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网校_《国际经济法》(第二版)2016年7月考试考前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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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第二版)2016年7月考试考前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1.非关税壁垒
2.商业存在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4.居民税收管辖权
5.推定全损
6.关税壁垒
7.BOT
8.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9.保兑信用证
10.(反倾销法中的)临时措施
11.外资企业
参考答案:
1. 非关税壁垒
解答: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进口关税外,一切旨在为外国商品的进口设置障碍或关卡,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各种贸易措施,其中包括法律上和行政上的措施。

2. 商业存在
解答:
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服务--在进口国设立机构,如保险公司等。

3.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解答:
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举办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4. 居民税收管辖权
解答:
是指在国际税收活动中,国家根据纳税人在本国境内存在着税收居所的连结因素而行使征税的权力。

5. 推定全损
解答:
货物受损后,进行施救整理或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或者再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

6. 关税壁垒
解答:
是指一国政府对进口的外国商品采取征收高额关税的措施,为外国进口商品设置关卡或
屏障,从而达到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和保护本国市场的目的。

7. BOT
解答:
东道国政府授权某一外国投资者(项目主办人)对东道国的某个项目进行筹资、建设并按约定的年限进行经营,在协议期满后将项目无偿转让给东道国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的一种交易方式。

8.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解答:
是投保人在货物发运以前,估定一定的投保金额,向保险人预先支付规定的保险费,而保险人对约定的货物在国际运输中发生事故造成损失时,按约定数额给予赔偿的一种法律关系。

9. 保兑信用证
解答:
保兑就是保证兑现或保证付款,因此凡经由开证行以外之其他银行确认照付受益人(卖方)所签发之汇票的信用证,就称为保兑信用证,又称为确认信用证。

10. (反倾销法中的)临时措施
解答:
是指当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存在倾销和损害的情况下,为阻止在调查期间损害的继续产生,反倾销当局可以在初裁中根据临时估计的倾销幅度计算临时反倾销税,并进行临时征收的措施。

11. 外资企业
解答: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二、简答题
1.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

2.简述关税的概念和种类。

3.简述国际贷款的概念和特征。

4.简述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点。

5.简述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6.简述国际融资协议中共同条款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
1. 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

解答:
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1)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
(2)合营企业是股权式企业,合作企业是契约式企业;
(3)合营企业必须是法人企业,而合作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不是法人;
(4)合营企业必须按法定出资方式出资,合作企业出资方式比较灵活;
(5)合作企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合营企业不可以;
(6)两者的经营管理制度也不同。

2. 简述关税的概念和种类。

解答:
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包括进口、出口、过境、转口,由政府设置的专门机构海关对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有以下几种:
(1)普通关税。

又称一般关税,指一国政府对与本国没有签署友好协定、贸易协定、经济互助协定的国家和地区按普通税率征收的关税。

(2)优惠关税。

又称特惠关税,指一国政府对从某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产品或部分产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待遇。

又分为特定优惠关税、普遍优惠制和最惠国待遇三种。

(3)差别关税。

指对同一种进口产品,由于出口国家或生产国家不同,或进口情况不同而使用不同的税率征收的关税。

主要有:进口附加税、报复关税、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四种。

3. 简述国际贷款的概念和特征。

解答:
国际贷款又称"国际借贷"、"国际信贷",是指借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贷款人借贷资金的国际融资方式。

其特征有:
(1)不同于国内贷款,当事人分属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受到国际惯例、意思自治或相关国家法律的支配。

(2)不同于国际直接投资形成的国际股权性关系,其在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期限性特点。

(3)不同于证券融资,是一种合同性融资,受到合同法规则的限制。

4. 简述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点。

解答: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其法律特征有:
(1)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除中国股东外,还有外国和其他地区的股东。

(2)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具有资本股份特点。

(3)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暂行规定》,经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是中国的法人,必须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资格,决定了公司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外国投资者认购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金达总股本的25%。

5. 简述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解答: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又称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为了鼓励本国资本向海外
投资,增强本国的国际竞争地位,而对本国海外私人投资的政治风险提供法律保证。

具有以下特征:
(1)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政府保证"或"国家保证",表现在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的。

海外投资承保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等,不包括一般商业风险。

(2)海外投资承保的对象仅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即投资者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和控制的海外企业的投资,而不包括间接投资。

(3)海外投资保险的目的是通过国海外私人投资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以促进本国向海外投资的进一步发展。

(4)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重点在于保护海外投资者的财产利益不受损失,而不在于事后补偿。

6. 简述国际融资协议中共同条款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解答:
国际融资中的共同条款又称"国际贷款文件的共同条款",是指反映国际贷款和国际债权融资一般要求而被普遍采用的某些标准条款。

