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官吏的罚俸制度
唐代官员待遇有多高

唐代官员待遇有多高作者:张耐冬来源:《人民论坛》2014年第07期从秦汉至明清,由于官僚体制需要顺利运转,因而各个时代对官员的各项待遇也都有所规定。
官员的这些待遇,究竟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对官僚制又有着什么样的影响?就让我们以唐代为例,看官员的俸禄、假期、医疗等各方面的待遇,分析其体现出的历史特性。
唐代官员的工资收入有多高唐代对官员的经济待遇有明确的规定,分为“俸、禄、赐、会”几类,而且每类下面又分若干小的类别,可谓细致。
总的来说,既有固定的实物收入,如“禄”;也有固定的货币收入,如“俸”;还有在朝会及特殊状况下的非固定收入,如“赐”。
而日常性的货币收入“俸”,还可细分为几类,在唐初时是“俸、料、课”三种,后来就进一步分化为“俸、料、课、杂”四种。
这些种类繁多、区分明确的名目,有一些是为了保障官员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如俸禄,有一些则是为了给官员的公务活动提供便利,比如食料供给等,有一些完全是特殊优待,比如赐物。
此外,官员们办公与参加礼仪活动所需的服装鞋帽、仪仗车架等物品也全由国家提供;官员去世,国家也要给予一定的丧葬用品,这些也都属于额外的补贴。
从保障基本的生活需要到为便于工作提供的补贴,再到工作关系之外的补贴,唐代基本考虑到了官员及其家庭成员方方面面的需要,为他们提供了较好的生活条件。
以上都是在任官员的经济待遇,当官员年纪老迈不能继续处理公务时,就要“致仕”,也就是退休。
唐代为官员规定的退休年龄是七十岁,但这一规定也有弹性,那就是“若齿力未衰,亦听厘务”,只要身体强健,足以堪用,也不必七十岁就退休。
致仕官员也享有一定的经济待遇,唐代对此的规定是“给半禄”,也就是为退休官员提供其退休前官职应享有的禄米待遇的一半。
这“半禄”是多少呢?根据唐代制度规定,官员队伍中最低一级的从九品官禄米数为每年五十石,致仕官员的禄米就是二十五石。
这样的收入相当于什么水平呢?让我们简单做一个换算:当时每个成年男子要交给官府的田租是二石粟,按照当时粟与米的折算方法,相当于1.2石米,也就是说,从九品的官员致仕之后,其每年获得的禄米收入就约等于二十一名成年男子交给国家的田租数量。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行政管理潘冬剑1406122409内容1.概况2.品级与勋官3.唐代考课制度4.考课制度的规定及其运行5.考课与吏治的关系一、概况1. 中央官制1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2 )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3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门下省(侍从、谏议)、尚书省(行政)、;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4 )一台: 御史台(监察);5 )五署: 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6 )九寺: 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7 )散官:(荣誉职务)2. 地方官制1 )虚设(道)置观察使2 )州(郡): 刺史(太守); 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3 )六曹: 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4 )县: 县令; 县丞、主簿; 县尉、录事、佐史。
5 )乡: 耆老;6 )里: 里正;7 )村: 村正;8 )保: 保长;9 )邻: 邻长。
四家一邻,五邻一保,五保一里,五里一乡; 一自然村为一村。
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相同二、品级与勋官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
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级。
这些等级总称为流内官,为正式文武官员。
此外还有流外九品,实际上已属于吏员,不属于正式官员的范围。
官员的散官称号与品级大致对应,表示官员地位与资历高低,作为升迁的序列。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
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
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
三、唐代考课制度考课也称考绩、考核、考察,是对在职官吏的官箴政绩和功过的考核,是职官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唐代政府官员薪酬体系研究

唐 代 政 府 官 员从 政 府 领 取 的俸 禄 主 要 包 括 职
田、 禄米 、 俸钱 三部 分 ( 即现 在 社会 的土 地 、 物 、 实 钱
币 三部 分 ) ,并 通 过逐 渐演 变最 终 发展 成 为 以钱 币
收 入为 主 的方 式 。
1职 田 .
在 京 的政 府 官 员 。俸 钱 的发 放 在 前 期 由 大理 寺 掌 管 , 了后 期 则改 由度 支来 掌管 发放 。在京 外 的政 到 府 官 员 , 是就 地 筹集 和发 放 。它 的前 期来 源 是依 则 靠地 方 各州 县 的公 廨钱 的利 息所 得 , 期 则来 源于 后
是 由于唐 朝前 期 的 内重 外轻 的关 中本 位政 策所 导 致 。而 后期 则恰恰 相 反 , 这也 是 由于 安史之乱 之后 , 国家 的财 政 非 常吃 紧 ,州 县 由于 多 为 藩镇 占据 , 拒 绝 向 朝廷 缴 纳 税 款 , 将钱 财 擅 自留 用 , 致 了 在 京 导
《 议唐 代 “ 朝 ” 署 事 ” 小 坐 “ 的时 间》 赖 瑞 和 的《 唐 、 论
对 于唐 代政 府 官 员 的薪 酬 待遇 问题 , 以往 的研
究 主要 集 中在 某 个 问题 上 , 有 比 较 综 合和 系统 的 没
研 究 。本文 通过 对唐 代政 府 官 员为 官期 间薪 酬体 系
《 典》 十 九记 载 了官 员发 放禄 米 的标准 , 通 卷 例 如 “ 唐定 给 禄 之 制 , 官正 一 品 , 七 百 石 , 大 京 米 钱九
干八 百 , 从一 品 , 六百石 , 米 正二 品 , 五 百 石 , 米 钱八 千 , 二品 , 四 百六十石 ” 3 员给禄 的情 况在唐 从 米 。[ 1 官
唐代进奉制度

