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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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或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人.

2.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商品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服务的人.

3.服务侵权:是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因服务方式不当,服务设施不安全,服务环境恶劣或用于服务的商品存在缺陷等而致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行为.

4.产品缺陷: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

5. 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的概念通常有三种不同的解释,第一种解释可称为核心主义的产品责任理论,认为产品责任是产品提供人(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仓储保管者)因提供有缺陷产品致消费者或使用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应承担的责任。第二种解释可称之为中和主义的产品责任理论(产品质量民事责任)。第三种解释可称为扩张主义产品责任理论。我们所说的产品责任的概念是第一种解释。

6.消费者投诉: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要求其

进行处理的行为.

7. 不合理危险:我国产品质量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通常认为不合理危险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采取了谨慎措施之后可以避免的危险。

8、消费:消费通常有三种含义,一种意义上的消费是涵盖了人类生产生活领域的一切物质消耗。第二种意义上的消费是将消费仅仅局限于人类为满足自己及家庭的生活需要而作出的物质消耗。第三种意义上的消费是指消费者为满足个人或家庭生活需要,通过市场而获得、使用消费资料和消费服务的活动。消费者保护法当中的消费是从第三种意义上来理解的。

9、消费者保护法:有广义和狭义之说,广义的消费者保护法是指国家制定、颁布的具有保护消费者功能的各种法律规范。狭义的消费者保护法仅指消费者保护法基本法。即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0、消费者保护法体系;消费者保护法体系是消费者保护法的理论体系、渊源体系、法规规范内容体系和实施体系所构成的互相联系的、有序的、动态的有机整体。

11、消费者组织:消费者组织的概念共有三种解释,第一种解释认为消费者组织是指一切具有消费者保护功能的组织,这也是广义的解释。第二种解释认为消费者组织是具有消费保护功能的民间团体。第三种解释认为消费者组织是指消费者自己组织起来的,以保护其自身利益为宗旨的社会组织,这种解释我们是比较科学的。

12、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同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后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它旨在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等。

13、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认证是指认证机构确认某种产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并通过颁布认证书和认证标志予以证明的活动。

14、商品、服务品质担保责任:商品、服务品质担保责任是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默示担保或其所作的明示担保的质量而依法承担的责任。

15、消费者争议:消费者争议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争议。消费者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是消费者,而另一方则是经营者。消费者争议是有关消费者权益的争议,是具有民事纠纷性质的争议。

16、欺诈行为:所谓的欺诈行为是指以为了获得有利的交易结果而故意隐瞒或捏造事实的行为。消费交易中常见的欺诈行为有:直接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故意短斤少两的行为、消费加工承揽中偷工减料、偷换原材料的行为、修理服务中偷换零件、虚列修理项目、增报修理费的行为等等。

17、明令淘汰商品:明令淘汰商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措施,基于其耗能高、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危及人体健康等方面的因素,宣布不得继续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禁止这类产品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8、协商和解:协商和解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19、行政申诉:所谓行政申诉是指公民或法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向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行政机关予以保护的请求。

20、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调解是指由消费者协会作为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勾通调和,以促成争议双方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的活动。

21.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法定的权利,并在广义上包含了消费者的上述权利受法律保护时应得的利益。

2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国家为了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而制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狭义的消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义的消法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外,还应包括《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范。

2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62 年3 月15 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消费安全权、取得消费咨讯权、自主选择商品权以及合法申诉权。这一般被认为是现代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先驱。后来为了在世界范围内促进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 年确定每年3 月15 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24.安全权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这是消费者最重要和基本的权利,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两方面。

25.知情权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对商品和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进行全面和充分的了解。知情权是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的某商品和服务的前提,也是达到公平交易、防止上当受骗和真正做到自主选择的保证。

26.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包括:1、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2、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

3、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享有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权利。

27.公平交易权指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平等,双方都享有公平交易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2、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28.求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29.三包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保修、包换、包退的责任,是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承担质量保证的一种方式。

30.消费欺诈指经营者采用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31.购货凭证指消费者向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从经营者那里所获得的发票或其他购货单据、书面凭证等,其中商业发票是其基本形式。

32.消费争议指在消费者领域中发生的,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因经营者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而引起的矛盾纠纷。

33.消费争议仲裁指消费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由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34.不合格商品指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如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具备商品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不符合在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情形。

35. 消费者保护法是基于消费者弱者地位而制定、颁布的对消费者给予特别保护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36.消费者问题是商品经济中接受生活资料和生活服务的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提供消费资料和服务的经营者损害而发生的问题

37.垄断是经营者违反公共利益单独或联合控制市场排除或限制其他经营者,对竞争构成实质限制的行为

38.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指集中体现消费者保护法基本价值和调整方法,对消法的制定、执行、解释和使用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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