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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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南京老城南保护规划方案看微更新策略尺度的变化

由南京老城南保护规划方案看微更新策略尺度的变化

由南京老城南保护规划方案看微更新策略尺度的变化南京老城南,作为南京城市发展的重要历史遗留区域,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城市风貌,是南京城市的重要文化遗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老城南地区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如建筑老化、功能单一、交通拥堵等。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老城南的历史文化资源,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南京老城南保护规划》,提出了一系列的规划措施和微更新策略。

本文将从南京老城南保护规划方案入手,探讨其对微更新策略尺度的变化。

一、老城南保护规划1. 规划背景南京老城南地区位于南京市中心,是南京城市最早的发源地,也是明清时期皇家园林的集中地。

这里保存着大量的历史建筑、古迹和传统文化,是南京城市文化的重要代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老城南地区的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面临严重的破坏和流失,急需保护和修复。

2. 规划目标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城南的历史文化资源,提升其文化品位和城市形象,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南京老城南保护规划》,规划目标主要包括:一是保护老城南的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修复古迹,传承历史文化;二是提升老城南的环境品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品位;三是推动老城南的产业转型,挖掘传统文化资源,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3. 规划内容《南京老城南保护规划》提出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和更新策略,包括修缮历史建筑,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等,旨在通过微更新的手段,实现老城南的保护和活化。

二、微更新策略尺度的变化1. 从单体建筑到街区更新以往,在老城南地区的更新工作中,往往注重单体建筑的修缮和改造,而忽视了整体街区的保护和更新。

随着《南京老城南保护规划》的提出,更新策略的尺度发生了变化,逐渐由单体建筑转向了街区更新。

规划中提出了不少街区综合整治项目,旨在通过整体规划、整体设计,实现对整个街区的保护和更新,提升整体环境质量。

2. 从功能单一到多元化发展老城南地区的功能过去主要以居住和商业为主,功能单一导致了老城南地区的活力不足和发展空间有限。

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1997年修正)

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1997年修正)

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199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7.10.17•【字号】•【施行日期】1989.04.15•【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1989年2月21日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制定1989年4月15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根据1997年9月17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7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南京市文物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范围为南京市行政区域。

第三条经鉴定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一)集中反映历史文化名城的区域以及古城郭、古街巷、古建筑、古河道、古桥涵等;(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陵墓以及重要文献资料等;(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园林、古树名木、石窟、寺庙、教堂、古塔、壁画、石刻及其附属物;(四)各历史时代、各民族遗留下来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品、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品等代表性实物,以及手稿、古旧图书资料。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视同文物。

第四条地下和水域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和国家机关、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收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和石刻等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属于国家所有。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古建筑、纪念建筑和传世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保护。

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文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

浅谈南京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开发

浅谈南京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开发

浅谈南京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开发【摘要】南京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的重要文化遗产,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

在保护与开发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例如缺乏专业的保护措施和规划,开发过程中忽视文化传承等。

开发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影响也是需要关注的,需要在保护与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为了加强保护措施,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机制,同时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独特魅力。

对历史文化街区实施科学的保护与开发,不仅可以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也能提升城市形象和吸引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强保护措施、科学合理发展历史文化街区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南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价值、不足、影响、平衡、加强、发展、重要性、科学合理、保护措施1. 引言1.1 南京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性南京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

这些街区不仅是历史的见证,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

南京作为中国四大古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其中的历史文化街区更是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体现着城市的文明和传统。

保护和传承南京历史文化街区,不仅是对过去的尊重,更是对未来的引领。

只有将这些文化遗产传承下去,才能让后人了解历史、珍爱文化,形成城市的独特魅力和活力。

南京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其保护了城市的文化记忆,更在于其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文化资源和创造力。

保护和传承南京历史文化街区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1.2 保护与开发的现状南京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城市的重要文化遗产,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在现实发展中,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压力增大等原因,许多传统街区面临着保护与开发的难题。

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平衡问题成为南京历史文化街区发展的瓶颈。

目前,南京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部分历史建筑物面临严重的老化和破损,保护工作滞后。

由于历史文化街区地段优越,存在较大的开发利益诱惑,一些商业开发项目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了大规模改造,破坏了原有的历史风貌。

南京规划方案

南京规划方案
四、实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明健全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
3.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
4.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规划审批,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5.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对规划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本规划方案旨在为南京市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具体实施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规划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建设美丽南京、幸福南京而努力奋斗。
2.政策支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规划实施提供法制保障。
3.投融资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
4.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5.宣传推广:加强规划宣传和解读,提高市民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五、结语
本规划方案立足于南京市的实际情况,结合城市发展的长远目标,旨在为南京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确保规划符合市民的根本利益,为建设美丽南京、幸福南京而努力奋斗。同时,本规划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发展需求。
(2)文化挖掘: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城市文化自信。
5.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1)产业发展: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等,优化产业结构。
(2)产业布局: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加强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四、实施策略
1.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2)规划范围: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约6582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2021-2035年。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积 五 万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地 块 新 建建 筑 的 施 工 前 经 过 考古 勘探 发 掘 有 重 要 地 下 文 物