唐代进奉制度唐代进奉制度是唐代政治体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唐代皇帝控制地方豪强、稳定统治的重要手段之一。
进奉制度最早出现在唐太宗李世民时期,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固定的制度。
在唐代,进奉制度是指地方豪强、地方官员向朝廷进贡金银、珍奇物品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的本质是一种贡赋制度,旨在稳定唐朝的政治统治,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
通过这种制度,朝廷可以从地方豪强手中获取大量的财富,从而维护皇室的财政收入,加强中央政府的实力。
唐代进奉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地方豪强向朝廷进贡金银、珍奇物品,这些进贡品通常是贵重的珍奇物品,比如珍珠、象牙、丹砂等,还有一些奇珍异兽,比如狮子、孔雀等。
这些贡品一般要由地方豪强亲自送往京城,以示尊重。
另一方面是地方官员向朝廷进贡物品,地方官员通常会定期向朝廷进贡一定数量的金银、绢帛等物品,以示效忠。
唐代进奉制度的实施对唐代政治、经济、社会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进奉制度加强了朝廷对地方的控制,稳定了唐朝的政治统治。
地方豪强和地方官员要向朝廷进贡,这就使他们不敢轻易背叛朝廷,有利于维护唐朝的政治稳定。
其次,进奉制度为唐朝的财政提供了重要的收入来源,有助于支持朝廷的政治、军事和文化建设。
最后,进奉制度也促进了地方和中央的经济交流,有利于加强唐朝的统一和发展。
总的来说,唐代进奉制度是唐代政治制度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对唐代的政治、经济、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种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维护唐朝的政治稳定,加强朝廷的实力,促进唐朝的统一和繁荣。
唐代进奉制度的存在,体现了唐代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也反映了唐代政治的一种治国理念和政治手段。
唐朝官员的俸禄、工资收入表

唐朝官员的俸禄、工资收入表唐朝官员的俸禄、工资收入表大唐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声誉八方,四海咸服.唐朝是一个非常富庶的一代,富裕到什么程度呢?据史料记载,在唐太宗贞观年间,一斗米(12.5斤)仅需要5文钱!!而到清朝相同重量的米则需要大约130文,物价竟然便宜25倍!!可见当时物质之丰富程度.同时,隋唐还是科举考试的发起时期,在此之前的官员主要是名门望族,士大夫,这些人有封地与财产,做官是义务,国家给的俸禄对他们拥有的财产来说,很少很少,所以俸禄对于他们而言无所谓.而到隋唐后,寒门也可当官,当官成为士人生存发家的道路,为此朝廷也相应大幅提高官员的待遇,以保证官员们安心办公,而无须为生计操劳.唐代的官员俸禄一般由禄米、人力、职田、月杂给、常规实物待遇和特殊实物待遇几部分组成。
以唐朝前期正三品京官(相当于今国务院各部部长、北京市市长级别)为例:每年禄米400石,职田9顷,杂役38人,每日发常食料九盘(细米二升二合,粳米八合,面二升四合,酒一升半,羊肉四分,酱四合,醋四合,瓜三颗,盐、豉、葱、姜、葵、韭之类各有差;木橦、春二分,冬三分五厘;炭、春三斤,冬五斤),大概约合每月8000文;每日可享受免费工作午餐,每年元正冬至各赐绢5匹、金银器、杂彩不等(包括夫人),依据品级国家配发至少五种不同场合的服装(包括全套衣帽鞋带配饰);本人或祖父母、父母亡故,给营墓夫60人役使10天,按品级配给丧葬所需一应器物,赠绢、布、绵等100段,粟百石。
遇有特殊情况,还有赏赐。
一般官吏每三年考核一次,业绩突出者可加俸禄,反之则减扣。
当然,官吏还有其他待遇,如亲属免役、住房、乘车、受田、子孙享受优先入学和做官等优惠和特权。
每年可享受公休假(汉朝是5天一休,唐朝是10天一休)。
家里父母亡故,享受“丁忧”一年。
并规定:“诸职官年及七十,精力衰耗,例行致仕。
”(也就是说七十岁了可以退休)而古时候平均寿命不长,70岁退休,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基本上是等于终身制了。
中国历朝俸禄一览

