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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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四)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1、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
– 所有合伙人都拥有对外代表权;委托执行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 代表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 每个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的通常业务中所作出的行为,对合伙 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都具有拘束力,第三人明知其无权除外。
–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以及对外代表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 情的善意第三人。
(2)监督: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
– 执行合伙人有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财务状况的 义务。
– 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 –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
议。 – 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
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 内部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 外部转让: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
优先购买权,受让人取得合伙人身份。 – 出质: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2、合伙企业的事务管理 (1)事务执行:
共同执行 分别执行 委托执行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
– 当然退伙:
•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自行管理 委托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
人员禁止行为:共10种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1)依法申请贷款 (2)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3)拒绝摊派权。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2.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 3.财产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
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 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4.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 5.注销登记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
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即要有与生产经营
范围及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一)提出申请 (二)工商登记 (三)分支机构登记 (四)变更登记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 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的经营实体。
(1)是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2)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非法人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
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 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课件下载(PPT2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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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或聘用人负有依约定管理个人独 资企业的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挪用企业资金归入个人使用或者借与他 人; 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他人名 义开立帐户储蓄; 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 的业务;
• 一、2005年1月1日,甲以个人名义出资8万元设 立了独资企业A,这8万元是甲和其妻乙的积蓄
• 甲不懂经营管理,故聘用丙管理企业的事务, 在聘任合同中甲规定,凡额度在1万元以上的交 易,都必须经甲同意。4月15日,丙未经甲同意, 与C企业签订了价值2万元的购货合同。甲得知 此事后,表示不承认购货合同,认为合同的一 切责任应当由丙自己承担。5月1日,丙暗地里 将自己的一台电脑转让给A企业
2、出资人必须对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责任;
3
4、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 方式灵活
(二)立法情况
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 在设立、变更、终止和在生产经营活 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1998年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通过《中华 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主体是一个自然人,中国公民; 2.企业要有合法的名称; 不得有“有限”“有限责任”“公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 形式:货币、实物、土地使用 权、知识产权
• 来源:个人财产;家庭共有财 产
• 投资人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 有关权力可依法转让或继承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 的经营条件 ;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设立程序
1、提出申请
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 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 设立申请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PPT课件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PPT课件
3
个人独资企业法
03
3.1个人独资企业概述(1)
法人成立的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 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财产属于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
01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具有中国国 籍的自然人。各类组织和不具有中国国籍的自 然人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投资人为一 个自然人;②有合法的企业名称;③有投资人申报 的出资;④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 营条件;⑤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01 提出申请 02 工商登记
06
3.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责任
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既是企业的所有 者,又可以是企业的经营者,因此,法 律对其内部机构和经营管理方式不像对 公司和其他企业那样加以严格的规定。
04
3.1个人独资企业概述(2)
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
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企 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 是指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 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 管理人的义务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按照合同负责个人独资 企业的事务管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5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ppt 15页)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ppt 15页)

经营条件 责任形式
经营效率高
有利于扩大社 会投资,增加 就业
企业兴衰系于 一人
投资风险大, 无限责任
企业名称
小李大学毕业后决定自己创业,用自己 的积蓄2万元创办一家花店,取名“中华 花店”,请问,这样的名称能通过工商 机关的审查吗?
张三学会了炸鸡技术,开办一个人独资 企业,取名“肯德鸡”,可以吗?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案例
2005年6月,王某下岗后利用家庭自有的3万元 人民币,另向朋友借了1万元人民币,合计4万 元人民币,一个名为“鲜香豆坊” 的小型豆制品加工作坊。该作坊计划以王某个 人名义登记由王某及其妻子共同经营。
问: 1、王某如要以个人名义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
(二)个人个人独资企业 的设立
1、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
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6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活动的人, 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 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乙对外签订标的 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须经甲的同意。某日,乙 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为 2万元的买卖合同。
请问:该合同效力如何?
参考答案:合同有效,因为按照《个人独资企 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 员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国家公务员 3、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4、警官、法官、检察官 5、商业银行工作人员
与个体工商户的异同

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精选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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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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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
第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 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重庆市丰都县花园水泥厂? 北京市大盛信息咨询公司? 上海九龙贸易行? 山西省电力股份公司? 湖南北方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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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程序: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 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 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 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形。
(解散与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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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算:
(一)清算人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个人独资企业解 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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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什么是投资人个人所有 借的钱呢? 父母的钱、夫妻的钱?
10
案例:
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 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100万元,后提出与甲离婚。 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 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2005司考真题)
(并非所有自然人:外国人、公务员) 3、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4、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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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双重中国属性 ?能不能依照美国法律在中国成立一 个美国公司 “成立”一词在公司法里指什么 ?涉及问题:公司企业有没有国籍, 如何确定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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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 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022年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共42张PPT)