发 现 需 要 原址保 护 的 或 其 他 地 区 施 工 过 程 中 有 重 要 地 下 文 物 发 现 需 要 原 址 保 护



的 应 当 按 批 准 的 文物 保 护 方 案 对 地 块包 含 建 筑 高 度 在 内 的 规 划 条 件 调 整 进 行 研 究
局 部新 建建 筑 檐 口 高 度 可 适 当 控 制 在

米至


米 但 其 建筑 基 底 占 地 面 积 不 得 超

过 可 建设 用 地 面 积
第 八条





地下 文 物保 护 在 地 下 文 物 重 点 保 护 区 内 和 重 点 保 护 区 以 外 占 地 面



第 六条

大 型 开 敞 空 间 保 护 大 专 院 校 科 研 院 所 军 事 单 位 等 占 地 规 模 较大




空 间 布 局 相 对独 立 完 整 的 地 块 应 当 严 格 保 护 其 现 状 肌 理 和 开 敞 空 间


新建 建 筑 不

得 占 用 现 状 集 中 绿 地 操 场 等 开 敞 空 间 不 得破 坏 其大 型 开 敞 空 间 形 态

步 加 强 城市 规 划

建设 管 理 工 作 的 若 干 意 见 》 中 发


20 1 6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文字号】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批准部门】8;810;81001;【批准日期】2010.07.28【发布部门】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0.08.13【实施日期】2010.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由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6月30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7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8月13日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10年6月30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制定2010年7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对象包括老城格局和城市风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街巷、历史建筑、古镇古村、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整体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持、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保护机制,保障经费投入。

南京城市规划历史变迁介绍

南京城市规划历史变迁介绍

南京城市规划历史变迁介绍一、南京城市规划历史介绍南京市是我国四大古都之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省会,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江流域四大中心城市之一。

辖10区5县,面积6597平方公里,人口537.44万人;其中市区面积975.82平方公里,人口265.79万人。

南京位于长江下游宁镇丘陵区,东距长江出海口300公里,西达荆楚,南接皖浙,北连江淮。

境内江河纵横,低山丘陵起伏,物产丰富,景色壮丽秀美,文物古迹众多,融山、水、城、林于一体。

南京历史悠久,东郊汤山发现的猿人头骨化石,证明30万年前就有古人类生活于此。

5-6千年前出现大批原始村落。

南京以北阴阳营聚落为代表的大批古文化遗址属于这一发展阶段。

南京地区在夏商二代,未见有城邑的记载。

春秋时期南京地处“吴头楚尾”,作为军事前沿,吴、越、楚三国先后建有城邑。

最早有记载的城邑是周景王四年(公元前541年)吴在今高淳县固城镇境内设濑渚邑。

周元王四年(公元前472年)范蠡筑越城于古长干里(今中华门外雨花路西),此为南京城区筑城之始,楚灭越,在今清凉山一带(当时长江岸边)建金陵邑,以上城邑均为军事城堡性质,当时手工业作坊、商市及居民都在城堡之外。

至今南京建城历史已达2470余年。

南京建都史自东吴定都建业开始。

其后,东晋、南朝(宋、齐、梁、陈)、南唐、明、太平天国和中华民国,前后十代定都南京共450年。

东吴、东晋及南朝的宋齐梁陈,史称六朝时期,都城规划是以“君”为本。

都城形制受《周礼》影响,并融合山丘环抱,河湖萦绕散布的自然地形,表现出礼制规划与因地筑城的巧妙结合。

五代十国时期的南唐在江宁府建都,突破了六朝建康以“君”为本的单一功能。

都城南移,跨淮立城,包含了秦淮河两岸经济富庶的居民区、商市区,建造坚固宏伟的都城,体现了“造廓以守民”的规划思想。

明朝于洪武十一年(1378年)正式奠都南京,称京师。

明南京城为四重环套配置形制。

庞大的都城,充分体现了大一统王朝的气势。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要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要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要素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内涵概括地讲,应包括名城的历史沿革、各种历史文化遗存的现状、地方风物风俗、名人典故、古树名目、民间传说、地方戏剧、特色小吃等。

这是展示一个名城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重要章节,内容一定要翔实全面,也是衡量一个地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试金石。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素一、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内涵的描述应全面完整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内涵概括地讲,应包括名城的历史沿革、各种历史文化遗存的现状、地方风物风俗、名人典故、古树名目、民间传说、地方戏剧、特色小吃等。

这是展示一个名城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重要章节,内容一定要翔实全面,也是衡量一个地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试金石。

基础工作夯实的地方,各种数据、材料、文献、音像就比较丰富,因而名城内涵就突出和全面,这样才能达到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