中国历朝俸禄一览历朝历代官员俸禄考一、上古至秦汉商周时期官吏由贵族充任,各有封邑、禄田,无俸禄。
至春秋战国始形成以粮食为俸禄的制度(包括封君守税),各国计算单位不同,如卫国用"盆",齐、魏用"钟",秦、燕、楚用"石"、"斗"、"担"等。
秦统一后,废封地,确立以以粮食为俸禄的俸禄制。
汉承秦制,西汉时从万石至斗食佐史,共22级(一说21级),采取的是给谷制。
禄秩与实物发放数的对应关系是(下注部分官职俸禄前后有变动,不一一注明,仅作参考):1)万石:三公等(名录不抄了,下同),月谷350斛(注:1斛=1石),一年4200石;2)中二千石:九卿等,月谷180斛,一年2160石;3)真二千石:诸侯相等,月谷150斛,一年1800石;4)二千石:郡太守等,月谷120斛,一年1440石;5)比二千石:光禄大夫等,月谷100斛,一年1200石;6)千石:丞相长史等,月谷90斛,一年1080石;7)比千石:太中大夫等,月谷80斛,一年960石;8)八百石:汉成帝时除,就六百石;9)比八百石:谏大夫,俸禄不详,后除;10)六百石:州刺史等,月谷70斛,一年840石;11)比六百石:博士等,月谷60斛,一年720石;12)五百石:县长,汉成帝时除。
13)四百石:大县县丞、县尉,月谷50斛,一年600石;14)比四百石:五官侍郎等,月谷45斛,一年540石;15)三百石:次县长,月谷40,一年480石;16)比三百石:五官郎中等,月谷37斛,一年444石;17)二百石:县丞、县尉等,月谷30斛,一年360石;18)比二百石:月谷27斛,一年324石;19)百石:御史属等,月谷16斛,一年192石;20)比百石:不详,后除;21)斗食:月谷11斛,一说每日1斗2升;22)佐史:月谷8斛,另一说佐史也并入斗食中。
东汉时禄秩变化不大,从万石到斗食佐史共17级(或16级),但给付方式改成半钱半谷,东汉延平中定制,中二千石月钱9000,谷72斛;真二千石月钱6500,谷36斛;比二千石月钱5000,谷34斛;千石月钱4000,谷30斛;六百石月钱3500,谷21斛;四百石月钱2500,谷15斛;三百石月钱2000,谷12斛;二百石月钱1000,谷9斛;百石月钱800,谷4斛8斗。
《种树郭橐驼传》作业检测(含答案) 统编版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下册

《种树郭橐驼传》作业检测(含答案)统编版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下册11.《种树郭橐驼传》作业检测一、文学类阅读-单文本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大地血脉①汽车飞驶于湘南山水间,望见大地被高速公路重新分割,山峦起伏,江河奔流,田畴葱绿,万物生机,仿佛开天辟地时神显奇迹那样。
走在高速公路上,我往往醉心于两旁的绿树、花圃和各色景观。
刘鹗的《老残游记》,写老残去济南,“一路秋山红叶,老圃黄花,颇不寂寞。
" 我读过这段便不能忘记,只因喜欢那路上的景致。
似乎叫音乐家激情澎湃的并不是五线谱上的线条,而是线条间忽上忽下跳跃的音符。
人们奔驰在坦途时总会不自觉地忘记道路,正像脚上最舒适的鞋也会叫人完全忘记。
实则却是有了路,才有路边无穷变幻的景致;有了五线谱上的线条,音符才会各安其位澎湃激荡。
②我多次去过湘南,都会去拜谒柳宗元和秦观遗迹。
这回又去了。
柳宗元贬谪永州是一千二百年前,他那首妇幼皆知的《江雪》便是在潇水边上写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从这首诗的字缝里,后人读出它藏头四字:千万孤独。
永州去京师长安,去故里山西,都太遥远了,岂能不孤独!但柳子是位哲人,独与天地共往来。
他不但能把孤独生吞到肚子里去,诗文中还常见闲适与放达。
柳子的《永州八记》是散淡优容的,他的诗作也不喜作悲苦之声。
他在《溪居》中写道:“久为簪组束,幸此南夷谪。
闲依农圃邻,偶似山林客。
晓耕翻露草,夜榜响溪石。
来往不逢人,长歌楚天碧。
"诗人说自己久为朝廷官职所累,幸而被贬到南夷之地来了。
永州人烟稀少,仰天放歌,多么惬意!我想柳宗元骨子里应是充满骚怨的,只是刻意叫自己忘情于山水罢了。
③柳宗元之后近三百年,秦观贬谪永州邻地郴州。
秦观与柳宗元性情迥异,柳子偏于沉潜,秦氏则情形于言。
秦观到了郴州,便悲叹“人共楚天俱远”,“衡阳犹有雁传书,郴阳和雁无!"人到郴州,想“驿寄梅花,鱼传尺素”都很难了。
他的名句“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亦是愁肠万种。
唐朝法律规定_官府可以(3篇)

