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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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落实《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xx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xx〕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六条关于“省、地级以上市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之规定,推动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现就我市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如下。

一、成员单位

xx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行政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

二、主要职责

工伤预防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伤预防项目重点领域的确定、项目遴选及确定、用款支出计划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牵头定期召开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立工伤预防专家库,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工伤预防项目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评估验收、费用审核和结算等工作;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

作,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卫生计生部门:按时参加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履行会议赋予的职责,向工伤预防专家库推荐职业卫生方面的专家,并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安全监管部门:按时参加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履行会议赋予的职责,向工伤预防专家库推荐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三、工作制度机制

(一)统筹确定工作机制

根据近三年本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及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行业、企业、工种、伤害类型等情况,经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统筹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每年4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期结束后,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结合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保险等工作重点,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工伤预防联席会议从工伤预防专家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委会(三人以上单数),由专业评委会对参加工伤项目遴选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提出评审意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根据专家评委会的评审意见,研究确定纳入下一年度的工伤预防项目,每年7月底前完成,并于10月底前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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