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合同(标准版)

合集下载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合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合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进行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经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内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技术服务的要求: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的资料清单齐全后,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一式肆份。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共分两次支付,6% 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甲方所需开票时间开具: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第二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提交最终纸质盖章版且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评价合同总金额的 50 %尾款,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3、乙方开户行:帐号:开户名:4、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专家评审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责任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付款比例,将合同费用及时支付给乙方;2、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乙方职业卫生服务相关的技术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3、积极配合乙方的职业卫生技术工作,特指定,联系电话:为甲方项目联系人,如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需更换人员,甲方需出具书面通知,并得到乙方确认。

第四条乙方责任1、按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在技术服务过程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文件、技术资料、数据不符合检测及评价要求时,要及时通知甲方更改、更换。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初步现场调查
结合已有资料进行现场勘查 感官了解总平面布局及工艺、设备情况 基本了解企业现状,明确工作方向 为制定评价方案(含检测)提供依据或进行现场初步布点 为下一步开展详细调查、现场检测探路
心怀梦想路致远方
HAVE A DREAM AND TRAVEL FAR
在充分研读有关资料和初步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把握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现状特征,明确评价重点、范围、内容、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 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应在生产满负荷或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进行。 评价工作应遵循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检测与评价工作应该符合相关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对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的要求及其相关工作规范规定。
现状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第352号令);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7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他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规定。
现状评价—对象范围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对象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已投入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评价对象包括: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用人单位,视情况,可五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视情开展现状评价; 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用人单位,正式复工前应进行一次现状评价; 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有效期届满换证前一年内,必须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其他:2011年1月1日以前已经投产、没有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职业危害的的用人单位生(不包含涉及放射性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合同(1)(2)(1)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合同(1)(2)(1)

合同编号:(甲方):(乙方):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委托内容: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荐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人)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定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住址所地:项目联系人:电话: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职业危害因素现状评价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本次评价的评价及检测范围为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1技术服务的目标:通过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现状评价工作,提交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1.2技术服务的内容:(1)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资料、编写现状评价大纲;(2)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危害程度,确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3)对拟采用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进行评价;(4)对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评价;(5)对厂区平面布置、拟设置的其它卫生设施及职业病防冶管理措施进行评价;(6)对本项目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及建议;(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制;1.4技术服务的方式:以报告书的形式含专家评审意见。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7.10•【字号】沪安监管职安[2012]91号•【施行日期】2012.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沪安监管职安〔2012〕91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规范本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行为,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局2011年印发的《关于开展本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的技术指导意见(试行)》(沪安监管职安〔2011〕10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试行)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试行)1范围本导则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书编写格式等。

本导则适用于在沪已经投产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除煤矿企业以外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本导则不包含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现状评价的导则将另行发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

然而,鼓励本导则使用方根据本导则的编写精神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60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4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通知发布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2011〕86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服务合同篇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福建中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委托方(甲方):福建中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福建汇顺职业健康评价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XX年07月09日签订地点:福建汇顺职业健康评价有限公司有效期限20XX年07月09日—20XX 年10月08日委托方(以下称甲方):福建中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受托方(以下称乙方):福建汇顺职业健康评价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福建中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1.按照我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生部卫监发[20XX]第63号20XX年3月11日发布)对福建中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数据,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编制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规范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

4.乙方保证具有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合法资质和认证,并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及其它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内容、方法、要求和标准进行评价和编制报告。

第二条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1.本合同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在泉州市履行。

2.乙方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月内完成评价报告书初稿编写,并征求甲方意见,经双方协商,在约定时间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乙方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并出具专家组结论,向甲方提交正式评价报告。