二、保护规划的理念定位应科学合理保护规划的理念主要是指规划的依据、规划的原则、保护的体系、规划的时序以及实现的目标等,这是名城保护规划的框架。

框架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下一步具体方案的实施,所以定位一定要准确可行。

比如,名城保护的原则,就应该突出名城历史文脉的延续、城市个性特色的彰显以及和谐的人居环境的整治和保护等,这些要素应该充分体现在名城保护的原则当中。

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范围、层次应明确历史文化名城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如果不能确定一个相对内涵丰富而富有特色的区域,而把整个名城的行政区域全部纳入保护之中,显然是不科学的,也是做不到的。

在名城保护范围明确以后,往往要分不同层次和区域加以保护。

保护的层次一般为四层,一是旧城区整体风貌格局,二是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包括地下文物相对集中的文物埋藏区),三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是文物控制单位和未确定的历史文化遗存。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还要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

特别要指出的,有不少地方在做名城规划时,常常只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而对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控制单位却没有划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风貌协调区。

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现状与保护策略

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现状与保护策略

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现状与保护策略目录一、内容简述 (2)1.1 背景介绍 (3)1.2 研究意义 (3)1.3 研究目的与方法 (4)二、南京城门概述 (4)2.1 历史沿革 (5)2.2 城门分类与特点 (6)2.3 城门与城市发展关系 (8)三、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现状分析 (9)3.1 地名文化遗产的类型 (10)3.2 地名文化遗产的保存状况 (11)3.3 地名文化遗产面临的挑战 (12)四、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14)4.1 加强保护意识 (15)4.2 制定保护规划 (16)4.3 修复与维护实践 (17)4.4 整合资源,推动文化传承 (18)五、案例研究——以中华门为例 (19)5.1 中华门的历史与文化价值 (21)5.2 保护策略的实施与效果 (22)5.3 对其他城门的借鉴意义 (23)六、结论与建议 (25)6.1 研究结论 (26)6.2 政策建议 (27)6.3 研究局限与展望 (28)一、内容简述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是南京市独特的历史和文化象征,具有丰富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

本文旨在分析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的现状,探讨其保护策略,以期为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提供参考。

本文将对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的历史背景进行简要介绍,包括南京作为古都的历史沿革、城门建筑的发展变迁以及地名文化的演变过程。

通过对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的现状进行详细梳理,包括现存城门的数量、建筑风格、历史价值等方面的概述,以便全面了解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对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保护工作中所作出的努力和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还将探讨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保护与利用之间取得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提出一系列针对性的保护策略,包括加强立法保障、完善管理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开展科学研究、推动旅游开发等方面,以期为南京城门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有益的建议。

南京老城南改造规划

南京老城南改造规划

老城南将逐院逐巷恢复摈弃大拆大建,新版规划体现保护与复兴新思路——【新闻提示】老城南是南京历史最为悠久、文化积淀最为深厚的地区之一,其保护与复兴工作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昨天,记者在市规划局组织召开的新版《南京老城南历史城区保护与复兴规划》通报会上获悉,老城南保护将采用小规模、逐院式、全谱式逐步推进的方法,实现全面保护、应保尽保。

有关专家认为,逐院式复兴对城南其他地段保护工作具有示范意义。

据悉,该规划方案将于近期公示。

■规划亮点■重点关注亮点一:逐院式保护,已拆片区按老地图恢复街巷此次规划的老城南历史城区范围为:北至秦淮河中支(运渎)、东西分别至外秦淮河、南至应天大街,占地约6.9平方公里。

和以前大拆大建不同,新版规划提出“小规模”、“逐院式”、“全谱式”地保护整治各类、各时期历史文化资源,所谓“逐院式”就是根据地块和建筑的条件一个院落一个院落地渐进地进行恢复保护。

门东、门西等片区已被拆迁的地块,将依据1937年地籍图、1951年地界图等鼎盛时期院落边界记录资料,按照原来传统的、真实的街巷进行建筑恢复,保留原有的空间尺度和记忆。

比如,上世纪城市改造过程中,南北向的箍桶巷被拓宽成30米左右,破坏了原有风貌。

新版规划提出,按原有尺度把箍桶巷恢复到13米左右。

亮点二:保护名录中新增千章巷等10条街巷在梳理原规划保护方案的基础上,新版规划把老城南98条历史街巷全部罗列出来,其中增补了千章巷、平章巷、信府河和磊功巷等10条历史街巷。

这些街巷将在今后得到保护。

同时,规划还梳理出王泊沆故居、壹鉴堂、英王府、刘芝田故居、朱状元府、周处读书台等145处文物古迹;梳理出东市、西市、永安商场建筑群等175处推荐历史建筑(拟保护建筑);梳理出南京云锦木机妆花手工织造技艺、金陵刻经印刷技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33处。