2022年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共42张PPT)
C 王某承担 D 该独资企业和王某共同承担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是指企业在正常 经营期间因各种原因使原登记的事项发 生了变化,如企业投资者发生变化、企 业经营规模发生变化,以及业务范围发 生变化等。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1、名称专用权 2、财产所有权 3、经营决策权 4、用工权 5、工资决定权 6、定价权 7、签约权 8、取得土地使用权 9、借款权 10、工业产权 11、拒绝摊派权 12、法定优惠享受权
扩大内需、鼓励民间投资; 放宽市场准入,弘扬创业精神;
(美国个人独资企业占全美企业总量的70%)
重新阐释侵犯私有财产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五、个人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六、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 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 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不再清偿 D 该独资企业和王某共同承担
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
仅适用一个中国公民投资设立的企业,而不适用于外
商独资企业、非公司形态的国有独资企业、集体独资企业及 。 有门点的个体工商户 投资人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2在0签01订年借1月款该合企同业时解(,散应港。当以、A企澳业的、名义台,因同为胞个人和独资外企业国是独国立的籍民的事主自体,然可以人自己在的名中义国从事境民事内活动投。 资设立的企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 人员中,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 是( )。
A、政府公务员 B、公安局民警 C、国有企业工人 D、商业银行信贷员

《个人独资企业法》PPT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法》PPT课件
问:
李某贷款的担保人是谁?商行?张某?为什么?
商行、出资人、张某、李某在本案中分别承担哪些 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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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法要点归纳
一、概述 二、设立 三、管理
• 含义:一人;个人所有;无限责任 • 特征:主体、财产的个人性;责任无限性;非法人性
• 条件:人;名称;出资;场所与条件;从业人员 • 程序:申请、证明;委托;批准;变更
该条规定的民事责任方式,一是退还,二是赔偿。当该企业 财产或利益仍存在的,用责令退还的责任方式;
但该财产或利益不复存在的,用赔偿损失的责任方式; 如果退还了财产还有其他损失的,则可与赔偿损失的责任 方式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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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华明商行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主营家居用品,开 业后一直是出资者经营,后因病委托张某经营管 理。不久,张某的好友李某想开办一家陶瓷店, 需向银行贷款,要求担保,李某因无可抵押之物, 故求张某。张某在未征得出资者同意的情况下, 以华明商行现有的财产为李某的贷款作了抵押, 李某谢张某1万元一年后,贷款到期,李某却因经 营不善无力还贷,银行要求担保人归还。
• 第一,受托人或被聘用人管理企业事务时违反合同的损害
赔偿责任。
该责任属于违约责任,应当予以赔偿。
但该违约责任的承担是有条件的:
一是违反与投资人订立的管理企业事务的合同;
二是管理企业事务的行为;
三是给投资人造成损害。
三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否 则,受托人或被聘用人不 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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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的人员权利的限制
•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犯罪行为!

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商PPT参考课件

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商PPT参考课件

• (1)王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负债,债权人是否 可以要求以王刚的父母的财产清偿债务?
• (2)该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的财产数额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
• (3)该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应当给职工购买社会 保险?
• (4)王刚将该企业解散的行为是否有效。
•3
概念 特征
1、概念和特征
依法在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 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 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商法讲授体例

商法总则

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

法、合伙企业法、三资企业法

公司法

破产法

保险法

票据法
•1
第一章 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1、概念、特征 2、适用范围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1、设立条件 2、设立程序-----准则设立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投资人的权利和责任 2、事务管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六、法律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2000)
(对)
•12
习题
2、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 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 规定的有( )。(2001年)
A、不再清偿 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 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D、以投资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以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 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
CONTENTS
•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与组织 •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与保
障 • 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其他法律的
关系 • 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实践与案例
01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 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 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负责清理企业的财产、处理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清偿 债务等。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报送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 记。
04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与保障
投资人的法律责任
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须以其个 人财产承担剩余债务。
03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 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人员管 理企业事务
04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 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 三人
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投资人的权利
依法享有企业财产权、经营权、 收益权等权利,并承担企业债务 等义务。
投资人的义务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 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保障企业 的债务承担等责任。
03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经营模式与自主权
经营模式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自主经营、委托经营和特许经营等。自主经营是指企业由投资者本人直接管理 ,委托经营是指投资者将企业委托给具有管理能力的个人或组织进行管理,特许经营是指企业获得特许权,在特 许经营框架下开展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1)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1)
其责任追究的法律规定) (二)管理人员对投资人的法律责任 (三)有关国家机关的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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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章内容总结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市场领域中独立的民事主 体,但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属于投资人所有,企业无 论采取何种经营管理模式,企业之债应当由 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无限责任强调的是债务人对其债务承担持续 清偿责任。
3、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所有权与 经营权合二为一)
4、非法人企业(企业属性) ☆☆特别提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 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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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 “有限责任”字样,现实中也没有冠名“公 司”的)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无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的规定)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 件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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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一)提出申请
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 投资人身份证明 企业住所证明和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
件 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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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1. 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
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干部;警官、法官、检察 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公司法规定禁止的董事、经 理)
3. 投资人为企业所有权人 4. 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以家庭共有财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ppt 17页)PPT学习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ppt 17页)PPT学习课件

