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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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影响基层 医务人员收入吗?
• 虽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 进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药品收入不再 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但 同时,政府增加对人员经费、运行经费等投 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绩效工资, 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 水平相衔接。基层医务人员还可以通过提供 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从财政、医保 和服务收费等渠道得到合理的补偿。
•摘自《陕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工作的通知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 县级财政部门对各级财政按规定标准安排 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可采取预拨加结算的 方式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 金,保证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地要根 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以及所承担的基本 公共卫生任务,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 。要在核定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 务人口数量能力的基础上,安排不低于40%的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由村卫生室承担,并相应 落实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摘自《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
• 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卫生部 《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 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 号)和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下达2011 年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通 知》(陕财办社〔2011〕46号)要求,建 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市县财政应当承担的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
我省相关文件
陕政办发 〔2011〕1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 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 〔2011〕3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 施意见》
陕卫农发〔2011〕210号 陕西省卫生厅 《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的通知》
•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 •财社[2009]66号
•核定经常性支出
•可以按人员、业务经费 分项定额核定
•也可以按基本医疗服务 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
出预算额度核定
•人员经费
•业务经费
•剔除人 力成本
•根据核定的基本医疗服 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任务的数量、质量及单
位综合服务成本
•按定员定额的方式核定 (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
资水平相衔接)
补助资金的定义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 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 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城 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的补助资金。
《办法》适用的对象
• 适用于各级财政、卫生部门,承 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城市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和其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核定的基本医疗服 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成
本定额等综合核定
•综合考虑以前年度支出 水平和有关特殊因素,
分别核定
•绩效考核补助
•“三种”补偿渠道
•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差 额补助
•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种”补偿渠道
•基本医疗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对其承担的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处置任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民 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 •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 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 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规定,现就完善政府 卫生投入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 核定经常性收支时要充分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等 合理的收支增减因素。
•核定经常性收入
•医疗服务收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收入
•根据前几年医疗服务平 均收入情况
•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 务收入的特殊因素
•根据服务人口、单位综 合服务成本及核定的公
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数量 、质量
•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 和个人付费补偿
•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
障机制补偿
•由政府按服务成本核定 补助
•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差额补助
•对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 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的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
•并在对其任务完成情况、患者 满意度、居民健康改善状况等 进行综合绩效考核的基础上
•差额部分由政府在预算中予以 足额安排
•核定任务
•依据
•分类
•功能定位
•基本医疗服务任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任务
•核定收支的种类
•核定经常性收入
•核定经常性支出
•核定药品支出和收 •核定其他支出和收
入
入
•分两大类核定
•可采取两种核定方 法
•根据药品采购价格 和合理用药数量等
额核定
•根据以前年度水平 并扣除不合理因素
核定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训和人员招聘所需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人才培 养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补助。 •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在事 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由财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补助。事业单位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 二—(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级财政部 门要按照财社【2010】311号通知的要求,建立健 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在预算中足额 安排本级财政应当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 金,采取预拨加结算的方式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 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保证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包括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内的非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方式
•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 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 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 划统筹安排。 •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 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 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 • 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 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
• 《规范》所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 要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 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并 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城乡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 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其他医疗卫生机 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 》执行。
• 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 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 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 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 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 法补助。各市、县政府要按照核定的编制 人员数和服务工作量,参照当地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工资总额。
公共卫生经费管理
国务院及主管部门相关文件
财社[2009]66号 《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 入政策的意见》
国办发〔2010〕62号《关于建立健全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
财社【2010】311号 《关于印发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卫妇社发〔2009〕70号《关于促进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二○○九年七月一日
基本内容
一、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基本原则 二、明确政府卫生投入的范围和方式 三、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卫生投入责任 四、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的管理监督
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 增加投入,多方筹集资金 兼顾供需,保障重点领域 明确责任,分级负担投入 转变机制,提高投入效率
《办法》的目的与依据
• 为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规 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以下 简称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提高补助资 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 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 2009〕66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补助资金属其经常性收入
•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辖 区内服务人口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所取得的收入是医疗卫生机构经常 性收入的一部分。 •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 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的各 项服务。
补助资金的开支范围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 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成本补偿参考标准,将补 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必要 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摘自《陕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的通知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 各类服务项目经费的补助标准,由 县一级卫生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每个服 务项目完成需要的成本和工作量,在测算 的基础上进行安排,以保证用于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按照规定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各类专业公共卫生 机构在内的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 截留、挤占和挪用。
明确政府卫生投入的范围和方式
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补助政策 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补助政策 支持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范围
• 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 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 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 府负责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 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 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 • 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 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我省财政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 度的地区如何补助?
•
2011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的实施
意见》,明确规定“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
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
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
我省财政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 度的地区如何补助?
加强协调和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
神卫生、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
• 根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合理安
排乡村医生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补偿标准,并在绩
效考核的基础上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偿,调动
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
•摘自《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
补助资金的开支禁止性开支项目
• 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 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 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 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 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 训等其他支出。
补助资金的开支违禁止的处罚
• 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 ,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虚 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上级专项补助 资金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要相 应核减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并按规定 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采取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方式 予以拨付
•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Fra bibliotek•基本医疗服务等收入
•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 生服务所需经常性支出
•全额上缴
•由财政核定
•并全额安排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颁发部门:财政部、卫生部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财社【2010】311号 •内容:共17条 •时间:2010年12月31日
•摘自《陕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 作的通知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
三—(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要
根据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落实到
人。县(区)级政府卫生、财政部门是实施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监管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影响基层 医务人员收入吗?