第1篇一、官府对犯罪的处罚1. 刑罚种类唐朝法律规定,官府对犯罪的处罚主要包括刑罚和罚金两种。
刑罚分为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等;罚金则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而定。
2. 官府处罚程序(1)告发:官府在接到告发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如果属实,则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
(2)审讯:官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了解案件情况,判断其是否犯罪。
(3)判决:官府根据审讯结果,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决。
(4)执行:判决生效后,官府负责执行刑罚。
二、官府对违法行为的干预1. 保障国家利益官府有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干预。
例如,对盗贼、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打击;对贪污、受贿等损害国家财政收入的行为进行查处。
2. 保障社会秩序官府有权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干预。
例如,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3. 保障民生官府有权对侵犯民众权益的行为进行干预。
例如,对强占民田、欺压百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市场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整治。
三、官府对特殊群体的保护1. 官府对官吏的保护官府对官吏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官吏选拔:唐朝实行科举制度,官府有权对参加科举的士子进行选拔。
(2)官吏考核:官府对官吏的工作进行考核,确保其廉洁奉公。
(3)官吏奖惩:官府对表现优秀的官吏进行奖励,对违法乱纪的官吏进行处罚。
2. 官府对妇女、儿童的保护唐朝法律规定,官府有权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进行干预。
例如,对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进行打击;对虐待妇女、儿童的行为进行处罚。
四、官府对边疆地区的治理1. 边疆地区行政管理官府对边疆地区进行行政管理,包括设立州、县、乡等行政机构,任命官员,管理边疆地区的经济、政治、军事等事务。
2. 边疆地区军事防御官府在边疆地区设立军事防御设施,加强边防力量,保障边疆地区的安全。
3. 边疆地区民族政策官府对边疆地区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1)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2)选拔少数民族官员,加强民族团结;(3)实行优惠政策,促进边疆地区经济发展。
唐朝的主要管理制度

唐朝的主要管理制度首先是官制。
唐朝的官制是严密而规范的。
唐朝的官员分为文武两部,文官主要分为几级,从上到下依次是:尚书、中书令、地官、都官、州官、县官。
武官同样也有不同的职位,包括将军、都督、节度使等。
唐朝官员晋升要经过科举考试,这是一个公平而合理的选拔制度,不仅促进了官员的素质提高,也减少了贵族世袭的现象,使得官员更有实力和能力来执行政治任务。
其次是律制。
唐朝历来重视法治,制定了很多法律条文,对人民的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
唐律规定了很多条例,包括刑法和民法等,对人们的行为进行了限制和规范。
唐律的实施还包括了一系列的程序规定,规定了司法程序和诉讼程序等,以保证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唐律的制定和实施,不仅维护了社会的秩序,也提高了人们的法治观念,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第三是监察制。
唐朝设置了很多监察机构,如御史台、检校台等,对官员进行监督和检查,以防止官员滥用权力和腐败行为。
御史们还可以向皇帝上奏事情,揭发官员的不良行为,保证了政府的廉洁和公正。
唐朝的监察制度对维护政府的权威和权益,保证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最后是财政制度。
唐朝的财政制度主要包括征税和赋役等,征税是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通过税收来维持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唐朝的税收体系是比较完善的,规定了不同的税种和税率,根据人口和土地的不同性质来征税,保证了国家财政的稳定和充实。
此外,唐朝还设立了专门的税收管理机构,负责收取和管理税收,保证了税收的及时和有效征收。
总的来说,唐朝的管理制度是一个完善而规范的制度体系,通过官制、律制、监察制和财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保证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唐朝的管理制度为后世所借鉴和效仿,对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成功的朝代,其管理制度的完善也是唐朝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最新唐代的俸禄制度历史系本科

唐代的俸禄制度历史系本科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本科毕业论文唐代的俸禄制度摘要唐王朝历经289年,是中国历史上最长命的王朝之一。
在这漫长的岁月中,唐人继承先人的经验与智慧,并不断的发展创新,取得了许多让人瞩目的成就,被后人称之为“盛世大唐”。
我国的俸禄制度自先秦开创以来,从食邑制到土地制再到财物混通制,历经各个朝代不断变化发展,最终走向完善。
但不得不说的是,唐朝的俸禄制度是中国俸禄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是一种承前启后的发展,在中国俸禄制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唐王朝将近300年的历史中,它各部分的内容以及构成比例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留下了许多可供我们探讨的地方。
本文则从唐朝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对唐代的俸禄制度进行探讨,以期能对唐代俸禄制度所涵盖的内容和历史地位有一个比较全面清晰的认识。
关键词:俸禄制度 ; 折估 ; 罚俸 ; 借鉴AbstractTang dynasty existed for 289 years, which was one of the longest life dynasties in Chinese history. In this long period of time, the Chinese inherited the experience and wisdom of their ancestors, continued to develop and innovate. As they had many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it was well- known as the Golden Age of Tang dynasty. Since the pre-Qin period, salary system in China started from Shiyi system to the system of land property and then mixed property through the system. After various dynasties constantly evolving, the salary system ultimately became perfected. But we have to say that the salary system development in the Tang Dynasty is an important milestone in the salary system development history. It connects the past to the future, leaving an indelible mark in the history of the salary system in China. Nearly 300 years of history in the Tang Dynasty, the content and composition ratio of its parts are undergoing tremendous changes, and left a lot of places we can explore. Predecessors have studied in all its aspects, but most of them study in one direction. The following section, the salary system will be discussed from the political, economic, cultural, social and other aspects in the Tang Dynasty .Key words: Salary system; The Golden Age of Tang dynasty; economic; politic; milestone目录前言 (1)一、唐代俸禄制度的承袭及构成 (1)(一)唐代俸禄制度的形成 (1)(二)唐代俸禄制度的构成 (2)1.禄米 (2)2.土地 (2)3.俸料 (3)唐代官员的俸料制度是唐高宗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制定的。
唐代的刑罚制度