• 3、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是个人进行商 业活动的特殊形态
• 4、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国家、法人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境外的自 然人均不是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
• 2、要有自己的名称, • 不得出现“有限 ”、“有限责任”、 “公
司”等字样,以体现名称与其责任形式的 一致性
2、财产清偿顺序 3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从事商业活动不受法律限制的人。 (一)投资人委托或聘用的人违反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P25
①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三、个人投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物管理
五、独资企业的变更、解散和清算
② 所欠税款
③ 其他债务
五、独资企业的变更、解散和清算
业人员 4、个人负债较多,未能及时偿还者。
• 三、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 独资企业登记时提交的文件
• 1、由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 请书》(企业名称、场所,投资人的姓名和 住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等)
• 2、业主的个人身份证明
•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独资企业自登记核准并领取《个人独资企业 营业执照》之日起成立
3、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或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自相关事实发生起未满三年 1、由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企业名称、场所,投资人的姓名和住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等)
•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 一、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3、个人独资企业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障,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独资企业的变更、解散和清算
三、个人投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物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经济法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经济法课件
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起施行,不 适用外商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主体方面 (2)财产方面 (3)责任承担方面 (4)主体资格方面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 (1)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
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依法纳 税的义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义务、 依法用工的义务、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服 从国家监督管理的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有权自主选择企业事 务管理的方式,管理方式主要有: (1)自行管理 (2)委托管理 (3)聘任管理
也就是说,没有过错的合伙人不需要承担对 外责任,债权人只能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意或 重大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的债务时,首先以合 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时,由 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没有过错的合 伙人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责任后,有过错 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 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而普通合伙人若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非经 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只能作退伙处 理。
(7)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 行。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对外代 表有限合伙企业。
表见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人为限对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有限合伙人的行为足以使得第三人 合理信赖其为普通合伙人时,则有限合伙人 得承担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即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
事务执行监督: 合伙企业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因此其内部监

个人独资企业与财务知识分析法律制度(PPT 55页)

个人独资企业与财务知识分析法律制度(PPT 55页)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的特别事项规定
1.竞争禁止: 竞业禁止,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
业相竞争的业务。 自我交易禁止。 还有:双方代理等等。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的特别事项规定
2.利润分配: 合伙协议——实缴出资比例——平均分配、分
担。 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由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由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名义 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构成。
合伙人财产:以合伙人的个人名义取得和占有 的财产。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依据其出资比例而享有的 分红和取得受益的权利。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合伙人的财产吗?
2.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急需用钱,怎么办? 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能请求分割。 合伙人不得私自 转移和处分。
声明退伙:没有约定合伙期限的,
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可以退伙。
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法定退伙之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
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 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 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 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3.有认缴或实缴的出资。但无最低限额的限制。
4.有自己的名称、营业场所。 A.北京天合运输企业 B.朝阳光华食品无限公司 C.北京艾美丽服装合伙企业 D.通州友邦电器普通合伙企业 必须标明“普通合伙”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 70页)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 70页)
三是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 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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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 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里所指的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有合伙事务执行权 与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这里所指的限制,是指合伙企 业对合伙人所享有的事务执行权与对外代表权权利能力 的一种限定;这里所指的对抗,是指合伙企业否定第三 人的某些权利和利益,拒绝承担某些责任;这里所指的 不知情,是指与合伙企业有经济联系的第三人不知道合 伙企业所作的内部限制,或者不知道合伙企业对合伙人 形使权利所作限制的事实;这里所指的善意第三人,是 指本着合法交易的目的,诚实地通过合伙企业的事务执 行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建立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法人、 非法人团体或自然人。如果第三人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人而已串通、损害合伙企业利益,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含义: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 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 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 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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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2)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
可以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主要有三 种情况:
一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 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即全体合伙人 都取得了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权。
二是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只有受委 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那一部分合伙人有权对外 代表合伙企业,而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 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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