• 虽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 进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药品收入不再 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但 同时,政府增加对人员经费、运行经费等投 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绩效工资, 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 水平相衔接。基层医务人员还可以通过提供 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从财政、医保 和服务收费等渠道得到合理的补偿。
•摘自《陕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工作的通知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 县级财政部门对各级财政按规定标准安排 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可采取预拨加结算的 方式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 金,保证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地要根 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以及所承担的基本 公共卫生任务,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 。要在核定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 务人口数量能力的基础上,安排不低于40%的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由村卫生室承担,并相应 落实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摘自《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
• 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卫生部 《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 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 号)和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下达2011 年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通 知》(陕财办社〔2011〕46号)要求,建 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市县财政应当承担的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
我省相关文件
陕政办发 〔2011〕1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 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 〔2011〕3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 施意见》
陕卫农发〔2011〕210号 陕西省卫生厅 《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的通知》
•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 •财社[2009]66号
•核定经常性支出
•可以按人员、业务经费 分项定额核定
•也可以按基本医疗服务 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
出预算额度核定
•人员经费
•业务经费
•剔除人 力成本
•根据核定的基本医疗服 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任务的数量、质量及单
位综合服务成本
•按定员定额的方式核定 (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
资水平相衔接)
补助资金的定义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 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 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城 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的补助资金。
《办法》适用的对象
• 适用于各级财政、卫生部门,承 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城市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和其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核定的基本医疗服 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成
本定额等综合核定
•综合考虑以前年度支出 水平和有关特殊因素,
分别核定
•绩效考核补助
•“三种”补偿渠道
•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差 额补助
•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种”补偿渠道
•基本医疗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对其承担的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处置任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民 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 •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 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 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规定,现就完善政府 卫生投入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 核定经常性收支时要充分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等 合理的收支增减因素。
•核定经常性收入
•医疗服务收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收入
•根据前几年医疗服务平 均收入情况
•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 务收入的特殊因素
•根据服务人口、单位综 合服务成本及核定的公
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数量 、质量
•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 和个人付费补偿
•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
障机制补偿
•由政府按服务成本核定 补助
•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差额补助
•对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 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的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
•并在对其任务完成情况、患者 满意度、居民健康改善状况等 进行综合绩效考核的基础上
•差额部分由政府在预算中予以 足额安排
•核定任务
•依据
•分类
•功能定位
•基本医疗服务任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任务
•核定收支的种类
•核定经常性收入
•核定经常性支出
•核定药品支出和收 •核定其他支出和收
入
入
•分两大类核定
•可采取两种核定方 法
•根据药品采购价格 和合理用药数量等
额核定
•根据以前年度水平 并扣除不合理因素
核定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训和人员招聘所需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人才培 养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补助。 •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在事 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由财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补助。事业单位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 二—(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级财政部 门要按照财社【2010】311号通知的要求,建立健 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在预算中足额 安排本级财政应当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 金,采取预拨加结算的方式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 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保证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包括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内的非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方式
•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 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 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 划统筹安排。 •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 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 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 • 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 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
• 《规范》所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 要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 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并 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城乡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 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其他医疗卫生机 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 》执行。
• 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 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 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 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 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 法补助。各市、县政府要按照核定的编制 人员数和服务工作量,参照当地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工资总额。
公共卫生经费管理
国务院及主管部门相关文件
财社[2009]66号 《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 入政策的意见》
国办发〔2010〕62号《关于建立健全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
财社【2010】311号 《关于印发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卫妇社发〔2009〕70号《关于促进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二○○九年七月一日
基本内容
一、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基本原则 二、明确政府卫生投入的范围和方式 三、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卫生投入责任 四、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的管理监督
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 增加投入,多方筹集资金 兼顾供需,保障重点领域 明确责任,分级负担投入 转变机制,提高投入效率
《办法》的目的与依据
• 为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规 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以下 简称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提高补助资 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 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 2009〕66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补助资金属其经常性收入
•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辖 区内服务人口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所取得的收入是医疗卫生机构经常 性收入的一部分。 •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 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的各 项服务。
补助资金的开支范围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 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成本补偿参考标准,将补 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必要 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摘自《陕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的通知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 各类服务项目经费的补助标准,由 县一级卫生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每个服 务项目完成需要的成本和工作量,在测算 的基础上进行安排,以保证用于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按照规定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各类专业公共卫生 机构在内的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 截留、挤占和挪用。
明确政府卫生投入的范围和方式
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补助政策 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补助政策 支持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范围
• 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 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 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 府负责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 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 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 • 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 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我省财政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 度的地区如何补助?
•
2011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的实施
意见》,明确规定“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
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
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
我省财政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 度的地区如何补助?
加强协调和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
神卫生、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
• 根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合理安
排乡村医生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补偿标准,并在绩
效考核的基础上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偿,调动
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
•摘自《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
补助资金的开支禁止性开支项目
• 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 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 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 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 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 训等其他支出。
补助资金的开支违禁止的处罚
• 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 ,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虚 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上级专项补助 资金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要相 应核减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并按规定 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采取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方式 予以拨付
•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Fra bibliotek•基本医疗服务等收入
•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 生服务所需经常性支出
•全额上缴
•由财政核定
•并全额安排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颁发部门:财政部、卫生部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财社【2010】311号 •内容:共17条 •时间:2010年12月31日
•摘自《陕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 作的通知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
三—(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要
根据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落实到
人。县(区)级政府卫生、财政部门是实施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监管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