此外,规划还列出42处可定位的历史文化资源和45处不可定位的历史文化资源,与各不同街区相对应,同样加以保护,这在历来的规划里都是没有的。

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_PPT课件

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_PPT课件

南京是日军侵华的历史见证地,是民国期间中国共产党人开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前哨,是
“五二〇”运动发生地,是我党为争取和平民主与国民党合作谈判的重要地点,是人民解放9军 渡江战役全面胜利的见证地。
3、名城价值
我国重要的思想文化和当代科教文化基地之一
江南贡院
东南大学
南京的历史名人辈出。 六朝——祖冲之、王羲之、王献之、刘义庆、刘勰, 唐宋——李白、杜甫、杜牧、陆游、苏东坡、王安石, 明清——解缙、孔尚任、曹雪芹、吴敬梓, 近代——朱自清、俞平伯、徐悲鸿等……
随着“一主三副”城市框架的拉开,外围副城、新城正在逐步形成反 磁力中心,南京历史文化保护的重心和城市建设的中心正在逐步分离。
河西中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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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林大学城中心区
2)南京历史文化资源众多,保护的基础较好
现存的文保单位、重要近现代建筑受到妥善保护,文物古迹的保护对象 不断拓展;若干已经消失的标志性历史景观在审慎论证的基础上正在多元再 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得到重视。
“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
——李 白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杜 牧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刘禹锡
《红楼梦》
——曹雪芹
《儒林外史》 ——吴敬梓
《桃花扇》
——孔尚任
《文心雕龙》 ——刘 勰
《本草纲目》 ——李时珍
《永乐大典》 ——解 缙
10
二、规划修编背景
1、历版规划回顾
与西安、北京、洛阳并称四大古都,史称“六朝古都”、“十朝都会”。
30多万年的人类活动史——汤山“南京人化石” 6000年的人类文明史——鼓楼岗西北侧的北阴阳营遗址 绵延近2500年的建城史——公元前472年越王勾践命范蠡于今长干里筑越城 450年的建都史——东吴、东晋、宋、齐、梁、陈、南唐、明、太平天国、中华民国

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

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

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实现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古都风貌彰显、落实老城功能疏解和容量控制发展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南京城墙保护条例》、《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南京市老城内建设项目建筑高度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老城系指南京明代京城城墙(包括城墙(城门)、护城河、城墙遗迹和城墙遗址)围合的范围。

第三条【总体要求】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关于老城整体保护原则和要求,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明城墙沿线、景观视线走廊的建筑高度。

第四条【深化图则与控详的关系】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结合相关研究成果,组织编制老城空间形态保护深化图则,经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五条【管理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高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因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城市设计研究、景观视线影响分析、专家论证、社会公示,报市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在报市政府批准前应当经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大型开敞空间保护】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军事单位等占地规模较大、空间布局相对独立完整的地块,应当严格保护其现状肌理和开敞空间。

新建建筑不得占用现状集中绿地、操场等开敞空间,不得破坏其大型开敞空间形态。

第七条【历史地段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内建筑高度应当符合专项保护规划要求。

为丰富空间形态,在进行整体城市设计研究并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确定的老城南历史城区内明清传统民居类型的历史风貌区,局部新建建筑檐口高度可适当控制在9米至12米,但其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可建设用地面积15%。

南京城市规划与人文地理资源

南京城市规划与人文地理资源

南京城市规划与人文地理资源南京,这座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城市,自古以来就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南京城市规划与人文地理资源密切相关,相互影响。

本文将从南京城市规划的演变、人文地理资源的内涵及其对南京城市规划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南京城市规划的演变南京城市规划的历史可追溯至公元前472年,越国灭吴后,越王勾践在南京地区建立越城,这是南京建城的开始。

自此后,南京历经了东吴、东晋、南朝、宋、元、明、太平天国、中华民国等历史时期,每个时期都对南京城市规划产生了重要影响。

1.东吴时期:南京作为孙权的都城,城市规模较小,主要分布在今南京城区的西北部。

2.东晋时期:晋元帝司马睿南渡,定都建康(今南京),城市规模有所扩大,形成了以宫城为中心的城市格局。

3.南朝时期:南朝四国相继定都南京,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建筑、园林、佛教等方面都取得了很高的发展。

4.宋朝时期:南京成为江南东路的首府,城市规模达到高峰,人口超过百万。

5.元朝时期:南京被定为行省都元帅府,城市规划有了很大发展,建设了许多宫殿、庙宇、桥梁等。

6.明朝时期:明成祖朱棣定都南京,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形成了宫城、皇城、内城、外城四重城垣的格局。

7.太平天国时期: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今南京),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修建了天安门、天王府等建筑。

8.中华民国时期:南京成为中华民国的首都,城市规划有了新的发展,建设了许多近代化的建筑、道路、桥梁等。

新中国成立后,南京城市规划经历了多次调整,逐渐形成了现代化的城市格局。

近年来,南京城市规划以“江南古城、文化名城、生态宜居城”为目标,着力打造国际化、现代化、生态化的美丽南京。

二、人文地理资源的内涵人文地理资源是指一个地区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独特地域特色的文化、历史、旅游、民俗等资源。

南京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人文地理资源。

1.历史文化资源:南京有着悠久的历史,曾是十朝都城,留下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

南京城市规划历史变迁介绍

南京城市规划历史变迁介绍

南京城市规划历史变迁介绍一、南京城市规划历史介绍南京市是我国四大古都之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省会,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江流域四大中心城市之一。