唐代的刑罚制度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其刑罚制度也具有独特的特点。
本文将介绍唐代的主要刑罚制度,包括轑刑、杖刑、徒刑、流刑和死刑。
一、轑刑
轑刑是一种剃去犯人头发、剪断手指或脚的刑罚。
这种刑罚通常用于惩罚那些犯有严重罪行的人,如叛乱、谋反等。
在唐代,轑刑的使用已经较为罕见,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仍会被使用。
二、杖刑
杖刑是唐代常见的一种刑罚,它使用棍棒或竹板等工具对犯人进行殴打。
杖刑的轻重取决于犯人的罪行和官府的判决。
在唐代,杖刑通常用于惩罚轻罪或作为其他刑罚的附加刑。
三、徒刑
徒刑是一种将犯人拘禁在牢狱中的刑罚,根据罪行的轻重和判决的结果,徒刑的时间长度可以从数月到数年不等。
在唐代,徒刑被广泛使用,并且常常作为其他更重刑罚的替代或减轻刑。
四、流刑
流刑是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的刑罚。
在唐代,流刑的使用比较常见,通常用于惩罚那些犯有较轻罪行的人。
流刑的流放地点通常是远离故乡的地方,这使得犯人无法轻易逃脱或与家人团聚。
五、死刑
死刑是唐代最重的刑罚之一,用于惩罚那些犯有严重罪行的人。
在唐代,死刑的执行方式有多种,包括斩首、绞杀、勒死等。
死刑的使用非常谨慎,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审判程序和皇帝的批准。
总的来说,唐代的刑罚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涵盖了从轻到重的各种刑罚。
这些刑罚的使用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同时也反映了唐代社会的法律观念和文化传统。
唐朝的法律与刑罚律令法典与司法制度

唐朝的法律与刑罚律令法典与司法制度唐朝(618年-907年)是中国历史上繁荣昌盛的一个朝代,同时也是法律与刑罚律令法典以及司法制度发展较为完善的时期。
在唐朝,法律与刑罚的制度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司法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以唐朝的法律制度、刑罚律令以及司法制度为主线,探讨唐代法律与刑罚的特点和影响。
一、唐朝的法律制度唐朝的法律制度得到了较为全面的发展和完善。
在唐朝,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律、令、条、章、诏等。
律即刑律,是作为刑罚与法律的基本依据,全面规定了各类犯罪的刑罚程度、证据、调查程序以及量刑标准。
令主要是下发法令与政令,规定了各级官员的权限与责任,以及社会行为准则。
条是对具体案件进行调查与判断的依据,章则是对一些重要事项进行规定。
唐朝的法律制度规定了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刑事责任,保障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二、唐朝的刑罚律令唐朝的刑罚律令继承了先秦、汉代以及唐初的刑律传统,但也有其特点和改进。
唐朝的刑罚律令较为丰富,主要包括五刑官罚和杂罪制度。
五刑官罚指的是五刑和官罚的结合,即笞、杖、徒、罚、死这五种刑罚形式。
这些刑罚根据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加以区分。
而杂罪制度则规定了一些未在刑律中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通过诏令或其他令章来进行惩处。
此外,唐朝还制定了一系列供奉神明、祈求公平的儿童调查仪式,例如“拜童”的惩罚仪式,在一些重大犯罪案件中得到广泛应用。
这些仪式充分体现了唐朝法律制度的人文关怀和对公正司法的追求。
三、唐朝的司法制度唐朝的司法制度也具有显著的特点。
唐朝建立了三省六部制度,其中刑部是具体负责刑事案件的部门。
刑部设有丞相、侍郎、司刑郎等官职,负责审判和制定刑法法令。
刑部下设有刑狱、推官以及刑罚执行等机构,实现了司法的分工和专业化。
另外,唐朝还建立了官吏评定制度,对司法官员进行考核和评价,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廉洁。
司法官员的选拔、培养和晋升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通过科举考试、实践经验等途径,选拔出具备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的官员。
唐朝官吏制度和职务

