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复检要求汇总

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分为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冷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和冷轧扭钢筋。

对于热轧光圆钢筋,执行标准为GB 1499.1-2008,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样4根,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弯曲试验。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

一个弯曲试验试样。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和原材重量偏差。

热轧带肋钢筋执行标准为GB 1499.2-2007/XG1-2009,验

收批次与热轧光圆钢筋相同。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和抗震性能。

余热处理钢筋执行标准为GB -1991,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样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

钢筋组成。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和1个弯曲试验。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和抗震性能。

冷轧带肋钢筋执行标准为GB -2008,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样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和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及以上每批应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和抗震性能。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执行标准为GB/T 701-2008,每批重量

不大于60t,每批取样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

筋组成。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和2个弯曲试验,超过60t的

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和原材重量偏差。

冷轧扭钢筋执行标准为JG 190-2006,每批不大于20t,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

钢筋组成。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和抗震性能。

七、冷拔低碳钢丝

冷拔低碳钢丝的验收应按照执行标准 19-2010进行。每批

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甲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30t,乙级冷拔

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50t。

甲级钢丝应按盘编号逐盘取样,截去端头50cm后取2个

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拉力试样长40cm,弯曲试样长15cm。乙级钢丝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中任取3盘,截去端头50cm,每盘各截取长、短试件各一根,分别做

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长试件长40cm,短试件长15cm。

检验项目包括抗拉强度、反复弯曲和原材重量偏差。

八、碳素结构、型钢

验收批次应由同厂、同炉号、同级别、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时间,进入同一施工现场,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的钢材组成。每批取样数量为2件。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和原材重量偏差。

九、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验收批次应由同厂、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品种、同炉号、同级别、同规格、同一热处理制度、进入同一施工现场、同一进场时间的钢材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

样数量为2件。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和原材重量偏差。

十、质量证明文件

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注明钢筋表面标志)。

钢筋焊接接头、钢筋闪光对焊等

钢筋焊接接头的验收应按照执行标准 18-2003进行。在同

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同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取样数量为拉伸试验3件/批,弯曲试验3件/批,长度为450mm。

钢筋闪光对焊、钢筋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钢筋T 型接头、(埋弧压力焊)的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和弯曲。钢筋气压焊的检验项目包括拉伸(柱、墙竖向钢筋)或弯曲(梁、板水平钢筋)。钢筋焊接骨架和焊接网的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和剪切力。

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抽检报告、检验报告(注明钢筋表面标志)、焊工证和焊条焊剂合格证。

以上都是钢筋的验收标准和项目,应该严格执行,以确保工程质量。

2.验收批次:现场接头的检验按照验收批次进行。同等级、同型号和同规格的接头,使用同一批次的材料,每500个接头为一批进行检验验收。如果接头数量不足500个,也将作为一个验收批次。拉伸试验时,每批取样数量为3件,长度为

450mm。如需要复检,则应取双倍试件。

3.检验项目:拉伸。

4.质量证明文件:1.套筒合格证(包括原材质量证明书);

2.检验报告。

水泥:

1.执行标准:GB 175-2007《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复合硅酸盐水泥》。

2.检验批次:同一水泥生产厂、同一出厂编号、同一强度

的水泥,散装水泥每批不超过500吨,袋装水泥每批不超过200吨。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

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必须进行复检。

3.送检数量:取不少于20个不同部位的样品,每个部位

样品数量应相等,总重量不少于12kg。

4.质量证明文件:1.产品合格证;2.出厂28天补强报告;3.材料安定性、强度等指标检验报告;4.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

备案证明。

砂、碎石、卵石:

1.执行标准: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52-2006《普通混凝土用卵石(碎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检验批次: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的砂、石,每批次不超过400m3或600吨。

3.送检数量:砂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每个部位样品数量为22kg;石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每个部位样品数量为60kg。

4.质量证明文件:1.建筑材料出厂合格证;2.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3.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

商品混凝土:

1.执行标准:GB/T -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