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网络文化建设中的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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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网络文化建设中的管理对策

网络文化是网络时代所表现出来的新的文明成果与状态的总和。网络文化包含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三个要素。这些要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转换,显示出网络文化相对于其他传统文化的特殊规律。

一、网络文化建设概述

1.网络文化概述

(1)网络文化是平等参与的文化。网络将社会大众编入平行扩张的网中,网络信息以比特为单位进行存储和传递,方便快捷,降低了文化参与和信息获取的成本,为人们提供了平等参与文化的机会。

(2)网络文化是多元竞争的文化。网络使信息传播和表达的渠道畅通无阻,因而包容了传统文明状态下所产生的一切文化因素。各种文化形态多元共存,必然导致激烈的竞争:争表达、争宣泄;争生存、争发展;争阵地、争领域;争空间、争时间;争眼球、争大脑;争市场、争利益。但是,归根到底是人的智力创造的竞争。

(3)网络文化是环境开放的文化。互联网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开放系统,辐射至各个角落,其影响力、渗透力不可小觑;网上交流突破了民族、文化界限,赋予了人们更大的国际性和包容性;网络“资源共享”的价值观,使人们进入网络就可超越社会制度、思想文化等种种局限而共享丰富的国际信息和文化。

(4)网络文化是难以监控的文化。首先,网上运行无需登记,完全匿名,信息共享;其次,网络信息传播呈滚雪球样越集越多,来自不同国家、地区、民族,有着不同的政治态度、宗教信仰和价值观念,信息宝藏和信息垃圾共享一网;再次,网络传播是双向或多向互动的,自由度高、个性张扬、民主性强;最后,因技术手段限制,任何国家都难以按本国意志对跨国界的网络实行有效的监控。

2.网络文化建设的内容

(1)保持网络文化多样化。准确把握网络文化规律,做到既弘扬

主旋律,又提倡多样化。在网上形成一个宽松和谐、生动活泼、多姿多彩的局面。

(2)为群众提供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原创动漫游戏振兴工程等一批网络文化工程项目,加强高品味文化信息的传播,形成一批具有中国气派、体现时代精神、品味高雅的网络文化品牌。文化部门多创作、生产体现和谐精神、讴歌真善美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作品。鼓励具有新闻和视听服务资质的网站,积极开发适应新一代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特点的新业务,用高品位的文化产品挤压文化糟粕的生存空间。

(3)发展网络文化产业。加强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推动民族网络影视产业、网络出版产业、网络娱乐产业发展。建设好网络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增强孵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企业的能力,形成品牌效应。加快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基地建设,促进民族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信息装备制造业,提高传输设备、终端设备、安全设备等的研发生产能力。

(4)构筑网络文化良好发展环境。网络文化建设涉及多方力量,需要构筑以党委宣传部门为指导,人大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政府相关部门为主导的建设格局。发挥各方面的职能作用,营造网络文化氛围,为网络文化建设提供机构保障,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政府在网络文化建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政府在网络文化建设中的管理现状

(1)出台法律规范。与传统媒体以政策管理为主不同,网络媒体由于主体的多元化,依法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就整体而言,我国虽然已经出台相关法规几十部,但网络立法依然不够完善。由于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使得大多数法规仓促出台,忙于应付现实中出现的问题。

(2)使用行政手段监管。目前,中国可以直接或者间接管理网站的上级部门多达20余家,主要对网站进行具体的干预,如定期检查网站内容、临时下达各类报道要求、随时布置网站工作重点、控制网络信息资源等等。

(3)运用技术手段控制。主要是针对网络有害信息,或设置防火墙,封锁敏感网站;或安装过滤软件,过滤敏感词汇及其相关网页与邮件;或实施内容监控,在网络终端进行全程监控,在网吧安装报警软件等等,以此来控制与防范有害信息的传播。

(4)指导行业进行自律约束。政府通过指导行业规范、网站管理条例、社会监督等多重渠道进行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为了保证导向的高度正确性,政府还重点扶持一些网站,形成网络主流媒体。

2.政府在网络文化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观念不够适应。我国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政府应急反应不及时,很多做法依靠的还是过去的经验。网络虚假信息和不良情绪的扩散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公民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2)职能不够明确。行政划分上,书刊、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的管理隶属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广播、电视媒体直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信通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互联网名义上归属中宣部和国务院新闻办统筹管理,但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

(3)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成熟。尽管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上百个有关互联网的管理规定,但很多领域仍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行政措施欠规范,亟需将行政手段与法制手段有机结合,以法制手段促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健康发展。

(4)信息不够安全。近年来,网络使用单位对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但是也普遍反映出用户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培训,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和安全产品不能满足需要等问题,说明目前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化服务的程度还比较低。

(5)技术不够先进。由于互联网的核心技术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手中,这使我国在依法实施技术管制时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技术准备不足的直接后果是管制技术不成熟、存在大量盲区、管制效果差。

3.政府在网络文化建设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原因

(1)网络文化不同于普通文化。网络社会是“无边界”、“超国家”的社会,没有一个真正的“政府”或权威性机构来统筹,人人都可以自由地在网上发表意见,信息的发布、传播极易失去控制,造成信息污染乃至信息欺诈。另外,网络欺诈、信息偷窃、网络资源入侵、蓄意破坏计算机程序等网络犯罪也屡见不鲜。

(2)国家主权冲突。西方国家长期占据互联网文化传播的“制高点”,一方面控制国际舆论,另一方面不断向其他国家地区“倾销”他们的价值观和精神文化产品,同化这些国家、地区的网民,使他们在不自觉中认同、接受西方价值观。境内外敌对势力还把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作为向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图谋的重要途径,对我国的传统文化构成挑战和冲击,动摇了人们的既有信仰追求和行为准则,造成精神困惑和价值标准混乱。

(3)虚拟性引发诸多社会问题。网络尽管扩大了人际交往,但同时也会导致人与人之间情感的冷漠和疏远,影响人类精神文明的进步,比如随意公布他人隐私、不负责任地制造虚假信息等。另外,网上黄毒肆虐,众多色情网站对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网民构成了严重毒害,这些都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

(4)政府发展网络文化能力与现实存在一定差距。网络文化传播与大众传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此需要研究适应网络传播特征的文化规范。互联网已经成为正确思想与错误思想交锋的平台,成为健康文化与腐朽文化较量的场所,成为意识形态渗透与反渗透的的战场。

三、政府在网络文化建设中的管理对策

国际上对互联网管理主要涉及网络信息安全领域、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弘扬本土文化。

1.国外政府网络文化建设管理的主要特点

(1)多以保护者角色出现。加强互联网管理是国际通行做法,但一些发达国家在推行其管理措施时,更多的是强调“保护”而淡化“管理”。

(2)通过管理关键点监管。不直接对网站和网民进行管理,而是通过关键点实现对整个互联网的管理,形成纵横交织的管理架构。

(3)多管齐下管理。运用多种手段管理互联网,各管理主体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发挥作用,而且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制约。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社会手段和行业自律等多种管理方法,功能上互相补充,职责上相互制约。

2.我国政府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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