辖10区5县,面积6597平方公里,人口537。

44万人;其中市区面积975.82平方公里,人口265.79万人.南京位于长江下游宁镇丘陵区,东距长江出海口300公里,西达荆楚,南接皖浙,北连江淮。

境内江河纵横,低山丘陵起伏,物产丰富,景色壮丽秀美,文物古迹众多,融山、水、城、林于一体。

南京历史悠久,东郊汤山发现的猿人头骨化石,证明30万年前就有古人类生活于此。

5-6千年前出现大批原始村落。

南京以北阴阳营聚落为代表的大批古文化遗址属于这一发展阶段。

南京地区在夏商二代,未见有城邑的记载。

春秋时期南京地处“吴头楚尾",作为军事前沿,吴、越、楚三国先后建有城邑。

最早有记载的城邑是周景王四年(公元前541年)吴在今高淳县固城镇境内设濑渚邑。

周元王四年(公元前472年)范蠡筑越城于古长干里(今中华门外雨花路西),此为南京城区筑城之始,楚灭越,在今清凉山一带(当时长江岸边)建金陵邑,以上城邑均为军事城堡性质,当时手工业作坊、商市及居民都在城堡之外.至今南京建城历史已达2470余年。

南京建都史自东吴定都建业开始。

其后,东晋、南朝(宋、齐、梁、陈)、南唐、明、太平天国和中华民国,前后十代定都南京共450年。

东吴、东晋及南朝的宋齐梁陈,史称六朝时期,都城规划是以“君”为本。

都城形制受《周礼》影响,并融合山丘环抱,河湖萦绕散布的自然地形,表现出礼制规划与因地筑城的巧妙结合.五代十国时期的南唐在江宁府建都,突破了六朝建康以“君"为本的单一功能。

都城南移,跨淮立城,包含了秦淮河两岸经济富庶的居民区、商市区,建造坚固宏伟的都城,体现了“造廓以守民"的规划思想。

明朝于洪武十一年(1378年)正式奠都南京,称京师。

明南京城为四重环套配置形制.庞大的都城,充分体现了大一统王朝的气势。

南京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

南京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

南京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2.07.29•【字号】•【施行日期】1982.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南京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1982年7月29日)第一条南京是我国四大古都之一,为东吴、东晋、南朝、明朝等十代建都之地,也是近代革命运动蓬勃发展的一座重要城市。

其地面和地下保存着极其丰富的文物,是国务院颁布的我国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管理好这座历史名城及其文化遗产,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此,根据国家发布的有关政策法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京市辖境内所有地面、地下的历史文物和与革命文物均受国家保护。

国家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一切地下文物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据为己有,并有责任加以保护。

属于集体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传世文物,所有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所有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文物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自行处理。

第三条文物古迹保护管理的范围:一、与重大的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陵墓、文献资料、手稿和其他物品;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园林、古旧图书、石窟、寺庙、古塔、壁画、石刻及其附属物;三、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社会制度、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和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集中反映历史文化名城的古城郭、古建筑、古街巷、古河道、古桥梁、古井、古树名木等。

第四条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文管会)主管全市文物事业,对所有管理使用文物古迹的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市人民政府聘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成立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协助市人民政府研究和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及其文物古迹的规划、保护、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并加强对全市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统一指导。

探索分析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老城区新规划改造的关联r——以南京老门东区域规划改造设计为例

探索分析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老城区新规划改造的关联r——以南京老门东区域规划改造设计为例

探索分析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老城区新规划改造的关联r——以南京老门东区域规划改造设计为例代耀祖;王畅【摘要】在全球经济科技一体化和世界联合大发展的社会背景下,中国现代的城市建设已趋向于进入方格网似的应急型规划和以功能主导的大区域分化设计的"速餐时代".而城市中遗留的文化资源遗址,作为中国源远流长的古老历史和传统文化的重要代表,却越来越在新型快速的城市规划中遭到忽视和破坏.本文以南京老城区中华门以东的老门东区域的现状分析和规划改造为例,试图探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繁荣如何在城市规划设计得以实现.【期刊名称】《建材与装饰》【年(卷),期】2018(000)020【总页数】2页(P97-98)【关键词】遗产保护;城市规划;历史街区;风貌;宜居性;居民生活【作者】代耀祖;王畅【作者单位】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江苏南京 211800;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江苏南京 2118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984.111 区域分析门东地区重点地块,东起沈万山故居,西至转龙巷,南临明城墙,北抵马道街、剪子巷,用地面积约26.7hm2。

用地西南侧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南京中华门城堡与明城墙,由箍桶巷向北约0.6km即是夫子庙商业圈,北距南京最繁华的商业中心新街口约3km。

用地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和其他未更新地段。

根据《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门东地段用地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和其它未更新地段。