唐朝官吏制度和职务【标题】唐朝官吏制度和职务:揭开盛世背后的治理奇迹【引言】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的黄金时代,被誉为盛世之治,而这一盛世的背后有着一个完善而高效的官吏制度和职务体系。
在唐朝的长期治理过程中,官吏们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不仅为国家带来了繁荣和稳定,也为后世政治制度的发展做出了宝贵的贡献。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全面评估唐朝官吏制度和职务,并进一步探讨这一制度体系的价值和启示。
【一、唐朝官吏制度的结构】1. 官吏的分类和级别在唐朝,官吏按照职责和级别分为三大类:文官、武官和监察官。
其中,文官主要负责行政、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事务;武官主要负责军事和边防;监察官则负责监督官吏的廉政。
每个类别又分为多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职权和待遇。
这一制度的合理与完整,为唐朝政权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 官吏的选拔与任命唐朝选拔官吏注重才能和品德的双重标准,通过科举制度来选拔人才。
这一制度减少了门阀和势力的利益干扰,使得官吏选拔更加公平和公正。
唐朝还实行了严格的考核和晋升制度,将优秀的官吏提拔到更高的职位,激励他们为国家尽职尽责。
【二、唐朝官吏的职务】1. 内廷官吏内廷官吏负责皇帝的日常事务和仪式,包括文帝、杂职、内供奉等。
他们与皇帝关系密切,承担着维护皇权和国家稳定的任务,对于唐朝政权的运作起到了关键作用。
2. 中央官吏中央官吏分为数十个职司,每个职司都有自己明确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例如尚书省负责文书管理和辅助皇帝执政,户部则负责财政和税收,吏部则负责官吏的选拔和考核等。
中央官吏具有高度的协调和管理能力,对于唐朝政治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 地方官吏地方官吏是唐朝官吏体系的基石,他们负责具体的地方治理和行政事务。
从道官到州县的官员,他们全力以赴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和民生的稳定发展。
他们的责任重大,对于唐朝盛世的维护和延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唐朝官吏制度的价值和启示】1. 稳定和高效的政府唐朝官吏制度的合理与完善,保障了政府的稳定和高效运作。
唐朝惩治官吏措施

唐朝惩治官吏措施
唐朝惩治官吏的措施如下:
1.罚俸。
剥夺官吏一个月到一年的俸禄当做惩戒,这是最轻的行政制裁,一般单独用来科处。
2.解任。
罢黜职事官,保留散官、勋官、爵位等。
在唐代,予以解任的情形一般是在官员考评时结果为下下等的。
3.免所居官。
予以保留勋官与爵位,将官吏的职事官与散官罢黜。
4.免官。
将官吏所有的职事官、散官与勋官进行罢黜,仅仅给其保留爵位。
5.除名.将官员所有的职事官、散官、勋官、爵位等一切名号职衔都给予罢免和取消。
唐朝在地方采取的制度

唐朝在地方采取的制度
唐朝在地方采取了一系列制度,以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制度。
1. 刺史制:唐朝将全国划分为道、府、州、县四级行政区域。
各级地方官员由中央政府派遣,其中府、州、县级官员被称为刺史,负责地方行政、军事和司法事务。
2. 安抚制度:唐朝设立了节度使和观察使来管理边疆地区,以安抚和管辖当地的军事力量。
节度使负责军队指挥和边防事务,观察使则负责监督节度使的行为。
3. 知县制:唐朝的县一级官员被称为知县,他们负责治理县城和周边地区的行政事务,包括土地管理、税收、民生和基础设施等。
4. 官田制:唐朝实行官田制,即国家将部分土地分配给官员作为其津贴和工资来源。
这些官田由官员亲自管理和经营,收取相应的农业税和田租。
5. 均田制:唐朝推行了一定程度的均田制,即通过将大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促进土地的均等分配,增加农民的收入和社会稳定。
6. 封建土地制度:唐朝对地方豪强、地主和寺庙等设置封号,赐予土地并赋予一定的权力和特权。
这样可以加强地方贵族对地方的控制,同时也为中央政府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
总的来说,唐朝在地方采取的这些制度,一方面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统治和管理,另一方面也为地方官员提供了一定的地位和收入来源,促进了政府的稳定运行。
唐代定罪量刑基本原则

唐代定罪量刑基本原则一、唐代定罪量刑基本原则的总体概况在唐代呀,定罪量刑可是有一套挺有意思的原则呢。
唐代的法律体系那是相当的完备,这些原则对当时的社会秩序维护可有着超级重要的意义。
唐代的法律就像是一个大管家,定罪量刑原则就是这个大管家管理事务的基本准则啦。
二、从身份地位看定罪量刑原则1. 贵族与平民的区别对待唐代的贵族们在定罪量刑上有一定的特权哦。
比如说,如果一个贵族犯了罪,他可能会受到比平民更轻的惩罚。
这就像是在玩游戏,贵族一开始就有了个“免罪金牌”的感觉。
不过呢,这也不是说贵族就可以为所欲为啦,他们的特权也是有限度的。
一旦犯了特别严重的罪行,比如谋反之类的,那也是逃不掉严厉的惩处的。
2. 官民在量刑上的差异官员在唐代的社会地位比较高,他们在犯罪量刑的时候也会和普通老百姓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官员如果犯了一些小过错,可能会被从轻处罚,而且还可能有一些特殊的审判程序。
但是官员要是滥用职权或者贪污腐败等严重违反为官之道的罪行,那也是会受到重重惩罚的,毕竟唐代还是很重视吏治的嘛。
三、罪行的性质与量刑1. 十恶不赦的大罪唐代有“十恶”这种非常严重的罪行分类。
像谋反、谋大逆、谋叛这些,那可都是要命的大罪啊。
一旦被判定犯了这些罪,基本上就是死刑没跑了,而且还会牵连家人呢。
这就像是在一个规则严明的大家庭里,你要是犯了最严重的家规,那全家人都得跟着遭殃。
2. 一般罪行的量刑对于一些比较普通的罪行,比如说盗窃、斗殴之类的,那就要看罪行的具体情节啦。
如果盗窃的金额比较小,可能就是打几板子或者罚点钱就了事了。
但要是盗窃金额很大或者是多次盗窃,那惩罚就会加重很多啦。
斗殴也是一样,如果是两个人小打小闹,可能就是互相赔礼道歉,再罚点款。
但要是把人打成重伤了,那就得坐牢了。
四、自首与立功对量刑的影响1. 自首的减刑情况在唐代,如果一个人犯了罪然后主动去官府自首,那是可以得到减刑的哦。
这就像是你做了错事然后主动承认错误,大人看你态度好就会从轻发落。
唐朝官制及俸禄