3.若有非中文资料需增加翻译时间和翻译费用,视非中文资料难度和数量,具体时间和费用双方另行协定。

4.报告编制及现场检测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差旅费由甲方支付,支付标准由双方协商制订。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和数据,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目录1、总论 (3)1.1评价目的 (3)1.2评价依据 (3)1.3评价范围 (7)1.4评价内容 (7)1.5评价单元 (7)1.6评价方法 (8)1.7评价程序 (9)1.8质量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用人单位概况 (13)2.1用人单位概况 (13)2.2地理位置及主要自然环境概况 (13)2.3原、辅材料及产品 (15)2.4岗位定员及工作制度 (15)3、总体布局 (16)3.1总体布局 (16)3.2总体布局评价 (16)4、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 (19)4.1生产工艺 (19)4.2主要生产设备及布置情况 (20)4.3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评价 (20)5建筑卫生学 (24)5.1建筑卫生学调查 (24)5.2建筑卫生学检测 (24)5.3建筑卫生学评价 (25)6 职业病危害因素 (26)6.1职业病危害因素辨别 (26)6.2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8)6.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 (33)7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 (37)7.1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 (37)7.3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 (37)8职业健康监护 (41)8.1职业健康监护调查 (41)8.2职业健康监护评价 (41)9个人防护用品 (42)9.1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42)9.2个人防护用品评价 (42)10辅助用室 (43)10.1辅助用室调查 (43)10.2辅助用室 (43)11职业卫生管理 (46)11.1职业卫生管理调查 (46)12结论 (50)12.1分项结论 (50)12.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50)13 措施及建议 (51)13.1本项目职业卫生工作存在的不足 (51)13.2措施及建议 (51)附表1:职业病危害现状汇总表附件1:委托书;附件2:用人单位地理位置图;附件3:总平面布局示意图;附件4:设备布局示意图;附件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示意图;附件6: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点布置示意图;附件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附件8:现场采样影像资料1总论1.1评价目的(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50号令修改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

50号令修改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

50号令修改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保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与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此处删除了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但保留了现状评价。

说明预评价和控效评价的主体是企业)第四条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认可制度。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不得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

第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从高到低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分别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认可并颁发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

资质认可机关实施资质认可和对有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应依法列入本部门的预算并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记载事项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服务区域、证书编号、机构注册地址、实验室地址、有效期、检测能力及附表、资质变更登记。

(去除了行业范围的说法,只对检测的区域和检测能力进行规定)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系统,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监督管理等信息录入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合同6篇

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合同6篇

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合同6篇篇1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评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职责,公正、公平地进行安全评价与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协议:一、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安全评价与职业卫生评价,以便对其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卫生状况分析,从而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二、评价范围本次评价的范围包括甲方的生产场所、工艺设备、职业卫生状况以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评价内容1. 安全评价:对甲方的生产场所、设备、工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等风险评估。

2. 职业卫生评价:对甲方的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空气质量、噪声、振动、辐射等卫生因素。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评价工作完成后支付剩余款项。

五、评价周期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后90日内完成评价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延长评价周期。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提供乙方进行安全评价与职业卫生评价所需的全部资料;(2)确保评价过程中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评价费用。

2. 乙方责任与义务:(2)对评价结果负责,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3)为甲方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七、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进行评价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八、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4年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范本依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明确本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风险程度。

一、检测与评估管理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估工作由后勤部负责,包括制定相关计划,建立并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档案,确保资料的安全存储。

二、检测与评估周期年度内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现状评估。

三、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后勤部需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单位信息、职业病危害情况及过往检测资料,并签订检测合同以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检测结果的通报与公示综合部在收到检测报告后,须在三日内向管理层通报,并在公司公告栏公开检测结果。

五、超标情况的处理若检测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出卫生标准,由综合部牵头,协同各部门查找原因,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同时,需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复检,并落实现状评价报告中的建议和措施。

综合部还需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以备后续参考。

2024年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范本(二)为全面强化单位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工作,确保作业场所内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严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的发生,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将全面承担起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修订及具体落实工作,确保各项监测及评价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协同各生产车间等部门,对生产作业场所内存在的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危害岗位及监测点进行细致辨识。

在此过程中,将充分尊重并采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点检测意见,明确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名称、接害岗位名称、岗位人员配置、检测点名称、检测内容及检测周期。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签约日期:甲方:(委托方):乙方:(服务方):鉴于甲方为向乙方委托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并达成一致意见,现将具体内容确认如下:一、服务内容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乙方将对甲方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因素、工作流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等方面。

2.乙方将对甲方员工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调查,包括工作环境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职业病危害现状的统计和分析等。