包括:
(1)先决条件。

又称前提条件,是指国际贷款文件中旨在限制贷方义务生效或部分贷方义务生效的前提条件约定。

(2)陈述与保证。

又称承诺与保证,是对借款人在贷款协议签署时或之前向贷款人所承诺的有关事实的保证性合同概括。

(3)约定事项。

又称约定或限制性约定,是一系列关于限制借款人在贷款清偿期间的行为和不行为的共同条款的总称。

(4)违约事件。

通常一列举方式将针对借款人的各种违约事件加以定义性概括,以防止因约定不明而可能产生的纠纷。

(5)市场不可抗力。

重点在于国际金融市场之不可抗力。

其特点与在其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的作用相一致。

(6)法律适用与司法管辖等条款。

当事人一般在贷款协议中都约定适用当事人选择的国内法,而非国际性规范。

一般为贷款人所在国法律或某一国际金融中心国家及地区的法律。

三、论述题
1.试述GATS中关于成员义务的规定。

2.试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关于限制外汇管制义务的主要内容及我国目前外汇管制的现状。

3.试述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种类、特点及解决办法。

附:参考答案(请根据答题要点适当展开)
1. 试述GATS中关于成员义务的规定。

解答:
乌拉圭回合首次涉及服务贸易,并最终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宗旨是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前提下,建立一个有关服务贸易原则和规定的多边框架。

GATS规定成员义务分为一般性义务和具体义务两种。

一般性义务和原则适用于GATS成员的所有服务部门,具体承诺的义务仅适用于双边或多边谈判之后承诺开放的服务部门。

(1)一般义务和原则包括的内容有:最惠国待遇及例外;透明度问题;资格的认可;
公平竞争问题;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经济一体化;支付与转让及保障收支平衡的限制;政府采购;一般例外与安全例外以及补贴问题等。

(2)GATS具体承诺的义务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与逐步自由化。

关于市场准入,GATS规定每一成员方应给予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与服务提供者不低于按其具体承诺表中同意与规定的期限限制与条件所享有的待遇。

除承诺表中另有规定外,对已作出承诺的服务部门,成员方不应在全境或一部分地区维持或采纳下列措施:包括数量配额限制、服务总额限制、雇佣人员数量限制、外国资本最高总额限制、投资方式限制、资本出境限制和服务垄断专营等。

关于国民待遇,GATS规定,对特别承诺表中列明并规定了遵从条件与资格的服务部门,每一成员方在影响服务提供的所有措施方面,应给予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与服务提供者不低于其本国同类服务与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关于逐步自由化,GATS规定,考虑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很落后,过早开放其服务贸易有损于其服务产业的发展,因此在服务贸易方面实行逐步自由化原则,即分阶段分步骤地达到服务贸易自由化。

2. 试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关于限制外汇管制义务的主要内容及我国目前外汇管制的现状。

解答: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基本宗旨之一在于"协助建立成员国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帮助消除妨碍世界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

依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和第14条规定了成员国负有取消和限制外汇管制的义务。

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汇价而对外汇交易兑换和流动实行一定限制的制度。

《基金协定》第八条限制成员国实行外汇管制,取消外汇管制是成员国的一般义务。

基金组织成员国接受此条规定的义务,取消其外汇管制后,就成为"第八条成员国",该国的货币将被基金组织视为"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但许多成员国在加入《基金协定》时并未接受第八条的义务,而是选择接受第14条第2款规定的"过渡性安排"义务。

即在二战后的过渡期内允许成员国维持和施行某种临时性外汇限制措施,但每年应与基金组织磋商。

迄今仍在沿用。

我国自1996年7月1日起取消了对经常项目下的外汇兑换的大部分管制,实行经常项目下有条件的外汇管制,但对资本项目下的外汇交易兑换和流动仍采取严格的外汇管制。

3. 试述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种类、特点及解决办法。

解答:
就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参加者而言,国际经济贸易领域内的争议可以分为以下三种:(1)不同国家的国民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

这类争议一般是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由于货物买卖、技术转让、投资、金融等跨国经济活动而发生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争议。

其特点是:争议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其间的权利义务对等。

(2)国家与本国或外国国民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

这类争议主要发生在国家对具体从事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当事人行使管理或监督的过程中,如在国际投资过程中,东道国要求修改投资合同或采取国有化、征收等措施。

特点是争议双方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一方是主权国家,是立法者和司法者,另一方是私人。

(3)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争议。

这类争议是指主权国家在经济贸易交往中所产生的争议。

一般产生于国家之间订立的双边或多边国际公约的解释或履行中,或者国家行使外交保
护权或代位求偿权。

其特点是,争议双方均为主权国家。

不同的争议有不同的解决方法。

(1)不同国家的国民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解决方式有:
①司法方法。

即通过国内司法诉讼的方法。

②非司法方法。

即通过法院司法诉讼以外的方法,又称司法外解决争议的方法,选择性的解决争议的方法。

③仲裁方法。

仲裁是介于ADR和司法诉讼之间的争议解决方式,兼具两者的优点,是目前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

(2)由于国家与本国或外国国民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解决不能采用传统的国际争端解决方式,采用国内司法解决方式也有一定的困难,因此,目前对这类争议主要通过仲裁解决方法。

(3)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争议主要通过传统的国际争端解决方式。

如政治解决方式、仲裁解决方式以及司法解决方式。

在WTO成员国之间发生的争端主要通过WTO机制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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