产生图书馆总支委员会委员6名。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差额选举,苟文选等6名党员经过严格的选举程序当选。 最后,王润孝副书记、副校长代表校党委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对上届图书馆直属党支部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肯 定,并对新一届图书馆总支部提出了殷切

的希望。 大会在庄严的国际歌中胜利闭幕。 办公室供稿 2006年陕西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会议纪要 (摘要) 编者按:2006年3月30—31日,陕西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会议在宝鸡召开,省高校图工委副主任、馆长苟文选教授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题为“中美大学图书馆之比较”的报告。在会上,教育厅对评选的第五次全省普通高校图书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馆被评为先进集体、苟文选馆长被评为优秀管理干部、戚红梅、刘莎、赵雁碧三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并获得了荣誉证书。 2006年陕西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会议于2006年3月30—31日在宝鸡召开。陕西省教育厅郝瑜副厅长,省教育厅高教处曾平处长、张双前副处长,省高校图工委主任、西安交通大学蒋庄德副校长,宝鸡文理学院赵荣侠副院长,省高校图工委副主任俞炳丰、苟文选、胥耀平、李志武、贾希鸣、李志俊、康万武、孔润年、王一功、张西亚以及来自全省60多所高校图书馆的馆长(副馆长)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30日上午的会议由俞炳丰副主任主持,赵荣侠副院长代表宝鸡文理学院致辞,她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宝鸡文理学院的基本情况以及近几年的发展变化,对陕西省高校图书情报工作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 曾平处长代表省教育厅宣读了《关于表彰普通高校图书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教高[2006]3号)。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次全省普通高校图书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05]52号),在各学校推荐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高校图书馆系统专家及有关人员评审,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西安交通大学图书馆等18所高校图书馆被评为先进集体,张西亚等8名同志被评为图书馆优秀管理干部,史建荣等68名同志被评为图书馆先进个人。与会领导对获得第五次全省普通高校图书馆先进集体、优秀管理干部和先进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 郝瑜副厅长代表省教育厅发表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省教育厅,对长期奋战在我省高校图书馆工作战线上的各位馆长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陕西高校科研成果评价与考核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陕西高校科研成果评价与考核工作的意见》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08.06.03 •【字号】陕教研[2008]5号 •【施行日期】2008.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奖励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陕西高校科研成果评价与考核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陕教研〔2008〕5号) 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加强和改进陕西高校科研成果评价与考核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二○○八年六月三日加强和改进陕西高校科研成果评价与考核工作的意见我省高等学校数量众多,科技实力雄厚,每年承担万余项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产生了大量的科研成果。这些科学研究活动和科研成果在学校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及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原始创新和科技进步。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高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大力实施科教兴陕战略,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实施“13115”科技创新工程,为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尽管我省高校科研成果较多,但集成度高、水平高的成果相对较少,特别是在陕西实施转化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还不多。高校的科技优势对陕西经济的发展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其科学研究成果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潜能尚未有效挖掘。究其原因,除受学校外部环境影响,与高校现行的科研成果评价考核、职称评定、科技奖励等政策导向有一定关系。 为了更好地发挥高校科技创新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激发高校的科技创新活力,加大高校高水平、应用型成果的产出,加速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实现我省由科教大省向科教强省转变,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在关注技术突破的同时,关注社会和企业需求,关注科研成果的可实现性,关注科学研究对陕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为此,就加强和改进我省高校科研成果评价与考核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合理定位,正确认识科学研究工作对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服务社会的重要意义,合理部署科技力量,重视科技创新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战略地位,树立科技为陕西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完善科研成果的管理制度,为建设创新型陕西和西部强省提供更多更好的科研成果支撑。 二、高校要高度重视科研成果的评价与考核工作,优化改进科技人员考核与科研成果评价办法。根据不同科技活动特点,实行相应的考核标准,突出“创新”和“应用”在科研活动中的位置,使广大科技人员既要注重高水平的理论成果,更要注重能为陕西经济建设产生效益的应用型成果;既要注重承担国家的重大科技计

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

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 陕西高等学校,作为一片拥有悠久历史文化和辉煌科学技术传统的土地,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近年来更是有着快速发展的趋势。2022年,为了鼓励陕西省高校学校科技研究发展,表彰其科技及研究成功,陕西省政府决定设立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以奖励那些在科学技术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学校。 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旨在培养陕西省大学生 发掘创造潜力,增强其创新能力,促进大学生运用科学技术创新研究,推动科技创新活动,加强大学生创新意识,强化技术研究能力建设,扩大科学技术研究影响力,提升学校研究科技创新水平,助力陕西省科技事业发展。 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审制度以专家组为 核心,由陕西省科技厅主办,陕西省教育厅承办,实行科技部门和高校教育部门的联合评选,经过审核,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参加评审,最终能够获奖的陕西高校可以获得该奖。 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其中特等奖只授予一所学校,一等奖授予三所学校,二等奖授予五所学校,三等奖授予十所学校,优秀奖最多授予五十所学校。奖金设置以特等奖和一等奖最高,其次是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为最低,具体数额由政府按学校研究成果实际情况分配。 此次活动对于陕西省科技发展具有重要性,其中最重要的是希望