二、服务期限1.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乙方接到甲方委托之日起至评价报告提交之日止。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服务期限完成甲方委托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并确保评价报告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报酬和结算方式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

2.具体报酬和结算方式为:(1)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服务报酬标准进行计费;(2)乙方应在完成评价工作后,向甲方提交评价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和建议。

3.甲方应在接到评价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四、保密条款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本合同及有关信息。

2.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所有与评价工作有关的信息进行销毁或者交还甲方。

五、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报酬,应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未按时完成评价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评价报告提交之日止。

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合同(汇编3篇)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合同(汇编3篇)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合同(精选3篇)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合同(精选3篇)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合同篇1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甲方托付乙方依据______________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托付书及职业卫生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的规定,对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上述工作签订合同如下:一、工作范围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及报告书的编制。

二、工作内容1.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帮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

2. 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生产环境,确定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落实及职业卫生管理的实施状况。

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通过对拟评价项目的具体分析和讨论,列出检查单元、检查部位、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等,编制成表,逐项检查符合状况,确定拟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必要时可进行量化分析。

3.依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通过现场检测和试验室分析,对拟评价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评定。

三、进度要求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在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完成______________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四、文件份数乙方应向甲方供应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8份。

五、双方义务与责任1.甲方的义务与责任:1.1 甲方应供应与评价项目相关的下列资料,并对所供应资料的牢靠性和精确性负责:1.1.1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车间平面布置图。

1.1.2建设项目工艺流程简介和工艺流程图。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___〔2016〕9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___〔2016〕9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___〔2016〕9号)___办公厅发布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的通知,旨在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工作,保证检测活动客观公正、检测数据真实准确。

该规范依据相关法规制定,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进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以及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进行的检测。

规范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应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识别档案及其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以确保业务能力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需要。

职业卫生检测工作应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程序和内容开展,不得更改、简化程序和相关内容。

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检测活动前,应与用人单位(或委托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检测类别、检测范围、收费标准或合同价格、完成时间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前,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检测工作的来源、性质、范围和内容等,结合自身资质条件和技术能力,按要求组织开展合同评审。

技术服务机构应依法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检测工作,如需委托其他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检测样品数量应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且委托检测项目种类数不得超过检测项目种类总数的30%。

最后,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规范要求和程序开展现场调查,覆盖检测范围内全部工作场所。

该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水平,保障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的客观公正和数据真实准确。

现场调查是评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的重要环节。

调查应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生产过程、工艺设备、工作人员状况、空气中有害物质产生和扩散规律、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等方面。

为确保调查质量,至少应由2名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且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至少覆盖1个工作日。

现场调查应实时记录并经用人单位陪同人员签字确认。

同时,在用人单位显著标志物位置前拍照留证并归档保存。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1 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已经投产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和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煤矿用人单位除外)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本导则规定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3.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防治相关管理规定,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和(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提供依据,并为监管部门做好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 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4.1 目的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4.1.2 明确用人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4.1.3 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1.4 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和职业病危害申报提供依据。

4.2 基本原则4.2.1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2.2 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和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

4.2.3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应在用人单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并能达到最初设计的生产负荷条件下进行。

GBZT277-2016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word版

GBZT277-2016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word版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宝龙、郭金玉、杜欢永、张忠彬、李戳、陈建武、陈永青、李新鸾、李旺、孙伟、周学勤、徐国良、赵容、阮志刚、李谊、张伟军、王学峰、丁晓文。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目的、范围、方法、程序、内容以及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T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3 术语和定义GBZ/T22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3.2 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3 职业病危害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可分为三类: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因素等;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3.4 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XX(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检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委托方(甲方):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手机:电话: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手机:电话:电子信箱: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针对甲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针对甲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提供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对甲方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进行的综合评价,出具报告由甲方送安监相关部门备案。

乙方帮助甲方完善职业病危害基础资料。

2.技术服务的内容: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项目工作组成员必须全部由具备资质与能力要求的评价等技术服务人员组成。