其中,位于南京明城墙以北,三条营以南的历史文化街区已全部搬空,但尚未进行整治。

位于地段西侧的其它地段现状除保留建筑外已全部拆空。

位于历史文化街区以北的历史风貌区也已成搬迁。

位于地段西侧的其它地段除保护建筑外已拆成平地。

地段东南角的其它地段现状为废旧工厂区,搬迁工作完成等待整治。

2 片区特色及定位老门东位于城南早期聚落产生地附近,具有浓厚的历史价值。

从三国时期就有民居聚落出现,六朝时期逐渐发展为士族聚集之地,南唐时期修建城墙将门东划入城内,明朝聚宝门与秦淮河沿线成为城市的经济中心。

明故宫遗址保护规划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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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故宫遗址保护规划相关内容明故宫遗址公园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与历史文化景观资源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

明故宫遗址保护规划相关内容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明故宫遗址保护规划相关内容,欢迎大家一起来分享! 明故宫遗址保护规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故宫皇城西南角一片40万平方米的地块上,一座名叫中航科技城的商业开发项目正在建设,其网站主页显示项目总投资高达200亿元。

遗址上能否进行商业开发引发社会广泛质疑。

南京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9日称,“中航科技城项目与明宫城护城河距离至少在500米以上”,与此前相关法规要求并不冲突。

“重要历史遗迹”上盖楼知情者称遗迹将荡然无存在明故宫皇城西门遗存西安门往南的延长线上,高约150米的中航科技大厦已经封顶,正在进行最后部分玻璃幕墙的吊装。

大厦往南数十米是一处考古探沟,能看到有砖墙淹没在积水中,周边挖出的淤泥堆里有大量黄色琉璃瓦残片。

在探沟西北角不足百米的地方,作为中航科技城住宅项目的“中航金城1号”楼盘已经打出了“龙脉豪宅的南京风范”“皇家地脉、城市中心、贵胄府邸”等广告语,即将开盘销售。

据工作人员介绍,中航科技大厦将是地标性建筑。

知情人士透露,该地块曾是金城集团的厂房,当年盖房地基较浅,但现在桩基动辄打几十米,地下室和停车场齐备,地下遗迹将荡然无存。

记者查阅南京市文物局《南京明故宫》一书,其中第79页的“明代宫城和皇城复原图”表明,中航科技城地块就是明故宫皇城的西南部,名为“内宫诸监”。

南京市文广新局提供的《南京市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范围》示意图上显示,瑞金路往北、中山东路往南西安门附近是红色的“重要历史遗迹”区,而中航项目正是建在了这一“重要历史遗迹”区内。

南京市文物部门与规划部门联合划定了15片地下文物埋藏区,其中就包括事发区域的“明代宫城及御道遗址区”。

南京市文广新局表示,7月15日该局已向建设单位发函要求对发现的遗迹采取保护方案,并确认重要遗迹包括明代皇城西墙遗迹,初步认定西南角下可能是皇城西垣遗址。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发展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发展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发展观
蒋伶
【期刊名称】《城市规划》
【年(卷),期】2004(028)002
【摘要】以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要引入发展的观念为主线,提出了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同的城市要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的保护手段;对当今的城市和建筑文化,应该从历史和发展角度作出客观评价;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要采取适当的发展模式和适宜的规划设计手段.
【总页数】3页(P67-69)
【作者】蒋伶
【作者单位】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
【相关文献】
1.古城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以代县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例 [J], 苏旭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创新探索——以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例 [J], 张泉;俞娟;庄建伟
3.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问题及对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冯忠华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2012嘉兴年会”上的讲话 [J],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若干技术路线探讨——以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
例 [J], 刘晖;冯江;肖旻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实施情况研究——以祁县古城保护规划为例 [J], 梁帅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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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一、保护目标和原则1、保护目标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实施机制,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中华文化重要枢纽、南方都城杰出代表、具有国际影响的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目标。

2、保护原则(1全面保护拓展历史文化保护的对象和内涵,建立由整体风貌、古都格局、历史地段、古镇古村、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构成的保护框架,实现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

保护对象从单纯的文物保护单位扩大到其他文物古迹,从历史文化街区拓展到一般历史地段,从物质文化遗产拓展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20世纪遗产、古镇村、老字号、历史典故等均纳入保护体系,对历史文化资源“应保尽保”。

(2整体保护把历史文化资源及其所依托的城市作为有机整体,统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本体和周边环境,保护老城及其所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保持南京特有的古都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

宏观上突出名城格局和风貌的整体保护,合理调整老城功能,疏解老城人口容量,改善老城交通和市政设施;微观上从强调对历史文化资源“个体”保护,扩大到对历史文化资源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

(3积极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强调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复兴,加强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与现代城市功能的有机整合,促进历史文化永续利用,提升老城活力。

