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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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成都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推进试验区建设,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成都市委、市政府作出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部署。
2019年1月1日,成都市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19]1号),明确把“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作为改革目标,明确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重点和配套措施。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委1号文件精神,顺利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我市被成都市确定为试点区(市)县,率先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在试点过程中,我市严格按照成都市委1号文件精神,坚持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配套是保障的工作思路,周密规划,率先启动,大胆探索,扎实推进,为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较好地完成作为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点中点”所担负的改革探路的任务。
一、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一)确权颁证顺利推进截止目前,全市已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73820本,房屋所有权证6517本,林权证443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903本(产量亩)。
(二)农村产权有序流转我市于2019年8月25日,正式成立了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同时,各乡镇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2019年1月18日,我市又成立了城乡产权交易中心,现正积极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意向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
截止目前,全市承包地经营权流转524宗,面积20197.8亩,涉及金额3871.23
万元;林权流转10宗,面积6135.4亩,涉及金额1146.3万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35宗,面积3819.9亩,涉及金额42354.1万元。
全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房屋所有权进行抵押贷款已出具担保函5022份,担保金额19404.7万元,实际金融部门放款4421户,发放金额17164.5万元,另外出具旅游产业担保函35笔1757万元。
(三)耕地保护扎实推进为实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三大任务之一“建立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我们通过明晰产权,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立了耕地保护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实施土地规划用途管理,初步建立了耕地保护制度,并正在落实耕保基金的发放工作。
同时,积极完善配套政策,着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着手制定完善农村廉租住房保障制度。
二是正建立对放弃农村土地的补偿和就业、养老保险机制,逐步实现城乡资源流动自主化。
三是着手建立农村信用体系。
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强化农民的信用意识,对诚实守信的农户,金融部门可按规定提高信贷额度。
四是正着手建立价值评估体系。
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合理评价农村产权的价值。
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在流转时,可委托评估中介机构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转让、抵押时的价值参考依据。
2019年4月,我市制定了《**市耕地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市耕地保护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在柳街镇鹤鸣村(试点村)进行了实践,现已开始在向峨、天马、蒲阳等乡(镇)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