唐朝官制及俸禄唐朝官员品级正一品:职官: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爵:王从一品:职官: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武散官:骠骑大将军爵:嗣王、郡王勋:国公正二品:职官:尚书令(因李世民曾任此职,后来此职一直空置)、大行台尚书令文散官:特进武散官:辅国大将军爵:开国郡公勋:上柱国从二品:职官: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大都督、大都护文散官:特进武散官:辅国大将军爵:开国县公勋:柱国正三品:职官:侍中、中书令、吏部尚书、十六卫大将军、六部尚书、太子宾客、太常卿、太子詹事、中都督、上都护文散官:金紫光禄大夫武散官: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勋:上护军从三品:职官:御史大夫、秘书监、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左右散骑常侍、国子祭酒、殿中监、少府监、将作大匠、诸卫羽林千牛将军、下都督、上州刺史、大都督府长史、大都护府副都护文散官:银青光禄大夫武散官:云麾将军、归德将军爵:开国侯勋:护军正四品上:职官:黃门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吏部侍郎、太常少卿、中州刺史、军器监、上都护府副都护、上府折冲都尉文散官:正议大夫武散官:忠武将军爵:开国伯勋:上轻军都尉正四品下:职官:尚书右丞、尚书中司侍郎、左右千牛卫/左右监门卫中郎将、亲勋翊卫羽林中郎将、下州刺史文散官:通议大夫武散官:壮武将军从四品上:职官:秘书少监、、殿中少监、内侍、大都护府/亲王府长史文散官:太中大夫武散官:宣威将军勋:轻车都尉从四品下:职官:国子司业、少府少监、将作少匠、京兆/河南/太原府少尹、上州別驾、大都督府/大都护府/亲王府司马、中府折冲都尉文散官:中大夫武散官:明威将军正五品上:职官: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国子博士、给事中、中书舍人、都水使者、万年/长安/河南/洛阳/太原/晋阳/奉先县令、亲勋翊卫羽林郎将、中都督/上都护府长史、亲王府典军文散官:中散大夫武散官:定远将军爵:开国子勋:上骑都尉正五品下:职官:太子中舍人、内常侍、中都督/上都护府司马、中州別驾、下府折冲都尉文散官:朝议大夫武散官:宁远将军视正五品:萨宝从五品上:职官:尚书左右司诸司郎中、秘书丞、著作郎、太子洗马、殿中丞、亲王府副典军、下都督府/上州长史、下州別驾文散官:朝请大夫武散官:游骑将军爵:开国男勋:骑都尉从五品下:职官:大理正、太常丞、太史令、内给事、上牧监、下都督府/上州司马、驸马都尉、奉车都尉、宫苑总监、上府果毅都尉文散官:朝散大夫武散官:游击将军正六品上:职官:太学博士、中州长史、亲勋翊卫校尉、京兆/河南/太原府诸县令、武库中尚署令、诸卫左右司阶、中府果毅都尉文散官:朝议郎武散官:昭武校尉勋:骁骑尉正六品下:职官:千牛备身、备身左右、下州长史、中州司马、内谒者监、中牧监、上牧副监、上镇将文散官:承议郎武散官:昭武副尉从六品上:职官:起居郎、起居舍人、尚书诸司员外郎、大理司直、国子助教、城门郎、符宝郎、通事舍人、秘书郎、著作佐郎、侍御医、诸卫羽林长史、两京市令、下州司马、左右监门校尉、亲勋翊卫旅帅、上县令文散官:奉议郎武散官:振威校尉勋:飞骑尉从六品下:职官:侍御史、少府/将作/国子监丞、司农寺诸园苑监、下牧监、宫苑总监副监、互市监、中牧副监、下府果毅都尉文散官:通直郎武散官:振威副尉正七品上:职官:四门博士、詹事司直、左右千牛卫长史、军器监丞、中县令、亲勋翊卫队正、亲勋翊卫副对正、中镇将文散官:朝请郎武散官:致果校尉勋:云骑尉正七品下:职官:内寺伯、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