结合城市功能的提升和公共空间环境的改善,构建历史文化空间网络,整体展示南京的名城风采。

二、整体格局和风貌的保护1、名城山水环境的保护(1山体、水体的保护保护和彰显南京“襟江带湖、山水相依、龙盘虎踞”的地理形胜。

重点保护宁镇山脉楔入城市的三支余脉。

保护北支的栖霞、乌龙、幕府和狮子等山体,中支的钟山、富贵、九华、鸡鸣、鼓楼、五台和清凉等山体,南支的青龙、黄龙、雨花台、牛首和祖堂等山体。

禁止任何建设活动破坏山体绿化,加强环境整治。

重点保护秦淮河、金川河、历代护城河以及玄武湖、莫愁湖、前湖、琵琶湖等水体。

对水体进行清污治理,加强水体两岸的绿化和文化小品建设。

(2环境风貌保护区的保护结合城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对体现南京整体格局风貌的山水资源及相关的人文要素进行整体保护与展现。

将历史文化内涵较为丰富的自然山水资源集中区划为环境风貌保护区。

环境风貌保护区包括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山水保护范围及其周边的环境协调区。

本次规划划定13片环境风貌保护区,分别为(1紫金山—玄武湖环境风貌保护区、(2雨花台—菊花台环境风貌保护区、(3幕府山—燕子矶环境风貌保护区;(4栖霞山环境风貌保护区、(5牛首山—祖堂山环境风貌保护区、(6汤山温泉—阳山碑材环境风貌保护区、(7老山—珍珠泉环境风貌保护区、(8方山环境风貌保护区、(9青龙山—黄龙山环境风貌保护区、(10桂子山—金牛湖环境风貌保护区、(11灵岩山—瓜埠山环境风貌保护区、(12天生桥—无想寺环境风貌保护区、(13固城湖环境风貌保护区。

积极发掘环境风貌保护区的历史文化内涵。

环境风貌保护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严格按照相应的法规进行保护、控制和建设管理,严禁开山采石、填塞水域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行为。

自然山水保护范围主要用于建设绿地,确需新建公共服务设施的,其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应与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不符合保护规划的建(构筑物和设施应当依法改造或者拆除;其周边的环境协调区内应保持高绿地率特征,增加绿色开敞空间;新建设项目的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应与其所处的山水环境相协调。

2、历代都城格局的保护整体保护历代都城格局及其所依托的山水环境。

重点保护六朝、南唐、明代及民国四个重要历史时期的历史遗存和重要遗址。

考古、施工中发现的重要遗址遗存应当原址保护,并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向公众展示。

(1六朝都城格局保护六朝建康城遗址,划定六朝宫城及御道遗址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加强对六朝建康城都城以及东府城、西州城的考古勘探,进一步勘定六朝建康城的范围。

(2南唐都城格局加强南唐都城现存城墙、城河及宫城遗址的保护控制。

1南唐都城城墙与城河南唐都城城墙的现存部分与与明代都城城墙南部的汉西门—通济门段重叠,按照明城墙的保护要求进行保护与控制。

北半段城墙已毁,应重点保护城墙遗址及护城河,结合绿地、文化小品建设和公共空间的整合予以展示。

洪武北路至通济门有护城河段应保护现有河道(内秦淮河北支和东支的走向和宽度,清理整治河道,加强两岸绿化,每侧绿带宽度不少于10米。

洪武北路至中山路原护城河被掩埋的,应择机恢复或部分恢复被填埋的河道(干河沿,结合沿河绿化小品或通过建筑底部空间处理局部展示南唐城池格局,保护并展现南唐都城北门桥遗迹。

中山路以西段结合广州路的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组织,加强对南唐都城轮廓的展示。

乌龙潭公园段结合乌龙潭公园的更新整治进行展现。

2南唐宫城遗址重点保护南唐宫城遗址,划定南唐宫城及御道遗址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加强考古勘探,保护地下文物。

保护对南唐宫城位置起界定作用的秦淮河中支和内桥,在沿河绿地中通过绿化、小品、说明牌等多种方式展示南唐宫城的历史格局。

3南唐御道南唐御道为今中华路,北起内桥,南至中华门瓮城。

保持中华路现有线形和宽度,沿线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应当与自然、人文景观、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沿线人行道路面铺装、街道家具、小品等要与城南地区的传统风貌相协调。

保护并完善建康路以南段落街道尺度和沿街传统建筑风貌特色,保持现有街道空间适宜的高宽比,控制沿街建筑贴线率。

建康路以北段落延续南段的风貌特色,逐步整治街道空间界面。

(3明代都城格局保护明代四重城郭格局。

1明代皇城、宫城重点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故宫遗址,保护皇城内现存的西华门、西安门、东华门、午朝门、内外五龙桥等遗迹,保护明御河、玉带河等水系。

将明故宫宫城范围划为明故宫遗址的保护范围,区内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逐步置换用地功能,为将来明故宫遗址作为大遗址保护、整体展示留有余地。