通过该奖励,促进陕西省高校学生更加积极参与到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中,推动陕西省科技发展,使陕西省大学生能够胜任波折多变的社会环境,以更加高超的科学技术能力,为社会创造价值。 同时,该活动对今后的陕西高等学校教育产生了很大的深远影响,为陕西省建设科技强省提供了支持,激励学校尽快在科技方面取得新的进步。今后,只要学校和学生们把心思放在科技研究上,努力创造优秀成果,就能够有机会获得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 优秀成果奖,同时也有可能走上更加成功的科研之路。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陕教体办[2012]6号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的通 知 正文: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陕教体办〔2012〕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1〕8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6号)精神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课程建设实施办法》(陕教体〔2010〕16号)的要求,推动我省高校国防教育工作积极、稳步、健康发展,省教育厅将于5月中旬开始继续对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国防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课程建设实施办法》,健全我省高校国防教育体系,通过检查,进一步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国防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学生国防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检查对象 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次)。 三、检查内容

学生国防教育工作、教学机构,军事课教师队伍,军事理论教学,军事技能训练,国防教育经费等落实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法 本次检查将从5月中旬开始进行(学校名单、时间见附件)。检查采取检查组入校检查,听取学校主管国防教育领导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相关高校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和检查组联络员联系,为检查顺利进行提供充分保障。 五、检查组成员 组长:祝亚肖 副组长:张正明贺宏斌 联络员:李梁(************) 第一组(汉中、安康) 组长:贺宏斌 成员:李四军郭氵件名许力孙巨峰 联系人:许力(139****0993) 第二组(渭南、商洛) 组长:马智勇 成员:徐卫张戈问洪斌秦维亭 联系人:秦维亭(132****4896) 第三组:(延安榆林) 组长:石海燕 成员:贾曙光解喜明杨洁李西岭 联系人:李西岭(150****2699) 四组:(宝鸡、咸阳、杨凌) 组长:蔡军 成员:陈宣王小元李双林吴博 联系人:吴博(189****0016)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先 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03.14 •【字号】陕教体[2013]3号 •【施行日期】2013.03.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教体〔2013〕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 近年来,我省各普通高等学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军事技能训练得到了普及,军事课教学开课率有了较大提高,高校国防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表彰先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校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研究决定,授予西安交通大学等15所学校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先进单位”称号,陕西师范大学等20所学校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先进单位”称号,张正明等60人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希望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加强管理,开拓创新,为推动我省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先进单位2.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先进单位3.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先进个人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陕西省教育厅2013年3月14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9.29 •【字号】陕教技办〔2019〕7号 •【施行日期】2019.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 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做好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4号)的规定,现将2020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及要求 (一)科学技术奖推荐类别: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科普类共四类。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并提供研究成果被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等证明。每项推荐成果的代表作不超过15篇。 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推荐成果实际应用必须在一

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并提供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软科学类: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推荐成果必须实际采纳应用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资料。 科普类:重点推荐原创性和科学性突出,出版质量、发行数量和普及程度高,社会效益显著,普及面和范围在国内同类科普作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对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到了直接或者间接作用的科普成果。科普项目名字直接采用科普作品名称,作品应为2018年9月30日前公开发表的十年之内的作品,推荐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以及相关评价证明和传播引用情况证明。 (二)被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凡陕西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科技人员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均可推荐本奖励,成果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推荐材料中须注明每位参加人员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每位完成人员亲笔签名认可。每项被推荐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11人。 (三)被推荐的成果,凡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四)实行推荐前公示制度。向省教育厅推荐前,推荐项目应在推荐单位、项目完成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项目简介、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经妥善解决的项目方可推荐。 (五)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陕西高等学校科学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 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0.19 •【字号】陕教技办〔2018〕15号 •【施行日期】2018.10.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 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

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719141539.html,/),各学校登录账号、密码保持不变。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学校立项和结题情况确定,具体指标见附件。各学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二)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优秀教学作品评选结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优秀教学作品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 •【公布日期】2013.01.17 •【字号】陕教师[2013]3号 •【施行日期】2013.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优秀教学作品评选结果的通知 (陕教师〔2013〕3号) 各市教育局、教育工会,韩城市教育局、教育工会: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征集和出版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优秀教学作品的通知》(陕教师〔2012〕20号)精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会认真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共征集了1569份教学作品(其中:教学设计方案653份;多媒体课件546份;书法作品370份)。 按照本次评选活动方案,大赛组委会对各市选送的教学作品进行分类,聘请35名专家组成了12个评审组,经过认真、公正的评选,共评选出527件获奖作品(详见附件),其中:教学设计方案一等奖19份,二等奖47份、三等奖156份;多媒体课件一等奖15份,二等奖36份,三等奖124份;书法作品一等奖11份,二等奖26份,三等奖93份。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希望各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全省中小学教师认真总结经验,坚持教育教学创新,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 1. 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学设计方案获奖名单 2. 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多媒体课件获奖名单 3. 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书法作品获奖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3年1月17日附件1 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学设计方案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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