诸卫左右中候、上府別将/司史、上镇副、下镇将、下牧副监文散官:宣德郎武散官:致果副尉从七品上:职官:殿中侍御史、左右补阙、太常博士、太学助教、门下省录事、尚书都事、中书省主书、左右监门直长、都水监丞、中下县令、京县丞、中府別将/长史、中镇副、勋卫太子亲卫文散官:朝散郎武散官:翊麾校尉勋:武骑尉从七品下:职官:太史局丞、御史台/少府/将作/国子监主簿、掖庭/宫闱局令、下县令、太庙诸陵署丞、司农寺诸园苑副监、、宫苑总监丞、公主家令、亲王府旅帅、下府別将/长史、下镇副、诸屯监、诸折冲府校尉文散官:宣义郎武散官:翊麾副尉视从七品:萨宝府祆正正八品上:职官:监察御史、协律郎、翊卫、大医署医博士、军器监主簿、武库署丞、两京市署丞、上牧监丞、执乘亲事文散官:给事郎武散官:宣节校尉正八品下:职官:奚官/内仆/内府局令、备身、尚药局司医、京兆/河南/太原诸县丞、太公庙丞、诸宫农圃监、互市监丞、司竹副监、司农寺诸园苑监丞、灵台郎、上戍主、诸卫左右司戈文散官:征事郎武散官:宣节副尉从八品上:职官:左右拾遗、太医署针博士、四门助教、左右千牛卫录事参军、上县丞、中牧监丞、京县主簿、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丞、保章正、诸折冲府旅帅文散官:承奉郎武散官:御侮校尉从八品下:职官:大理评事、律学博士、太医署丞、左右千牛卫诸曹参军、内谒者、都水监主簿、中书/门下/尚书都省/兵部/吏部/考功/礼部主事、中县丞、京县尉、诸屯监丞、上关令、上府兵曹、上挈壶正、中戍主、上戍副、诸率府左右司戈文散官:承务郎武散官:御侮副尉正九品上:职官:校书郎、太祝、典客署掌客、岳渎令、诸津令、下牧监丞、中下县丞、中州博士、武库署监事文散官:儒林郎武散官:仁勇校尉正九品下:职官:正字、奚官/内仆丞、内府局丞、太史局司辰、典厩署主乘、下县丞、下州博士、京兆/河南/太原府诸县尉、上牧监主簿、诸宫农圃监丞、中关令、亲王国尉、上关丞、诸卫左右执戟、中镇兵曹参军、下戍主、诸折冲队正文散官:登仕郎武散官:仁勇副尉从九品上:职官:尚书/御史台/秘书省/殿中省主事、奉礼郎、律学助教、弘文馆校书、大史局司历、太医署医助教、京兆/河南/太原府/九寺/少府/将作监录事、都督/都护府/上州录事市令、宫苑总监主簿、上中县尉文散官:文林郎武散官:陪戎校尉从九品下:职官:内侍省主事、国子监录事、崇文馆校书、书学博士、算学博士、门下典仪、太医署按摩/祝禁博士、太卜署卜博士、太医署针助教/医正、太卜署卜正、太史局监候、掖庭局宫教博士、太官署监膳、太乐鼓吹署乐正、大理寺狱丞、中下州医博士、中下县尉、下关令、中关丞、诸卫羽林长上、诸津丞、诸折冲府队副、诸率府左右执戟文散官:将仕郎武散官:陪戎副尉流外一等:诸卫/都水监/羽林军录事、尚书/中书/门下省/御史台令史、太常寺谒者、司仪署诸典书、河渠署河堤谒者、太医署医针师、内侍省寺人视流外一等:萨宝府祓祝流外二等:太卜署卜助教、秘书/殿中/内侍省令史、城门/符宝/夕文馆令史、通事令史、尚书/门下/中书省/御史台书令史、太常寺祝史、宫苑总监录事、典客署典客、亲勋翊卫府录事、太史局漏刻博士、御史台殿中令史流外三等:城门/符宝书令史、秘书/殿中/内侍省、御史台书令史、、诸牧园苑监录事、诸仓监/诸关津录事、、诸卫羽林军府/太子詹事府令史、尚食局主食、、秘书/殿中/内侍省诸局书令史、内侍省内典引、尚药局太医署按摩祝禁师、太常寺赞引、太医署医工/针工、太卜署卜师诸计史、率更寺漏刻博士流外四等:、诸卫羽林军史、门下省主宝/主符、太医主药、门下/中书省传制、太医署按摩祝禁工、御史台监察史视流外四等:萨宝府率流外五等:大理寺司直平事史、诸署农圃监、诸牧园苑监史、诸都护府史、太官署监膳史、良酝署掌酝、掌醢署主醢、诸典事、亲勋翊卫率府史、大理寺狱史视流外五等:萨宝府史流外六等:亲勋翊卫府史、诸仓关津府史、太医署药园师、诸亭长流外七等:门下省主节、诸掌固、大史监历生、天文观生、诸仓关津史、诸仓计史流外八等:守宫署掌设流外九等:国子学/太公庙干、诸辇者唐朝官员品级俸禄隋唐时期官员俸禄形式主要有米、田两种。