2). 工作组在工程分析、现场调研及检测的基础上,分析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主要存在的环节;3). 工作组分析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4). 工作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甲方生产经营情况,评价甲方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卫生补充措施建议;5). 工作组根据评价情况,做出科学、客观、真实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结论;6).乙方以及工作组对甲方提出的有保密要求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3.技术服务的方式:在甲方的配合下,现场调研及检测、定性评价及定量计算等方式完成该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并于甲方提供必需的资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一式份评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标准版)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标准版)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明确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检测及评价的管理
公司部门负责本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定检测及评价计划,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具体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二、检测及评价的周期
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本公司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以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三、检测前的准备
公司部门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需要提供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往年检测、评价资料等,并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检测合同。

四、检测结果的报告与公布
公司部门接到检测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向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将检测报告结果在车间内公布。

五、检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公司部门负责协调公司部门查找原因,限期治理,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重新检测。

公司部门负责落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并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存入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XXX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1。

2024年职业病预防服务合同

2024年职业病预防服务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职业病预防服务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名称及地址1.2 乙方名称及地址第二条:服务内容2.1 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2.2 服务的时间期限2.3 服务地点第三条:服务费用3.1 服务费用的金额3.2 费用支付的时间和方式3.3 额外费用的承担方式第四条:服务质量和标准4.1 乙方应达到的服务质量标准4.2 甲方对服务质量的反馈和投诉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保密义务5.2 保密信息的范围和期限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双方违约的情形6.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发生争议的方式和地点7.2 争议解决的途径第八条:不可抗力8.1 不可抗力的定义8.2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方式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9.1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9.2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第十条:合同的终止10.1 合同终止的条件10.2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事项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1.1 合同的签署地点和时间11.2 合同的生效条件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2.2 附加条款的效力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3.1 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13.2 争议解决的方式和地点第十四条:双方签字盖章14.1 甲方签字盖章14.2 乙方签字盖章14.3 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副本份数及分发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名称:×××公司甲方地址:×××市×××路×××号1.2 乙方名称:×××职业病预防服务公司乙方地址:×××市×××路×××号第二条:服务内容2.1 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评价、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等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XX( )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XXXXXXXXXXXXXXXXXX检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手机:
电话: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手机:
电话: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针对甲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针对甲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提供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对甲方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进行的综合评价,出具报告由甲方送安监相关部门备案。

乙方帮助甲方完善职业病危害基础资料。

2.技术服务的内容: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项目工作组成员必须全部由具备资质与能力要求的评价等技术服务人员组成。

2). 工作组在工程分析、现场调研及检测的基础上,分析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主要存在的环节;
3). 工作组分析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
4). 工作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甲方生产经营情况,评价甲方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卫生补充措施建议;
5). 工作组根据评价情况,做出科学、客观、真实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结论;
6).乙方以及工作组对甲方提出的有保密要求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3.技术服务的方式:在甲方的配合下,现场调研及检测、定性评价及定量计算等方式完成该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并于甲方提供必需的资料之日起个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一式份评价报告。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2.技术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算个工作日内完成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技术服务进度:
1)、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前期费用,乙方个工作日内成立工作组,开展与项目有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2)、工作组向甲方提交需要准备的资料、文件清单及现场整改方案,甲方按照工作组的要求提交相关的资料、文件并落实现场整改方案;
3)、甲方要按照工作组的要求提交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落实现场整改方案,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以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送审稿;由于甲方或者政府部门的原因导致延期的不在此列;
4)、甲方将工作组提供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送审稿递交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工作组提交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备案稿要满足法律法规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第三条:为保证工作组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工作组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需为工作组提供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地点、用途、生产性质、设计能力、劳动定员、总投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经费投入等;
(2)生产过程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的名称、用量或产量;
(3)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生产设备;
(4)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布局、卫生工程技术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
(5)建设地点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生产车间及工艺布局图;
(6)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
(7)可行性研究资料(职业卫生专篇如有时);
(8)建设项目试运行报告。

(9)其它评价所需资料。

2.其他:甲方向乙方工作组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合法,因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而导致评价结论错误,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

乙方工作组在现场采样时,因甲方员工损坏乙方采样仪器的,甲方要实价赔偿乙方。

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由甲乙双方的项目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