划定明代宫城及御道遗址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加强考古勘探,保护地下文物。

2明代御道明代御道为今御道街,北起午朝门,经外五龙桥至正阳门遗址(护城河岸。

保持御道街现有宽度、线型和断面形式;加强御道街两侧绿带建设,控制沿街建筑高度、体量和形式。

道路两侧各保留10米绿化带,午朝门至外五龙桥段,道路两侧不得进行新的建设;外五龙桥至光华门段,新建建筑退让绿线不小于10米。

道路红线以外20—40米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8米。

沿街不宜增加大体量的建筑和商业建筑,严禁现有单位破墙开店,新建建筑在高度、体量、形式上尽量强化轴线对称效果,烘托明故宫的庄严气势,与明故宫地区的整体环境相协调。

3明代都城城墙与城河按照“城墙、城河一体”的保护原则整体保护明代都城城墙与城河。

南京明城墙已经纳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中国明清城墙”,要按照《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进行保护。

现存城墙及遗迹的保护范围为城墙内侧不少于15米(依附山体的段落到山体坡脚线;城墙外侧到护城河对岸15米(无护城河的段落不少于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为城墙内侧不少于100米,其中30米为绿地或道路,30米—50米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50米以外地区的新建建筑高度不得高于18米。

城墙遗址段上现有建(构筑物应当逐步拆除,结合道路、河道建设明城墙绿带,宽度不得小于30米。

加强明城墙沿线绿化环境建设,形成环城公共绿带。

组织明城墙内外环游览线路,增强明城墙两侧用地功能的公共性。

4明代外郭将明外郭本体划为保护范围,保护现存较为完好的观音门—夹岗门段的走向、断面和树木;郭墙两侧控制为公共绿地,宽度控制为50~100米。

依托观音门—夹岗门段,串联沿线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山水资源,组织明外郭历史文化之旅。

通过优化周边地区道路系统和交通组织,逐步取消郭墙(今土城头路之上机动车交通功能,合理组织游览道路。

明外郭已毁段落,应进一步加强考古论证,相关重要遗址遗迹应结合道路、绿地和开敞空间等设置标识。

(4民国历史轴线民国历史轴线为今中山北路—中山路—中山东路,西起中山码头,东至中山门。

保护、延续和择机恢复中山北路—中山路—中山东路三块板的道路断面形式、行道树和环形广场。

保护民国历史轴线沿线的民国建筑,保持沿线以公共建筑为主体的功能特色。

中山北路重点保护热河路广场至盐仓桥广场段、原国民政府行政院和交通部段、原国民政府立法院至外交部段等;中山东路重点保护新街口广场至原国民政府中央通讯社段北侧、中央饭店至中山门段北侧等。

对重要段落内严重影响民国建筑环境和整体风貌的建筑和界面,应进行必要的清理和整治,新建建筑在高度、体量、风格、色彩上与相邻民国建筑相协调。

(5其它朝代重要遗存加强太平天国及宋元等其它朝代历史遗存的保护,对已湮灭的历代都城格局要素应进一步加强考古研究,重要遗址遗存应当原址保护,并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向公众展示。

其中,对太平天国时期的天朝宫殿、瞻园、堂子街太平天国壁画等重要历史遗存,加强考古研究与保护展示。

3、老城整体保护明城墙、护城河(湖围合的老城是南京历史文化的集中承载地,是古都南京的核心,南京历代都城的遗址、历史文化遗存的精华大都分布在老城内,应作为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进行整体保护。

整体保护老城“龙蟠虎踞”的山水环境、“环套并置”的历代都城城廓、历史轴线和街巷格局。

控制老城景观视线走廊,划定老城高层禁建区,整体保护老城空间形态。

加强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周边地区和明城墙护城河等格局要素所依存环境的保护。

历史资源周边、涉及古城历史格局地区的城市更新,应延续传统风貌。

保护大专院校、科研机构、部队等用地内的附属绿地。

加强包括地下文物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串联整合,建立整体彰显老城历史风貌的文化景观空间网络。

继续加快外围新区建设,合理调整老城功能,降低老城人口密度,改善老城绿化环境,完善老城交通和市政设施。

(1老城建筑高度的控制严格控制老城建筑高度,保持老城现状“近墙低、远墙高;中心高、周边低;南部低、北部高”的总体空间形态。

老城为高层控制区,其建筑高度、开发强度根据老城合理容量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

三片历史城区新建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35米以下(公共建筑可以控制在40米以下。

明城墙沿线、玄武湖周边、御道街两侧,以及建康路、升州路以南的城南历史城区为高层禁建区,新建建筑原则上不得超过18米,并符合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其中集庆路和长乐路以南至城墙地区、越城遗址—大报恩寺遗址地区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

建康路、升州路以北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内,新建建筑高度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

该区域周边新建建筑的,应当通过视线分析确定其建筑高度和体量。

(2老城景观视廊与界面的保护1重要景观视廊保护保护老城内鼓楼、北极阁、鸡鸣寺、中华门、中山门、神策门、午朝门、阅江楼等标志性历史文化景观点及其相关的9个重要景观视廊:1鼓楼—北极阁(鸡鸣寺塔—九华山;2狮子山—石头城;3狮子山—长江大桥;4中华门—雨花台;5中华门—内桥;6午朝门—富贵山;7午朝门—光华门;8神策门—小红山;9神策门—北极阁(鸡鸣寺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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