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队长重点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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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队长重点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公共部分

一、带脱轨器防护信号的使用、管理

(一)、带脱轨器防护信号的设置

装卸作业前必须安设带有脱轨器的红色信号(昼间为红色方牌,夜间为红色灯光),由作业工组按下列规定进行防护:

1.在作业车两端各距20米外的来车方向左侧钢轨上设置带脱轨器防护信号。如在同一线路上车辆分解后作业时,应在该线路的前部与最后部车辆外端防护。分解间隔大于40米时可在20米处设置。尽头线路只在道岔方向一端防护。

2.作业车停留位置距警冲标不足20米时,防护信号应设在与警冲标相齐处。

3.除装卸作业工组外,其他人员无权撤除装卸防护信号。

(二)带脱轨器防护信号的使用

1、多个工组在同一线路上作业时,带脱轨器防护信号由最先到达的工组安设,其他工组依次在带脱轨器防护信号背面悬挂班组标识牌,每个工组作业完毕后撤除本班组标识牌,最后作业完了的工组撤除带脱轨器防护信号及本班组标

识牌,并向货运员(站务员)报告,货运员(站务员)检查落实。

2、作业过程中,作业工组接到监装卸货运员办理调车(临时移动)的通知时,应停止作业,整理好车内货物,防止倒塌、偏载,棚车关好车门车窗,人员全部离开作业车,班组标识牌防由悬挂的工组分别撤除,带脱轨器防护信号由最后整理完车内货物的作业工组负责撤除。

3、夜间作业时,装卸工组要经常注意检查红色防护信号灯是否明亮,发现信号灯熄灭或亮度不足时要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更换。

(三)、带脱轨器防护信号的管理

1、带脱轨器防护信号装置必须专人(可交班)定点保管,在保管、使用过程中必须加锁防盗;同时每个脱轨器要统一编号管理,要建立相应台帐及交接登记薄,并认真填记。对出现交班或作业完了没有及时交回的,要及时追踪了解清楚,杜绝出现失控情况。未及时交回的要追究领用人责任。所领导或业务干部(装卸队长)应每天对脱轨器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帐物相符,对丢失或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并报告公安部门。

2、货主自行组织装卸车需借用带脱轨器防护信号时,装卸部门只对货运员(站务员)办理领用、归还手续,不能直接对货主或自装班组办理。

二、手推调车规定、要求

1、在不允许手推调车的线路上严禁手推调车。未经过站段有关人员同意和没有车站相关人员在现场组织指挥、上闸不得进行手推调车;

2、禁止利用装卸机械进行手推调车;

3、遇暴风雨雪(或大风)车辆有溜走可能或夜间无照明时禁止手推调车;

4、同一线路上每次最多只准推动重车一辆或空车两辆,严禁转线手推调车作业;(在同一线路上禁止同时移动两组车辆)

5、参加手推调车人员少于4人不得进行手推调车作业;

6、禁止人员在站台上或道心推车;(禁止在低于站台0.4米的线路推车)

7、手推调车速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三、作业纪律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1、装卸工人按规定穿戴工作服装和使用防护用品,装卸作业人员(司机除外)要按规定穿戴黄马夹;禁止赤膊、赤脚、穿高跟鞋、凉鞋等参加作业;班前和班中严禁饮洒,作业中禁止打闹和进食,车内、货场内禁止吸烟;禁止在货垛上休息;要保持间休室内外、工作场地、机具整齐清洁。

2、装卸工组出工收工必须带齐工具和防护用品,在指定地点集中,集体出、退勤,做到缺人不走。

3、穿越股道必须从指定地点穿过,并做好防护。严禁钻车底、翻车钩或在钢轨上坐卧休息。

五、用电及消防规定

(一)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办公场所的人员下班离开时,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

6、间休室要装漏电保安器,并每月测试一次。床上电扇的电线要套绝缘管。

(二)用火安全管理:

1、货场动火要办“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应做好灭火的准备措施

(三)、存在油点安全管理

1、要有加、卸油等管理制度,要设置有专门安全检查记录,每月专人检查一次。

2、存油数量不得超标。(不能超过本作业点一旬的用量)

3、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

标志。

4、存在油点内严禁放置其它易燃物品和停放车辆等其它物品。

5、不允许拉接电源。

6、要通风透气,门窗要有坚实度,能防盗防破坏

7、严禁夜间加油。

专业部分

一、人力作业的安全重点

(一)作业人数规定:整车作业不得少于5人(包括叉车司机)。

(二)作业前要有货运员布置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信号。

(三)作业前要“三检”:

作业前工组应配合货运员检查:

1.车门、钩链、槽轮、车窗、车底板是否完好,车内清洁状态及有无异味、异状。

2.货物状态。

3.机具、防护用品和防护信号安设情况。

(四)作业中要认真遵守作业纪律,并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开关车门的规定:

1、开启棚车车门时,要先检查门鼻、滑轮,确认没有损坏、出槽或其它异状时,用拉门绳将门拉开小缝,检查装载的货物是否倒塌,车门无脱落危险时再全部拉开。关车门时也要先检查后用绳拉,开关车门时,迎面禁止站人,禁止手扶门框直接推拉车门,禁止用手推车、叉车顶撞车门。禁止从棚车窗口装卸货物。

2、开启敞车下扇门时,车上的人员应检查上扇门销钩链是否完整销牢,由两人用两根拉门绳将门拉起,卡牢两个车门卡。无须翻起时,应用支门器支开,不准掩夹石块等物。

开启时,站在车下的人员应立于车门侧旁,防止车门落下和货物溜下砸伤。

进出车厢时不应从开启的车门下钻上钻下。

3、开启敞车上扇门、关闭下扇门时必须做好呼唤应答,确认门下无人后再放下,关上扇门时应用拉门绳拉起销牢,车门迎面禁止站人。

4、不得任意拆卸车门、车窗,作业完毕时应把车门、车窗、端侧门关好,要插牢全部销子的门搭扣。

(六)货物堆码应根据箭头向上等包装标志进行,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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